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被狗咬了
林凌開口,問的卻是另一件事。
「石磊,你把那張照片再舉高一點。」
石磊兩隻手抖著,把手機舉到跟他眼睛齊平。屏幕上那張A4拍得糊,可上半截那張一寸照還是清清楚楚。白襯衫,灰牆,人繃著一張臉,頭髮比現在短。
「這張相,我這輩子只照過一次。」林凌說。
「今年七月三號,早上九點四十,恆信十七樓電梯口那面灰牆。人事的小姑娘拿個手機就把我按在那兒拍了,拍完讓我等著,說要辦工牌,還要往上頭報實習備案。那天一塊兒交上去的,除了這張相,還有我的身份證複印件、A證複印件,我的住址、手機號、還有一張我自己簽了名的承諾書。」
沈小滿沒聽明白:「這有什麼問題嗎……」
「問題在於,這張相只有兩個地方有。」
林凌把手指頭豎起來。
「恆信人事的柜子里一份,S法局備案窗口一份。再沒了。我朋友圈都不發照片。」
韓冬「嘶」地吸了一口氣,機器差點從肩上滑下來。
「今天上午十一點四十九,我在地鐵站頭一回把身份證掏出來給人看。」林凌接著說,「十一點五十二,就有人拿著我的姓名和我的身份證號,往S法局發了一份實名舉報的傳真。三分鐘。三分鐘裡沒人來得及查我的身份證號。他手上早就有了。今天晚上九點二十幾,電話里那個人問我,您那張證什麼時候能下來啊。他知道我沒有執業證。九點零三,複印社這台機器吐出一張紙,講明天九點接待的人必須帶執業證原件。他知道我明天九點要去哪兒。」
「現在,」林凌看著石磊舉著的那塊屏幕,「昨天晚上,有人拿著我七月三號照的那張相,五百塊錢雇了一個人,等我在腫瘤醫院站露面。照片、身份證號、有沒有執業證、在哪家所。這四樣東西,全在同一張紙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備案表》。」
小吳從櫃檯後頭站起來,手裡還捏著那張卡歪的廢紙,臉色一點點變了。
「林律師……那不就是說……」
「說明今天上午那一出,跟我碰巧路過沒有半點關係。」林凌說得很平,「他們知道我今天要去腫瘤醫院,因為我上周一約的號,約號也得留身份證。他們知道我上周五辭了職,因為通知辭職的郵件是恆信人事發的。他們等了我至少一天。我今天從早上到現在,一直以為自己是被人隨手挑中的倒霉蛋。我錯了。他們不缺我這麼個倒霉蛋。他們缺的,是一個十一月二十六號在安平路待過的人。」
這句話講完,沈小滿整個人晃了一下,扶住了門框。
「那天那件事,得有個人擔著。」林凌說,「可擔這事兒的人得像點樣,得讓人一聽就信。一個剛出學校、剛辭職、剛查出癌症、連執業證都沒有的實習律師,最合適。查我,什麼都查不出來,因為我那天在十七樓。可他們要的不是查出來。他們要的是這個名字能在紙上出現,能一直出現下去。今天在舉報傳真上出現一次,明天在別的地方再出現一次,出現得多了,那件事就算有主了。」
石磊兩條腿一軟,直接就在台階上坐下去了。
「我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他嗓子都劈了,「他就講讓我指一下人,五百塊!我這個月房租還差三百四……」
「石磊。」
「……林律師。」
「抬頭。」
石磊抬起頭,眼睛通紅。
「你現在有三條路。」林凌說。
「頭一條,你把手機往我手裡一塞,轉身就跑,跑回去把這事兒爛在肚子裡。這條路走到明天中午,最多後天,會有人找到你,跟你講你今天上午乾的那件事叫誣告陷害,最高十天拘留。你到時候拿什麼講?拿你那五百塊嗎。第二條,你現在跟我進去,我給你出主意,你聽我的。這條路你也走不通。」
石磊愣了:「為什麼?」
「因為你今天上午指的那個人是我。」林凌說,「我要是替你出了主意,明天全城都會講,那個被誣告的律師連夜把誣告他的人接過去,教了一晚上,第二天兩個人一塊兒出來對口供。你這張嘴就一分錢不值了。」
「那我怎麼辦啊!」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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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抬手,往這條路的東頭指了指。
「出去往左,走六百米,中山南三路一百七十六號,舊橋派出所。你自己進去。進去之前,站在門口,掏出手機撥一一〇。」
石磊人都傻了:「我人都站在門口了還打一一〇?」
「對,就得在門口打。」林凌說,「今天上午十二點二十一,地鐵分部已經報了一次警,那個案子早立上了。你今天晚上自己走進去,那叫自動投案,法條上明明白白,可以從輕,可以減輕。等人家明天順著監控找到你家門口,那叫抓獲。這兩個詞差多少,你自己掂量。」
石磊張著嘴,一句話都講不出來。
「還有更要緊的一樣。」林凌接著說,「你手機里那張照片,只有你自己交上去,它才值錢。今天晚上,只要它從你手上到過我手上,哪怕就一下,明天就有人講,這張照片是我做出來塞給你的,是我自導自演。所以從現在開始。這個手機你不許給任何人。包括我。不許刪,不許清相冊,不許關機。到了所里,當著值班民警的面,你自己劃開給他看。」
「還有,」他補了一句,「現在就把飛行模式打開。」
石磊沒懂:「打飛行幹嘛?」
「因為你這個照片要是同步過雲,今天晚上有人在別的地方一按刪除,你手機里這張明早就沒了。」林凌說,「飛機模式一開,誰都夠不著它。」
沈小滿在旁邊聽得直點頭,眼淚還掛在下巴上。
「報警的時候,」林凌最後講,「你把昨天晚上那五百塊錢的事,一樣一樣報進去。幾點,在哪兒,什麼樣一個人,多高,什麼口音,穿什麼,錢是現金還是轉的。地點你要報清楚。安平路棋牌室門口。」
老闆娘在櫃檯後頭「哎喲」了一聲。
小吳猛地抬頭:「那不就是……」
「今天下午四點半,趙明遠在那棟樓的二樓收了一張紙。四點五十,一個二十歲的孩子從那棟樓上下來了。」林凌說,「昨天晚上,同一個門口,有人給了石磊五百塊錢。這棟樓今天晚上第三次進案子了。進得越多,越好。因為進一次,公安就得去一次,去一次就得留下一張紙,紙上就得有一個人的名字。」
石磊扶著膝蓋站了起來,腿還在打顫,可人是站直的。
「林律師,我……我要是進去了,他們會不會來找我?」
「會。」
石磊臉一白。
「所以你報案的時候,加最後一句。」林凌說,「你就講,你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請求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給予保護。這句話你必須自己講,讓它落進筆錄。講完了,你就在所里坐著,別出來。今天晚上那個屋裡,除了你,還有一個姓趙的律師,四十七八,穿一件灰大衣。你倆誰都別搭理誰,各坐各的。」
石磊拼命點頭,轉身就往路東頭跑,人群自動讓開了一條道。林凌看著他跑遠,收回視線,轉身進了店。那張三點四十的《情況說明》還攤在出紙口上,誰都沒敢碰。
「大姐。」
老闆娘一激靈:「哎,在!」
「你這台機器,除了複印,是不是也收傳真。」
「收啊,我這店裡就這一台,複印傳真打字全靠它,都用了七八年了。」
「它能不能把收過的傳真列一張清單出來。」
老闆娘愣了:「清單?」
「就是一張紙,上頭列著哪天幾點收的、從哪個號碼來的、幾頁。」
「……能吧?」老闆娘往機器那邊挪了兩步,「這上頭有個鍵,我以前不小心按到過一回,嘩啦就吐一張紙出來,全是數字,我看不懂,就沒管過。」
「按。」
「現在?」
「現在。」林凌說,「大姐,你這台機器今天替他們幹了兩趟活。中午它替他們復了五六十張空白的,晚上它替他們往我臉上傳紙。它幹得挺賣力。可它也是個死物,它不會替誰遮著。它只管把誰來過、幾點來的,一筆一筆存在肚子裡。今天晚上你們所有人都在想著怎麼把紙傳給我。沒一個人想過要去問一句這台機器。」
韓冬趕緊把機器扛到肩上,鏡頭對準了出紙口。
老闆娘擦了擦手,湊到面板前,眯著眼睛找了半天,按了下去。
機器嗡了一下,滾筒轉起來。
一張紙慢慢地往外爬。
小吳憋著氣,腦袋都要伸進出紙口裡去了。
紙出來了。
通信管理報告,日期是今天,一共七條。
前六條,來源號碼一模一樣,全是同一個。老陳晚上七點四十幾回撥過那個號,接通的是軌交運營的值班室。
第七條在最底下,收件時間二十二時零四分,一頁。
來源號碼不一樣。
沈小滿小心翼翼地問:「林哥,這個號……」
「認得。」
林凌的手指頭壓在那一行上。
「這五個月我用它發過至少四十回傳真。第一次發還發歪了,被人事的小姑娘罵了一頓。它就擺在樓梯口進門左手第二張桌上,邊上摞著一沓過期的稅單,機器蓋子上有個茶杯印。這是恆信五樓收發室的傳真機。」
林凌把那張通信管理報告拎起來,對著燈照了照,右上角那條細黑槓清清楚楚。
「大姐,這張紙也別給我。」他把紙放回櫃檯,「壓在那台機器底下,一會兒衙役來了當面拿。」
韓冬急得直搓手:「可這、這也太……那個姓趙的今天晚上六點前還講他親手關了五樓的燈,結果那盞燈一直亮著,現在連傳真都是從那兒發的!他是不是……」
「他要真是,他今天晚上就不會兩次撥一一〇。」林凌搖頭,「想害我的人,用不著自己往筆錄里跳兩回。」
他掏出手機撥過去。響了兩下就通了,那頭有點吵,能聽見大廳里的說話聲。
「趙律師,問你幾件事,恆信五樓那間收發室,晚上鎖不鎖。」
「鎖。六點半行政那邊統一落鎖。」
「鑰匙幾把。」
「三把。行政主任一把,檔案那邊一把,還有一把在一樓保安值班室,掛在牌子上,誰取誰登記。」
「進那間屋要不要刷卡。」
「要,五樓整層都要,門禁是去年新上的。」
「趙律師,今天晚上十點零四分,有人在恆信五樓那台傳真機上,往安平路口這家複印社發了一頁紙。紙上是一份《情況說明》,落款是那個孩子的名字,時間填的是今天下午三點四十。」
電話那頭徹底沒聲了。過了很久,趙明遠的聲音才出來,抖得不成樣子。
「……不可能。六點半以後五樓沒人。」
「燈還亮著呢。」
「林律師,我今天晚上快六點的時候真的伸手關了……」
「我信你。」林凌說,「我要你現在辦一件事,就一件。你辦得到,我辦不到。因為我上周五就被那棟樓掃地出門了,我現在連大堂都進不去。」
「你講。」
「你現在拿手機,往全所的群里發一條通知。署你的名,署你合伙人的頭銜。通知就一句話:因本所一份材料涉及在辦案件,自即刻起至明日上午九時,五樓收發室暫停使用,任何人不得進入、不得使用該室內設備;確有急事需進入的,請先聯繫我本人。」
趙明遠明顯蒙了:「我……我這樣發,明天所里得炸。」
「炸了才好。」
「為什麼?」
「因為你那個群里有一百多號人。」林凌說,「這條通知一發出去,就有一百多個人看見了,還帶著一個發出的時間。從這一刻起,誰再進那間屋,誰就是頂著一百多雙眼睛進的。他要麼就此收手,那我今天晚上少一次麻煩。他要麼還得進去,那明早我只要調一份五樓的門禁,就能拿到一個名字,而且這個名字是在你發過通知以後自己走進去的。這兩樣,我要哪樣都行。」
聽筒里傳來趙明遠一聲長長的吐氣。
「林律師,你這腦子……」
「還有一件。這條通知你不許私聊任何人,也不許有人問你的時候多解釋一個字。誰來問你為什麼,你就回四個字。」
「哪四個?」
「配合衙役。」
那邊應了一聲,掛了。
沈小滿在旁邊小聲說:「林哥,那要是今天晚上他還是進去了,把那台機器里的記錄刪了呢?」
「他刪不乾淨。」林凌把那張通信管理報告往機器底下又推了推,「他能刪的是恆信那台機器里的。可這一頭的記錄,在這兒。他就算連夜把五樓那台機器搬走砸了,這張紙上還是印著他那個號,還是印著二十二點零四。傳真這個東西有意思,一件事要兩台機器才做得成,他只管得住自己那一台。」
小吳一拍大腿,笑出了聲:「絕了!」
林凌抬手看了一眼腕子。
二十二點二十幾。
這一天從上午十一點十五坐上那節地鐵站樓梯算起,還沒過完。
他往店門口走。外頭那三十來號人一個都沒散。
「各位。」他站在台階上,「今天太晚了,我人已經不太轉得動了。大姐那件臘肉的事我接了。剩下的,各位挑一件最急的,一句話講清楚,我今天晚上只答三個。」
人群一下子擠上來。
最前頭一個瘦老頭,舉著胳膊,聲音特別亮:「我我我!我這個急!」
「講把。」
「上個禮拜我在小區里遛彎,讓人家那條大狗給咬了!」老頭把褲腿一擼,小腿肚子上一片烏青還沒散,「狗主人當場蹲下給我講對不起,還塞了我兩百塊,我一想都是鄰居,就算了。結果我打完針一算,光疫苗針加處理傷口就花了六百八!我再去找他,他講什麼?」
「他講那兩百塊是慰問金,慰問金給完了就兩清了!」老頭氣得鬍子直翹,「還講我拿了錢就是和解了,白紙黑字都沒有,我上哪兒講理去!」
周圍一片吸氣聲。
林凌樂了。
「大爺,那兩百塊錢您花了嗎。」
「石磊,你把那張照片再舉高一點。」
石磊兩隻手抖著,把手機舉到跟他眼睛齊平。屏幕上那張A4拍得糊,可上半截那張一寸照還是清清楚楚。白襯衫,灰牆,人繃著一張臉,頭髮比現在短。
「這張相,我這輩子只照過一次。」林凌說。
「今年七月三號,早上九點四十,恆信十七樓電梯口那面灰牆。人事的小姑娘拿個手機就把我按在那兒拍了,拍完讓我等著,說要辦工牌,還要往上頭報實習備案。那天一塊兒交上去的,除了這張相,還有我的身份證複印件、A證複印件,我的住址、手機號、還有一張我自己簽了名的承諾書。」
沈小滿沒聽明白:「這有什麼問題嗎……」
「問題在於,這張相只有兩個地方有。」
林凌把手指頭豎起來。
「恆信人事的柜子里一份,S法局備案窗口一份。再沒了。我朋友圈都不發照片。」
韓冬「嘶」地吸了一口氣,機器差點從肩上滑下來。
「今天上午十一點四十九,我在地鐵站頭一回把身份證掏出來給人看。」林凌接著說,「十一點五十二,就有人拿著我的姓名和我的身份證號,往S法局發了一份實名舉報的傳真。三分鐘。三分鐘裡沒人來得及查我的身份證號。他手上早就有了。今天晚上九點二十幾,電話里那個人問我,您那張證什麼時候能下來啊。他知道我沒有執業證。九點零三,複印社這台機器吐出一張紙,講明天九點接待的人必須帶執業證原件。他知道我明天九點要去哪兒。」
「現在,」林凌看著石磊舉著的那塊屏幕,「昨天晚上,有人拿著我七月三號照的那張相,五百塊錢雇了一個人,等我在腫瘤醫院站露面。照片、身份證號、有沒有執業證、在哪家所。這四樣東西,全在同一張紙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備案表》。」
小吳從櫃檯後頭站起來,手裡還捏著那張卡歪的廢紙,臉色一點點變了。
「林律師……那不就是說……」
「說明今天上午那一出,跟我碰巧路過沒有半點關係。」林凌說得很平,「他們知道我今天要去腫瘤醫院,因為我上周一約的號,約號也得留身份證。他們知道我上周五辭了職,因為通知辭職的郵件是恆信人事發的。他們等了我至少一天。我今天從早上到現在,一直以為自己是被人隨手挑中的倒霉蛋。我錯了。他們不缺我這麼個倒霉蛋。他們缺的,是一個十一月二十六號在安平路待過的人。」
這句話講完,沈小滿整個人晃了一下,扶住了門框。
「那天那件事,得有個人擔著。」林凌說,「可擔這事兒的人得像點樣,得讓人一聽就信。一個剛出學校、剛辭職、剛查出癌症、連執業證都沒有的實習律師,最合適。查我,什麼都查不出來,因為我那天在十七樓。可他們要的不是查出來。他們要的是這個名字能在紙上出現,能一直出現下去。今天在舉報傳真上出現一次,明天在別的地方再出現一次,出現得多了,那件事就算有主了。」
石磊兩條腿一軟,直接就在台階上坐下去了。
「我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他嗓子都劈了,「他就講讓我指一下人,五百塊!我這個月房租還差三百四……」
「石磊。」
「……林律師。」
「抬頭。」
石磊抬起頭,眼睛通紅。
「你現在有三條路。」林凌說。
「頭一條,你把手機往我手裡一塞,轉身就跑,跑回去把這事兒爛在肚子裡。這條路走到明天中午,最多後天,會有人找到你,跟你講你今天上午乾的那件事叫誣告陷害,最高十天拘留。你到時候拿什麼講?拿你那五百塊嗎。第二條,你現在跟我進去,我給你出主意,你聽我的。這條路你也走不通。」
石磊愣了:「為什麼?」
「因為你今天上午指的那個人是我。」林凌說,「我要是替你出了主意,明天全城都會講,那個被誣告的律師連夜把誣告他的人接過去,教了一晚上,第二天兩個人一塊兒出來對口供。你這張嘴就一分錢不值了。」
「那我怎麼辦啊!」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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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抬手,往這條路的東頭指了指。
「出去往左,走六百米,中山南三路一百七十六號,舊橋派出所。你自己進去。進去之前,站在門口,掏出手機撥一一〇。」
石磊人都傻了:「我人都站在門口了還打一一〇?」
「對,就得在門口打。」林凌說,「今天上午十二點二十一,地鐵分部已經報了一次警,那個案子早立上了。你今天晚上自己走進去,那叫自動投案,法條上明明白白,可以從輕,可以減輕。等人家明天順著監控找到你家門口,那叫抓獲。這兩個詞差多少,你自己掂量。」
石磊張著嘴,一句話都講不出來。
「還有更要緊的一樣。」林凌接著說,「你手機里那張照片,只有你自己交上去,它才值錢。今天晚上,只要它從你手上到過我手上,哪怕就一下,明天就有人講,這張照片是我做出來塞給你的,是我自導自演。所以從現在開始。這個手機你不許給任何人。包括我。不許刪,不許清相冊,不許關機。到了所里,當著值班民警的面,你自己劃開給他看。」
「還有,」他補了一句,「現在就把飛行模式打開。」
石磊沒懂:「打飛行幹嘛?」
「因為你這個照片要是同步過雲,今天晚上有人在別的地方一按刪除,你手機里這張明早就沒了。」林凌說,「飛機模式一開,誰都夠不著它。」
沈小滿在旁邊聽得直點頭,眼淚還掛在下巴上。
「報警的時候,」林凌最後講,「你把昨天晚上那五百塊錢的事,一樣一樣報進去。幾點,在哪兒,什麼樣一個人,多高,什麼口音,穿什麼,錢是現金還是轉的。地點你要報清楚。安平路棋牌室門口。」
老闆娘在櫃檯後頭「哎喲」了一聲。
小吳猛地抬頭:「那不就是……」
「今天下午四點半,趙明遠在那棟樓的二樓收了一張紙。四點五十,一個二十歲的孩子從那棟樓上下來了。」林凌說,「昨天晚上,同一個門口,有人給了石磊五百塊錢。這棟樓今天晚上第三次進案子了。進得越多,越好。因為進一次,公安就得去一次,去一次就得留下一張紙,紙上就得有一個人的名字。」
石磊扶著膝蓋站了起來,腿還在打顫,可人是站直的。
「林律師,我……我要是進去了,他們會不會來找我?」
「會。」
石磊臉一白。
「所以你報案的時候,加最後一句。」林凌說,「你就講,你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請求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給予保護。這句話你必須自己講,讓它落進筆錄。講完了,你就在所里坐著,別出來。今天晚上那個屋裡,除了你,還有一個姓趙的律師,四十七八,穿一件灰大衣。你倆誰都別搭理誰,各坐各的。」
石磊拼命點頭,轉身就往路東頭跑,人群自動讓開了一條道。林凌看著他跑遠,收回視線,轉身進了店。那張三點四十的《情況說明》還攤在出紙口上,誰都沒敢碰。
「大姐。」
老闆娘一激靈:「哎,在!」
「你這台機器,除了複印,是不是也收傳真。」
「收啊,我這店裡就這一台,複印傳真打字全靠它,都用了七八年了。」
「它能不能把收過的傳真列一張清單出來。」
老闆娘愣了:「清單?」
「就是一張紙,上頭列著哪天幾點收的、從哪個號碼來的、幾頁。」
「……能吧?」老闆娘往機器那邊挪了兩步,「這上頭有個鍵,我以前不小心按到過一回,嘩啦就吐一張紙出來,全是數字,我看不懂,就沒管過。」
「按。」
「現在?」
「現在。」林凌說,「大姐,你這台機器今天替他們幹了兩趟活。中午它替他們復了五六十張空白的,晚上它替他們往我臉上傳紙。它幹得挺賣力。可它也是個死物,它不會替誰遮著。它只管把誰來過、幾點來的,一筆一筆存在肚子裡。今天晚上你們所有人都在想著怎麼把紙傳給我。沒一個人想過要去問一句這台機器。」
韓冬趕緊把機器扛到肩上,鏡頭對準了出紙口。
老闆娘擦了擦手,湊到面板前,眯著眼睛找了半天,按了下去。
機器嗡了一下,滾筒轉起來。
一張紙慢慢地往外爬。
小吳憋著氣,腦袋都要伸進出紙口裡去了。
紙出來了。
通信管理報告,日期是今天,一共七條。
前六條,來源號碼一模一樣,全是同一個。老陳晚上七點四十幾回撥過那個號,接通的是軌交運營的值班室。
第七條在最底下,收件時間二十二時零四分,一頁。
來源號碼不一樣。
沈小滿小心翼翼地問:「林哥,這個號……」
「認得。」
林凌的手指頭壓在那一行上。
「這五個月我用它發過至少四十回傳真。第一次發還發歪了,被人事的小姑娘罵了一頓。它就擺在樓梯口進門左手第二張桌上,邊上摞著一沓過期的稅單,機器蓋子上有個茶杯印。這是恆信五樓收發室的傳真機。」
林凌把那張通信管理報告拎起來,對著燈照了照,右上角那條細黑槓清清楚楚。
「大姐,這張紙也別給我。」他把紙放回櫃檯,「壓在那台機器底下,一會兒衙役來了當面拿。」
韓冬急得直搓手:「可這、這也太……那個姓趙的今天晚上六點前還講他親手關了五樓的燈,結果那盞燈一直亮著,現在連傳真都是從那兒發的!他是不是……」
「他要真是,他今天晚上就不會兩次撥一一〇。」林凌搖頭,「想害我的人,用不著自己往筆錄里跳兩回。」
他掏出手機撥過去。響了兩下就通了,那頭有點吵,能聽見大廳里的說話聲。
「趙律師,問你幾件事,恆信五樓那間收發室,晚上鎖不鎖。」
「鎖。六點半行政那邊統一落鎖。」
「鑰匙幾把。」
「三把。行政主任一把,檔案那邊一把,還有一把在一樓保安值班室,掛在牌子上,誰取誰登記。」
「進那間屋要不要刷卡。」
「要,五樓整層都要,門禁是去年新上的。」
「趙律師,今天晚上十點零四分,有人在恆信五樓那台傳真機上,往安平路口這家複印社發了一頁紙。紙上是一份《情況說明》,落款是那個孩子的名字,時間填的是今天下午三點四十。」
電話那頭徹底沒聲了。過了很久,趙明遠的聲音才出來,抖得不成樣子。
「……不可能。六點半以後五樓沒人。」
「燈還亮著呢。」
「林律師,我今天晚上快六點的時候真的伸手關了……」
「我信你。」林凌說,「我要你現在辦一件事,就一件。你辦得到,我辦不到。因為我上周五就被那棟樓掃地出門了,我現在連大堂都進不去。」
「你講。」
「你現在拿手機,往全所的群里發一條通知。署你的名,署你合伙人的頭銜。通知就一句話:因本所一份材料涉及在辦案件,自即刻起至明日上午九時,五樓收發室暫停使用,任何人不得進入、不得使用該室內設備;確有急事需進入的,請先聯繫我本人。」
趙明遠明顯蒙了:「我……我這樣發,明天所里得炸。」
「炸了才好。」
「為什麼?」
「因為你那個群里有一百多號人。」林凌說,「這條通知一發出去,就有一百多個人看見了,還帶著一個發出的時間。從這一刻起,誰再進那間屋,誰就是頂著一百多雙眼睛進的。他要麼就此收手,那我今天晚上少一次麻煩。他要麼還得進去,那明早我只要調一份五樓的門禁,就能拿到一個名字,而且這個名字是在你發過通知以後自己走進去的。這兩樣,我要哪樣都行。」
聽筒里傳來趙明遠一聲長長的吐氣。
「林律師,你這腦子……」
「還有一件。這條通知你不許私聊任何人,也不許有人問你的時候多解釋一個字。誰來問你為什麼,你就回四個字。」
「哪四個?」
「配合衙役。」
那邊應了一聲,掛了。
沈小滿在旁邊小聲說:「林哥,那要是今天晚上他還是進去了,把那台機器里的記錄刪了呢?」
「他刪不乾淨。」林凌把那張通信管理報告往機器底下又推了推,「他能刪的是恆信那台機器里的。可這一頭的記錄,在這兒。他就算連夜把五樓那台機器搬走砸了,這張紙上還是印著他那個號,還是印著二十二點零四。傳真這個東西有意思,一件事要兩台機器才做得成,他只管得住自己那一台。」
小吳一拍大腿,笑出了聲:「絕了!」
林凌抬手看了一眼腕子。
二十二點二十幾。
這一天從上午十一點十五坐上那節地鐵站樓梯算起,還沒過完。
他往店門口走。外頭那三十來號人一個都沒散。
「各位。」他站在台階上,「今天太晚了,我人已經不太轉得動了。大姐那件臘肉的事我接了。剩下的,各位挑一件最急的,一句話講清楚,我今天晚上只答三個。」
人群一下子擠上來。
最前頭一個瘦老頭,舉著胳膊,聲音特別亮:「我我我!我這個急!」
「講把。」
「上個禮拜我在小區里遛彎,讓人家那條大狗給咬了!」老頭把褲腿一擼,小腿肚子上一片烏青還沒散,「狗主人當場蹲下給我講對不起,還塞了我兩百塊,我一想都是鄰居,就算了。結果我打完針一算,光疫苗針加處理傷口就花了六百八!我再去找他,他講什麼?」
「他講那兩百塊是慰問金,慰問金給完了就兩清了!」老頭氣得鬍子直翹,「還講我拿了錢就是和解了,白紙黑字都沒有,我上哪兒講理去!」
周圍一片吸氣聲。
林凌樂了。
「大爺,那兩百塊錢您花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