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誰替她簽了名
印章封存單貼上去後,院裡的人沒有散。
蘇見青把修渠工分條和舊工分冊分開放在桌上,又取出三張空白紙,推到陳露面前。
「先簽名。」
陳露拿起鋼筆。
「現在簽?」
「現在簽。」
蘇見青指著第一張紙。
「按你平時的寫法,寫姓名、日期,再寫一句『本人今日在場確認』。」
陳露點頭,在紙上落筆。
她寫得不快,最後一個「露」字收筆時,筆尖向右挑了一下。
蘇見青沒有說話,又拿出第二張紙。
「再寫一張,速度快些。」
陳露照做。
第三張紙上,蘇見青讓她只寫姓名,連續寫了三遍。
陳露寫完,將鋼筆放回桌上。
王春妮站在門邊,掃了一眼那幾張紙。
「簽名還能看出什麼?鄉下記帳,哪有那麼多講究。」
「簽名不是唯一證據。」
蘇見青把三張新紙和那六張異常工分條並排擺開。
「但它能證明誰寫過,誰沒寫過。」
王春妮說道:「字有時候寫得重,有時候寫得輕,不能因為幾筆不一樣,就說別人造假。」
「所以我要對照的不只是一筆。」
蘇見青將陳露平時留下的舊材料也放到桌上。
「看姓名最後一筆、日期順序、落筆方向,還有簽名所在的位置。」
陳露靠近桌邊。
「我的『露』字,最後一筆習慣往右挑。」
蘇見青點頭。
「異常工分條上的『露』,最後一筆全部向下壓。」
陳露拿起一張工分條。
紙上的簽名擠在工分數字旁,最後一筆向下拖,像是寫到一半突然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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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看向自己剛寫的三張紙。
兩種字擺在一起,差別很明顯。
王春妮往前湊了湊。
「這也不能說明不是她自己寫的。她那天手累了,寫法不一樣,很正常。」
「還有日期。」
蘇見青把紙張按順序排列。
「陳露平時寫日期,先寫月份,再寫日期。」
陳露點頭。
「我一直這樣寫。」
「異常工分條上的日期,全部先寫日,再寫月份。」
「這又能說明什麼?」
王春妮問。
「說明六張工分條的填寫習慣一致,卻和陳露平時的寫法不同。」
「也可能是別人提醒過她,讓她改寫。」
「有誰提醒?」
「我怎麼知道?」
「所以要繼續查。」
蘇見青把王春妮的話原樣記在旁邊。
「筆跡存在差異,日期順序不同,暫不能認定是陳露本人填寫。」
王春妮聽見「不能認定」,聲音立刻拔高。
「你看,連你自己都說不能認定,為什麼還要把這幾張條封起來?」
「因為它們已經被填進推薦材料。」
蘇見青將推薦草表推到桌前。
「在沒有核清之前,不能繼續當作陳露的真實勞動記錄。」
「暫停使用,是為了保留原件,不是為了先給誰定罪。」
陳露伸手摸了摸那張推薦草表。
她的名字後面寫著「推薦優先」,紅圈邊緣還留著一小塊沒幹透的痕跡。
「我沒有見過這張表。」
「你什麼時候知道自己被列為第一名的?」
「昨天以前,我只聽王春妮說工分最高的人優先。」
「有人把表給你看過嗎?」
「沒有。」
「有人讓你簽過『推薦優先』嗎?」
「沒有。」
蘇見青在推薦材料旁邊添了兩欄。
「候選人本人是否知情。」
「推薦依據是否交本人核對。」
陳露的名字後面,兩個欄都寫著「空」。
林秀梅站在旁邊,忽然開口:「知青點以前的推薦,哪有每個人都來看?幹部覺得誰表現好,先填上也很正常。」
「先填人,再補依據?」
蘇見青看向她。
「那三十六個工分也是後來補的?」
「我只是整理工分條。」
「誰讓你整理?」
「按以前的規矩統一補登。」
「誰給你的原始出工記錄?」
林秀梅沒有回答。
蘇見青又問:「誰確認陳露參加過挑糧、翻曬和修渠?」
「我說過,工分有時候按小組分攤。」
「分攤需要同組見證嗎?」
「以前不用。」
「那就把以前的分攤依據拿出來。」
「都過去這麼久了,哪裡還找得到?」
「找不到,就不能拿一句以前這樣做,替現在的三十六個工分作證。」
院裡圍著的人越來越多。
有知青低聲問:「那我們以前的工分,是不是也有這種情況?」
王春妮馬上說道:「你們別聽她嚇唬人。她就是抓住陳露這一張,想把所有舊帳都翻出來。」
「舊帳本來就要核。」
蘇見青把異常工分條分成三份。
「登記人、登記者、見證者。」
「每一欄都要寫清楚。」
「原工分條上只有陳露的名字,沒有同組見證,也沒有覆核人。」
「這不是鄉下講不講究筆跡的問題。」
「這是沒人能證明這筆勞動真正發生過。」
王春妮說道:「她自己把空白條交給別人保管,怎麼就不能是她後來托人補的?」
陳露肩膀一僵。
她看著桌上的三張空白紙,遲遲沒有說話。
蘇見青轉向她。
「你交出去過空白工分條?」
陳露的手從桌邊收回。
「交過。」
王春妮立刻接話:「你看,她自己都承認了。」
蘇見青沒有理她。
「什麼時候?」
「六月中旬。」
「交給誰?」
屋裡頓時響起幾聲吸氣聲。
林秀梅說道:「她自己把條子給我,誰知道她當時有沒有說過讓人補工分?」
「我沒有說。」
陳露看向她。
「你說要統一補齊。」
「我說的是保管。」
「你還說等我回來再核。」
「我不記得。」
「可我記得。」
陳露從材料袋裡取出一張折過的紙。
「這是我當時寫的回城材料清單。上面記著六月十六日去公社,六月十七日去縣裡,六月十八日回知青點核工分。」
她打開紙面。
「六月十八日那天,我去找過你。」
林秀梅的手停在半空。
「你說帳還沒整理完,讓我先忙自己的事。」
「我什麼時候說過?」
「就在糧票發下來的那天。」
陳露的聲音有些發緊,卻沒有停。
「你還說,工分不會少我的,讓我別急著看。」
蘇見青問:「當時有人在場嗎?」
陳露想了想。
「沈秀蘭在屋裡,王春妮從門口進來過。」
沈秀蘭點頭。
「我聽見過。」
王春妮的臉色變了。
「我只進去拿過東西,沒聽清她們說什麼。」
「你有沒有看見陳露把空白工分條交給林秀梅?」
「看見了。」
「她有沒有說讓林秀梅替她虛報工分?」
「沒有。」
「她說了什麼?」
「她說等回來再核。」
王春妮停了片刻。
「但我只聽見這一句。」
蘇見青把這段證詞寫在陳露的材料後面。
「陳露承認自己把空白工分條交給林秀梅,屬於沒有及時核對。」
「沈秀蘭和王春妮證實,她當時說的是回來再核,沒有證據證明她要求補寫虛假工分。」
王春妮問:「你現在又信證詞了?」
「我沒有隻信任何一個人。」
蘇見青將三張簽名紙和六張異常工分條再次擺開。
「簽名、日期順序、工種記錄、行蹤和見證人,幾項一起核。」
「單獨一項不能定性,所有記錄對不上,也不能裝作沒看見。」
林秀梅盯著那六張工分條。
「空白條是她自己交給我的。現在出了問題,她就一點責任沒有?」
「有。」
蘇見青說道。
「她沒有及時核對,承擔管理上的疏忽。」
「但疏忽不等於故意造假。」
「你替她分得倒清楚。」
「因為帳上必須分清。」
蘇見青把一張責任說明推到陳露面前。
「你自己看。」
紙上寫著:
「本人曾交出空白工分條,未及時核對,屬於管理疏忽。」
「異常工分條上的簽名、日期與本人平時書寫習慣不一致。」
「目前無證據證明本人主動要求虛報工分。」
「工種與本人行蹤、同組證詞不符的部分,暫不計入真實工分。」
陳露看完,拿起筆,在末尾簽下自己的名字。
「我接受。」
王春妮忍不住說道:「你當然接受,三十六個工分都被查掉了,還能裝成受害人。」
陳露抬起頭。
「我沒有說自己沒有疏忽。」
「可你們不能因為工分寫在我名下,就把所有造假的責任都壓給我。」
「我沒要求別人替我寫。」
「我只是把空白條交出去,以為回來還能核。」
她看向林秀梅。
「你拿走條子後,什麼時候填的,填了什麼,我根本不知道。」
林秀梅說道:「你自己交的,難道不是你自己負責?」
「我負責沒有及時核對。」
陳露說道。
「但誰填寫,誰登記,誰把它抄進推薦草表,也該查清楚。」
屋裡沒人接話。
蘇見青把責任說明收進材料袋。
「工分條繼續封存。」
「登記人一欄寫林秀梅,覆核人空缺。」
「簽名是否為代寫,交由公社核驗。」
林秀梅忽然伸手去搶那份說明。
「你不能把我的名字寫進去!」
蘇見青側身避開。
「記錄上誰經手,誰的名字就該出現。」
「我只是代保管。」
「那你就在異議欄寫代保管。」
「我不接受這份記錄。」
「可以不按手印。」
蘇見青把筆放到她面前。
「但不按手印,不等於記錄消失。」
林秀梅盯著那張紙,遲遲沒有動作。
蘇見青轉頭看向陳露。
「你把三張空白工分條交給她時,有沒有留下數量記錄?」
「沒有。」
「以後不能再這樣。」
蘇見青將一張新的委託登記紙遞給她。
「交出原件,必須寫數量、日期、經手人和歸還時間。」
「若是對方只說先保管,也要由兩人簽字。」
陳露接過紙。
「我記住了。」
「不是記住,是寫下來。」
蘇見青把筆遞給她。
陳露在制度欄下寫道:
「空白工分條不得交由一人單獨保管,交接必須本人、經手人和見證人確認。」
蘇見青看著那行字,又添了一句:
「未經本人核對,不得填入推薦材料。」
林秀梅仍站在桌邊。
王春妮看著被封存的工分條,低聲問:「那陳露這次還算候選人嗎?」
蘇見青收起推薦草表。
「現在只確認她的異常工分不能使用。」
「其他真實工分、出勤、技能和現實表現,繼續核。」
「她有沒有資格,由完整材料決定。」
「不是由三十六個虛假工分決定。」
陳露抬頭看她。
「那我還要繼續配合嗎?」
「你是當事人,也可能是被利用的人。」
蘇見青說道。
「你要確認自己的出勤,也要說明自己交出空白條的經過。」
「只要材料是真的,就不怕重新算。」
陳露把手放在那疊紙上。
「我配合。」
蘇見青點頭。
「明天查六次補記的具體日期。」
「把出勤表、公社登記、衛生所記錄和知青點住宿情況全部對上。」
「剩下的夜間看守,也要找到當晚值班的人。」
何向東問:「封存的工分條放哪裡?」
「帳箱裡。」
「誰保管鑰匙?」
「我和沈秀蘭各一把。」
沈秀蘭接過鑰匙,放進衣袋。
蘇見青將六張異常工分條編號,一張張裝入紙袋。
最後一張翻過來時,背面又出現一行紅字。
「回城推薦,先報陳露。」
這一次,字跡比前一張更重,紅墨從紙背透出來,像是寫字的人下筆時沒有半點遲疑。
蘇見青把紙袋封好。
「這三十六個工分,先不算陳露的。」
「但誰把它們填進去,必須查清。」
蘇見青把修渠工分條和舊工分冊分開放在桌上,又取出三張空白紙,推到陳露面前。
「先簽名。」
陳露拿起鋼筆。
「現在簽?」
「現在簽。」
蘇見青指著第一張紙。
「按你平時的寫法,寫姓名、日期,再寫一句『本人今日在場確認』。」
陳露點頭,在紙上落筆。
她寫得不快,最後一個「露」字收筆時,筆尖向右挑了一下。
蘇見青沒有說話,又拿出第二張紙。
「再寫一張,速度快些。」
陳露照做。
第三張紙上,蘇見青讓她只寫姓名,連續寫了三遍。
陳露寫完,將鋼筆放回桌上。
王春妮站在門邊,掃了一眼那幾張紙。
「簽名還能看出什麼?鄉下記帳,哪有那麼多講究。」
「簽名不是唯一證據。」
蘇見青把三張新紙和那六張異常工分條並排擺開。
「但它能證明誰寫過,誰沒寫過。」
王春妮說道:「字有時候寫得重,有時候寫得輕,不能因為幾筆不一樣,就說別人造假。」
「所以我要對照的不只是一筆。」
蘇見青將陳露平時留下的舊材料也放到桌上。
「看姓名最後一筆、日期順序、落筆方向,還有簽名所在的位置。」
陳露靠近桌邊。
「我的『露』字,最後一筆習慣往右挑。」
蘇見青點頭。
「異常工分條上的『露』,最後一筆全部向下壓。」
陳露拿起一張工分條。
紙上的簽名擠在工分數字旁,最後一筆向下拖,像是寫到一半突然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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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看向自己剛寫的三張紙。
兩種字擺在一起,差別很明顯。
王春妮往前湊了湊。
「這也不能說明不是她自己寫的。她那天手累了,寫法不一樣,很正常。」
「還有日期。」
蘇見青把紙張按順序排列。
「陳露平時寫日期,先寫月份,再寫日期。」
陳露點頭。
「我一直這樣寫。」
「異常工分條上的日期,全部先寫日,再寫月份。」
「這又能說明什麼?」
王春妮問。
「說明六張工分條的填寫習慣一致,卻和陳露平時的寫法不同。」
「也可能是別人提醒過她,讓她改寫。」
「有誰提醒?」
「我怎麼知道?」
「所以要繼續查。」
蘇見青把王春妮的話原樣記在旁邊。
「筆跡存在差異,日期順序不同,暫不能認定是陳露本人填寫。」
王春妮聽見「不能認定」,聲音立刻拔高。
「你看,連你自己都說不能認定,為什麼還要把這幾張條封起來?」
「因為它們已經被填進推薦材料。」
蘇見青將推薦草表推到桌前。
「在沒有核清之前,不能繼續當作陳露的真實勞動記錄。」
「暫停使用,是為了保留原件,不是為了先給誰定罪。」
陳露伸手摸了摸那張推薦草表。
她的名字後面寫著「推薦優先」,紅圈邊緣還留著一小塊沒幹透的痕跡。
「我沒有見過這張表。」
「你什麼時候知道自己被列為第一名的?」
「昨天以前,我只聽王春妮說工分最高的人優先。」
「有人把表給你看過嗎?」
「沒有。」
「有人讓你簽過『推薦優先』嗎?」
「沒有。」
蘇見青在推薦材料旁邊添了兩欄。
「候選人本人是否知情。」
「推薦依據是否交本人核對。」
陳露的名字後面,兩個欄都寫著「空」。
林秀梅站在旁邊,忽然開口:「知青點以前的推薦,哪有每個人都來看?幹部覺得誰表現好,先填上也很正常。」
「先填人,再補依據?」
蘇見青看向她。
「那三十六個工分也是後來補的?」
「我只是整理工分條。」
「誰讓你整理?」
「按以前的規矩統一補登。」
「誰給你的原始出工記錄?」
林秀梅沒有回答。
蘇見青又問:「誰確認陳露參加過挑糧、翻曬和修渠?」
「我說過,工分有時候按小組分攤。」
「分攤需要同組見證嗎?」
「以前不用。」
「那就把以前的分攤依據拿出來。」
「都過去這麼久了,哪裡還找得到?」
「找不到,就不能拿一句以前這樣做,替現在的三十六個工分作證。」
院裡圍著的人越來越多。
有知青低聲問:「那我們以前的工分,是不是也有這種情況?」
王春妮馬上說道:「你們別聽她嚇唬人。她就是抓住陳露這一張,想把所有舊帳都翻出來。」
「舊帳本來就要核。」
蘇見青把異常工分條分成三份。
「登記人、登記者、見證者。」
「每一欄都要寫清楚。」
「原工分條上只有陳露的名字,沒有同組見證,也沒有覆核人。」
「這不是鄉下講不講究筆跡的問題。」
「這是沒人能證明這筆勞動真正發生過。」
王春妮說道:「她自己把空白條交給別人保管,怎麼就不能是她後來托人補的?」
陳露肩膀一僵。
她看著桌上的三張空白紙,遲遲沒有說話。
蘇見青轉向她。
「你交出去過空白工分條?」
陳露的手從桌邊收回。
「交過。」
王春妮立刻接話:「你看,她自己都承認了。」
蘇見青沒有理她。
「什麼時候?」
「六月中旬。」
「交給誰?」
屋裡頓時響起幾聲吸氣聲。
林秀梅說道:「她自己把條子給我,誰知道她當時有沒有說過讓人補工分?」
「我沒有說。」
陳露看向她。
「你說要統一補齊。」
「我說的是保管。」
「你還說等我回來再核。」
「我不記得。」
「可我記得。」
陳露從材料袋裡取出一張折過的紙。
「這是我當時寫的回城材料清單。上面記著六月十六日去公社,六月十七日去縣裡,六月十八日回知青點核工分。」
她打開紙面。
「六月十八日那天,我去找過你。」
林秀梅的手停在半空。
「你說帳還沒整理完,讓我先忙自己的事。」
「我什麼時候說過?」
「就在糧票發下來的那天。」
陳露的聲音有些發緊,卻沒有停。
「你還說,工分不會少我的,讓我別急著看。」
蘇見青問:「當時有人在場嗎?」
陳露想了想。
「沈秀蘭在屋裡,王春妮從門口進來過。」
沈秀蘭點頭。
「我聽見過。」
王春妮的臉色變了。
「我只進去拿過東西,沒聽清她們說什麼。」
「你有沒有看見陳露把空白工分條交給林秀梅?」
「看見了。」
「她有沒有說讓林秀梅替她虛報工分?」
「沒有。」
「她說了什麼?」
「她說等回來再核。」
王春妮停了片刻。
「但我只聽見這一句。」
蘇見青把這段證詞寫在陳露的材料後面。
「陳露承認自己把空白工分條交給林秀梅,屬於沒有及時核對。」
「沈秀蘭和王春妮證實,她當時說的是回來再核,沒有證據證明她要求補寫虛假工分。」
王春妮問:「你現在又信證詞了?」
「我沒有隻信任何一個人。」
蘇見青將三張簽名紙和六張異常工分條再次擺開。
「簽名、日期順序、工種記錄、行蹤和見證人,幾項一起核。」
「單獨一項不能定性,所有記錄對不上,也不能裝作沒看見。」
林秀梅盯著那六張工分條。
「空白條是她自己交給我的。現在出了問題,她就一點責任沒有?」
「有。」
蘇見青說道。
「她沒有及時核對,承擔管理上的疏忽。」
「但疏忽不等於故意造假。」
「你替她分得倒清楚。」
「因為帳上必須分清。」
蘇見青把一張責任說明推到陳露面前。
「你自己看。」
紙上寫著:
「本人曾交出空白工分條,未及時核對,屬於管理疏忽。」
「異常工分條上的簽名、日期與本人平時書寫習慣不一致。」
「目前無證據證明本人主動要求虛報工分。」
「工種與本人行蹤、同組證詞不符的部分,暫不計入真實工分。」
陳露看完,拿起筆,在末尾簽下自己的名字。
「我接受。」
王春妮忍不住說道:「你當然接受,三十六個工分都被查掉了,還能裝成受害人。」
陳露抬起頭。
「我沒有說自己沒有疏忽。」
「可你們不能因為工分寫在我名下,就把所有造假的責任都壓給我。」
「我沒要求別人替我寫。」
「我只是把空白條交出去,以為回來還能核。」
她看向林秀梅。
「你拿走條子後,什麼時候填的,填了什麼,我根本不知道。」
林秀梅說道:「你自己交的,難道不是你自己負責?」
「我負責沒有及時核對。」
陳露說道。
「但誰填寫,誰登記,誰把它抄進推薦草表,也該查清楚。」
屋裡沒人接話。
蘇見青把責任說明收進材料袋。
「工分條繼續封存。」
「登記人一欄寫林秀梅,覆核人空缺。」
「簽名是否為代寫,交由公社核驗。」
林秀梅忽然伸手去搶那份說明。
「你不能把我的名字寫進去!」
蘇見青側身避開。
「記錄上誰經手,誰的名字就該出現。」
「我只是代保管。」
「那你就在異議欄寫代保管。」
「我不接受這份記錄。」
「可以不按手印。」
蘇見青把筆放到她面前。
「但不按手印,不等於記錄消失。」
林秀梅盯著那張紙,遲遲沒有動作。
蘇見青轉頭看向陳露。
「你把三張空白工分條交給她時,有沒有留下數量記錄?」
「沒有。」
「以後不能再這樣。」
蘇見青將一張新的委託登記紙遞給她。
「交出原件,必須寫數量、日期、經手人和歸還時間。」
「若是對方只說先保管,也要由兩人簽字。」
陳露接過紙。
「我記住了。」
「不是記住,是寫下來。」
蘇見青把筆遞給她。
陳露在制度欄下寫道:
「空白工分條不得交由一人單獨保管,交接必須本人、經手人和見證人確認。」
蘇見青看著那行字,又添了一句:
「未經本人核對,不得填入推薦材料。」
林秀梅仍站在桌邊。
王春妮看著被封存的工分條,低聲問:「那陳露這次還算候選人嗎?」
蘇見青收起推薦草表。
「現在只確認她的異常工分不能使用。」
「其他真實工分、出勤、技能和現實表現,繼續核。」
「她有沒有資格,由完整材料決定。」
「不是由三十六個虛假工分決定。」
陳露抬頭看她。
「那我還要繼續配合嗎?」
「你是當事人,也可能是被利用的人。」
蘇見青說道。
「你要確認自己的出勤,也要說明自己交出空白條的經過。」
「只要材料是真的,就不怕重新算。」
陳露把手放在那疊紙上。
「我配合。」
蘇見青點頭。
「明天查六次補記的具體日期。」
「把出勤表、公社登記、衛生所記錄和知青點住宿情況全部對上。」
「剩下的夜間看守,也要找到當晚值班的人。」
何向東問:「封存的工分條放哪裡?」
「帳箱裡。」
「誰保管鑰匙?」
「我和沈秀蘭各一把。」
沈秀蘭接過鑰匙,放進衣袋。
蘇見青將六張異常工分條編號,一張張裝入紙袋。
最後一張翻過來時,背面又出現一行紅字。
「回城推薦,先報陳露。」
這一次,字跡比前一張更重,紅墨從紙背透出來,像是寫字的人下筆時沒有半點遲疑。
蘇見青把紙袋封好。
「這三十六個工分,先不算陳露的。」
「但誰把它們填進去,必須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