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雨夜坦白,三年假戲藏真心
雨是從下午四點開始下的,到七點還沒停。
不大,但是密。落在瓦上是一片沙沙,落在院子裡那片草上沒聲音,落在石榴樹的葉子上啪一聲,隔一會兒又一聲。
我七點差三分到的巷口。
老宅的門開著一半。
檐底下亮著一盞工地上的應急燈,白光,掛在西邊那個鐵鉤上——就是當年掛燈籠的那八個鉤子裡的一個。白光把檐口的椽頭照得很硬,每一根的影子都是直的。
顧鵬站在燈底下。
他沒打傘,肩上濕了兩塊。
我把傘收了,抖了兩下,靠在門框上。
「這燈太亮。」我說。
他抬頭看了一眼,伸手把開關按了。
黑了。
我什麼都看不見,只聽見雨。過了兩秒,我聽見他在摸什麼東西,然後是劃火柴的聲音——不是打火機,是火柴,一下沒著,第二下著了。
一點黃光從他手裡起來。
他把火護在掌心裡,彎腰,湊到台階上。
台階上放著一支蠟燭。白的,短的,跟第一章那天晚上他在這個院子裡點的是同一種。
燭芯著了。
他把手挪開。
火苗歪了一下,往東倒,因為門那邊有風。他把身子挪過去半步,替它擋住。
火苗直起來了。
——
我們在檐底下的台階上坐著,中間隔著那支蠟燭。
「我欠你三句話。」顧鵬說。
「你說。」
「第一句你會罵我。」
「你說。」
他把兩隻手撐在膝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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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八點,我們去園子。」他說,「我七點十分給我爸打了個電話。」
我轉過頭。
「在你上樓換衣服的時候。」他說。
「你打給他說什麼。」
「我說,要什麼我都簽。」
我看著他。
燭光從下往上照,他的眼窩是黑的,鼻樑那一道是亮的。
「你先跟他說了'要什麼我都簽',」我說,「然後我們八點到,他把那張紙拿出來。」
「對。」
「顧鵬,」我說,「你把價錢交到他手裡了。」
「對。」
「你知道這是什麼嗎。」我說,「這就跟一個東家跟我說,你隨便報價,我全出。我這邊報一千,他心裡想的是我本來準備給五千。這不叫痛快,這叫我先把我自己賣了,再讓別人往上填數。」
「我知道。」
「你知道你還這麼幹。」
「因為我怕。」顧鵬說。
我停住了。
「我七點十分打那個電話的時候,」他說,「我不知道他要什麼。我怕他要的是別的。我怕他坐在那兒,把那張離婚協議再拿出來一份,跟我說,你簽這個,我給你權限。」
「我怕我要想兩秒。」
「我怕你看見我想那兩秒。」
雨打在瓦上,沙沙的。
「所以我先把價開死了。」他說,「我告訴他,你別拿她跟我換,你要別的,什麼都拿走。」
我把手插進外套的兜里。
兜里是乾的,我的手指頭是涼的。
「這一句我不罵你。」我說。
「你說好了要罵的。」
「我改了。」
——
「第二句。」他說。
他從內袋裡抽出一張紙。
紙是對摺的,四號圖紙,看得出來在口袋裡放了些日子,折縫已經軟了。
他展開,遞給我。
我借著蠟燭的光看。
《顧氏家族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紀要》。
我往下掃。第三項議題,顧慧蘭提議,四人附議。再往下:
「顧鵬先生表示,其個人婚姻關係由其本人決定,不接受理事會以族產分配為條件加以約束。顧鵬先生當場聲明放棄其名下涉及族產分配之四項權益。主席宣布本項暫不付表決。」
我看完,抬頭。
「這個我知道。」我說,「你說了婚事你自己定,你放棄了四項。」
「紀要上是這麼寫的。」
「那你當時說的是什麼。」
顧鵬沒有立刻回答。
他把手伸過來,把那張紙從我手裡拿回去,折好,塞回內袋。
「我當時說了三句。」他說,「第一句是,婚事我自己定。第二句是,你們說門不當戶不對——上個月這個人上了三回熱搜,第一回是被人罵假手藝,第二回是跟我在雨里抬苫布,第三回是她自己在戲台台口把帳本念了四十分鐘。論房子,我們家跟她不當戶對。」
我聽著。
「第三句。」
他停住了。
蠟燭的火苗抖了一下。
「你說。」我說。
「我站起來說的。」他說,「那個屋子裡十六個人,我爸坐在長案的那頭。我說——」
他又停了。
「顧鵬。」
「她是我妻子。」他說,「這四個字,你們誰改不了。」
我的手在兜里握緊了。
「記錄員沒記這一句。」顧鵬說,「他記的是'婚姻關係由其本人決定'。」
「後來呢。」
「後來我又說了一句。」
「什麼。」
「我說,我想了六年。」
——
我在台階上坐著,很長時間沒有說話。
雨小了一點。石榴樹上的水開始往下滴,滴在草上,一下,一下。
「你回來那天晚上,」我說,「凌晨一點四十。我問你在理事會說了什麼。」
「你說了三條規矩里的第三條。」顧鵬說,「你替我扛的東西,得讓我知道多重。」
「你跟我說了三句話,一句都沒說。」
「我說了一句。」他說,「我說'婚事我自己定'。」
「你把最要緊的那兩句藏了十九天。」
「嗯。」
「為什麼。」
顧鵬低頭看著那支蠟燭。
蠟油順著杆流下來一道,在台階的青磚上凝成一小片白。
「因為我說完'她是我妻子',」他說,「隔了半分鐘,我爸就把我的項目、辦公室、門禁全收了。」
「那又怎麼樣。」
「那天晚上我要是跟你說了這句話,」他說,「你會覺得,我是因為說了這句話才被收的。」
「那不是事實嗎。」
「是。」顧鵬說,「可是我不想讓你覺得,你是那個代價。」
——
我把臉轉開。
我看著院子裡那片草。
草長得很高了,快到膝蓋。石榴樹底下有一塊空地,是我上個禮拜坐出來的,草被壓塌了一片,還沒起來。
外婆走的那年,這片草是我剪的。她走了以後我沒有再剪過。
「顧鵬。」我說。
「嗯。」
「第三句。」
「第三句我本來想說別的。」他說,「我現在改了。」
「你說。」
他把身子轉過來,面對著我。
蠟燭在我們中間,火苗在他的瞳仁里各有一小點。
「那天晚上,」他說,「我坐在這個院子裡重扎那盞燈籠,我跟你說,你外婆走前托我照看你。你問我圖什麼,我說都有。」
「我記得。」
「那句話是真的。」他說,「但是它少了半句。」
「哪半句。」
「她托我的時候,」顧鵬說,「我已經想了三年了。」
我看著他。
「二〇一七年冬天我隔著棗樹看見你踩凳子夠檐角那盞燈,那年你十六。二〇二二年春天我在城隍廟接住你,那年你二十一。二〇二三年秋天她躺在床上,拉我的手,說,替我看著她。」
「我那天答應得很快。」
「快到我自己都聽出來了。」
他把手抬起來,又放下。
「勝男,」他說,「我答應你外婆那一聲,是我占了便宜。這三年不是我在還她的人情。是我拿她的人情,換了一個能天天見著你的名分。」
「我一直沒敢跟你說這個。」
「因為我怕你知道以後,回頭看這三年,會覺得髒。」
不大,但是密。落在瓦上是一片沙沙,落在院子裡那片草上沒聲音,落在石榴樹的葉子上啪一聲,隔一會兒又一聲。
我七點差三分到的巷口。
老宅的門開著一半。
檐底下亮著一盞工地上的應急燈,白光,掛在西邊那個鐵鉤上——就是當年掛燈籠的那八個鉤子裡的一個。白光把檐口的椽頭照得很硬,每一根的影子都是直的。
顧鵬站在燈底下。
他沒打傘,肩上濕了兩塊。
我把傘收了,抖了兩下,靠在門框上。
「這燈太亮。」我說。
他抬頭看了一眼,伸手把開關按了。
黑了。
我什麼都看不見,只聽見雨。過了兩秒,我聽見他在摸什麼東西,然後是劃火柴的聲音——不是打火機,是火柴,一下沒著,第二下著了。
一點黃光從他手裡起來。
他把火護在掌心裡,彎腰,湊到台階上。
台階上放著一支蠟燭。白的,短的,跟第一章那天晚上他在這個院子裡點的是同一種。
燭芯著了。
他把手挪開。
火苗歪了一下,往東倒,因為門那邊有風。他把身子挪過去半步,替它擋住。
火苗直起來了。
——
我們在檐底下的台階上坐著,中間隔著那支蠟燭。
「我欠你三句話。」顧鵬說。
「你說。」
「第一句你會罵我。」
「你說。」
他把兩隻手撐在膝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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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八點,我們去園子。」他說,「我七點十分給我爸打了個電話。」
我轉過頭。
「在你上樓換衣服的時候。」他說。
「你打給他說什麼。」
「我說,要什麼我都簽。」
我看著他。
燭光從下往上照,他的眼窩是黑的,鼻樑那一道是亮的。
「你先跟他說了'要什麼我都簽',」我說,「然後我們八點到,他把那張紙拿出來。」
「對。」
「顧鵬,」我說,「你把價錢交到他手裡了。」
「對。」
「你知道這是什麼嗎。」我說,「這就跟一個東家跟我說,你隨便報價,我全出。我這邊報一千,他心裡想的是我本來準備給五千。這不叫痛快,這叫我先把我自己賣了,再讓別人往上填數。」
「我知道。」
「你知道你還這麼幹。」
「因為我怕。」顧鵬說。
我停住了。
「我七點十分打那個電話的時候,」他說,「我不知道他要什麼。我怕他要的是別的。我怕他坐在那兒,把那張離婚協議再拿出來一份,跟我說,你簽這個,我給你權限。」
「我怕我要想兩秒。」
「我怕你看見我想那兩秒。」
雨打在瓦上,沙沙的。
「所以我先把價開死了。」他說,「我告訴他,你別拿她跟我換,你要別的,什麼都拿走。」
我把手插進外套的兜里。
兜里是乾的,我的手指頭是涼的。
「這一句我不罵你。」我說。
「你說好了要罵的。」
「我改了。」
——
「第二句。」他說。
他從內袋裡抽出一張紙。
紙是對摺的,四號圖紙,看得出來在口袋裡放了些日子,折縫已經軟了。
他展開,遞給我。
我借著蠟燭的光看。
《顧氏家族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紀要》。
我往下掃。第三項議題,顧慧蘭提議,四人附議。再往下:
「顧鵬先生表示,其個人婚姻關係由其本人決定,不接受理事會以族產分配為條件加以約束。顧鵬先生當場聲明放棄其名下涉及族產分配之四項權益。主席宣布本項暫不付表決。」
我看完,抬頭。
「這個我知道。」我說,「你說了婚事你自己定,你放棄了四項。」
「紀要上是這麼寫的。」
「那你當時說的是什麼。」
顧鵬沒有立刻回答。
他把手伸過來,把那張紙從我手裡拿回去,折好,塞回內袋。
「我當時說了三句。」他說,「第一句是,婚事我自己定。第二句是,你們說門不當戶不對——上個月這個人上了三回熱搜,第一回是被人罵假手藝,第二回是跟我在雨里抬苫布,第三回是她自己在戲台台口把帳本念了四十分鐘。論房子,我們家跟她不當戶對。」
我聽著。
「第三句。」
他停住了。
蠟燭的火苗抖了一下。
「你說。」我說。
「我站起來說的。」他說,「那個屋子裡十六個人,我爸坐在長案的那頭。我說——」
他又停了。
「顧鵬。」
「她是我妻子。」他說,「這四個字,你們誰改不了。」
我的手在兜里握緊了。
「記錄員沒記這一句。」顧鵬說,「他記的是'婚姻關係由其本人決定'。」
「後來呢。」
「後來我又說了一句。」
「什麼。」
「我說,我想了六年。」
——
我在台階上坐著,很長時間沒有說話。
雨小了一點。石榴樹上的水開始往下滴,滴在草上,一下,一下。
「你回來那天晚上,」我說,「凌晨一點四十。我問你在理事會說了什麼。」
「你說了三條規矩里的第三條。」顧鵬說,「你替我扛的東西,得讓我知道多重。」
「你跟我說了三句話,一句都沒說。」
「我說了一句。」他說,「我說'婚事我自己定'。」
「你把最要緊的那兩句藏了十九天。」
「嗯。」
「為什麼。」
顧鵬低頭看著那支蠟燭。
蠟油順著杆流下來一道,在台階的青磚上凝成一小片白。
「因為我說完'她是我妻子',」他說,「隔了半分鐘,我爸就把我的項目、辦公室、門禁全收了。」
「那又怎麼樣。」
「那天晚上我要是跟你說了這句話,」他說,「你會覺得,我是因為說了這句話才被收的。」
「那不是事實嗎。」
「是。」顧鵬說,「可是我不想讓你覺得,你是那個代價。」
——
我把臉轉開。
我看著院子裡那片草。
草長得很高了,快到膝蓋。石榴樹底下有一塊空地,是我上個禮拜坐出來的,草被壓塌了一片,還沒起來。
外婆走的那年,這片草是我剪的。她走了以後我沒有再剪過。
「顧鵬。」我說。
「嗯。」
「第三句。」
「第三句我本來想說別的。」他說,「我現在改了。」
「你說。」
他把身子轉過來,面對著我。
蠟燭在我們中間,火苗在他的瞳仁里各有一小點。
「那天晚上,」他說,「我坐在這個院子裡重扎那盞燈籠,我跟你說,你外婆走前托我照看你。你問我圖什麼,我說都有。」
「我記得。」
「那句話是真的。」他說,「但是它少了半句。」
「哪半句。」
「她托我的時候,」顧鵬說,「我已經想了三年了。」
我看著他。
「二〇一七年冬天我隔著棗樹看見你踩凳子夠檐角那盞燈,那年你十六。二〇二二年春天我在城隍廟接住你,那年你二十一。二〇二三年秋天她躺在床上,拉我的手,說,替我看著她。」
「我那天答應得很快。」
「快到我自己都聽出來了。」
他把手抬起來,又放下。
「勝男,」他說,「我答應你外婆那一聲,是我占了便宜。這三年不是我在還她的人情。是我拿她的人情,換了一個能天天見著你的名分。」
「我一直沒敢跟你說這個。」
「因為我怕你知道以後,回頭看這三年,會覺得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