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他舊傷裂開,她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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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盞燈,把往事翻了出來。

  有網友把戲台竣工視頻截了圖:檐角正中掛著的鐵絲燈籠,竹骨內側一行鉛筆字,「小鵬,你媽那樣東西,我收在檐——」末三字被煙燻黑。

  又有人翻出我早前發的三人舊照:外婆坐當中,藍布衫的顧母立肩後,少年顧鵬蹲腳邊舉著紅燈籠。

  評論區靜了片刻,然後湧上來——

  「所以顧少她媽,是薛師傅外婆救的?」

  「託孤啊這是,兩家的恩早系在檐下了。」

  「難怪死保老宅,那檐下住的是她外婆的人。」

  我看著那些字,手抖。當年外婆從檐下把心口舊疾的顧母背三里送衛生所,墊扎燈籠的錢,臨了留一紙合同牽線——這些,我沒跟外人講過。是網友自己拼出來的。

  顧鵬坐旁邊,刷著同一條微博。他沒笑,也沒說話,只把手機放下,望向窗外那盞亮著的鐵絲燈。

  「他們寫顧家恩情,」他忽然開口,聲音很低,「可沒人寫,我小時候是被當棋子擺的。」

  我轉頭看他。他側臉在燈里,虎口那道繭分明。

  「那話,」他說,「等明兒講給你聽。」

  明兒天沒亮透,院裡還涼。


  「說好的,」我盛了粥放他手邊,「明兒講。」

  他沒接粥,把燈籠擱膝上。「我媽走那年,我十歲。」

  風從巷口灌進來,帶著點潮。他講得很平,像說別人的事。

  「顧家把我當顧家的'小少爺'養,不是當小孩。我爺爺活著的時候,就愛帶我去場合,讓我站他身側,不叫我說話,只叫我立著。立著就行。外頭人看見,就知道顧家這脈有人。」

  「我媽在時,還攔過幾回。她走了,沒人攔了。」

  他停了下,虎口那道繭在晨光里發亮。他拿那隻手去扶燈籠骨,又放下。

  「十歲往後,叔伯們拿我當籌碼。有回兩家爭一塊地,他們叫我去找對方家的小兒子玩,套他爹的話。我那時候不懂,還當是讓我交朋友。後來那塊地落到顧家手裡,我才明白,我是被擺上去的一枚。」

  「再往後,越大越明白。我這張臉,顧家的姓,是塊好用的招牌。誰要壓誰,就把我搬出來。我不動,不說話,就值錢。」

  他抬頭看我。眼睛裡沒什麼情緒,像把什麼都磨平了。

  「所以我學著不靠近。靠近誰,誰就成我的軟處,誰就會被顧家拿來用。我媽那樣東西,也是這麼沒的——她太信人,信到把自己信沒了。」

  「我怕我也這樣。所以合同里寫各取所需,我當真信了。」

  他低下頭,去捋那燈籠骨。「外婆當年肯收我,肯教我扎燈,我到現在沒想通。她那麼聰明的人,怎麼肯收一個顧家棋子。」

  粥涼了。我沒催他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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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講完了,手還停在燈籠上。「還有更髒的,」他說,「沒講。」

  檐角的鐵絲燈在風裡輕輕碰了一下木,像誰咳了一聲。

  我沒問更髒的是什麼。有些東西,他自己願意講的那天再講。

  「吃飯。」我把涼粥端走,給他換熱的。

  他接過碗,手指碰到我手背,沒縮。

  熱粥他喝了半碗,把碗放下,又去摸那隻六方燈籠。

  我站他旁邊,看著他虎口那道繭。昨兒他捋燈籠骨,今兒還捋。這燈是他從外婆那兒學來的,也是他媽留下的那盞的影子。

  我伸手,把燈籠從他手裡拿過來,擺到矮桌上。

  「以後我當你的棋子,」我說,「只聽你。」

  他手停在半空,看我。

  「你擺我,」我學他昨兒那句「立著就行」的口氣,「我不動,不說話,就值錢——不過只值給你。」

  他沒笑,眼睛卻軟了一瞬。很輕地「嗯」了一聲。

  我手指碰了下他虎口那道繭。沒縮。他手背的皮比一般人糙,是常年握筆握文件磨的,那道繭是另一回事,圓,硬,藏在虎口裡,像顆埋進去的籽。

  「這道疤,」我指了指,「外婆教的。」

  「嗯。」他把手收回來,握成拳,又鬆開,「五歲頭一回,十三歲又磨深過。」

  「五歲,」我想起照片背面那行字,「你那年就來了。」

  他沒接,起身去院裡拎了桶水,澆那幾盆外婆留下的蘭。水澆下去,土咕咚一聲。他澆完,站那兒看蘭葉上的水珠,半天沒動。

  我回屋翻針線筐。底層壓著張舊紙,是外婆的字:「小鵬他媽那回醒過來說——」邊角缺了一塊。紙邊發黃,像是被人撕過又收著。

  我把紙放回原處。有些話,外婆沒寫完,顧鵬也沒講完。

  傍晚他回來,手裡多了一小卷布——是塊紅燈布的邊角,給他那盞六方燈籠糊紙用的。

  「明兒糊上,」他說,「掛回檐角。」

  我點頭。他忽然看我,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你媽那盞燈,」他終於說,「還在老宅檐里。外婆收的,沒敢動。」

  檐里。我記下了這兩個字。

  夜裡雨落了,不大。

  我們擠在檐下,聽雨。他修那面塌了半邊的院牆,我給他遞磚。遞著遞著,他忽然說:「你講講你。」

  我手停在磚上。「講什麼。」

  「你那句'靠誰不如靠自己的手'。怎麼來的。」

  我低頭看自己右食指側那道舊裂口。常年使鑿磨的。

  「孤兒院,」我說,「頭回被人領走,沒倆月又送回來。第二次也是。後來我懂了,人家要的是乖的、不鬧的、好看的。我不是。」

  「外婆去領我那年,我七歲。她蹲下來,跟我平視,說'跟我走,有活兒干'。沒說疼你,沒說養你,說有活兒干。我就跟了。」

  「她走了以後,」我聲音低下去,「我才發現,她是最後一個不會走的人。前頭那些,走就走了。她,也走了。」

  雨打在檐上,噗噗的。

  他放下磚,看我。「所以我走近,你往外推。」

  「嗯。你也是。你怕靠近誰,誰就被你家裡當籌碼。」

  「對。」他承認得很快,「我媽走後,我就信一條:在意誰,誰就沒。所以合同寫各取所需,我拿它當盔甲。」

  「可你後來做的,」我看著他手裡的磚,「不是交易。」

  他沉默了會兒。「後來不是了。」

  雨小了。他忽然開口,聲音很輕:「我不想你走。」

  我手一抖,磚差點掉。他沒看我,把磚碼好,起身去拿灰刀。

  那句話懸在雨里,他沒補,我也沒追。有些話,第一次說出口,就夠沉了。

  牆修到一半,他停下來,拿袖子擦了擦額。我遞毛巾,他接了,手指在我掌心停了一瞬。

  「明天接著修。」他說。

  「嗯。」

  檐角的鐵絲燈在雨里晃,水珠順著鐵絲滴下來,一滴,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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