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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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秦浩就把謄清的起訴書,放到了林懷民桌上。

  林懷民正端著搪瓷缸喝水,見狀放下缸子,戴上老花鏡,擺出一副挑刺的架式。

  按他的想法,秦浩頭一回獨立起草起訴書,多少得留點毛病,自己把把關、改一改,也算盡了當師傅的本分。

  結果從頭看到尾,手裡的紅筆轉了半天,愣是一個圈都沒畫下去。

  「看樣子,這幫大學生還真有兩把刷子。」

  林懷民摘下眼鏡,不由苦笑,他幹了二十多年檢察,筆頭利落的年輕人也見過幾個,可像這樣刀刀見骨的,頭一回見。

  「寫的不錯。」他把起訴書往懷裡一夾:「我給你送科長那兒去。」

  ---

  公訴科在二樓東頭。

  科長姓鄭,五十出頭,轉業幹部出身,辦公桌上壓著塊玻璃板,玻璃板底下夾著全家的黑白照片。

  林懷民把起訴書往他桌上一放:「科長,田淑珍那個案子,起訴書出來了,您給掌掌眼。」

  鄭科長「嗯」了一聲,拿起來就看。  看完,他把起訴紙輕輕放回桌面,抬眼盯著林懷民。

  「老林,這起訴書,不是你寫的吧?」

  林懷民一愣:「看出來了?」

  「恕我直言啊。」鄭科長往椅背上一靠:「你還真沒這個筆力。」

  「說吧,找誰代的筆?」

  林懷民也不藏著掖著,隨口報出個名字:「秦浩。」

  「秦浩?咱們檢察院什麼時候有這麼一號人物,我怎麼沒聽說過?」

  「新來的,上個月剛報到的大學生。」

  「大學生?」鄭科長眼珠一亮,把起訴書又抓了起來:「就是院長去北京要來的那個?」

  「就是他。」

  「嘖——」

  鄭科長咂咂嘴:「不愧是人民政法大學的高材生,這文筆就是好!」  「你看看,三兩句話,案件的前因後果、量刑的考量因素,全交代清楚了,沒有一句廢話。」

  「咱們院裡那幾個老筆桿子,寫十頁紙,八頁是給人墊桌腳的。」

  說到這兒,他壓低了聲音:「難怪院長要親自跑一趟北京要人,這個面子,值!」

  末了,鄭科長把起訴書遞還回去,正色道:「老林,這個小秦你多費點心,是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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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懷民點點頭,隨即話鋒一轉。

  「科長,您覺得這個案子,這麼量刑……會不會太重了?」

  他斟酌著措辭:「畢竟現在不比嚴打那會兒,風向變了……」

  鄭科長擺擺手,笑了。

  「你呀,就是想得太多。」

  「單就這一個案子來說,量刑確實有點重。」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起訴書末頁點了點:「但是,小秦在這最後一段里,有一點說得很對。」

  「法律既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也應該有雷霆手段震懾罪犯。」  林懷民琢磨了一會兒,重重點頭:「成,那就這麼上會。」

  ---

  與此同時,田淑珍的遭遇,也引起了婦聯跟濱江晚報的關注。

  開庭前一個禮拜,濱江晚報在頭版角落登了一篇報導,標題就一行字——《被扒掉的何止是衣服》。

  文章一出,滿城譁然。

  市里分管政法的領導,專門給檢察院打電話來詢問情況。

  開庭當天,旁聽席上黑壓壓坐滿了人。

  秦浩穿著一身嶄新制服,端坐在公訴人席上,面前攤著卷宗,神色平靜。

  他旁邊的林懷民,一個勁兒地擦手心。

  九點整,審判長宣布開庭,被告人押上庭。

  王有喜進了法庭還東張西望,跟旁聽席上的熟人遞眼色。

  他老婆劉桂香更絕,脖子一梗,下巴抬得老高,那架勢不像受審,倒像是來討說法的。  直到法庭調查開始,林懷民站起身,展開起訴書。

  念到最後,林懷民的聲音陡然拔高:

  「……被告人王有喜、劉桂香,公然侮辱婦女,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壞!公訴人認為,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有喜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人劉桂香死刑,立即執行!」

  話音落地,旁聽席上「嗡」的一聲炸了鍋。

  緊接著,不知道誰先拍的巴掌,噼里啪啦響成一片。

  「該!把人都逼瘋了,一家人後半輩子都給毀了,死刑都便宜他們了!」

  「當街把人扒光,這就是把人往死里逼!」

  審判長連敲桌子維持秩序,好半天才壓下去。

  而被告人席上,王有喜兩口子,徹底傻了。

  無期?死緩?

  劉桂香腿一軟,整個人順著欄杆往下出溜,被法警一把薅住。

  「我……我認罪!我給她賠罪!我給她跪下!」  王有喜也哭了,鼻涕眼淚糊了一臉:「政府饒命啊,我上有老下有小啊……」

  ---

  兩人的辯護律師姓錢,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

  錢律師立刻抓住了這一點。


  秦浩放下手裡的卷宗,開口了。

  「他們不是知道錯了,而是知道自己要死了。」

  「根據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王有喜夫婦被捕之後,不止一次叫囂『田淑珍是活該』、『只是扒她衣服都算便宜她了』。前後提審七次,沒有一次認罪。」

  「知道要判死刑了,才想起賠罪,這不是悔罪,這是怕死。」

  錢律師被噎了一下,緩了口氣,又換了個路子。

  「審判長,被告人王有喜家中還有七十歲的老母親,劉桂香膝下兩個孩子,大的十四,小的才八歲,均離不開父母……懇請法庭量刑時,酌情考慮。」

  這話一出,旁聽席上不少人果然露出了不忍的神色。  審判長的眉頭,也幾不可察地動了動。

  就在這時,秦浩忽然轉過身,面向旁聽席。

  「被害人的家屬,到庭了嗎?」

  後排一個黑瘦的男人,慢慢舉起了手。

  「你是田淑珍的丈夫?」

  「是……是我。」

  「我問你。」秦浩看著他,一字一句:「你跟田淑珍的父母,都還健在吧?」

  周長貴愣了一下,隨即明白了什麼,眼圈當場就紅了。

  「都在呢。」他嗓子發啞:「家裡四個老人,都還在呢,一大家子,都指著我們兩口子養活……」

  「我兒子才十歲啊。」

  「十歲的娃,別人家滿街跑、滿街瘋,我家的,只能跟他娘拴在一塊兒……」

  一個三十多歲的漢子,當著滿法庭的人,捂住臉,肩膀一抽一抽,哭得像個孩子。  秦浩走過去,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

  然後轉身,面向法庭,聲音陡然沉了下來。

  「大家都聽到了。」

  「王有喜夫婦上有老下有小,沒錯。可田淑珍夫妻倆,又何嘗不是?四個老人,一個孩子,一樣是上有老、下有小!」

  「他們兩口子犯了什麼錯?」

  「他們不過是想憑自己的辛勤勞動,開個小飯館,養家餬口而已!」

  「就因為田淑珍長得漂亮一點、生意好一點,就該被人按在大庭廣眾之下,扒光了衣服示眾嗎?」

  秦浩的目光掃過被告人席,掃過辯護席,最後落回審判席。

  「審判長,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如下——」

  「第一,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二被告人因嫉恨被害人飯館生意,蓄意報復,當街撕扯、扒光被害人衣物,致上百人圍觀,持續時間長達十餘分鐘。其間,二被告人多次阻攔被害人逃離,並當眾叫囂辱罵。」

  「第二,本案後果極其嚴重。被害人田淑珍案發後精神失常,經診斷為反應性精神病,先後三次自殺未遂,至今生活不能自理;其子被迫輟學,其夫無法正常勞作,一個原本自食其力的家庭,就此墜入深淵。」

  「第三,二被告人歸案後毫無悔罪表現,多次叫囂被害人『活該』,主觀惡性極深。」  秦浩的聲音,一字一頓。

  「懇請法庭,依法從嚴判處!」

  說完,他微微躬身,退回公訴席。

  整整三秒鐘,法庭里鴉雀無聲。

  然後,掌聲轟然炸響,跟開了閘的洪水似的,怎麼壓都壓不住。

  審判長連敲了好幾下桌子:「肅靜!肅靜!」

  休庭兩個小時。

  下午兩點半,繼續開庭,當庭宣判。

  審判長捧著判決書:

  「……被告人王有喜,犯流氓罪,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劉桂香,犯流氓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嘩啦」一聲。

  王有喜兩口子,雙雙癱軟在被告人席上,暈死過去。  而旁聽席上,叫好聲一浪高過一浪。

  「判得好!大快人心!」

  「就該這麼判!」

  ---

  第二天的濱江日報,二版半個版面,報導了這起案件,標題起得響亮——《法律的雷霆,人民的尊嚴》。

  報導見報,大部分民眾拍手叫好。

  當然,也有一部分人覺得量刑過重:又沒出人命,一個無期一個死緩,是不是狠了點?

  不過整體上的社會反響,還是相當不錯的。

  至少在往後很長一段時間裡,濱江的大街上,再沒人敢當街扒婦女的衣服。

  市領導對這個判決十分滿意,專門打電話到檢察院和法院,表揚兩家單位辦了一個好案子。

  檢察長掛了電話,在後頭背著手轉了兩圈,把林懷民跟秦浩叫到辦公室,好一頓夸。

  當然,只是口頭上的。  ---

  下班後,夏英傑專門跑到檢察院門口堵人。

  「這麼大的喜事不得請客吃飯?」

  秦浩笑罵:「想打牙祭就直說,犯不著找藉口。」

  小飯館裡,一碟花生米,一碟豬頭肉。

  夏英傑給秦浩滿上,舉杯:「不愧是老秦啊!剛來就辦了個這麼漂亮的案子,報紙都登了!」

  「案子是師傅帶著辦的,功勞是大家的。」秦浩跟她碰了下杯。

  「你就謙虛吧。」夏英傑撇撇嘴,仰頭幹了半杯啤酒:「你都不知道,我們院裡現在都在傳,說檢察院來了個『秦鐵嘴』,法庭上把辯護律師噎得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我們庭長還專門在庭務會上說,讓我們都學學人家檢察院的公訴水平……」

  說著說著,聲音就低了下去。

  秦浩聽出來了,她這是鬱悶上了。

  到法院快倆月了,天天跟著訂卷宗、抄筆錄、貼封條,一個正經案子都沒摸著。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秦浩給她把酒滿上:「先把師傅交代給你的事情做好,做紮實了,自然就會給你安排案子。」

  夏英傑抿了抿嘴唇:「但願如此吧。」

  吃完飯,天已經黑透了。

  秦浩起身買了單,順口道:「走吧,我送你回去。」

  夏英傑擺擺手,不以為意:「送什麼送,就幾腳路的事。」

  「再說了,誰吃了熊心豹子膽,敢動法官?」

  秦浩態度堅決,一把將她的挎包摘下來,掛到自己肩上:「我聽公安那邊說,最近市里冒出來一個團伙,專門挑落單的女性下手。受害者已經有十幾個了,到現在人都沒抓著。」

  「你可別不當回事。」

  「以後晚上,千萬別單獨出來。實在不行,一個電話,我隨叫隨到。」

  夏英傑愣住了。

  路燈底下,秦浩推著二八大槓站在那兒,車把上掛著她的挎包,正回頭等她。

  夜風把她額前的碎發吹亂了。  她忽然覺得,濱江的這個秋天,也沒那麼冷。

  「……那你騎慢點。」

  她小跑兩步,側身坐上了后座。

  ---

  轉眼,已經是1985年的夏天。

  蟬在法院門口的老槐樹上,叫得人心煩。

  秦浩跟夏英傑到濱江,也已經是第二個年頭了。

  這一年裡,秦浩又接連辦了好幾個案子,個個辦得漂漂亮亮,「秦鐵嘴」的名號越叫越響。

  開春的時候,檢察長拍板,讓他正式獨立辦案,林懷民樂得直拍大腿,逢人就說徒弟出師了。

  夏英傑那邊,卻不太順。

  開春院裡調整,她被安排給梅芳法官當助手。

  梅芳畢業於東都政法學院,正經科班出身,比院裡大多數中專生、轉業幹部都高出一截,早些年是院裡重點培養的苗子。  壞就壞在她丈夫身上。

  她丈夫早幾年犯了錯誤,被開除公職,梅芳受牽連,從審判崗位上被拿了下來,下放到後勤,一干就是好幾年。

  等風波過去,她重新回到審判崗位,法官業務,早就荒廢了。

  業務荒廢了,重新撿起來就是。

  可梅芳自尊心太強,性格太敏感。

  她自己不承認業務荒了,別人也不好說她業務不行。

  於是,庭里不敢把大案子交給梅芳,怕出岔子,

  梅芳又不願意光接小案子,覺得是庭里不信任她。

  一來二去,梅芳的脾氣越來越怪,幾乎和誰都合不來。

  原來給她當助理的小孫,是個直性子,跟梅芳處不來。

  庭長沒法子,只能把小孫調走,另換人。

  夏英傑就這麼成了梅芳的助理。  不過,總算有個好消息。

  給梅芳當助理後,夏英傑終於接到了人生中第一個案子。

  而且一上來,就是一個重大案件——於三花碎屍案。

  但是,看完卷宗之後,夏英傑就發現這案子有問題,可是,不論她怎麼說,梅芳都以一句:事實基本清楚、證據基本確鑿給駁了回去。

  案子遲遲不能開庭,梅芳對夏英傑很是不滿,甚至跑去庭長那裡告狀,就在夏英傑產生動搖時,忽然腦海里冒出一個人的身影。

  於是,趁著吃午飯的空隙,夏英傑跑到檢察院找到秦浩。

  秦浩聽完之後,語氣嚴肅的說道:「這案子有蹊蹺。」

  「什麼蹊蹺?」

  「這個我得看到完整卷宗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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