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特蘭西瓦尼亞政府組織法(1837年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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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整個會議室就只剩下科洛拉特和路德維希後,路德維希的表情終於變了。他的眼神不再笑眯眯,而是變得平靜,平靜得讓人感到刺骨的寒冷。

  他緩緩站起來,走向會議室的門口。伴隨著沉重的關門聲,大門將外界的聲音隔絕在外,整個房間只剩下兩人的呼吸聲。

  路德維希沒有立刻走回來,而是背靠著大門,雙臂交疊,看著科洛拉特。

  「科洛拉特伯爵。說說吧,這次為什麼要反對?「

  科洛拉特坐在椅子上,手指不自覺地蜷縮起來。他咽了一口唾沫,試圖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穩:「我,我,大公,我這次真的沒什麼別的意思。只是單純的覺得,這份草案有些激進。特蘭西瓦尼亞畢竟情況特殊,步子邁得太大,萬一激起貴族……「

  「激進?「路德維希重複了一遍這兩個字「我看不是吧,伯爵。「

  他離開門板,走到長桌的另一端,雙手撐在桌面上,「你在害怕,你害怕失去權利對嗎?「

  科洛拉特的瞳孔猛地收縮了一下,他沒想到路德維希把話說得這麼直白,這麼毫不留情。他張了張嘴,想要反駁,卻發現自己的喉嚨像被什麼東西扼住了一樣,發不出聲音。

  「我可以讓你生,也可以讓你死。「路德維希的聲音依舊平靜,「如果你不想當帝國的財政總管,我現在就向陛下請示,換掉你。「

  這句話像一把刀,直接插進了科洛拉特的心臟。

  路德維希有這個權利嗎?如果不考慮後果,當然可以。

  他和陛下的關係,如果他一意孤行,確實可以把科洛拉特換掉。但路德維希不想這樣,這樣會給帝國開一個極其惡劣的先例。所以這句話,更多的意義是威脅。

  而對科洛拉特而言,畢生追求的就是往上爬,就是那個財政總管的位子。那是他二十年來苦心經營才換來的。若被一擼到底,那不如死了算了。

  恐懼像潮水一樣淹沒了他。他的雙手開始不受控制地顫抖,冷汗從額頭滲出來,順著鬢角滑落。他猛地從椅子上彈起來,踉蹌著跑到路德維希旁邊,死死抓住他的衣袖,膝蓋一軟,差點要跪下來。

  「大公,請原諒我……我……我一定不會這麼幹了,我發誓!「他的聲音帶著哭腔,像是溺水的人抓住最後一根浮木。

  路德維希低頭看著那隻顫抖的手,沒有立刻甩開。他靜靜地看著科洛拉特,看著這個曾經在國務會議上與他針鋒相對、試圖用程序問題困住他的人,此刻像一條喪家之犬一樣匍匐在自己腳下。

  「我上次找你談話的時候,「路德維希緩緩開口,聲音裡帶著一絲疲憊,「你也是這麼跟我說的。「

  科洛拉特的臉色瞬間慘白。他記得,上次路德維希警告過他,他也說過類似的話。

  但他轉頭就忘了,或者說,他以為路德維希只是說說而已。

  「請再給我一次機會吧,大公……不,殿下,求你了。「科洛拉特已經滿頭大汗,淚水混著汗水從臉上滑落,「我發誓,從今往後,您說什麼就是什麼,我絕不再反對……絕不再……「

  路德維希看著他這個樣子,沉默了片刻。他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經達成了。科洛拉特這個人,骨子裡是懦弱的,是貪婪的,他可以為了權力出賣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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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這一嚇,足夠讓他消停很長一段時間了。

  路德維希微微嘆了口氣,伸手甩開科洛拉特的手。

  「好,伯爵,我就再信你一次。「他的聲音恢復了平靜,帶上了一點溫和,「這次就算了。但你要記住「

  「這是最後一次。「

  科洛拉特如蒙大赦,整個人像被抽掉了骨頭一樣癱軟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喘著氣。他顫抖著抬起手,擦了一把臉上的汗水和淚水,聲音嘶啞地說:「謝……謝謝殿下……謝謝……「

  路德維希轉身走向門口,手搭在門把上時,停了一下,沒有回頭:「回去吧,伯爵。「

  「是,是,殿下……

  伴隨著大門打開又關上的聲音,會議室里重新恢復了寂靜。

  科洛拉特獨自坐在長桌旁,渾身被冷汗浸透,像是剛從水裡撈出來一樣。他呆呆地看著桌面上那份已經簽了字的報告,良久,才像一具行屍走肉般,腳步虛浮地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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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蘭西瓦尼亞政府組織法(1837年)》

  鑑於特蘭西瓦尼亞地區治理之需要,經國務會議提議,皇帝陛下欽定,頒布如下法令:

  第一章等級會議之改組

  第一條原特蘭西瓦尼亞等級會議(Ständetag)即日起改組為「帝國諮詢會議「(Konsultativversammlung)。

  第二條諮詢會議不再擁有任何立法權、稅收審批權、預算表決權及官員選舉權。其原有之一切實權即日起移交帝國政府。

  第三條諮詢會議之職能僅限於以下三項:

  1.就地方民生事務(農業、手工業、地方道路修繕)向特許行政首長提供書面建議;

  2.聽取行政首長關於年度施政的簡要報告;

  3.對帝國法律在當地的執行提出意見。

  第四條諮詢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特許行政首長召集。行政首長認為無需召開時,可隨時推遲或解散本屆會議。

  第五條諮詢會議之任何決議,須經特許行政首長批准方可視為有效建議。未經批准者,視為無效,不得執行。

  第二章立法委員會之設立

  第六條帝國於特蘭西瓦尼亞設立「特蘭西瓦尼亞立法委員會「(Gesetzgebungskommission),為該地區唯一合法的地方性立法機關。

  第七條立法委員會負責起草並制定以下事項:

  1.地方性民事規章(婚姻、繼承、土地登記等);

  2.地方治安條例及市場管理規則;

  3.地方教育及宗教事務管理細則(須在帝國宗教管理委員會框架內)。

  第八條立法委員會通過之法案,不得與帝國憲法、帝國法律及本組織法相牴觸。涉及稅收、兵役、外交之事項,不在其立法權限之內。

  第九條第一屆立法委員會成員,由原等級會議代表經帝國審查後過渡擔任。凡簽署1837年改革請願書且未涉及刑事調查者,自動獲得委員資格,任期兩年。

  第十條自第二屆起,立法委員會全體成員由帝國直接任命。具體程序如下:

  1.由特許行政首長提名候選人名單;

  2.報維也納國務會議審核;

  3.國務會議主席核准後,由皇帝簽署任命。

  第十一條立法委員會會議由特許行政首長主持。行政首長缺席時,可指定一名委員代理,但代理者無最終表決權。

  第十二條立法委員會通過之法案,須提交特許行政首長簽署後方可生效。行政首長擁有絕對否決權;被否決之法案,本屆任期內不得再次提出。

  第三章總督府之撤銷與政府重組

  第十三條即日起撤銷特蘭西瓦尼亞總督府(Statthalterei)及其所有附屬機構,包括總督府秘書處、地方協調處及財政監督局。

  第十四條原總督府所轄全部行政、財政、司法協調、治安監督等職能,統歸新設之「奧地利駐特蘭西瓦尼亞政府「(Kaiserlich-königliche Landesregierung in Siebenbürgen)。

  第十五條奧地利駐特蘭西瓦尼亞政府直屬於維也納國務會議,其組織架構如下:

  1.內政處負責地方行政、戶籍、治安;

  2.財政處負責稅收徵收、預算執行(受帝國財政部監督);

  3.司法協調處負責地方法院與帝國最高法院之間的案件移送;

  4.宗教事務處負責執行帝國宗教管理委員會之政策。

  第十六條原總督府所有官員,須在三十日內向新政府辦理移交手續。拒不移交者,以瀆職論處,移交帝國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特許行政首長

  第十七條特蘭西瓦尼亞最高行政領導職務,定名為「奧地利駐特蘭西瓦尼亞特許行政首長「(Kaiserlicher Kommissar),由皇帝直接任命,對國務會議主席負責。

  第十八條特許行政首長行使以下職權:

  1.統轄奧地利駐特蘭西瓦尼亞政府各部門,任免各級官吏(處級以上須報帝國備案);

  2.監督立法委員會之運作,有權列席其一切會議;

  3.對立法委員會通過之法案擁有絕對否決權;

  4.編制年度地方預算,報帝國財政部審批;

  5.節制當地駐軍之治安配合行動(但軍事指揮權仍歸帝國軍事委員會);

  6.遇緊急事態(暴動、瘟疫、外敵入侵),可繞過立法委員會直接發布行政命令,事後七日內報請帝國追認。

  第十九條特許行政首長任期五年,由皇帝決定是否連任。任期內,國務會議可對行政首長提出不信任案,經皇帝批准後可予以撤換。

  第五章大公職位

  第二十條帝國任命特蘭西瓦尼亞大公一人,代表皇室對該地區行使宗主權。首任大公由弗蘭茨·卡爾大公擔任。

  第二十一條大公不介入日常行政及立法事務,其職責限於:

  1.主持年度開議典禮及重要節慶儀式;

  2.代表皇帝接受地方臣民之效忠宣誓;

  3.對涉及帝國核心利益(領土完整、皇室權威、宗教事務)之議題,擁有一票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大公之否決權行使後,該議題須提交維也納國務會議最終裁決。大公不得干預特許行政首長的日常行政。

  第六章過渡與語言條款

  第二十三條本法公布之日起,原等級會議立即停止行使一切立法及財政權力。原總督府官員須在三十日內向新政府移交全部檔案、財產及印信。

  第二十四條特蘭西瓦尼亞地區官方語言定為德語及羅馬尼亞語。匈牙利語不再作為官方語言使用於政府公文、法庭記錄及公共告示。過渡期為六個月,期滿後所有官方文書須以德語書寫。

  第二十五條本法自皇帝簽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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