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律師資格證已如奶油般化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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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言論出口,周岩聽著都心驚肉跳!

  兩條刑事犯罪直接甩出,這就是江晨的反擊!

  【好好好,開始吟唱!】

  【哈哈哈……一開始只是民事訴訟,結果江晨直接把案子抬到刑事的高度!】

  【笑不活了,江晨直接開始掀桌子了!】

  【碰上江晨這樣的對手,還是收斂一下,不然你也想不到他下一手會出什麼牌!】

  【這周律師應該慶幸,還好江晨沒把矛頭對準他!】

  【樓上的,你確定嗎?】

  說完法條,江晨目光一轉。

  「審判長,在此我方還要當庭指出原告代理人周岩的執業違規問題!」

  周岩頓時瞪大雙眼。

  嗯?

  執業違規?

  怎麼還扯到他身上了!

  「根據《律師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律師接受委託後,若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核心相關的重大違法事實,委託事項本身建立在違法目的之上,律師應當拒絕代理,不得協助當事人隱瞞真相、提起虛假訴訟!」

  「周岩全程代理本案,必然知曉原告蘇婉掌握全部案件基礎事實,清楚蘇婉存在婚內重大過錯、夥同第三者實施敲詐勒索的關鍵情節。」

  「他卻刻意隱瞞全部刑事線索,虛構我方惡意侵權,協助當事人提起具有惡意施壓目的的民事訴訟!」

  周岩臉色發白,嘴角微微顫抖。

  要說這些犯罪事實,他的確清楚。

  可……

  蘇婉給他開出的律師費實在太高。

  倘若蘇婉的官司能夠取勝,自己也能分得一大筆律師費!

  正是因為這些錢,他才會鋌而走險……

  江晨的目光,定格在周岩身上。

  「原告代理人的行為,完全符合《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協助委託人隱瞞關鍵事實進行不實訴訟』的違規情形!」

  「屬於典型濫用代理權、違背律師基本職業道德!」

  原以為江晨說到這就已結束。

  可他話鋒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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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虛假訴訟罪明確,代理人明知當事人捏造事實起訴,仍全程協助出庭、提交片面證據、進行虛假辯論,同樣屬於共同行為人!」

  周岩的雙手猛地扣緊桌子,瞠目結舌地看著江晨。

  什麼情況?

  他怎麼連刑法都搬出來了!

  針對自己的?

  「庭審全部錄音錄像、書面筆錄均可作為追責憑證,庭審結束後,我方將整理全部材料,向本地司法局、律師協會提交正式投訴,申請對被告代理人立案查處。」

  「視情節輕重處以停業、罰款,直至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周岩渾身一震,猛地站起身,聲音有些發顫:「審判長!」

  「被告代理人無端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惡意揣測!」

  「我只是依法履行代理職責!」

  江晨不等審判長開口,就開口其打斷。

  「我並非人身攻擊,全部基於當庭已經公示、即將完整播放的客觀證據與現行法律條文客觀評述。」

  「你作為執業律師,負有法定的忠實於事實、忠實於法律的義務,而非無條件包庇隱瞞委託人的違法過錯。」

  「明知當事人存在敲詐勒索刑事嫌疑,仍舊為其代理訴訟,不屬於合法代理,屬於違規助訟!」

  審判長沉聲開口,維持庭審秩序:

  「被告代理人發表意見均圍繞本案證據、法律規定及代理行為合規性展開,屬於法庭辯論範疇,不存在無端攻擊!」

  「原告代理人請坐,待證據完整播放質證完畢,你方可統一發表辯駁意見!」

  周岩嘴唇哆嗦了幾下,滿心慌亂。

  只能狼狽地坐了下去,他的額頭層層冒出冷汗。

  周岩不僅官司要輸,連自己的律師執業資格,都在天上失禁地看著他!

  【江晨這波牛波一,都扯上刑法了!】

  【早說了,你惹他幹嘛呢!】

  【連我都知道打官司時候的江晨不好惹,他還主動去招惹人家,妥妥的茅廁里跳高,找死!】

  【噗哈哈哈哈!是這樣的!】

  【如果給他重新再來的機會,應該就不敢對江晨那麼舉報了吧?】

  【放屁,給他再來的機會,這個案子他鳥都不鳥!】

  緊跟著,江晨繼續講解證據。

  書記員將複印下來的聊天記錄放在投影儀上。

  「諸位,這是第二組證據,蘇婉的第三者與我方當事人程野完整聊天記錄,已做頁碼標註。」

  「屏幕中標紅文字為第三者明確脅迫內容,不支付一千萬補償款,就將全部私密視頻發給程野公司客戶、親友,毀掉其事業與名譽。」

  對方獅子大張口,開口就是一千萬的勒索。

  不少人都不禁倒吸一口冷氣。

  這可是一千萬啊!

  對方身為健身教練,就算干到死,也不見得能賺得到一千萬!

  這妥妥是把程野當作搖錢樹了!

  「第二組證據表明,第三者以曝光私密隱私視頻作為要挾,向我方當事人索取巨額財物,客觀實施敲詐勒索的脅迫行為!」

  「原告蘇婉全程知曉全部脅迫計劃,沒有任何勸阻、反對行為,主觀上默許、配合第三者利用私密影像要挾配偶!」

  兩組證據都已經公示,原告方的幾人,也沒有任何可反駁的地方。

  「基於以上完整證據鏈,我方補充辯論意見。」

  「原告主張邏輯完全顛倒因果,我方當事人的各項操作,並非刻意侵害配偶權益,而是在得知二人合謀用私密視頻敲詐自己後,做出的合法自保行為!」

  《民法典》保護夫妻共有財產、保護配偶被扶養的權利,但絕不包庇婚內出軌的過錯方!」

  「原告本身屬於敲詐勒索共同行為人,不具備主張多分財產、索要損害賠償、追責我方律師侵權的請求基礎!」

  這下,對方的訴訟請求便徹底站不住腳。

  江晨的一番言論,算是把他們的理由刨了根!

  周岩已經開始後悔。

  自己為什麼要財迷心竅,答應這場官司。

  就為了那些律師費,現在恐怕還要把自己搭進去!

  此時此刻。

  他的律師資格證,已如奶油般化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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