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軍婚契約,三年為期
「讓他們看看,誰逼誰。」
蘇見青說完,將三年契約、婚姻情況說明和那份無署名的傳言名單一併收進文件袋。
王春妮站在門口,臉上掛不住。
「你真要把這點家事鬧到公社?」
「婚姻申請交公社,推薦異議也交公社。」
蘇見青抬頭看她。
「你若覺得是家事,就不該寫進知青意見。既然已經寫了,就該接受核查。」
王春妮被堵得往後退了一步。
大隊文書低聲問:「蘇隊長,公社辦事員下午會到。你們真要當面說明?」
「要。」
「周家這邊呢?」
蘇見青看向周母。
「周家主要親屬都在場,正好把原定婚約、替身紅紙和婚訊信一起說清。」
周母不願應聲。
周長野卻拿起那隻裝著杜家紅紙的材料袋。
「我會讓家裡把退禮和更正婚訊的事情寫清楚。」
「若周家不願意來,我本人也會說明。」
周母聽見這話,終於開口:「你非要把家裡的事寫得一條不剩?」
「是你們先把家裡的事寫到她名下。」
周長野答道。
「現在只是把責任放回原處。」
下午,知青點的大屋裡擺了兩張長桌。
一張放婚姻材料,一張放推薦異議材料,中間隔著一條過道。蘇見青讓陳露守著推薦材料,何向東負責頁碼,沈秀蘭負責登記,誰也不能把兩邊的紙混到一起。
公社辦事員姓許,帶著一名記錄員走進來。
馬保國和大隊文書隨後到場,周母、趙嬸以及兩名周家親戚也坐在靠牆的位置。
王春妮帶著幾名知青站在門外,手裡還拿著那張「知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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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辦事員看了一圈。
「今天只核兩件事。」
「第一,雙方婚事是否出於本人意願。」
「第二,婚事是否與回城推薦、勞動證明、招工資格及其他公共事務有關。」
「涉及推薦材料的部分,單獨登記。」
蘇見青將第一份材料放到桌上。
「這是周家提前對外發出的婚訊信。」
記錄員接過去,記下日期和經手人。
「婚訊發出時,雙方本人是否確認?」
蘇見青回答:「沒有。」
周長野說道:「我當時在部隊,未授權任何人對外宣布婚事。」
許辦事員看向周母。
「周家是否承認這封信由你們送出?」
周母沒有回答。
趙嬸低聲說:「信是我寫的,可也是兩家長輩商量過的。」
「長輩商量不等於本人確認。」
許辦事員在記錄上寫下這句話。
蘇見青又將替身婚約草紙遞過去。
「這是周家寫下的紅紙,名字和手印都不是雙方本人所留。」
周長野說道:「紅紙上的手印不是我的。」
周母急忙解釋:「那只是草稿。」
「草稿不能對外宣布婚訊。」
蘇見青把婚訊信壓在紅紙旁邊。
「周家需要它算數時,說它是婚約;需要推卸責任時,說它是草稿。請公社記錄清楚,這份紅紙不代表雙方本人同意。」
許辦事員點頭。
「可以。」
他轉向周家親戚。
「這份紅紙是誰寫的?」
那人看了周母一眼。
「具體經手人?」
沒人回答。
蘇見青沒有催促。
「寫不出,就記為經手人不明。」
記錄員立即落筆。
周母的臉色變得難看。
蘇見青拿出第三份材料。
「這是承諾紙正面。」
紙上寫著女方同意與周家協商婚事,周家負責澄清傳言。背面經過拓印,露出「女方確認後,馬家材料一併撤回」的字樣。
「這是承諾紙背面的拓印。」
蘇見青將兩張紙攤開。
「承諾紙由周家送到我面前,原本要求我按手印。」
許辦事員問:「誰要求的?」
趙嬸低下頭。
周母說道:「只是想讓她給周家一個說法。」
「說法是否包括馬家材料?」
「我不知道背面是誰寫的。」
「趙嬸,你當時說過,這張紙是周家長輩商量出來的。」
趙嬸一聽,臉色發白。
「我……我只是聽家裡人說。」
蘇見青將兩份說法分別記入異議記錄。
「周母說不知道字跡,趙嬸說出自周家長輩商量,二者不一致。」
周長野看向周母。
「既然你不知道是誰寫的,就不能拿它要求蘇見青按手印。」
周母別開臉。
許辦事員又問:「馬家材料具體指誰?」
蘇見青拿出馬成林的推薦草表、公章領取草頁和勞動證明。
「馬成林。」
「他的勞動證明還在覆核,推薦順序卻已經排在前面。」
「六月十五日,馬保國領取公章,草頁上寫著『若婚事定下,馬成林材料另辦』。」
馬保國立即說道:「那只是辦公室留下的草稿,不能證明和我有關。」
「公章領取人是你。」
蘇見青看著他。
「馬成林的勞動證明也是那天蓋章。」
「草稿是否有效,由公社判斷。」
許辦事員伸手接過草頁。
「馬主任,你是否確認六月十五日領取過公章?」
馬保國沒有辦法,只能答:「登記冊上有名字。」
「是否蓋過馬成林的勞動證明?」
「我不記得。」
蘇見青將孫大貴的說明遞過去。
「孫大貴先說那天蓋的是馬成林的勞動證明,後改口稱只是猜測。」
「請一併記錄。」
馬保國瞪向孫大貴。
孫大貴低下頭,不敢再說話。
許辦事員把所有材料分成兩摞。
「推薦材料暫不改變順序,先核勞動事實。婚姻材料另行保存,不作為推薦依據。」
蘇見青從文件袋裡取出最後一份材料。
「這是雙方共同起草的三年契約。」
王春妮終於忍不住出聲:「公社還管私人契約?」
「公社不替我們決定婚事。」
蘇見青說道。
「但這份契約能證明,婚事由雙方本人提出,並且明確不與公共資格交換。」
周長野拿起契約。
「每一條內容,我都看過。」
「婚事由蘇見青先提出。」
「我本人同意,並簽下姓名。」
許辦事員看向蘇見青。
「雙方是否自願?」
「自願。」
「周同志?」
「自願。」
周母伸手指著契約最後一頁。
「三年期限和退出條件不能寫。」
「為什麼不能寫?」
蘇見青問。
「婚姻不是臨時買賣,哪能三年一到就散?」
「期限是雙方約定的共同履行時間。」
蘇見青說道。
「期滿後是否繼續,由雙方重新確認。」
「若留下是自願,離開也應當由本人說明,不能靠周家長輩、流言或公共資格逼人留下。」
許辦事員看向周長野。
「你同意這兩條?」
「同意。」
周長野說道。
「我不能保證三年後仍然有今天的想法。」
「她也不能。」
「所以到期後重新確認,對雙方都公平。」
周家親戚急道:「長野,你這是把婚事當成試用?」
「我是在承擔自己確認的婚事。」
周長野說道。
「不是替家裡保全一門舊婚約。」
許辦事員示意記錄員繼續。
蘇見青逐條宣讀契約內容。
「第一,婚事由雙方本人確認,任何親屬不得代簽、代按手印,也不得提前替雙方對外承諾。」
「第二,婚事不兌換回城名額、招工資格、勞動證明及任何公共資源。」
「第三,我繼續負責知青隊長職責和手中帳目,不因婚事放棄工作。」
「第四,周長野不以軍人身份干預我的推薦、調查和大隊事務,我也不以軍屬身份索取特殊待遇。」
「第五,雙方財物分別登記,共同支出共同確認,未經確認的債務由作出承諾者承擔。」
「第六,一方因調動、出任務或家庭事務需要改變安排,必須提前協商,不能由親屬代替本人答應。」
「第七,契約期限三年,期滿後由雙方重新決定是否繼續。」
屋裡沒有人再插話。
許辦事員問:「雙方是否需要修改?」
周長野拿起鋼筆。
「第三條補充一項。」
他在紙上寫道:
「若一方因工作無法陪伴,另一方不得藉此要求對方放棄原有職責;若需要改變安排,應由雙方本人協商。」
蘇見青看完,點頭。
「可以。」
她在旁邊補上自己的意見。
「退出時,不得帶走對方的工作、名聲、財物和公共資格。」
周長野接過筆。
「我確認。」
他在最後一頁簽下姓名。
蘇見青隨後簽下自己的名字。
許辦事員將契約和婚姻情況說明放在一起。
「現在按手印。」
這一次,印泥被放在雙方中間。
蘇見青打開印泥盒,按下自己的拇指。
紅印落在姓名旁邊,清楚完整。
她將印泥推給周長野。
周長野也按下手印。
那枚紅印落在他親筆簽名旁。
許辦事員收起原件,分別裝入婚姻材料袋和推薦異議袋。
「婚姻材料由雙方本人提交。」
「推薦材料由知青隊長和執行小組負責。」
「雙方不得以婚姻關係改變推薦順序。」
蘇見青接過副本。
明帳錄在契約最後一頁浮現出幾行字。
【復盤節點改變:前世,你因接受周家口頭承諾,被認定為以婚謀利。】
【本世變量:先分開公共資格與私人選擇,再由本人確認婚約。】
【關係變化:周長野由現實見證者,轉為契約同盟。】
【契約風險:周家將以軍屬身份要求你承擔更多家庭責任。】
【下一死局:軍屬身份與隊長職責衝突。】
蘇見青合上帳本,沒有把提示告訴任何人。
許辦事員離開後,周長野也要返回部隊。
天色已經暗下去,他將契約副本遞給蘇見青。
「這三年,我不能保證每次都及時趕回來。」
「我也不能保證這裡每次出事,都等你回來。」
「那就各自把自己的事做好。」
蘇見青收好副本。
「還有一件事。」
「什麼?」
「你下次寫信,別只寫公事。」
周長野站在門邊,像是沒料到她會提這個要求。
片刻後,他從軍用挎包里取出一封尚未封口的信。
「本來準備路上再寫。」
蘇見青接過來。
信紙上只有第一行。
「蘇見青同志,今天我正式成為你的丈夫。」
她看完,抬起頭。
周長野已經走出院門。
遠處的大隊辦公室亮著燈。
一名辦事員匆匆趕來,把剛蓋好公章的通知交給馬保國。
紙上寫著:
「已婚女知青隊長,是否繼續保留推薦與管理職務,另行核定。」
蘇見青說完,將三年契約、婚姻情況說明和那份無署名的傳言名單一併收進文件袋。
王春妮站在門口,臉上掛不住。
「你真要把這點家事鬧到公社?」
「婚姻申請交公社,推薦異議也交公社。」
蘇見青抬頭看她。
「你若覺得是家事,就不該寫進知青意見。既然已經寫了,就該接受核查。」
王春妮被堵得往後退了一步。
大隊文書低聲問:「蘇隊長,公社辦事員下午會到。你們真要當面說明?」
「要。」
「周家這邊呢?」
蘇見青看向周母。
「周家主要親屬都在場,正好把原定婚約、替身紅紙和婚訊信一起說清。」
周母不願應聲。
周長野卻拿起那隻裝著杜家紅紙的材料袋。
「我會讓家裡把退禮和更正婚訊的事情寫清楚。」
「若周家不願意來,我本人也會說明。」
周母聽見這話,終於開口:「你非要把家裡的事寫得一條不剩?」
「是你們先把家裡的事寫到她名下。」
周長野答道。
「現在只是把責任放回原處。」
下午,知青點的大屋裡擺了兩張長桌。
一張放婚姻材料,一張放推薦異議材料,中間隔著一條過道。蘇見青讓陳露守著推薦材料,何向東負責頁碼,沈秀蘭負責登記,誰也不能把兩邊的紙混到一起。
公社辦事員姓許,帶著一名記錄員走進來。
馬保國和大隊文書隨後到場,周母、趙嬸以及兩名周家親戚也坐在靠牆的位置。
王春妮帶著幾名知青站在門外,手裡還拿著那張「知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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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辦事員看了一圈。
「今天只核兩件事。」
「第一,雙方婚事是否出於本人意願。」
「第二,婚事是否與回城推薦、勞動證明、招工資格及其他公共事務有關。」
「涉及推薦材料的部分,單獨登記。」
蘇見青將第一份材料放到桌上。
「這是周家提前對外發出的婚訊信。」
記錄員接過去,記下日期和經手人。
「婚訊發出時,雙方本人是否確認?」
蘇見青回答:「沒有。」
周長野說道:「我當時在部隊,未授權任何人對外宣布婚事。」
許辦事員看向周母。
「周家是否承認這封信由你們送出?」
周母沒有回答。
趙嬸低聲說:「信是我寫的,可也是兩家長輩商量過的。」
「長輩商量不等於本人確認。」
許辦事員在記錄上寫下這句話。
蘇見青又將替身婚約草紙遞過去。
「這是周家寫下的紅紙,名字和手印都不是雙方本人所留。」
周長野說道:「紅紙上的手印不是我的。」
周母急忙解釋:「那只是草稿。」
「草稿不能對外宣布婚訊。」
蘇見青把婚訊信壓在紅紙旁邊。
「周家需要它算數時,說它是婚約;需要推卸責任時,說它是草稿。請公社記錄清楚,這份紅紙不代表雙方本人同意。」
許辦事員點頭。
「可以。」
他轉向周家親戚。
「這份紅紙是誰寫的?」
那人看了周母一眼。
「具體經手人?」
沒人回答。
蘇見青沒有催促。
「寫不出,就記為經手人不明。」
記錄員立即落筆。
周母的臉色變得難看。
蘇見青拿出第三份材料。
「這是承諾紙正面。」
紙上寫著女方同意與周家協商婚事,周家負責澄清傳言。背面經過拓印,露出「女方確認後,馬家材料一併撤回」的字樣。
「這是承諾紙背面的拓印。」
蘇見青將兩張紙攤開。
「承諾紙由周家送到我面前,原本要求我按手印。」
許辦事員問:「誰要求的?」
趙嬸低下頭。
周母說道:「只是想讓她給周家一個說法。」
「說法是否包括馬家材料?」
「我不知道背面是誰寫的。」
「趙嬸,你當時說過,這張紙是周家長輩商量出來的。」
趙嬸一聽,臉色發白。
「我……我只是聽家裡人說。」
蘇見青將兩份說法分別記入異議記錄。
「周母說不知道字跡,趙嬸說出自周家長輩商量,二者不一致。」
周長野看向周母。
「既然你不知道是誰寫的,就不能拿它要求蘇見青按手印。」
周母別開臉。
許辦事員又問:「馬家材料具體指誰?」
蘇見青拿出馬成林的推薦草表、公章領取草頁和勞動證明。
「馬成林。」
「他的勞動證明還在覆核,推薦順序卻已經排在前面。」
「六月十五日,馬保國領取公章,草頁上寫著『若婚事定下,馬成林材料另辦』。」
馬保國立即說道:「那只是辦公室留下的草稿,不能證明和我有關。」
「公章領取人是你。」
蘇見青看著他。
「馬成林的勞動證明也是那天蓋章。」
「草稿是否有效,由公社判斷。」
許辦事員伸手接過草頁。
「馬主任,你是否確認六月十五日領取過公章?」
馬保國沒有辦法,只能答:「登記冊上有名字。」
「是否蓋過馬成林的勞動證明?」
「我不記得。」
蘇見青將孫大貴的說明遞過去。
「孫大貴先說那天蓋的是馬成林的勞動證明,後改口稱只是猜測。」
「請一併記錄。」
馬保國瞪向孫大貴。
孫大貴低下頭,不敢再說話。
許辦事員把所有材料分成兩摞。
「推薦材料暫不改變順序,先核勞動事實。婚姻材料另行保存,不作為推薦依據。」
蘇見青從文件袋裡取出最後一份材料。
「這是雙方共同起草的三年契約。」
王春妮終於忍不住出聲:「公社還管私人契約?」
「公社不替我們決定婚事。」
蘇見青說道。
「但這份契約能證明,婚事由雙方本人提出,並且明確不與公共資格交換。」
周長野拿起契約。
「每一條內容,我都看過。」
「婚事由蘇見青先提出。」
「我本人同意,並簽下姓名。」
許辦事員看向蘇見青。
「雙方是否自願?」
「自願。」
「周同志?」
「自願。」
周母伸手指著契約最後一頁。
「三年期限和退出條件不能寫。」
「為什麼不能寫?」
蘇見青問。
「婚姻不是臨時買賣,哪能三年一到就散?」
「期限是雙方約定的共同履行時間。」
蘇見青說道。
「期滿後是否繼續,由雙方重新確認。」
「若留下是自願,離開也應當由本人說明,不能靠周家長輩、流言或公共資格逼人留下。」
許辦事員看向周長野。
「你同意這兩條?」
「同意。」
周長野說道。
「我不能保證三年後仍然有今天的想法。」
「她也不能。」
「所以到期後重新確認,對雙方都公平。」
周家親戚急道:「長野,你這是把婚事當成試用?」
「我是在承擔自己確認的婚事。」
周長野說道。
「不是替家裡保全一門舊婚約。」
許辦事員示意記錄員繼續。
蘇見青逐條宣讀契約內容。
「第一,婚事由雙方本人確認,任何親屬不得代簽、代按手印,也不得提前替雙方對外承諾。」
「第二,婚事不兌換回城名額、招工資格、勞動證明及任何公共資源。」
「第三,我繼續負責知青隊長職責和手中帳目,不因婚事放棄工作。」
「第四,周長野不以軍人身份干預我的推薦、調查和大隊事務,我也不以軍屬身份索取特殊待遇。」
「第五,雙方財物分別登記,共同支出共同確認,未經確認的債務由作出承諾者承擔。」
「第六,一方因調動、出任務或家庭事務需要改變安排,必須提前協商,不能由親屬代替本人答應。」
「第七,契約期限三年,期滿後由雙方重新決定是否繼續。」
屋裡沒有人再插話。
許辦事員問:「雙方是否需要修改?」
周長野拿起鋼筆。
「第三條補充一項。」
他在紙上寫道:
「若一方因工作無法陪伴,另一方不得藉此要求對方放棄原有職責;若需要改變安排,應由雙方本人協商。」
蘇見青看完,點頭。
「可以。」
她在旁邊補上自己的意見。
「退出時,不得帶走對方的工作、名聲、財物和公共資格。」
周長野接過筆。
「我確認。」
他在最後一頁簽下姓名。
蘇見青隨後簽下自己的名字。
許辦事員將契約和婚姻情況說明放在一起。
「現在按手印。」
這一次,印泥被放在雙方中間。
蘇見青打開印泥盒,按下自己的拇指。
紅印落在姓名旁邊,清楚完整。
她將印泥推給周長野。
周長野也按下手印。
那枚紅印落在他親筆簽名旁。
許辦事員收起原件,分別裝入婚姻材料袋和推薦異議袋。
「婚姻材料由雙方本人提交。」
「推薦材料由知青隊長和執行小組負責。」
「雙方不得以婚姻關係改變推薦順序。」
蘇見青接過副本。
明帳錄在契約最後一頁浮現出幾行字。
【復盤節點改變:前世,你因接受周家口頭承諾,被認定為以婚謀利。】
【本世變量:先分開公共資格與私人選擇,再由本人確認婚約。】
【關係變化:周長野由現實見證者,轉為契約同盟。】
【契約風險:周家將以軍屬身份要求你承擔更多家庭責任。】
【下一死局:軍屬身份與隊長職責衝突。】
蘇見青合上帳本,沒有把提示告訴任何人。
許辦事員離開後,周長野也要返回部隊。
天色已經暗下去,他將契約副本遞給蘇見青。
「這三年,我不能保證每次都及時趕回來。」
「我也不能保證這裡每次出事,都等你回來。」
「那就各自把自己的事做好。」
蘇見青收好副本。
「還有一件事。」
「什麼?」
「你下次寫信,別只寫公事。」
周長野站在門邊,像是沒料到她會提這個要求。
片刻後,他從軍用挎包里取出一封尚未封口的信。
「本來準備路上再寫。」
蘇見青接過來。
信紙上只有第一行。
「蘇見青同志,今天我正式成為你的丈夫。」
她看完,抬起頭。
周長野已經走出院門。
遠處的大隊辦公室亮著燈。
一名辦事員匆匆趕來,把剛蓋好公章的通知交給馬保國。
紙上寫著:
「已婚女知青隊長,是否繼續保留推薦與管理職務,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