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維修照片少了一張(為A1uminum加更)
18:35,恆遠設備服務公司。
資料員查了伺服器,十八號原圖狀態顯示已刪除,備註只有兩個字:拍糊。
陸觀和林雪站在隔離線外,電腦由公司資料員操作。屏幕錄製已經開啟,滑鼠每點一次都會進入公司自己的審計記錄。
資料員先按項目編號打開原始照片包,再按文件序號排序。十七號和十九號之間確實留著空位,十八號不是從來沒有上傳,而是狀態被改成刪除。
伺服器頁面同時顯示上傳時間和刪除時間。照片在施工當日11:26上傳,三天後08:14被標記刪除。那時現場驗收還沒有完成。
刪除動作來自公司「現場組」公共帳號。這個帳號在施工期間由三名組長共用,登錄設備登記了兩台電腦和一部工作手機。08:14那次操作來自工作手機,設備編號仍在崗前領用表上。
「手機歸誰?」陸觀問。
資料員翻出領用表:「施工當天給一組組長,第二天交回庫房。三天後是誰取用,要看出庫登記。」
出庫登記中,刪除當日早上沒有領用簽字。工作手機卻在08:02連上公司無線網絡,08:19斷開。
林雪把這十七分鐘圈住:「手機在公司里,領用表沒有人。」
「也可能有人沒簽。」負責人說。
「所以查門禁和經手人。」陸觀說,「暫時不寫是誰。」
「拍糊的照片一般什麼時候刪?」林雪問。
「整理歸檔時。」
「誰判斷需不需要重拍?」
資料員指向流程表:「現場組長。拍糊但內容重要,要補拍;只有重複照才直接刪。」
第十八號既沒有補拍,也沒有被標為重複。
流程表還規定,驗收前刪除關鍵位置照片,必須由資料主管確認。伺服器上的確認欄空白,刪除備註也沒有附模糊原因,例如失焦、遮擋或表號不可辨。
資料員調出同批另外兩張「拍糊」照片。它們都保留原圖,只在歸檔標記里寫不採用,並附有補拍編號。
十八號的處理方式和它們不一樣。
「誰刪的?」陸觀問。
「現場組帳號。」
「具體操作人?」
「要看後台日誌,得警方來調。」
陸觀沒有要求複製整台伺服器。他請資料員打開當日施工群,只查看西樓照片上傳附近的消息。
施工群一天能刷出上千條消息。資料員把時間限定在11:20到11:35,又用「西樓」做了一次篩選。十七號照片在11:24發出,十九號在11:29發出,中間那條只剩灰色的文件框。
十八號的縮略圖還能點開,原圖連結卻已經失效。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讀小說選 TW 看書網,𝘀𝗵𝘂.𝘁𝘄超流暢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上傳順序有沒有可能亂?」陸觀問。
「手機信號差的時候會晚幾分鐘。」資料員把三條消息的伺服器時間展開,「但這三張來自同一部手機。十七號上傳完成,隔了一分多鐘才傳十八號,十九號又在兩分多鐘以後。至少在伺服器這裡,它們就是這個順序。」
陸觀順著時間往下看。11:31,驗收員在群里回復「西樓收到,共七張」。這條消息沒有被撤回。
「歸檔表里為什麼是六張?」
資料員沒有立刻回答。她打開施工包的移交記錄,原始數量一欄最初填著七,旁邊又壓了一個手寫的六。改動處沒有雙方經手人的簽名,只能看見墨色比前面的字更深。
「紙質表我只負責掃描。」她說,「是誰改的,我不能亂認。」
林雪把掃描日期記下來,沒有追著她問。陸觀看了她一眼。剛才在物業辦公室,林雪還嫌他把每個時間都抄得太細,現在自己連墨水顏色都寫進去了。
「看什麼?」她沒抬頭。
「學費月底從工資里扣。」
「那我還是自己悟吧。」
資料員嘴角動了一下,緊繃的神情總算鬆了些。
原圖已經不在,群聊列表里卻留著一張自動生成的縮略圖。
圖很小,工人的臉也糊成一片。陸觀放大後,仍能看清手寫現場板的上半行。
公共服務間。
板子下方露出表號尾數:3176。
縮略圖右側還能看見半扇門,門牌不是住宅編號,而是物業印製的「公共設備」。上傳者在群里發過一句「西樓最後一隻」,隨後又撤回一條消息。緩存只保留撤回時間,沒有正文。
撤回發生在刪除當天08:13,恰好比後台的刪除記錄早一分鐘。群緩存只能證明那個帳號撤回過消息,無法恢復內容,也不能確認撤回人與刪除人是不是同一個。
陸觀把這兩個時間並排寫下,又在兩者之間留出一格。
林雪掃了一眼:「別替那一分鐘編故事。」
「我在等門禁記錄替我編。」
「門禁只會告訴你誰進過公司。」
「那就再找誰碰過手機。」
這回林雪沒挑錯,只把他的記錄本往桌里推了推,免得負責人探頭看見。
陸觀把能看見的內容逐項念給資料員確認。資料員只同意證明畫面上有「公共服務間」和表號尾數,不願判斷照片為什麼被刪。
「這張不是拍糊。」資料員低聲說。
「清晰度夠不夠,要由原文件和後台記錄一起判斷。」林雪說。
19:20,周正到場。警方依法固定群文件、縮略圖緩存和刪除日誌。陸觀只提交了發現路徑,沒有把施工群拷回事務所。
工作手機也被從庫房取了出來。封條貼上以前,設備管理員當著周正的面核對編號和外觀。手機已經恢復過出廠設置,卡槽里沒有電話卡,開機後卻仍保留著公司無線網絡的自動連接記錄。
周正讓技術人員先做鏡像,再調當天的門禁和庫房監控。陸觀站在旁邊,沒有碰手機。那十七分鐘裡誰拿過它,得由設備記錄、門禁和人的說法互相對上,單憑一條無線網絡登錄還鎖不住人。
警方製作固定記錄時,林雪和陸觀退到門外。恆遠公司的負責人幾次想問是不是已經認定內部有人毀證,都被周正擋回去。
「現在固定的是數據,不是結論。」周正說,「誰操作、為什麼操作,查完再說。」
陸觀聽見後,把自己記錄中的「故意刪除」改成「在驗收前刪除」。前者是目的,後者才是日誌已經給出的事實。
趙盛業趕到後看了一眼縮略圖。
「現場先寫公用間,後來依法調整成九戶,很正常。」
「調整審批在哪?」林雪問。
趙盛業拿出一張內部變更頁。申請欄寫著「歷史居住點地址規範」,項目組簽過字,社區覆核欄仍空著。
這張紙不是從項目系統里調出來的。右下角有一行很小的下載時間:今天18:56。
「這是最新版?」陸觀問。
「當然。」
「原始提交頁呢?」
趙盛業捏著紙邊:「內容一樣。」
「一樣不等於同一份。」林雪指了指空著的覆核欄,「最新版沒有提交人編號,也沒有審核流水。要核時間,只能看系統原記錄。」
周正當場把這項補進調取清單。趙盛業收回手,沒再把那張列印頁往他們面前遞。
「社區沒簽。」陸觀說。
「內部欄位調整不需要每次都簽。」
「誰提出調整?」陸觀問。
趙盛業指向項目組簽字:「現場匯總意見。」
「現場匯總意見是哪份材料?」
「時間久了,我得回去找。」
「誰核對過吳麗霞住在這裡?」
趙盛業把視線轉向資料員:「租住證明已經補齊。」
「那吳麗霞的租住證明是哪天形成的?」
資料員按警方要求讀出登記時間。
五月十八日。
系統里只顯示材料名稱和登記時間,具體住址已經由資料員遮住。陸觀沒要求她打開正文。眼下要核的是材料形成順序,不是把吳麗霞的住處再暴露給辦公室里所有人。
陸觀再看變更頁。
五月十七日。
地址先被改成九戶。
陸觀在兩行日期旁補了一句:地址修改在前,租住證明登記在後。
林雪把兩個日期寫到同一張便簽上,中間沒有畫箭頭。
「先後順序有了,因果還沒有。」她說。
陸觀明白她是在提醒自己。五月十七日的變更不能單獨證明五月十八日的證明是為它補造,但至少讓「根據既有證明規範地址」的解釋站不住了。
周正要求項目方保全五月十六日至十八日的全部編輯日誌、值班表和審批消息。趙盛業提出等律師到場後再回答,警方沒有阻止。
走出公司時已接近21:00。
電梯門合上,陸觀才發現自己從下午起只喝了半瓶水。林雪從包里摸出一瓶沒開封的礦泉水遞給他。
「給我的?」
「不然給電梯?」
陸觀接過來,故意看了一眼瓶蓋:「林社長今天這麼體貼,我有點不習慣。」
「你要是渴暈在這裡,明天誰去查第一筆安置款?」
「明白了,屬於員工維護成本。」
林雪伸手要把水拿回去。陸觀已經擰開喝了一口,快她半步走出電梯。
「送出去的東西還搶,老闆形象不要了?」
「我在評估員工離職風險。」
「一瓶水就想留住我?」
「你可以現在還。」
陸觀把瓶子握得更緊:「那還是先記帳。」
林雪哼了一聲,跟在他身後走向警務室。嘴上催得急,腳步卻放慢了一點。
陸觀回頭看見資料員仍坐在電腦前,盯著那張只有幾厘米大的縮略圖。
原圖被刪掉以後,它反而成了現場曾寫過「公共服務間」的第一張電子痕跡。
資料員查了伺服器,十八號原圖狀態顯示已刪除,備註只有兩個字:拍糊。
陸觀和林雪站在隔離線外,電腦由公司資料員操作。屏幕錄製已經開啟,滑鼠每點一次都會進入公司自己的審計記錄。
資料員先按項目編號打開原始照片包,再按文件序號排序。十七號和十九號之間確實留著空位,十八號不是從來沒有上傳,而是狀態被改成刪除。
伺服器頁面同時顯示上傳時間和刪除時間。照片在施工當日11:26上傳,三天後08:14被標記刪除。那時現場驗收還沒有完成。
刪除動作來自公司「現場組」公共帳號。這個帳號在施工期間由三名組長共用,登錄設備登記了兩台電腦和一部工作手機。08:14那次操作來自工作手機,設備編號仍在崗前領用表上。
「手機歸誰?」陸觀問。
資料員翻出領用表:「施工當天給一組組長,第二天交回庫房。三天後是誰取用,要看出庫登記。」
出庫登記中,刪除當日早上沒有領用簽字。工作手機卻在08:02連上公司無線網絡,08:19斷開。
林雪把這十七分鐘圈住:「手機在公司里,領用表沒有人。」
「也可能有人沒簽。」負責人說。
「所以查門禁和經手人。」陸觀說,「暫時不寫是誰。」
「拍糊的照片一般什麼時候刪?」林雪問。
「整理歸檔時。」
「誰判斷需不需要重拍?」
資料員指向流程表:「現場組長。拍糊但內容重要,要補拍;只有重複照才直接刪。」
第十八號既沒有補拍,也沒有被標為重複。
流程表還規定,驗收前刪除關鍵位置照片,必須由資料主管確認。伺服器上的確認欄空白,刪除備註也沒有附模糊原因,例如失焦、遮擋或表號不可辨。
資料員調出同批另外兩張「拍糊」照片。它們都保留原圖,只在歸檔標記里寫不採用,並附有補拍編號。
十八號的處理方式和它們不一樣。
「誰刪的?」陸觀問。
「現場組帳號。」
「具體操作人?」
「要看後台日誌,得警方來調。」
陸觀沒有要求複製整台伺服器。他請資料員打開當日施工群,只查看西樓照片上傳附近的消息。
施工群一天能刷出上千條消息。資料員把時間限定在11:20到11:35,又用「西樓」做了一次篩選。十七號照片在11:24發出,十九號在11:29發出,中間那條只剩灰色的文件框。
十八號的縮略圖還能點開,原圖連結卻已經失效。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讀小說選 TW 看書網,𝘀𝗵𝘂.𝘁𝘄超流暢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上傳順序有沒有可能亂?」陸觀問。
「手機信號差的時候會晚幾分鐘。」資料員把三條消息的伺服器時間展開,「但這三張來自同一部手機。十七號上傳完成,隔了一分多鐘才傳十八號,十九號又在兩分多鐘以後。至少在伺服器這裡,它們就是這個順序。」
陸觀順著時間往下看。11:31,驗收員在群里回復「西樓收到,共七張」。這條消息沒有被撤回。
「歸檔表里為什麼是六張?」
資料員沒有立刻回答。她打開施工包的移交記錄,原始數量一欄最初填著七,旁邊又壓了一個手寫的六。改動處沒有雙方經手人的簽名,只能看見墨色比前面的字更深。
「紙質表我只負責掃描。」她說,「是誰改的,我不能亂認。」
林雪把掃描日期記下來,沒有追著她問。陸觀看了她一眼。剛才在物業辦公室,林雪還嫌他把每個時間都抄得太細,現在自己連墨水顏色都寫進去了。
「看什麼?」她沒抬頭。
「學費月底從工資里扣。」
「那我還是自己悟吧。」
資料員嘴角動了一下,緊繃的神情總算鬆了些。
原圖已經不在,群聊列表里卻留著一張自動生成的縮略圖。
圖很小,工人的臉也糊成一片。陸觀放大後,仍能看清手寫現場板的上半行。
公共服務間。
板子下方露出表號尾數:3176。
縮略圖右側還能看見半扇門,門牌不是住宅編號,而是物業印製的「公共設備」。上傳者在群里發過一句「西樓最後一隻」,隨後又撤回一條消息。緩存只保留撤回時間,沒有正文。
撤回發生在刪除當天08:13,恰好比後台的刪除記錄早一分鐘。群緩存只能證明那個帳號撤回過消息,無法恢復內容,也不能確認撤回人與刪除人是不是同一個。
陸觀把這兩個時間並排寫下,又在兩者之間留出一格。
林雪掃了一眼:「別替那一分鐘編故事。」
「我在等門禁記錄替我編。」
「門禁只會告訴你誰進過公司。」
「那就再找誰碰過手機。」
這回林雪沒挑錯,只把他的記錄本往桌里推了推,免得負責人探頭看見。
陸觀把能看見的內容逐項念給資料員確認。資料員只同意證明畫面上有「公共服務間」和表號尾數,不願判斷照片為什麼被刪。
「這張不是拍糊。」資料員低聲說。
「清晰度夠不夠,要由原文件和後台記錄一起判斷。」林雪說。
19:20,周正到場。警方依法固定群文件、縮略圖緩存和刪除日誌。陸觀只提交了發現路徑,沒有把施工群拷回事務所。
工作手機也被從庫房取了出來。封條貼上以前,設備管理員當著周正的面核對編號和外觀。手機已經恢復過出廠設置,卡槽里沒有電話卡,開機後卻仍保留著公司無線網絡的自動連接記錄。
周正讓技術人員先做鏡像,再調當天的門禁和庫房監控。陸觀站在旁邊,沒有碰手機。那十七分鐘裡誰拿過它,得由設備記錄、門禁和人的說法互相對上,單憑一條無線網絡登錄還鎖不住人。
警方製作固定記錄時,林雪和陸觀退到門外。恆遠公司的負責人幾次想問是不是已經認定內部有人毀證,都被周正擋回去。
「現在固定的是數據,不是結論。」周正說,「誰操作、為什麼操作,查完再說。」
陸觀聽見後,把自己記錄中的「故意刪除」改成「在驗收前刪除」。前者是目的,後者才是日誌已經給出的事實。
趙盛業趕到後看了一眼縮略圖。
「現場先寫公用間,後來依法調整成九戶,很正常。」
「調整審批在哪?」林雪問。
趙盛業拿出一張內部變更頁。申請欄寫著「歷史居住點地址規範」,項目組簽過字,社區覆核欄仍空著。
這張紙不是從項目系統里調出來的。右下角有一行很小的下載時間:今天18:56。
「這是最新版?」陸觀問。
「當然。」
「原始提交頁呢?」
趙盛業捏著紙邊:「內容一樣。」
「一樣不等於同一份。」林雪指了指空著的覆核欄,「最新版沒有提交人編號,也沒有審核流水。要核時間,只能看系統原記錄。」
周正當場把這項補進調取清單。趙盛業收回手,沒再把那張列印頁往他們面前遞。
「社區沒簽。」陸觀說。
「內部欄位調整不需要每次都簽。」
「誰提出調整?」陸觀問。
趙盛業指向項目組簽字:「現場匯總意見。」
「現場匯總意見是哪份材料?」
「時間久了,我得回去找。」
「誰核對過吳麗霞住在這裡?」
趙盛業把視線轉向資料員:「租住證明已經補齊。」
「那吳麗霞的租住證明是哪天形成的?」
資料員按警方要求讀出登記時間。
五月十八日。
系統里只顯示材料名稱和登記時間,具體住址已經由資料員遮住。陸觀沒要求她打開正文。眼下要核的是材料形成順序,不是把吳麗霞的住處再暴露給辦公室里所有人。
陸觀再看變更頁。
五月十七日。
地址先被改成九戶。
陸觀在兩行日期旁補了一句:地址修改在前,租住證明登記在後。
林雪把兩個日期寫到同一張便簽上,中間沒有畫箭頭。
「先後順序有了,因果還沒有。」她說。
陸觀明白她是在提醒自己。五月十七日的變更不能單獨證明五月十八日的證明是為它補造,但至少讓「根據既有證明規範地址」的解釋站不住了。
周正要求項目方保全五月十六日至十八日的全部編輯日誌、值班表和審批消息。趙盛業提出等律師到場後再回答,警方沒有阻止。
走出公司時已接近21:00。
電梯門合上,陸觀才發現自己從下午起只喝了半瓶水。林雪從包里摸出一瓶沒開封的礦泉水遞給他。
「給我的?」
「不然給電梯?」
陸觀接過來,故意看了一眼瓶蓋:「林社長今天這麼體貼,我有點不習慣。」
「你要是渴暈在這裡,明天誰去查第一筆安置款?」
「明白了,屬於員工維護成本。」
林雪伸手要把水拿回去。陸觀已經擰開喝了一口,快她半步走出電梯。
「送出去的東西還搶,老闆形象不要了?」
「我在評估員工離職風險。」
「一瓶水就想留住我?」
「你可以現在還。」
陸觀把瓶子握得更緊:「那還是先記帳。」
林雪哼了一聲,跟在他身後走向警務室。嘴上催得急,腳步卻放慢了一點。
陸觀回頭看見資料員仍坐在電腦前,盯著那張只有幾厘米大的縮略圖。
原圖被刪掉以後,它反而成了現場曾寫過「公共服務間」的第一張電子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