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6章 應該去當刑警
從法院出來,秦浩沒有回辦公室,而是帶著夏英傑直奔縣檢察院。
「李檢,在嗎?」秦浩叩響了三樓最裡間辦公室的門。
「進。」
李檢察官正伏在案頭寫材料,抬頭看清來人,先是客氣地笑了笑,待聽清秦浩的來意,那笑容便一點點僵在了臉上。
「調閱於三花碎屍案的卷宗?」
「對。」秦浩點頭:「錢興良的案子,下個禮拜就該開庭了吧?」
李檢察官把鋼筆往桌上一擱,眉頭擰成了疙瘩。
這案子是他一手經辦的。從公安移送起訴,到審查證據材料,再到起草起訴書,如今法院的人突然找上門要調卷宗,這是什麼意思?查他的案子的毛病?
案子一旦被檢查出問題,他是要擔責任的。
「小秦啊。」李檢察官斟酌著開口:「這案子證據鏈是完整的,殺人動機、作案時間、拋屍工具,樣樣齊全。馬上就要開庭了,你們這時候調卷宗,不合規矩吧?」
「李檢,我冒昧問一句。」秦浩也不繞彎子:「錢興良被抓進來這麼多天,認罪了嗎?」
李檢察官喉頭一噎。 「一個碎屍案的主犯,死到臨頭都不認罪,李檢,您經手的案子多,這種情況常見嗎?」秦浩盯著他:「萬一他真不是兇手,萬一這案子錯判了,到時候公檢法所有參與這個案子的人,一個都跑不了,全都要被追責。」
李檢察官的手指在桌面上無意識地敲著。
「可反過來講。」秦浩話鋒一轉:「要是咱們現在查出問題,趕在開庭前把這案子扳正了,救下一條人命,揪出真兇,李檢,這份功勞,可全是你的。」
辦公室里靜了十幾秒。
李檢察官長長吐出一口氣,站起身:「跟我來,檔案室。」
隨後,李檢察官就去檔案室把於三花的卷宗調了出來。
夏英傑看過了完整卷宗,她把自己的疑點說了一遍,李檢察官搖頭道:「你說的這些我也發現了,可是錢興良是惟一既有作案動機,又有作案時間的嫌疑人,不是他還能是誰?」
秦浩沒有理會二人的爭論,迅速把卷宗翻了一遍。
五分鐘。
半尺厚的卷宗,被他從頭翻到了尾,然後合上,推到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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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就……看完了?」李檢察官瞪著眼睛,滿臉都寫著懷疑。
夏英傑下巴微微一揚,語氣里透著掩不住的驕傲:「李檢,老秦可是我們法律系公認的過目不忘。」 「哪有那麼神。」秦浩擺了擺手,語氣淡淡:「就是記憶力比普通人強那麼一點罷了。」
李檢察官嘴角抽了抽,還在懷疑二人在吹牛。
秦浩手指在卷宗封皮上敲了敲,語氣嚴肅起來:「李檢,咱們去一趟現場吧。」
「這……」李檢察官的臉一下子皺成了苦瓜:「勘察現場那是公安的活兒啊!我這兒還一堆案子等著辦呢……」
「李檢。」秦浩正色道:「你要是不願意去,那就我們兩個去好了。到時候案子真出了問題,真兇是法院的人揪出來的,這功勞,可就落在法院頭上了,跟檢察院,跟你,一點關係沒有。」
李檢察官聞言,騰地一下站了起來:「咳咳!人命關天的案子,仔細一點也是應該的,走,我陪你們走一趟!」
說完,一馬當先出了門,直奔院裡那輛吉普車。
沒辦法,從檢察院到下水村,好幾十公里的土路,騎自行車去,猴年馬月才能到?
夏英傑沖秦浩豎起大拇指,眨眼間展顏一笑。
秦浩面不改色:「上車。」
……
吉普車一路顛簸,車軲轆碾過坑坑窪窪的土路,揚起漫天塵土。 傍晚前,車在下水村緩緩停下。
「咳咳——」李檢察官推開車門,用手捂住口鼻,悶聲說道:「這就是錢興良家。」
那是一棟低矮的土坯房,院牆塌了半邊,門口堆著沒編完的荊條筐。
秦浩在門口掃了一眼,並沒有進去。
公安機關早把錢興良家搜了個底朝天,確定這裡不是第一現場,何況錢興良跟於三花是夫妻,屋子裡到處都是於三花的生活痕跡,查不出什麼來。
「咱們先去拋屍地點吧。」秦浩道。
李檢察官應了一聲,拉開車門就要上車。
「走過去。」秦浩叫住了他。
「走過去?」李檢察官的手僵在車門上。
秦浩已經抬腳往河邊走了:「沿著河走,我要看看這一路的地形。」
夏英傑毫不遲疑,立馬跟了上去。
李檢察官站在車邊,望著兩個年輕人的背影,嘀咕了一句:「這不是自找苦吃嘛……」 嘀咕歸嘀咕,他到底還是鎖上車,邁開步子追了上來。
秦浩故意放慢腳步,沿著河岸一路走。深秋的河水淺了,露出一大片河灘的鵝卵石,蘆葦枯黃,風一吹嘩嘩地響。
走了差不多五公里,前方終於出現一座浮橋,上頭鋪著木板,人走在上面晃晃悠悠。
過了浮橋,再往前走三公里左右,終於到了拋屍的那片小樹林。
別說是夏英傑了,連李檢察官都累得氣喘吁吁,一屁股坐在樹林邊上的土坎上,摘了帽子呼哧呼哧地扇風。
「我說小秦。」他喘勻了氣,忍不住抱怨:「你究竟在找什麼?這一路,公安都搜遍了!」
面對他的抱怨,秦浩只說了一句話。
「錢興良不是兇手。」
「你憑什麼下這個結論?」李檢察官「騰」地從土坎上蹦了起來,帽子都掉了:「你的依據呢?!」
夏英傑也十分好奇,一雙眼睛亮晶晶地望著秦浩:「老秦,你發現了什麼?」
秦浩不慌不忙,掰著指頭分析。
「首先,根據卷宗記載,案發當天,錢興良跟於三花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對吧?」 「對啊。」李檢察官點頭:「這也是公安機關認定他有重大殺人嫌疑的原因之一。」
「那問題就來了。」秦浩反問:「既然兩口子吵得天翻地覆,於三花為什麼還要跟著錢興良,一路從家裡走到這片小樹林來?」
他抬手朝來路一指:「從錢興良家到這兒,直線距離只有三公里,可中間橫著這條河。卷宗里寫得清清楚楚,錢興良跟於三花,兩口子都不會水,案發那個季節,河中央又沒有擺渡船。他們要抵達這片拋屍地點,就要繞路五公里,先到浮橋,過了河再走到這兒。前前後後加起來,要走八九公里。」
「咱們仨是正常人,一路走下來,走了五個多小時。而根據卷宗里的訊問筆錄和看守所的體檢記錄,錢興良案發前剛挖了雞眼,腳底感染,走路都一瘸一拐。他的速度,只會遠遠低於正常人。」
李檢察官的扇風的手,慢慢停了。
秦浩豎起第二根手指:「卷宗里村民的筆錄記載得明明白白:案發當天中午,於三花回到家裡,跟錢興良發生爭執,這是下午一點前後的事;可到了晚上六七點鐘,錢興良已經坐在村里跟人打牌了,光是作案時間這一條他就不符合。」
李檢察官張了張嘴,沒出聲。
「還有。」秦浩的聲音冷了下來:「卷宗記載,殺人兇器是一把菜刀,為了拋屍,兇手準備了三條尿素袋。好,就算錢興良真起了殺心,他一手拎著菜刀,一手攥著三條尿素袋,就這麼明晃晃地拿在手裡,於三花是瞎了嗎?看不見?感覺不到危險?還乖乖跟著這麼一個剛跟自己吵完架、拎著菜刀的男人,走八九公里到這片沒人的小樹林裡來?」
一連三問,問得李檢察官一愣一愣的,嘴唇動了半天,愣是一個字沒憋出來。
夏英傑激動得臉都紅了,拽著秦浩的胳膊甩了又甩:「老秦!你簡直神了!你這本事當檢察官,真是屈才了,你該去干刑警啊!」
李檢察官愣了半晌,才從牙縫裡憋出一句:「可是……可這些都只是你的推論。證據呢?」
秦浩望著他,忽然道:「李檢,你們有沒有想過一種可能——」 「這具屍體,根本就不是於三花呢?」
「胡說!」李檢察官下意識就要反駁:「於三花的母親親口……」
話說到一半,他卡住了。
他仔細回憶卷宗里的記載——死者身份的認定,主要依據是於三花母親的一口咬定。可她老人家的親妹妹,前後辨認了兩次,兩次都沒敢點頭。家屬內部的意見,從頭到尾就沒統一過。
李檢察官後背,莫名地沁出一層薄汗。
可思來想去,他還是搖頭:「不對。就算不是於三花,那死者是誰?證據呢?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空談。」
這個時代na技術在國內還沒有普及,所以無法通過屍體的na比對確認死者身份,這也是這個案子兇手的高明之處,他故意把能夠直接證明死者身份的頭部藏起來,就是為了讓公安機關無法確認死者身份,這也說明兇手對公安辦案的思路十分了解,要麼是刑滿釋放人員,要麼就是幹過刑偵相關的工作。
夏英傑眼珠一亮,一拍大腿:「有道理啊!普通人別說殺人分屍了,過年殺只雞都哆嗦半天!錢興良就是個靠編筐為生的老實巴交的莊稼漢,他怎麼可能殺人分屍之後,還毫無波瀾地跑回村里,跟人有說有笑地喝酒打牌?」
李檢察官其實已經被說服了。但還是堅持把情況反饋給公安機關。
「李檢。」秦浩提醒道:「讓公安以下水村為圓心,方圓五公里為目標進行搜索,查一查最近這段時間,有沒有跟於三花年齡、身高相仿的婦女失蹤。應該會有收穫。」
李檢察官抓了抓腦袋:「為什麼是五公里?」
秦浩道:「普通老百姓家裡買不起小汽車、摩托車,農村連自行車都不多見。兇手拎著三條裝滿屍塊的袋子拋屍,能走多遠?一是不好拿;二是容易暴露。所以五公里,基本就是拋屍的極限距離。」 夏英傑皺了皺眉:「可是老秦,萬一——兇手是故意把受害者約到很遠的地方殺害,再拋屍的呢?」
「約到這兒?」秦浩朝四周一指:「下水村連公交車都不通,兇手要怎麼把受害者帶過來?」
「再說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講,一個人作案,往往會選擇自己最熟悉的地形。讓他到一片完全不熟悉的區域作案,萬一被人撞見,他連往哪兒跑都不知道。」
聽完這一整套分析,李檢察官算是徹底信服了,沖秦浩豎起大拇指:「小秦,我現在覺得小夏說得對,你真應該去干刑警。」
秦浩調侃道:「怎麼,想把我趕走?怕我搶你功勞啊?」
「哪能呢……」李檢察官老臉一紅。
「行了,別說這些了。」秦浩抬頭看了看天色,日頭已經沉到樹梢底下去了:「天都快黑了,趕緊回去吧,不然就得在這荒郊野外過夜了。」
李檢察官順著來路回望——五公里長的河灘,枯黃的蘆葦盪一直鋪到天邊。
他頓時雙腳發軟,發出一聲長長的哀嘆:「早知道……早知道就該把車開到河堤上的……」
……
轉過天,一上班,李檢察官就蹬著自行車直奔縣公安局刑警隊,把秦浩的分析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刑警隊長越聽,後背就直冒冷汗。 他不敢怠慢,當天就調了人手,撒出去排查。
三天後,終於有了消息。
下水村兩公里外的劉家坳,有個名叫劉阿秀的婦女,失蹤時間跟於三花的案子完全吻合,跟於三花年齡、身高體型都差不多。
刑警隊立即把劉阿秀的丈夫找來認屍。
那漢子在停屍房裡只看了一眼那雙腳,當場就跪了,嚎啕大哭:「是我老婆!這是我老婆啊!」
「我老婆前年下地幹活,一鋤頭下去不小心把右腳小腳趾切掉了一塊……這個痕跡,她化成灰我都認得,不會錯的!」
刑警隊長仔細一看,還真是右腳小腳趾缺失了一塊,不過已經是陳年老傷,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來。
刑警隊長當場臉就白了。
他趕緊又把於三花的母親和兩個妹妹請來對峙。老太太到了停屍房,還是一口咬定,這就是我閨女,我這當娘的還能認錯?
倒是於三花的妹妹,支支吾吾了半天,紅著臉說:「娘……咱、咱們當時不是也覺怪嘛,姐的腳上啥時候有過傷?我們幾個還尋思著,是不是屍體泡在水裡泡久了,讓魚給啃的……」
一句話,把刑警隊長最後一點僥倖啃沒了。
刑警隊當即傾向於死者是劉阿秀,連夜排查劉阿秀的社會關係。這一查,還真查出來了——劉阿秀在外面有個姘頭,早年間因為盜竊蹲過四年大獄,放出來還不到半年! 刑滿釋放人員,熟悉公安辦案流程,符合!
立即緝拿!
至於原因嘛,無非就是劉阿秀不願意繼續跟他保持不正當關係,想要回歸家庭,結果徹底激怒了姘頭。
刑警連夜去挖,鐵鍬下去三尺,一顆頭顱重見天日。
案子破了。
可公安局裡,卻是一片愁雲慘霧,比案子沒破的時候還沉悶。
這案子破得,跟他們刑警隊沒有半點關係。要不是檢察院攔了這一道,這會兒判決書都該下來了,錢興良,弄不好已經被判了死刑,押赴刑場。
真到那一步,錯殺的帽子扣下來,公檢法所有參與這個案子的人,一個都別想跑。
隊長蹲在辦公室里抽了一宿的煙。
而且,還有一個問題懸在所有人頭頂——
死者是劉阿秀,那於三花呢? 活生生一個大活人,去哪兒了?
……
同樣鬱悶的,還有法院的梅芳。
她在刑庭熬了三年,好不容易分到手一樁全縣轟動的大案子,,結果開庭前三天,檢察院一紙撤訴,案子沒了。
三年的媳婦,眼看要熬成婆,鍋被人端了。
梅芳憋了一肚子的火,全撒在了夏英傑身上。在她看來,要不是這個多管閒事的助理上躥下跳,案子能黃嗎?
夏英傑可不慣著她。
「梅法官,我就問您一個問題。在您看來,是案子重要,還是錢興良的清白和性命重要?」
「您有沒有想過,這個案子要是按原樣開了庭,因為您的一意孤行,錯判了、誤判了,一個無辜的人被槍斃,一個家庭就這麼塌了。這個責任,您擔得起嗎?」
一連串的話砸下來,梅芳被懟得啞口無言,胸口起伏了半天,愣是一個字沒吐出來。
夏英傑也沒打算跟她再耗下去,轉身就走,直接敲開了院長的門,要求調離梅芳的審判庭。
院長起初不肯,好說歹說,夏英傑就一句話:「要麼調,要麼我辭職。」 院長拗不過,最終只能點頭,把夏英傑調給了別的法官當助理。
「李檢,在嗎?」秦浩叩響了三樓最裡間辦公室的門。
「進。」
李檢察官正伏在案頭寫材料,抬頭看清來人,先是客氣地笑了笑,待聽清秦浩的來意,那笑容便一點點僵在了臉上。
「調閱於三花碎屍案的卷宗?」
「對。」秦浩點頭:「錢興良的案子,下個禮拜就該開庭了吧?」
李檢察官把鋼筆往桌上一擱,眉頭擰成了疙瘩。
這案子是他一手經辦的。從公安移送起訴,到審查證據材料,再到起草起訴書,如今法院的人突然找上門要調卷宗,這是什麼意思?查他的案子的毛病?
案子一旦被檢查出問題,他是要擔責任的。
「小秦啊。」李檢察官斟酌著開口:「這案子證據鏈是完整的,殺人動機、作案時間、拋屍工具,樣樣齊全。馬上就要開庭了,你們這時候調卷宗,不合規矩吧?」
「李檢,我冒昧問一句。」秦浩也不繞彎子:「錢興良被抓進來這麼多天,認罪了嗎?」
李檢察官喉頭一噎。 「一個碎屍案的主犯,死到臨頭都不認罪,李檢,您經手的案子多,這種情況常見嗎?」秦浩盯著他:「萬一他真不是兇手,萬一這案子錯判了,到時候公檢法所有參與這個案子的人,一個都跑不了,全都要被追責。」
李檢察官的手指在桌面上無意識地敲著。
「可反過來講。」秦浩話鋒一轉:「要是咱們現在查出問題,趕在開庭前把這案子扳正了,救下一條人命,揪出真兇,李檢,這份功勞,可全是你的。」
辦公室里靜了十幾秒。
李檢察官長長吐出一口氣,站起身:「跟我來,檔案室。」
隨後,李檢察官就去檔案室把於三花的卷宗調了出來。
夏英傑看過了完整卷宗,她把自己的疑點說了一遍,李檢察官搖頭道:「你說的這些我也發現了,可是錢興良是惟一既有作案動機,又有作案時間的嫌疑人,不是他還能是誰?」
秦浩沒有理會二人的爭論,迅速把卷宗翻了一遍。
五分鐘。
半尺厚的卷宗,被他從頭翻到了尾,然後合上,推到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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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就……看完了?」李檢察官瞪著眼睛,滿臉都寫著懷疑。
夏英傑下巴微微一揚,語氣里透著掩不住的驕傲:「李檢,老秦可是我們法律系公認的過目不忘。」 「哪有那麼神。」秦浩擺了擺手,語氣淡淡:「就是記憶力比普通人強那麼一點罷了。」
李檢察官嘴角抽了抽,還在懷疑二人在吹牛。
秦浩手指在卷宗封皮上敲了敲,語氣嚴肅起來:「李檢,咱們去一趟現場吧。」
「這……」李檢察官的臉一下子皺成了苦瓜:「勘察現場那是公安的活兒啊!我這兒還一堆案子等著辦呢……」
「李檢。」秦浩正色道:「你要是不願意去,那就我們兩個去好了。到時候案子真出了問題,真兇是法院的人揪出來的,這功勞,可就落在法院頭上了,跟檢察院,跟你,一點關係沒有。」
李檢察官聞言,騰地一下站了起來:「咳咳!人命關天的案子,仔細一點也是應該的,走,我陪你們走一趟!」
說完,一馬當先出了門,直奔院裡那輛吉普車。
沒辦法,從檢察院到下水村,好幾十公里的土路,騎自行車去,猴年馬月才能到?
夏英傑沖秦浩豎起大拇指,眨眼間展顏一笑。
秦浩面不改色:「上車。」
……
吉普車一路顛簸,車軲轆碾過坑坑窪窪的土路,揚起漫天塵土。 傍晚前,車在下水村緩緩停下。
「咳咳——」李檢察官推開車門,用手捂住口鼻,悶聲說道:「這就是錢興良家。」
那是一棟低矮的土坯房,院牆塌了半邊,門口堆著沒編完的荊條筐。
秦浩在門口掃了一眼,並沒有進去。
公安機關早把錢興良家搜了個底朝天,確定這裡不是第一現場,何況錢興良跟於三花是夫妻,屋子裡到處都是於三花的生活痕跡,查不出什麼來。
「咱們先去拋屍地點吧。」秦浩道。
李檢察官應了一聲,拉開車門就要上車。
「走過去。」秦浩叫住了他。
「走過去?」李檢察官的手僵在車門上。
秦浩已經抬腳往河邊走了:「沿著河走,我要看看這一路的地形。」
夏英傑毫不遲疑,立馬跟了上去。
李檢察官站在車邊,望著兩個年輕人的背影,嘀咕了一句:「這不是自找苦吃嘛……」 嘀咕歸嘀咕,他到底還是鎖上車,邁開步子追了上來。
秦浩故意放慢腳步,沿著河岸一路走。深秋的河水淺了,露出一大片河灘的鵝卵石,蘆葦枯黃,風一吹嘩嘩地響。
走了差不多五公里,前方終於出現一座浮橋,上頭鋪著木板,人走在上面晃晃悠悠。
過了浮橋,再往前走三公里左右,終於到了拋屍的那片小樹林。
別說是夏英傑了,連李檢察官都累得氣喘吁吁,一屁股坐在樹林邊上的土坎上,摘了帽子呼哧呼哧地扇風。
「我說小秦。」他喘勻了氣,忍不住抱怨:「你究竟在找什麼?這一路,公安都搜遍了!」
面對他的抱怨,秦浩只說了一句話。
「錢興良不是兇手。」
「你憑什麼下這個結論?」李檢察官「騰」地從土坎上蹦了起來,帽子都掉了:「你的依據呢?!」
夏英傑也十分好奇,一雙眼睛亮晶晶地望著秦浩:「老秦,你發現了什麼?」
秦浩不慌不忙,掰著指頭分析。
「首先,根據卷宗記載,案發當天,錢興良跟於三花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對吧?」 「對啊。」李檢察官點頭:「這也是公安機關認定他有重大殺人嫌疑的原因之一。」
「那問題就來了。」秦浩反問:「既然兩口子吵得天翻地覆,於三花為什麼還要跟著錢興良,一路從家裡走到這片小樹林來?」
他抬手朝來路一指:「從錢興良家到這兒,直線距離只有三公里,可中間橫著這條河。卷宗里寫得清清楚楚,錢興良跟於三花,兩口子都不會水,案發那個季節,河中央又沒有擺渡船。他們要抵達這片拋屍地點,就要繞路五公里,先到浮橋,過了河再走到這兒。前前後後加起來,要走八九公里。」
「咱們仨是正常人,一路走下來,走了五個多小時。而根據卷宗里的訊問筆錄和看守所的體檢記錄,錢興良案發前剛挖了雞眼,腳底感染,走路都一瘸一拐。他的速度,只會遠遠低於正常人。」
李檢察官的扇風的手,慢慢停了。
秦浩豎起第二根手指:「卷宗里村民的筆錄記載得明明白白:案發當天中午,於三花回到家裡,跟錢興良發生爭執,這是下午一點前後的事;可到了晚上六七點鐘,錢興良已經坐在村里跟人打牌了,光是作案時間這一條他就不符合。」
李檢察官張了張嘴,沒出聲。
「還有。」秦浩的聲音冷了下來:「卷宗記載,殺人兇器是一把菜刀,為了拋屍,兇手準備了三條尿素袋。好,就算錢興良真起了殺心,他一手拎著菜刀,一手攥著三條尿素袋,就這麼明晃晃地拿在手裡,於三花是瞎了嗎?看不見?感覺不到危險?還乖乖跟著這麼一個剛跟自己吵完架、拎著菜刀的男人,走八九公里到這片沒人的小樹林裡來?」
一連三問,問得李檢察官一愣一愣的,嘴唇動了半天,愣是一個字沒憋出來。
夏英傑激動得臉都紅了,拽著秦浩的胳膊甩了又甩:「老秦!你簡直神了!你這本事當檢察官,真是屈才了,你該去干刑警啊!」
李檢察官愣了半晌,才從牙縫裡憋出一句:「可是……可這些都只是你的推論。證據呢?」
秦浩望著他,忽然道:「李檢,你們有沒有想過一種可能——」 「這具屍體,根本就不是於三花呢?」
「胡說!」李檢察官下意識就要反駁:「於三花的母親親口……」
話說到一半,他卡住了。
他仔細回憶卷宗里的記載——死者身份的認定,主要依據是於三花母親的一口咬定。可她老人家的親妹妹,前後辨認了兩次,兩次都沒敢點頭。家屬內部的意見,從頭到尾就沒統一過。
李檢察官後背,莫名地沁出一層薄汗。
可思來想去,他還是搖頭:「不對。就算不是於三花,那死者是誰?證據呢?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空談。」
這個時代na技術在國內還沒有普及,所以無法通過屍體的na比對確認死者身份,這也是這個案子兇手的高明之處,他故意把能夠直接證明死者身份的頭部藏起來,就是為了讓公安機關無法確認死者身份,這也說明兇手對公安辦案的思路十分了解,要麼是刑滿釋放人員,要麼就是幹過刑偵相關的工作。
夏英傑眼珠一亮,一拍大腿:「有道理啊!普通人別說殺人分屍了,過年殺只雞都哆嗦半天!錢興良就是個靠編筐為生的老實巴交的莊稼漢,他怎麼可能殺人分屍之後,還毫無波瀾地跑回村里,跟人有說有笑地喝酒打牌?」
李檢察官其實已經被說服了。但還是堅持把情況反饋給公安機關。
「李檢。」秦浩提醒道:「讓公安以下水村為圓心,方圓五公里為目標進行搜索,查一查最近這段時間,有沒有跟於三花年齡、身高相仿的婦女失蹤。應該會有收穫。」
李檢察官抓了抓腦袋:「為什麼是五公里?」
秦浩道:「普通老百姓家裡買不起小汽車、摩托車,農村連自行車都不多見。兇手拎著三條裝滿屍塊的袋子拋屍,能走多遠?一是不好拿;二是容易暴露。所以五公里,基本就是拋屍的極限距離。」 夏英傑皺了皺眉:「可是老秦,萬一——兇手是故意把受害者約到很遠的地方殺害,再拋屍的呢?」
「約到這兒?」秦浩朝四周一指:「下水村連公交車都不通,兇手要怎麼把受害者帶過來?」
「再說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講,一個人作案,往往會選擇自己最熟悉的地形。讓他到一片完全不熟悉的區域作案,萬一被人撞見,他連往哪兒跑都不知道。」
聽完這一整套分析,李檢察官算是徹底信服了,沖秦浩豎起大拇指:「小秦,我現在覺得小夏說得對,你真應該去干刑警。」
秦浩調侃道:「怎麼,想把我趕走?怕我搶你功勞啊?」
「哪能呢……」李檢察官老臉一紅。
「行了,別說這些了。」秦浩抬頭看了看天色,日頭已經沉到樹梢底下去了:「天都快黑了,趕緊回去吧,不然就得在這荒郊野外過夜了。」
李檢察官順著來路回望——五公里長的河灘,枯黃的蘆葦盪一直鋪到天邊。
他頓時雙腳發軟,發出一聲長長的哀嘆:「早知道……早知道就該把車開到河堤上的……」
……
轉過天,一上班,李檢察官就蹬著自行車直奔縣公安局刑警隊,把秦浩的分析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刑警隊長越聽,後背就直冒冷汗。 他不敢怠慢,當天就調了人手,撒出去排查。
三天後,終於有了消息。
下水村兩公里外的劉家坳,有個名叫劉阿秀的婦女,失蹤時間跟於三花的案子完全吻合,跟於三花年齡、身高體型都差不多。
刑警隊立即把劉阿秀的丈夫找來認屍。
那漢子在停屍房裡只看了一眼那雙腳,當場就跪了,嚎啕大哭:「是我老婆!這是我老婆啊!」
「我老婆前年下地幹活,一鋤頭下去不小心把右腳小腳趾切掉了一塊……這個痕跡,她化成灰我都認得,不會錯的!」
刑警隊長仔細一看,還真是右腳小腳趾缺失了一塊,不過已經是陳年老傷,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來。
刑警隊長當場臉就白了。
他趕緊又把於三花的母親和兩個妹妹請來對峙。老太太到了停屍房,還是一口咬定,這就是我閨女,我這當娘的還能認錯?
倒是於三花的妹妹,支支吾吾了半天,紅著臉說:「娘……咱、咱們當時不是也覺怪嘛,姐的腳上啥時候有過傷?我們幾個還尋思著,是不是屍體泡在水裡泡久了,讓魚給啃的……」
一句話,把刑警隊長最後一點僥倖啃沒了。
刑警隊當即傾向於死者是劉阿秀,連夜排查劉阿秀的社會關係。這一查,還真查出來了——劉阿秀在外面有個姘頭,早年間因為盜竊蹲過四年大獄,放出來還不到半年! 刑滿釋放人員,熟悉公安辦案流程,符合!
立即緝拿!
至於原因嘛,無非就是劉阿秀不願意繼續跟他保持不正當關係,想要回歸家庭,結果徹底激怒了姘頭。
刑警連夜去挖,鐵鍬下去三尺,一顆頭顱重見天日。
案子破了。
可公安局裡,卻是一片愁雲慘霧,比案子沒破的時候還沉悶。
這案子破得,跟他們刑警隊沒有半點關係。要不是檢察院攔了這一道,這會兒判決書都該下來了,錢興良,弄不好已經被判了死刑,押赴刑場。
真到那一步,錯殺的帽子扣下來,公檢法所有參與這個案子的人,一個都別想跑。
隊長蹲在辦公室里抽了一宿的煙。
而且,還有一個問題懸在所有人頭頂——
死者是劉阿秀,那於三花呢? 活生生一個大活人,去哪兒了?
……
同樣鬱悶的,還有法院的梅芳。
她在刑庭熬了三年,好不容易分到手一樁全縣轟動的大案子,,結果開庭前三天,檢察院一紙撤訴,案子沒了。
三年的媳婦,眼看要熬成婆,鍋被人端了。
梅芳憋了一肚子的火,全撒在了夏英傑身上。在她看來,要不是這個多管閒事的助理上躥下跳,案子能黃嗎?
夏英傑可不慣著她。
「梅法官,我就問您一個問題。在您看來,是案子重要,還是錢興良的清白和性命重要?」
「您有沒有想過,這個案子要是按原樣開了庭,因為您的一意孤行,錯判了、誤判了,一個無辜的人被槍斃,一個家庭就這麼塌了。這個責任,您擔得起嗎?」
一連串的話砸下來,梅芳被懟得啞口無言,胸口起伏了半天,愣是一個字沒吐出來。
夏英傑也沒打算跟她再耗下去,轉身就走,直接敲開了院長的門,要求調離梅芳的審判庭。
院長起初不肯,好說歹說,夏英傑就一句話:「要麼調,要麼我辭職。」 院長拗不過,最終只能點頭,把夏英傑調給了別的法官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