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婚事和名額,各歸各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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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見青拿起空白紙,鋪在桌面上。

  「情況說明,我來寫第一份。」

  周長野站在她身側,沒有阻攔。

  院外的人還沒散盡,趙嬸和周家親戚擠在門邊,誰都想聽她準備寫什麼。大隊文書也走了進來,將公社下發的材料要求放到桌上。

  「姓名、身份、通信經過,還有雙方本人的意願。」

  文書指著紙上的幾項說道:「軍屬登記要看這些。」

  蘇見青蘸了墨,先寫下兩人的姓名和身份。

  「蘇見青,知青隊長。」

  「周長野,現役軍人。」

  她停筆片刻,又寫:

  「雙方於周長野回鄉後正式見面,婚事由雙方本人自願提出,不接受親屬代簽、代按手印或提前對外宣布。」

  趙嬸聽到這裡,忍不住說道:「婚訊也不是我們故意胡說,都是兩家長輩商量過的。」

  蘇見青沒有抬頭。

  「長輩商量過,不等於本人確認過。」

  她繼續往下寫。

  「雙方此前不存在由周家安排的替身婚約,蘇見青未參與杜家原定婚約、收禮及退禮事項,不承擔相關責任。」

  杜玉蘭母女已經離開,院裡卻還留著那張被退回來的紅紙。

  周長野說道:「這一條寫清楚。」

  「我沒有同意過原定婚約,也沒有授權任何人用我的名字確定婚事。」

  蘇見青將這句話補在後面。

  周母站在門邊,終於忍不住開口:「你們非要把周家的臉面撕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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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家的臉面不該由我來承擔。」

  蘇見青說道。

  「這份情況說明交給公社,是為了證明雙方本人願意,不是為了替周家解釋收禮和退婚。」

  「你若覺得哪句話不對,可以指出來。」

  周母看著那幾行字,沒能說出反駁的話。

  蘇見青寫到第三段時,馬保國帶著大隊文書走進院子。

  他手裡夾著一份新的草稿。

  「婚姻情況說明不能寫得太簡單。」

  馬保國把草稿放到桌面。

  「既然要辦軍屬登記,就該把女同志在大隊的表現寫清楚。隊長工作幹得不錯,查帳也有成績,公社綜合考慮時,總要看這些。」

  蘇見青掃了一眼。

  那張草稿上,已經替她寫好了「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群眾認可」等話,旁邊還添了一句「因與現役軍人結婚,情況特殊,建議優先辦理相關手續」。

  她拿起鋼筆,將最後一句劃掉。

  馬保國伸手按住紙角。

  「你這是做什麼?」

  「刪掉與婚事無關的內容。」

  「怎麼無關?」

  馬保國說道:「你和周同志結婚,辦理軍屬登記,當然要說明你的現實表現。」

  「現實表現寫進推薦材料。」

  蘇見青又劃掉「工作積極」幾個字。

  「婚姻情況說明只寫婚姻事實、本人意願和雙方責任。」

  「若公社需要了解我的工作表現,可以去看隊長記錄、工分表和群眾評議。」

  「不能把這些塞進婚姻材料里。」

  馬保國的手收了回去。

  「你不寫,公社怎麼知道你情況特殊?」

  「我不需要靠婚姻證明自己特殊。」

  蘇見青抬頭。

  「我是誰、做過什麼,材料里都有。」

  「軍屬登記證明的是我和周長野的關係,不證明我自動獲得推薦資格,也不證明我能優先辦理任何公共事務。」

  周長野拿過那份草稿,看完後放回桌上。

  「她說得對。」

  馬保國轉向他。

  「周同志,家屬登記也不是只看一張紙。把表現寫上,辦事的人更方便。」

  「方便不能代替依據。」

  周長野說道。

  「部隊只需要確認雙方本人自願,以及婚姻關係是否真實。」

  「她的推薦、勞動證明和隊長職責,不屬於家屬登記材料。」

  馬保國被堵得無話可說。

  蘇見青將刪改後的情況說明重新抄寫一份。

  「第一部分,姓名、身份和通信經過。」

  「第二部分,雙方本人自願建立婚姻關係,不存在替身婚約。」

  「第三部分,婚事與回城名額、招工資格、勞動證明及其他公共資源無關。」

  「第四部分,雙方各自承擔工作和財物責任,重大安排先行協商。」

  她寫完,把紙遞給周長野。

  「你看一遍。」

  周長野從頭讀到尾,在末尾寫下自己的姓名。

  「沒有問題。」

  蘇見青也簽下名字。

  大隊文書拿出印泥。

  「需要按手印嗎?」

  趙嬸的視線立刻落到那盒印泥上。

  蘇見青卻沒有伸手。

  「公社要求雙方本人提交申請和情況說明,若需要按手印,由辦事人員當場說明。」

  「這裡先保留簽名。」

  大隊文書點頭,將印泥收了回去。

  周長野看著那盒印泥,低聲道:「你不想在這裡按?」

  「不是不按。」

  蘇見青說道。

  「是不在沒有說明的紙上按。」

  「這張情況說明寫的是我們本人確認的婚事,若按手印,也該按在最終遞交的原件上。」

  周長野點頭。

  「聽你的。」

  馬保國拿著那份被劃掉的草稿,站在桌邊沒有走。

  「既然你們這麼清楚,那就把婚事與推薦材料分開保存。」

  「正有此意。」

  蘇見青取出兩個牛皮紙袋。

  「婚姻申請和情況說明一袋,推薦異議及勞動證明一袋。」

  「分別編號,分別封存,分別由經手人簽字。」

  「送公社時,也要分開登記。」

  大隊文書立即拿出交接單。

  「婚姻材料由誰遞交?」

  「我和周長野本人。」

  蘇見青回答。

  「推薦材料由我、何向東和陳露負責。」

  「婚姻材料不能由馬主任代交。」

  馬保國拿交接單的手停在半空。

  「我什麼時候說要代交?」

  「我只是把程序寫清。」

  蘇見青說道。

  「誰負責哪一袋,就由誰簽字。」

  周長野在婚姻材料的經手欄落下姓名。

  蘇見青隨後簽下自己的名字。

  大隊文書按兩份材料的名稱分別寫好登記號,又在封口處蓋下大隊公章。

  印泥落在紙上,紅色印記清楚完整。

  蘇見青拿起印章登記單,與材料袋上的編號逐項核對。

  「婚姻材料一份,推薦異議一份。」

  「數量對得上。」

  周長野將其中一份聲明抄件遞給她。

  「這份送大隊留檔。」

  「我還要抄送公社。」

  蘇見青說道。

  「避免以後有人說,我是先借軍屬身份取得便利,再補材料。」

  「你連自己的婚事都要留副本?」

  馬保國問。

  「涉及公共事務,就留痕。」

  蘇見青將副本夾進記錄冊。

  「這是隊長處理材料的規矩。」

  「婚事也要按隊長的規矩辦?」

  王春妮從門外走進來,手裡拿著一張摺疊起來的紙。

  「蘇隊長,你的規矩可真多。」

  她將紙放在桌面上。

  「你先看看這個。」

  蘇見青沒有急著拆。

  「什麼?」

  「知青們寫的意見。」

  王春妮說道:「大家都說,你利用隊長身份逼周同志結婚,還拿推薦材料和馬成林的事威脅周家。」

  院裡有人倒吸一口氣。

  陳露接過紙,展開後讀出聲。

  「第一,蘇見青借隊長職務壓迫周長野接受婚事。」

  「第二,蘇見青以查推薦材料為由,逼迫周家承認她的軍屬身份。」

  「第三,蘇見青若辦理軍屬登記,應當退出知青隊長和推薦材料管理工作。」

  紙上沒有署名,只有「知青意見」幾個字。

  蘇見青看完,將紙翻到背面。

  「誰寫的?」

  「大家都這麼認為。」

  「大家是誰?」

  王春妮說道:「你別總抓著名字不放。群眾有意見,難道還要一個個把姓名報給你?」

  「既然是群眾意見,就該有人承擔提出意見的責任。」

  蘇見青把紙推回去。

  「你說我逼周長野結婚,那就請你讓他本人寫清楚。」

  「是我逼他,還是他本人願意。」

  王春妮看向周長野。

  「周同志,你說句話。」

  周長野拿起那張傳言名單。

  「契約由蘇見青先提出。」

  「每一條內容,我都看過。」

  「我本人簽字,沒有人拿著我的手按下去。」

  他將名單放回桌面。

  「若有人認為這是逼迫,請把具體時間、具體行為和見證人寫出來。」

  王春妮沒想到他會這樣回答,伸手把名單拿了回去。

  「你當然護著她。」

  「我是在說明事實。」

  周長野說道。

  「至於你們說她拿推薦材料威脅周家,更不成立。」

  蘇見青接過話。

  「周家婚訊、替身婚約、承諾紙和推薦異議,全都已經分別封存。」

  「我沒有用任何一份材料換婚事。」

  「我只是拒絕讓別人用婚事換名額。」

  她將三年契約和婚姻情況說明放在一起。

  「如果有人認為我以婚謀利,可以當著公社辦事員的面指出,哪一條寫了我獲得名額,哪一份材料因婚事改變了排序。」

  「若沒有證據,就不要把傳言寫成意見。」

  王春春攥著紙邊。

  王春妮沒有再辯。

  蘇見青將傳言名單夾入異議記錄。

  「這份我也送公社。」

  王春妮一下抬頭。

  「你還要送?」

  「有人提出,我就留檔。」

  蘇見青說道。

  「公社若認為這些話與推薦審核有關,自會核查。」

  她拿起三年契約。

  「若只是造謠,寫下名字的人也該知道,話一旦落到紙上,就不能隨便收回。」

  周長野看著她。

  「你準備怎麼處理?」

  蘇見青將契約收進文件袋。

  「讓他們看看,誰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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