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舉證質證環節!
聽到這話,高建明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連忙點頭。
「是!我只是……只是管理不嚴,我沒有想讓他們死!」
傅承宇趁熱打鐵,當庭拋出另一個辯護觀點。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辯護人發問完畢。」
「我方認為,起訴書指控故意殺人罪定性過重。」
「本案中高齡老人本身身患重病、自然死亡風險極高,即便存在投餵藥物、看護失職行為,也屬於管理過失範疇,並非主觀追求死亡結果。」
「遺棄行為系下屬人員擅自越權行事,高建明作為負責人僅承擔管理失職責任,不構成故意殺人主犯!」
一番話,強行把這樁連環命案,往「管理疏忽」的輕罪上洗!
直播間網友瞬間炸了鍋!
【?????】
【我去!這都能洗?故意殺人說成管理失職?】
【無良律師!為了錢真是什麼話都敢說!】
【下屬擅自幹了三年?十二次?他都不知道?騙鬼呢!】
【管理失職能管出一條完整的黑色產業鏈?睜眼說瞎話!】
【這律師果然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底線都沒了!】
【對於一些律師而言,錢比底線還重要!】
傅承宇正了正衣襟,神色從容。
看這副架勢,沒有絲毫心虛。
旁聽席上傳來一陣低低的騷動,直播間更是被滿屏的憤怒淹沒。
陳喬薇坐在江晨身側,眉頭微微蹙起。
她側過身,壓低聲音:「看來對面不接受現實,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江晨目光平靜地落在審判席上,嘴角勾起一抹極淡的弧度:「偷換概念而已。」
「靠文字遊戲拆分責任、模糊主觀故意,這翻不了案。」
傅承宇的辯護套路,早在他意料之中。
但凡重罪辯護,十有八九都會走「下屬擅自、管理失職、主觀無殺人故意」這條路。
可證據鏈閉環之下,所有辯解都只是空中樓閣。
審判長周明遠重重敲下法槌,法庭瞬間恢復肅靜。
咚!
「辯護人辯護意見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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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本案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由公訴人逐組出示本案證據,各方依次發表質證意見。」
指令下達,公訴人當即起身,示意法警配合,當庭出示第一組證據。
「第一組,物證。」
法警手持證物袋走上法庭,袋中封裝著從安澤養老院隱秘庫房查獲的無批號鎮靜類藥物實物,以及警方起獲的隱秘採購帳本原件。
「證物一:涉案違禁鎮靜藥物,經現場封存,取自安澤養老院專用隱秘藥房,專供預繳高額護理費的重病老人使用。」
「證物二:養老院內部隱秘採購帳本,記錄三年來違禁藥物的採購時間、數量、金額,全部走帳外資金,規避正規監管。」
透明證物袋在法庭上依次展示,照片同步投放在庭審大屏上。
直播間瞬間炸開!
【666,這直接把鐵證拿出來了!】
【實物都搜出來了!還說管理失職?誰家管理失職會藏違禁藥做帳外帳?】
【帳本都在,每一筆都記得清清楚楚,這叫不知情?】
【看傅承宇接下來怎麼洗!】
【傅承宇:就沒有這種證據。】
【他只是怕了。】
【這踏馬能不怕嗎?】
審判長目光掃過各方:「請各方發表質證意見。」
「首先由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發言。」
江晨緩緩起身,聲音沉穩:「被害人代理人對該組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無異議。」
「該組物證直接證明安澤養老院長期、刻意採購無資質違禁藥物,規避正規藥品監管,專門用於特定老年群體,與起訴書指控的蓄意傷害行為完全對應。」
說完,江晨從容落座。
審判長隨即看向被告席:「各被告人,對該組證據有無異議?」
高建明率先開口,聲音帶著幾分慌亂:「我有異議!我不知道這些藥是違禁的,我以為是普通安神藥品,採購都是下面人辦的!」
其餘幾名被告人面面相覷,最終都低聲附和:「我們是按領導安排做的,不清楚藥品資質。」
最後,審判長示意辯護人發言。
傅承宇起身,不慌不忙開口:「辯護人對藥品實物、帳本本身的真實性無異議,但對證明目的有異議。」
「第一,無批號不等於違禁,不能直接認定該藥品具有致命危害性。」
「第二,隱秘帳本為部門內部記錄,無高建明先生簽字確認,不能證明其對違禁藥品採購知情並主導。」
「第三,該物證無法直接關聯老人死亡結果,更不能證明存在殺人故意!」
一番話,處處鑽空子,試圖削減證據的威嚴性。
直播間網友聽得一陣罵聲。
【又開始了!反正什麼都往下屬身上推,高建明啥都不知道是吧?】
【帳本都三年了,他當院長的能不知道?騙三歲小孩呢!】
【無良律師的常規操作,見怪不怪了。】
【我就納了悶了,明明鐵證擺在面前,為啥就不認呢!】
【認?認了就完了!這不知道要關進去多少年!】
【沒那麼短!】
【狡辯還能有從輕處理的機會,如果真認罪了,那就徹底完蛋了!】
對於他們的質證意見,審判長一一記錄,而後當庭宣布。
「第一組證據質證完畢,公訴人繼續出示第二組證據。」
公訴人繼續開口。
「第二組,書證。」
他當庭展示另外三份核心材料。
「其一,安澤養老院近三年全部財務流水、對公及帳外資金轉帳記錄,證明非法獲利金額、違禁藥物資金走向、尾款侵吞明細!」
「其二,十二位受害老人的養老服務合同,合同中明確標註『老人走失、離世不退剩餘費用』的霸王條款,系本案詐騙行為的核心依據。」
「其三,涉案商務車輛三年行車軌跡、出車登記、夜間高速通行記錄,精準對應十二位老人失蹤和死亡時間,證明遺棄行為的系統性與規律性!」
法警出示厚厚一疊書證。
這些書證的每一頁,都蓋著查證公章。
完全沒有造假的可能!
「是!我只是……只是管理不嚴,我沒有想讓他們死!」
傅承宇趁熱打鐵,當庭拋出另一個辯護觀點。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辯護人發問完畢。」
「我方認為,起訴書指控故意殺人罪定性過重。」
「本案中高齡老人本身身患重病、自然死亡風險極高,即便存在投餵藥物、看護失職行為,也屬於管理過失範疇,並非主觀追求死亡結果。」
「遺棄行為系下屬人員擅自越權行事,高建明作為負責人僅承擔管理失職責任,不構成故意殺人主犯!」
一番話,強行把這樁連環命案,往「管理疏忽」的輕罪上洗!
直播間網友瞬間炸了鍋!
【?????】
【我去!這都能洗?故意殺人說成管理失職?】
【無良律師!為了錢真是什麼話都敢說!】
【下屬擅自幹了三年?十二次?他都不知道?騙鬼呢!】
【管理失職能管出一條完整的黑色產業鏈?睜眼說瞎話!】
【這律師果然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底線都沒了!】
【對於一些律師而言,錢比底線還重要!】
傅承宇正了正衣襟,神色從容。
看這副架勢,沒有絲毫心虛。
旁聽席上傳來一陣低低的騷動,直播間更是被滿屏的憤怒淹沒。
陳喬薇坐在江晨身側,眉頭微微蹙起。
她側過身,壓低聲音:「看來對面不接受現實,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江晨目光平靜地落在審判席上,嘴角勾起一抹極淡的弧度:「偷換概念而已。」
「靠文字遊戲拆分責任、模糊主觀故意,這翻不了案。」
傅承宇的辯護套路,早在他意料之中。
但凡重罪辯護,十有八九都會走「下屬擅自、管理失職、主觀無殺人故意」這條路。
可證據鏈閉環之下,所有辯解都只是空中樓閣。
審判長周明遠重重敲下法槌,法庭瞬間恢復肅靜。
咚!
「辯護人辯護意見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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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本案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由公訴人逐組出示本案證據,各方依次發表質證意見。」
指令下達,公訴人當即起身,示意法警配合,當庭出示第一組證據。
「第一組,物證。」
法警手持證物袋走上法庭,袋中封裝著從安澤養老院隱秘庫房查獲的無批號鎮靜類藥物實物,以及警方起獲的隱秘採購帳本原件。
「證物一:涉案違禁鎮靜藥物,經現場封存,取自安澤養老院專用隱秘藥房,專供預繳高額護理費的重病老人使用。」
「證物二:養老院內部隱秘採購帳本,記錄三年來違禁藥物的採購時間、數量、金額,全部走帳外資金,規避正規監管。」
透明證物袋在法庭上依次展示,照片同步投放在庭審大屏上。
直播間瞬間炸開!
【666,這直接把鐵證拿出來了!】
【實物都搜出來了!還說管理失職?誰家管理失職會藏違禁藥做帳外帳?】
【帳本都在,每一筆都記得清清楚楚,這叫不知情?】
【看傅承宇接下來怎麼洗!】
【傅承宇:就沒有這種證據。】
【他只是怕了。】
【這踏馬能不怕嗎?】
審判長目光掃過各方:「請各方發表質證意見。」
「首先由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發言。」
江晨緩緩起身,聲音沉穩:「被害人代理人對該組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無異議。」
「該組物證直接證明安澤養老院長期、刻意採購無資質違禁藥物,規避正規藥品監管,專門用於特定老年群體,與起訴書指控的蓄意傷害行為完全對應。」
說完,江晨從容落座。
審判長隨即看向被告席:「各被告人,對該組證據有無異議?」
高建明率先開口,聲音帶著幾分慌亂:「我有異議!我不知道這些藥是違禁的,我以為是普通安神藥品,採購都是下面人辦的!」
其餘幾名被告人面面相覷,最終都低聲附和:「我們是按領導安排做的,不清楚藥品資質。」
最後,審判長示意辯護人發言。
傅承宇起身,不慌不忙開口:「辯護人對藥品實物、帳本本身的真實性無異議,但對證明目的有異議。」
「第一,無批號不等於違禁,不能直接認定該藥品具有致命危害性。」
「第二,隱秘帳本為部門內部記錄,無高建明先生簽字確認,不能證明其對違禁藥品採購知情並主導。」
「第三,該物證無法直接關聯老人死亡結果,更不能證明存在殺人故意!」
一番話,處處鑽空子,試圖削減證據的威嚴性。
直播間網友聽得一陣罵聲。
【又開始了!反正什麼都往下屬身上推,高建明啥都不知道是吧?】
【帳本都三年了,他當院長的能不知道?騙三歲小孩呢!】
【無良律師的常規操作,見怪不怪了。】
【我就納了悶了,明明鐵證擺在面前,為啥就不認呢!】
【認?認了就完了!這不知道要關進去多少年!】
【沒那麼短!】
【狡辯還能有從輕處理的機會,如果真認罪了,那就徹底完蛋了!】
對於他們的質證意見,審判長一一記錄,而後當庭宣布。
「第一組證據質證完畢,公訴人繼續出示第二組證據。」
公訴人繼續開口。
「第二組,書證。」
他當庭展示另外三份核心材料。
「其一,安澤養老院近三年全部財務流水、對公及帳外資金轉帳記錄,證明非法獲利金額、違禁藥物資金走向、尾款侵吞明細!」
「其二,十二位受害老人的養老服務合同,合同中明確標註『老人走失、離世不退剩餘費用』的霸王條款,系本案詐騙行為的核心依據。」
「其三,涉案商務車輛三年行車軌跡、出車登記、夜間高速通行記錄,精準對應十二位老人失蹤和死亡時間,證明遺棄行為的系統性與規律性!」
法警出示厚厚一疊書證。
這些書證的每一頁,都蓋著查證公章。
完全沒有造假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