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134遺妝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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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5章 134遺妝師

  帳內沉默許久。

  噹!

  溫徹斯特放下手中的餐刀,語調淡然:「納撒尼爾不重要。」

  「但是林克————」

  「這個名字,我記住了!」

  他用餐巾擦了擦嘴角,動作不急不緩,擦完後把餐巾疊成四四方方的一塊,擱在銀盤的邊緣。

  溫徹斯特端起錫制酒杯抿了口葡萄酒,酒液在口腔里含了片刻才咽下。

  傳令兵小心翼翼地抬頭看了一眼。

  帳簾的縫隙里透進來的光照在大元師的臉上,那張臉沒有任何表情,甚至連眉毛都沒有動一下。

  納撒尼爾·韋弗死了!

  那個為帝國奮戰幾十年的戰團之主,那個屠過三十七座村鎮和一整個銅郡的光頭屠夫,死了!

  溫徹斯特的反應,卻像是聽到了一隻蚊蟲被拍死。

  實際上————

  元帥確實不在意。

  在他看來,納撒尼爾早該死了!

  那個人的瘋癲,已經超出可控的邊界。

  屠戮平民,霸凌小貴族,奸褻王后的屍體————

  在皇帝的畫像前自瀆,把俘虜的皮剝下來做成馬鞍————

  這些事情每做一件,就是在皇帝的盛譽上刻一刀!

  溫徹斯特忍了他很久。

  只是因為那條瘋狗還有用。

  現在納撒尼爾死了,死在金郡城下,死在一個叫林克的年輕人手裡。

  這倒省了溫徹斯特親自動手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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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本來已經擬好了處決納撒尼爾的軍令,就壓在案頭的鎮紙下面,只等這場戰役結束便蓋章生效。

  溫徹斯特站起身,走到帳外的沙盤前:「金郡作為戰略要地,替帝國收服它,勢在必行!」

  沙盤是用木頭和黏土堆成的,金郡周邊的山川河流城池村鎮一一標註分明。

  金郡城的位置插著一面黑色的小旗,代表已被圍困。

  沙盤的四面邊緣各插著幾面紅色的小旗,每面旗代表一個戰團。

  這些紅旗已經從四面八方向中央收縮,間距均勻,步伐一致,像是被同一隻手操縱的棋子。

  溫徹斯特開始發號施令。

  他的聲音洪亮,卻語速不快,每一個指令都像用刻刀在石板上刻字,清晰得沒有任何歧義。

  「第一戰團移防北山口,截斷金郡通往北境的糧道!」

  「第二戰團進駐東河渡口,封鎖所有船隻,一塊木板都不允許下水。」

  「第三戰團在西崗設伏,任何人從金郡西門出逃,格殺勿論!」

  「第四戰團在南門外五里處紮營,深溝高壘,不許攻城,不許接戰,只許圍困。」

  「德洛瓦二十八個野蠻人部落,地利優勢太大,易守難攻,且攻堅收益極低。」

  「姑且不去管它們,用挑撥計策,讓它們之間相互離心,培植鼴鼠,發掘、收買願意背叛德洛瓦共主的人————」

  傳令兵們魚貫而出,靴聲急促,馬蹄聲隨後響起。

  不到半個時辰,四支戰團同時開拔。

  他們像四隻收緊的手指,從四個方向攥住了金郡城的咽喉。

  溫徹斯特站在沙盤前,雙手背在身後,脊背挺直如插在地上的旗杆。

  「守護者林克啊————」

  「其實是個不錯的孩子。」

  「他本該成為帝國棟樑,可惜了————」

  溫徹斯特元帥沒有再看金郡城的方向,而是低頭盯著沙盤中央那座微縮的城池,自光平靜得像在看一具已經入驗的屍體。

  他不需要再派一兵一卒去攻城。

  圍城就夠了!

  金郡城的存糧撐不過半年,城內的人心撐不過四個月。

  等到糧絕人慌,城門自然會從裡面打開。

  那時,他要殺的人只有幾個最典型的出頭鳥。

  譬如【叛逆貴族】文森特、【守護者】林克這些風頭最盛之人。

  倒也不必流太多士兵和無辜平民的血。

  當然,為了讓帝國信仰一元化,為了陛下的偉業————

  眾城之父、無羈原野、三神、永暗之擁、黎明之主、千面女士、餘燼君王、冥神之流的神職者們,都必須全部抓獲,強行勒令改信!

  否則,也只能統統消滅了————

  金郡城內,林克被推上了高處。

  消息像長了翅膀一樣從北門傳遍全城。

  那個穿著黑紅袍子、赤手空拳殺了納撒尼爾的年輕人,他救了整座城!

  鐵匠放下鐵錘,磨坊主停下磨盤,屠戶脫掉沾滿油污的圍裙,所有人都湧上了街頭。

  人群聚集在城主宅邸的門前,喊著同一個詞。

  【守護者】林克!

  這個詞從第一聲喊出到匯成洪流只用了不到沙漏倒轉一次的時間!

  有人跪下,有人把自家的孩子舉過頭頂,有人捧著一籃剛烤好的麵包擠到最前面,要把麵包塞進林克的手裡。

  文森特站在宅邸的台階上,側身讓出一個位置,把林克推到眾人面前。

  林克站在台階的最高處,俯瞰著底下黑壓壓的人群。

  虛榮心像溫水一樣從胸口漫上來,漫過喉嚨,漫過眼眶,讓他有那麼一瞬間的眩暈。

  聽見自己的名字被一遍遍喊響,看見無數雙手朝他伸過來,掌心裡攥著鮮花,麵包,蠟燭,各種各樣的謝禮。

  林克微微抬了抬下巴,嘴角向上彎了一個弧度。

  忽然,林克心中一驚。

  「嗯?」

  他的目光越過人群的頭頂,越過城牆,越過城外那片灰白色的帳篷,落在更遠的地方。

  那裡什麼都沒有,只有一條被晨霧籠罩的地平線。

  但林克的後背在發涼!

  涼意從尾椎骨一路竄上後腦勺,像有人把一塊冰塞進了他的脊柱里。

  「感覺到了啊————」

  百里之外,有雙眼睛。

  那雙眼睛沒有看自己,只是朝這個方向瞥了一下,就像一個人走路時餘光掃過路邊的一粒石子。

  但就是那一下,讓林克的後背僵住了。

  「這樣的氣場,這樣的意志————」

  「你的秩序與霸念,我感受到了!溫徹斯特大元帥!」

  林克眸中寒光凜冽。

  沒有親自見過對方,甚至不知道對方長什麼樣子。

  但他知道那個人,就在那個方向!

  這感覺並非視覺,也非聽覺,更非任何五感能夠捕捉的東西。

  第六感!

  它讓林克感覺自己猶如獵物,正在被頂級掠食者覬覦著!

  就像草叢裡的兔子感覺到頭頂有鷹飛過,不需要看見鷹的影子,也不需要聽見鷹的叫聲,只要那一片雲影投下來,兔子就會僵住,僵到連心跳都幾乎停止。

  林克僵了不到一息。

  他很快恢復了正常,正常到身邊的人沒有一個察覺出異樣。

  但他的手心在出汗,出的是冷汗,汗液冰涼黏膩。

  「真是,強到離譜啊!」

  「擁有這麼逆天的實力,溫徹斯特幹嘛不直接謀朝篡位,自己當皇帝?」

  林克疑惑不解。

  他將手插進袍子的口袋裡,在布料上蹭幹了掌心的汗,然後對人群微笑著揮了揮手,在心裡復盤了一會兒。

  「敵意和殺意,都非常單薄,甚至不是刻意在對我施壓!」

  只是一個人站在那裡,因為站得太高了,高到不需要主動釋放任何東西,光是存在本身就足以讓低處的人喘不過氣來。

  山不壓人,人自仰之!

  「溫徹斯特的位階比我高啊!」林克迅速意識到這一點。

  高到不需要動手,高到隔著百里之遙,只是朝這個方向看了一眼,自己的身體就自動做出了應激反應。

  腎上腺素飆升,瞳孔放大,肌肉繃緊,血液湧向四肢。

  那是面臨生死威脅時才會觸發的本能。

  「6級的超凡者!」

  林克在心裡給出了判斷。

  並非騎士,也非巫師,更非他見過的任何一種職業。

  溫徹斯特身上的力量體系像一條獨立的河流,不與其他任何支流交匯。

  林克在擊殺納撒尼爾的瞬間,抑魔領域的邊緣曾與那股力量有過一觸即分的接觸。

  那一觸像手指碰到燒紅的鐵,縮回來的時候指尖已經聞到了焦糊的氣味。

  更讓林克困惑的是另一件事。

  「我的雷霆御座,在面對溫徹斯特的力量時沒有產生任何額外加成!」

  雷弧電壓試探性地向那個方向延伸了一寸,然後縮了回來,反饋回來的信號乾乾淨淨,沒有腐敗的氣味,沒有黑暗的觸鬚,甚至連灰色的中間地帶都算不上。

  溫徹斯特身上的邪惡值低得可憐,低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林克不信!

  一個發檄文要屠城的人,一個統領繁衍教團的人,一個替威廉四世鎮壓了無數次叛亂的人,他的雙手在戰場上沾滿了血,怎麼可能不是邪惡陣營?

  但雷霆御座的判定標準,似乎和林克的判斷有所差異。

  那套標準大概是典型的「君子論跡不論心」,看一個人做了什麼,而不是看他心裡在想什麼。

  溫徹斯特屠過城嗎?

  沒有。

  他發過屠城的檄文,但那篇檄文最終只是一紙恐嚇。

  溫徹斯特圍過城,斷過糧,殺過叛軍,但他從沒有下令屠殺過平民。

  他甚至在自己的領地里推行過減免農稅的政令,開辦過收容孤幾的救濟院。

  這些事情林克是在來金郡的商隊、僱傭兵們口中零零碎碎聽到的,當時沒當回事,現在想起來————

  林克忽然生出一個荒唐的念頭。

  「如果溫徹斯特真的攻破了金郡城,他大概不會屠城。」

  「會只誅首惡,把文森特、桑切斯伯爵和我這樣的出頭鳥殺掉,然後找個由頭把城裡的其他人放了?」

  這個念頭滑稽到林克自己都覺得可笑。

  天亮了。

  林克把溫徹斯特的事暫且擱下,換了身乾淨的袍子,出了北門,往金郡墓園的方向走去。

  墓園的大門開著。

  托比亞斯·福克斯站在墓園的主樓門前,正值壯年。

  他身量高大,肩背寬厚,一襲深灰色的長袍裁剪得體,袍角繡著福克斯家族的紋章————

  一隻銜著鑰匙的銀狐。

  他今年三十七歲,臉上沒有老態,只有一道從眉尾斜劈至下頜的舊傷疤,傷疤的肉芽已經長平,但顏色比周圍的皮膚淺了一號,在晨光中像一道凝固的閃電。

  他的頭髮是深褐色的,剪得很短,露出飽滿的額頭和一雙深陷的灰綠色眼睛。

  腰間掛一枚拳頭大的銅質徽章,徽章上刻著金郡墓園的俯瞰圖,邊緣鑄有一圈銘文:「死者安息,生者安寧。」

  此刻托比亞斯站在主樓門口,看見林克從墓園的石板路上走來。

  他愣了一下。

  他認出了那張臉。

  整個金郡城都認得出那張臉了。

  「您是————那位守護者?」托比亞斯的聲音平穩,但眼裡翻湧著難以掩飾的激動和崇拜。

  托比亞斯不是守墓人。

  他是這片墓地的所有者,是一名貴族!

  福克斯家族三代經營此地,從一塊亂葬崗擴建成如今占地四十畝的規整墓園。

  每塊墓碑的方位、每條石徑的走向、每棵松柏的栽種位置,都經過托比亞斯祖父和父親兩代人的精心規劃。

  托比亞斯接手後,又增設了防腐工坊、遺容室和家屬等候廳。

  他將一座單純的墳場打造成了金郡乃至周邊地區最體面的死後居所!

  雖然只是男爵,但他麾下常年僱傭著二十餘名工作人員。

  守墓人共有六位,分三班輪值,每班兩人,負責夜間巡邏和墓園的日常安保,防止盜墓者和死靈法師潛入。

  遺妝師原本有三位,如今加上林克便是四位,負責遺體的清洗縫合、化妝入驗。

  園丁四位,打理墓園內所有的花草樹木。

  松柏要修剪成塔形,冬青要修成齊整的綠籬,墓地間的草坪每周割一次,割下來的草屑用竹耙摟走,不許留下一根。

  石匠兩位,專門負責墓碑的刻字和修復。

  老墓的碑文被風雨侵蝕了,他們要照著舊樣重新描刻,新墳的碑則要從採石場選料切割到打磨刻字,一氣呵成。

  登記員一位,坐在墓園入口的值班室里,記錄每一具遺體的來處、姓名、死因和下葬位置。

  還有一位管事,姓霍普金森,是個五十多歲的駝背,負責統籌所有事務,從採購石灰粉到結算工錢,事無巨細,全由他經手!

  護衛和僕從也有幾個,但托比亞斯不常過問他們,那些人由管事直接調配。

  林克點了點頭:「我來應聘遺妝師,你這裡缺人嗎?」

  托比亞斯的眉毛微微揚起。

  一個剛剛在城下斬殺敵將的英雄,跑到墓園來應聘遺妝師,這種事說出去沒人會信!

  但他沒有追問原因,只是側身讓開了門口,把林克讓進了主樓的會客室。

  會客室不大,一張橡木桌兩把高背椅。

  牆上掛著一幅褪色的家族紋章,紋章下面是一幅金郡墓園的全景水彩畫,畫框的玻璃蒙了一層薄灰。

  托比亞斯請林克坐下,自己坐在對面,雙手擱在桌面上,十指交叉。

  他的手背上有幾道細碎的舊疤,最深的從虎口一直延伸到腕骨,那是年輕時在採石場親自搬碑石時被毛料割的。

  「您的來意,我已經理解了!」托比亞斯的聲音沉穩,沒有老人的顫巍,中氣很足。

  「我完全同意,並且願意配合您的一切特殊行動!」

  「不需要面試,不需要試用期。」

  「您什麼時候來都行!」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沒有看林克,而是看著窗外墓園的方向。

  窗外是一片灰白色的墓碑,墓碑排列整齊,在晨霧中像一排沉默的士兵。

  他的自光從那些墓碑上掃過,在某兩座新墳的位置停了一下,然後收了回來。

  他的弟弟和哥哥都是以諾蘭騎士團成員的身份戰死沙場的!

  哥哥在半個月前的一次巡邏摩擦中戰死,屍體被運回來的時候還算完整,臉沒受傷,只是胸口被長槍捅穿了一個洞。

  弟弟死在昨夜的突圍戰中,被教團的弩箭射穿了脖子,臉被馬蹄踩爛了一半。

  更讓他無法忍受的是,那個光頭惡魔納撒尼爾在打掃戰場時侮辱了他哥哥的遺體!

  那個男女通吃的淫狗,把他哥哥英俊的臉當成了取樂的工具。

  托比亞斯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正在吃晚飯。

  他把碗摔在地上,碗碎成幾瓣,湯水濺了一褲腿。

  托比亞斯抽出牆上掛著的佩劍,用磨刀石把劍刃磨得能照見人影,然後坐在門檻上等著天亮。

  他打定了主意,即便散盡家財,招募死士,也好跟著文森特和那個可惡的萬惡光頭拼了!

  然後————

  天亮時,消息傳來。

  納撒尼爾死了啊!

  被一個穿黑紅袍子的年輕人殺了。

  金郡守護者,林克!

  整個城市裡,誰不知道,那位的特徵是紅髮黑瞳、容貌俊美、身材高挑,像是剛剛成年的青年。

  偉岸又強大的林克幫助懦弱無能的自己完成了復仇!

  托比亞斯把佩劍插回牆上,蹲在門檻上哭了很久。

  現在,那個年輕人坐在他對面,說要在墓園當遺妝師,最多於半年!

  托比亞斯在心裡算了一筆帳。

  金郡城的遺妝師通常每天掙七至十枚銅鼠,好的能掙十二枚。

  他給林克開出了每天五十枚銅鼠的薪資,也就是一枚銀幣!

  這個價格高得離譜,高到林克都挑了挑眉。

  托比亞斯知道這個價格不合理!

  但他不在乎。

  這並非巴結,也非討好,甚至不全是為了報恩。

  他只是覺得,一個親手殺死了納撒尼爾的人,一個被全城人稱為守護者的人,如果在他的墓園裡只拿普通遺妝師的薪水,那是對這個人的侮辱!

  雖然福克斯家族有些落寞了,但他寧願從自己的積蓄里多倒貼一些,也不願讓林克被人看輕!

  林克沒有推辭:「那就這麼約定了。」

  他點了點頭,伸出手,和托比亞斯握了一下。

  托比亞斯的手乾燥粗糙,虎口有厚厚的老繭。

  入職手續很簡單。

  托比亞斯從抽屜里翻出一本封皮發硬的登記冊,把林克的名字寫在最後一頁上,日期後面打了一個勾。

  他拉開抽屜的另一個夾層,取出一串銅鑰匙,共三把,分別對應墓園的側門、工具房和一間空置的石室。

  石室就在達里安住的那間旁邊,隔了不到二十步。

  他把鑰匙遞給林克。

  「那是您的辦公間,霍普金森會派人幫你打掃。」

  「明天開始吧?」

  「最近————活兒太多了!」

  林克接過鑰匙,銅的質地冰涼,鑰匙齒上沾著乾涸的油泥。

  他把鑰匙收進腰間的皮囊里,跟著托比亞斯走出了石室。

  墓園很大,占地約有三十畝,墓碑從東向西排列成規則的網格,每塊碑前都有一塊石槽,槽里放著新鮮的野花。

  「達克先生來這裡之前,它也這麼幹淨?」林克不太相信。

  這地方簡直整潔得異乎尋常,像是無菌手術室一樣。

  墓園的地面鋪著碎石子,石子被踩得很實,走在上面只發出輕微的沙沙聲。

  空氣里沒有腐臭,只有青苔和濕土的氣味,偶爾夾雜著一絲從遠處飄來的焚香味。

  托比亞斯領著林克穿過墓碑的方陣,走到墓園最深處的一排矮房子前。

  「請來這邊!」

  矮房子是用灰磚砌的,屋頂鋪著暗紅色的瓦片,瓦縫裡長著厚厚的苔蘚。

  最左邊的那間是工具房,門沒有鎖,推開之後一股混合了石灰和福馬林的氣味撲面而來。

  工具房裡擺著兩張長桌,桌上鋪著油布,油布上放著一排鐵質的托盤,托盤裡裝著各種工具。

  剪刀,鑷子,骨鋸,彎針,羊腸線,小號的錘子和鑿子。

  牆角立著幾個陶罐,罐口用麻布紮緊,標籤上寫著石灰粉,明礬,樟腦,乳香等材料。

  另一個牆角堆著幾匹粗麻布,麻布疊得整整齊齊,旁邊放著一捆棉花,棉花的顏色發黃,是老貨。

  一個瘦削的中年男人正蹲在工具房的地上,面前擺著一具用麻布包裹的屍體。

  他聽見門響,抬起頭來。

  這人眼睛是淺褐色的,眼袋很重,像是好幾天沒睡好覺。

  他看見林克時愣住了,手裡的鑷子掉在地上,發出一聲清脆的叮噹響。

  「他是德尼卡爾森,在墓園工作好多年了,不是偷奸耍滑的人————」

  托比亞斯指了指那個中年男人,又指了指林克。

  「這位是偉大的金郡守護者,尊敬的林克先生—他將在墓園當一陣子的遺妝師,德尼,你不要藏私,不要懶惰,要儘可能地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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