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賀庭洲的十倍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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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山香事完成種子輪協議後的第三天,賀氏集團發來一份收購意向書。

  估值是市場同類初創公司的十倍。

  文件第一頁就寫明,賀氏願意一次性支付全部現金,保留林見微的創始人頭銜,並將聞春堂納入集團文化遺產項目。附錄里甚至有一張效果圖:修復後的老鋪被改成賀氏香氛體驗館,玻璃展櫃裡陳列著「林氏父女手稿」,門口的牌匾下方加著「賀氏公益支持」。

  收購方案不是周驍提出的。

  在董事會要求儘快解決聞春堂造成的項目延期時,賀庭洲否決了法務的強制推進建議,親自讓戰略部對見山香事估值。正常模型給出的數字並不高,他看過後,只說了一句:「乘十。」

  財務總監以為聽錯了。

  「這家公司剛成立,沒有穩定利潤,核心資產又不在公司名下。」

  「我知道。」

  「十倍價格無法向董事會解釋。」

  「從我的個人持股收益里補差額。」

  蘇晚棠聽見消息,當場摔了手裡的樣品瓶。

  「你是在買公司,還是在給前妻送錢?」

  賀庭洲冷冷看她:「這是解決項目衝突。」

  「那為什麼保留她的創始人頭銜?為什麼讓她主導?你明知道她起訴的是我們。」

  「正因為在訴訟,才需要把權屬一次解決。」

  他說得像一個理性的商業決定。只有周驍知道,意向書改了七版。賀庭洲刪掉了強制離任條款,要求保留聞春堂牌匾,還讓法務補上林見微的終身榮譽顧問席位。

  他以為這些是在讓步。

  卻從未想過,她要的根本不是在別人的公司里擁有一個更好聽的位置。

  林見微看完效果圖,笑了一聲。

  唐梨問:「你要直接拒絕,還是先拿去談判?」

  「直接拒絕。」

  「十倍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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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見了。」

  「這筆錢可以立刻解決聞春堂的修繕,也可以讓你有資源打完後面的官司。」

  「代價是他們擁有解釋權。」

  唐梨把文件翻到最後一頁。收購完成後,所有歷史檔案歸公司統一管理;原始配方可以繼續署林見微名,但對外使用由集團審批;聞春堂場地由賀氏決定商業開放時間;林見微需要簽署五年競業和永久保密協議。

  還有一條隱藏在「創始人過渡安排」中的條件: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指控賀氏關聯方在「重逢」項目中存在侵權或輿論誤導。

  十倍的錢,買的不只是公司。

  它要買她剩下的聲音。

  「讓他親自來。」林見微說。

  賀庭洲當天晚上出現在聞春堂。

  他來之前,先去了當年婚後替她準備的那間工作室。

  權限已經撤銷,門上貼著資產封存條。透過玻璃,他看見裡面的器材蒙著灰,角落還放著一隻她用過的白瓷燒杯。那間房曾經二十四小時為賀氏產品解決問題,他卻一直以為,她只是偶爾來打發時間。

  現在見山香事門口每天排隊,而賀氏要用十倍價格買她回去。

  賀庭洲不願承認這種反差令他不安。

  他告訴自己,只要收購完成,聞春堂能留下,訴訟能停止,林見微也不必靠程硯深的錢維持公司。一切都會回到可控範圍。

  只是他從來沒有問過,她是否還願意回到那個範圍里。

  沒有秘書,沒有董事,也沒有上次醫院裡那份冷冰冰的和解書。他穿著深色大衣,站在門外的雨棚下,手裡拿著一個黑色文件夾。

  林見微沒有請他進前廳,只站在門檻內。

  「賀總,見山香事不接受未預約會談。」

  「我是來談收購。」

  「已經看過意向書,答案是拒絕。」

  「你還沒聽我說完。」

  「文件說得夠清楚。」

  賀庭洲把文件夾打開,將一張支票放到門邊的木台上。

  「這是定金。不是和解金,也不是要求你撤訴。聞春堂交給賀氏,我們可以按照你的方案修復,手稿全部署你的名字,項目也由你主導。」

  「主導到什麼程度?」

  「至少比現在有更多資源。」

  「審批呢?」

  「可以談。」

  「授權呢?」

  「保留你的署名。」

  林見微看著他:「我問的是誰決定怎麼用。」

  賀庭洲停了一下:「集團需要統一管理。」

  「所以仍舊是你決定。」

  「這是商業項目,不是你一個人的情緒空間。」

  「聞春堂是我父親留下的工作場所。」

  「我知道。」

  「你不知道。」

  林見微從門邊取出那張效果圖,指著玻璃展櫃裡被標註的「林氏手稿」。

  「你只知道把它放進一個看起來體面的項目里,卻不知道每一頁為什麼要保留焦痕,為什麼有些配方不能再做,為什麼我父親寧可停產,也不願意讓R-17繼續進入市場。」

  賀庭洲的眉眼微微一沉:「舊方的事以後可以查。」

  「你們查了十年,也沒有告訴我。」

  「那是上一代的歷史。」

  「可現在你拿著上一代留下的房子和我的手稿,來要求我把餘生交給你。」

  雨水從屋檐邊連成一線。

  賀庭洲把聲音壓低:「林見微,我不是來和你吵架的。你需要資金,我給你資金;你想保留聞春堂,我也可以讓項目改變。你沒有必要把所有事情都做得這麼絕。」

  「我做絕了嗎?」

  她往前一步,隔著門檻看他。

  「你以十倍估值來買,是因為它值得,還是因為你發現我終於有了不聽你的能力?」

  賀庭洲沒有回答。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自己問的不是商業判斷,而是這三年他究竟有沒有真正看見過她。

  他沉默的時間越長,答案越清楚。

  「賀庭洲。」她輕聲說,「你還是只會給得不到的東西加價。」

  「你可以把這當成補償。」

  「我不要。」

  「那當成對聞春堂的保護。」

  「保護不應該附帶所有權。」

  他拿起支票,手指壓在紙面上:「你知道賀氏能讓這個項目消失,也能讓你的新公司沒有供應商、沒有渠道、沒有任何合作方。」

  這句話終於撕掉了收購意向書的禮貌。

  林見微臉色沒有變化:「你在威脅我?」

  「我是在告訴你市場規則。」

  「那我也告訴你我的規則。見山香事不賣,聞春堂不賣,父親的作品不賣,連我的沉默也不賣。」

  賀庭洲看著她,像第一次發現十倍現金也不能解決一件事。

  「你覺得程硯深比我更可信?」他忽然問。

  「這和他無關。」

  「他的投資書同樣有回報要求。」

  「他把要求寫在合同里,也允許我說不。」

  「我現在也在和你談。」

  「不。」林見微看著門外隨他而來的黑色轎車,「你先把價格放到我無法拒絕的位置,再告訴我拒絕會面對什麼。這不是談判,是通知。」

  賀庭洲的下頜繃緊:「我給你的條件,市場上不會有第二個人給。」

  「所以我就必須感激?」

  「至少你應該理性考慮。」

  「我考慮得很理性。十倍估值換永久保密、五年競業、檔案管理權和我的訴訟撤回,價格仍然太低。」

  「你還想要多少?」

  「你看。」她笑得很淡,「你又在問價錢。」

  賀庭洲一時無言。

  三年婚姻里,他送過她珠寶、房產和副卡,以為給得足夠多,便不必問她真正想要什麼。離婚時她一分錢不要,他認定是以退為進;如今她再一次說不賣,他仍本能地認為只是價格沒有加到位。

  她面對的從來不是一份報價。

  是一個直到失去後都不肯承認她有獨立意志的人。

  「你會後悔。」

  「我後悔的事已經夠多,不差這一件。」

  林見微把門關上,隔絕了雨聲,也隔絕了他站在門外的影子。

  賀庭洲在門口站了片刻,才將支票撕碎。

  紙屑落進積水裡,墨跡迅速暈開。

  他沒看見,二樓窗邊的林見微也沒有回頭。

  第二天,賀氏正式發函,要求見山香事停止使用「舊襯衫」等容易引發公眾誤解的敘事,並暗示其團隊可能接觸過賀氏歷史配方。

  這封函件並非賀庭洲逐字審過,卻在他的授權鏈下自動簽發。

  周驍拿到副本時試圖叫停,法務負責人只說:「賀總昨晚明確要求按市場規則處理。競爭風險通報屬於標準程序。」

  賀庭洲看著發出的郵件,想起林見微那句「你還是只會給得不到的東西加價」。他有一瞬想撤回,卻在蘇晚棠推門進來時關掉頁面。

  「董事會需要你表態。」蘇晚棠說,「到底保項目,還是保她?」

  賀庭洲冷聲道:「她不需要我保。」

  話說出口,他心裡忽然空了一下。

  林見微當然不需要了。

  是他親手把她逼到不再需要的。

  唐梨將函件掃描後遞給她:「他們開始反擊了。」

  林見微翻到最後一頁,看到落款處是賀庭洲的電子簽發授權。

  她把函件放進證據櫃。

  「那就讓他們把所有想說的,都留在法律記錄里。」

  唐梨問她是否要把十倍收購的條件一併公開,證明賀氏先收購不成、後發函施壓。

  林見微搖頭:「先公證,不炒作。等他們在正式程序里否認,再拿出來。」

  她已經不需要靠一場輿論爭吵證明自己贏了。

  賀庭洲給出的每一個價格、每一次威脅和每一個簽名,都會在他最相信的規則里,變成無法撤回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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