第四十四章 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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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TWICE的巡演開到首爾,連開三場,場場爆滿。

  李言買了一張票。他沒有告訴名井南——她現在太忙了,忙到連見一面都要提前半個月約,他不想因為自己去看演唱會還要讓她分心安排。

  票是他自己搶的,開票那天他在網吧蹲了一下午,手速拼不過那些粉絲站的大手子,內場票一放出來就被搶光了,他只搶到了外場看台的票。位置不算好,離舞台很遠,只能看到大屏幕上的投影和舞台上隱約的人影。

  但他還是去了。他混在粉絲群里,舉著官方發的應援棒,站在外場看台的座位上,被周圍震耳欲聾的尖叫聲淹沒。

  這件事,他沒告訴任何人。名井南不知道,金正晟不知道,他知道名井南現在的一舉一動都被無數雙眼睛盯著——她身邊的工作人員、隊友、經紀人,任何一個環節出了紕漏,都可能給她帶來麻煩。所以他把這件事捂得嚴嚴實實,當成一個誰也不知道的秘密。

  在名井南那個圈子裡,知道他存在的,只有她的經紀人和湊崎紗夏、平井桃三個人。

  其他的成員、工作人員,一概不知道這個人的存在。

  燈光暗下來的那一刻,全場尖叫聲達到了頂峰。名井南從舞台側方走出來的時候,李言隔著遙遠的距離,幾乎認不出她——她穿著一身閃亮的演出服,妝容精緻,在追光燈下像一顆被精心打磨過的鑽石。

  她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個表情,都經過千百次的練習,完美得無可挑剔。台下的粉絲瘋狂地喊著她的名字,聲浪一波蓋過一波,像是要把體育館的屋頂掀翻。

  李言站在外場的人群里,周圍是無數張為名井南瘋狂的臉。

  他跟著人群鼓掌,跟著人群歡呼,但他的目光始終沒有離開舞台上那個身影——那個曾經在書店角落裡安靜看書的女孩,那個第一次穿高跟鞋扭到腳、趴在他背上睡著的女孩,此刻站在幾萬人的舞台上,光芒萬丈。

  他忽然覺得自己離她好遠。


  演唱會結束後,人群散場。李言跟著人流走出體育館,回到武館,坐在院子裡,發了一會兒呆。

  手機震了一下。是名井南發來的消息——是她的習慣。

  每次演唱會結束,她都會給他發一張後台的照片,有時候是跟成員的合照,有時候是自拍,有時候只是隨手拍的一角化妝檯。

  今天發來的是一張自拍,她還穿著演出服,妝還沒卸,眼睛亮亮的,配了一行字:「今天首爾場結束了!好累,但是好開心!」

  李言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照片裡的她,站在後台的燈光下,笑得燦爛。那是他剛剛在幾萬人的人群中遠遠看著的那個身影,此刻卻隔著屏幕,近在眼前。

  他打了一行字:「辛苦了,早點休息。」然後他又打了一行:「可惜今天沒能去現場,好遺憾。下次有機會一定去看。」他盯著那行字看了一會兒,然後把它發了出去。

  他沒有告訴她,他其實就站在外場的看台上,看著她跳完了整場。

  名井南很快回了消息:「真的嗎?那下次我給你留票!前排的那種!你來看的話我跳得更好!」他回了一個笑臉:「那我可等著了。」發完之後,他把手機放在一旁,仰頭看著夜空,坐了很久。

  他知道,他大概永遠也不會告訴她——他曾經站在外場的看台上,隔著半個體育館的距離,看著她在舞台上發光。因為如果他告訴了她,她一定會問「你為什麼不告訴我」「我給你留前排的位置」——而他不知道該怎麼說「因為內場票太貴了,我買不起」。

  名井南送他的禮物越來越貴重。她出國演出回來,會給他帶當地的東西——從巴黎帶回來的圍巾,從美國帶回來的運動手錶,從日本帶回來的限量款球鞋。每一件的價格,他都偷偷查過。那些數字讓他沉默。

  他當然知道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看到覺得適合他,就買了。

  她從小家境優渥,出道之後收入更是水漲船高,那些價格對她來說或許真的不算什麼。但他不一樣。

  他攢了三個月的錢,才湊夠一件像樣的禮物。那是一個秋冬款的夾克外套,不是最貴的牌子,但質量很好。他挑了很久,在幾家店之間反覆比較,最後咬牙買了下來。

  送給她的時候,她驚喜地接過去,當場試穿了一下,說很好看。他很開心,但開心過後,心裡卻泛起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澀意——因為他知道,那件外套的價格,可能還不到她送他那條圍巾的五分之一。

  名井南從來不在意這些。她跟他去吃路邊攤的炒年糕,坐在塑料椅上,吃得比誰都香。

  她穿著名牌外套,蹲在便利店門口跟他分吃一盒魚糕,笑得眼睛彎彎的,一點明星的架子都沒有。她越是這樣,他心裡反而越不是滋味。

  他有時候會想,如果他也有錢就好了。如果他能買得起她隨手送的禮物的等價品,如果他能帶她去吃她平時吃的那種餐廳,如果他不用每次約會都在心裡默默計算帳單——那他就不會這麼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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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問題恰恰就是——他沒有。

  他沒有錢。他的父親在異國的武館裡寄居,靠老朋友的接濟過活。

  他上大學的學費是獎學金加兼職湊的,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三四年都捨不得換新的。

  他拼了命地練功、考證、學習,想要追上她的腳步,但每次抬頭,都發現她站得比他想像中更高、更遠。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腦海里反覆交替著兩個畫面——一個是她站在幾萬人的舞台上,被燈光和歡呼聲包圍的樣子;一個是自己站在武館的院子裡,對著那排木樁一拳一拳打到手背滲血的樣子。

  他問自己:李言,你憑什麼?

  憑你練了十幾年的功夫?憑你手裡那幾本證書?憑你那張延世大學的學生證?

  她站在那樣高的地方,身邊圍繞著的是整個世界的光。而他,站在人群里,只是一個普通的、連內場票都買不起的窮學生。

  他把臉埋進枕頭裡,悶悶地呼出一口氣。青年的好強、自尊、骨子裡的那點驕傲,像是被人踩在腳底下碾了一遍。

  他從來沒有這麼清晰地意識到——他追不上她。無論他再怎麼努力,都追不上。

  第二天清晨,他照常五點半起床,走到院子裡,對著那排木樁出了一套拳。

  打到最後一拳的時候,他沒收住力,拳面砸在木樁上,傳來一陣悶響,指節的皮膚蹭破了一塊,滲出血來。他低頭看了一眼,沒有處理,站直了身子,呼出一口白氣。

  他沒有告訴名井南這些。他也不會告訴她。在他心裡,她值得這世界上最好的一切——而他說不出口的是,他害怕自己給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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