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好好的民事,怎麼扯上刑事了!
此話一出。
全場一片譁然,所有人的目光都齊刷刷匯聚在了江晨身上。
周岩先是一愣,隨後用難以置信地眼神看向江晨。
不是……哥們。
你怎麼個情況啊?
身為原告,他已經沒有證據再做補充。
你怎麼跳出來了啊!
咱倆誰才是原告啊!
審判長的眼神意味深長,他並沒有拒絕江晨。
「被告代理人,請進行證據補充。」
聽到這話,不少直播間網友已經坐正身子。
【開始了開始了!】
【我就知道,江晨咽不下這口氣!】
【江晨要是能咽下這口氣,之前的官司就不會打成那樣了!】
【還得是江晨啊,有仇必報這一塊!】
【原本以為江晨會歇一歇,沒想到直接要開始反擊了!】
【我已經準備好扣6了!】
江晨面對著審判席,緩緩拿出了兩樣東西。
一個是黑色的U盤,另一個是印刷的A4紙。
「審判長,審判員,這是我方申請提交的兩份關鍵證據。」
證據由法警遞交給書記員,再由書記員負責公示。
「請被告代理人對證據作出解釋。」審判長不緊不慢地說道。
江晨立刻做出回答,「該組證據系本案第三者主動發送給我方當事人程野的視頻,以及完整微信脅迫記錄。」
「這些是對本案基礎事實起決定性作用的法定新證據,與原告是否存在主觀惡意、本案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直接關聯。」
「懇請法庭准許當庭出示、組織雙方質證!」
此話一出。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TW 看書網藏書多,🅢🅗🅤.🅣🅦任你讀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原告席上的那名男生,表情頓時變得難看起來。
臉色也微微發白。
他給程野發過什麼,他自己還不清楚嗎?
這東西要是在法庭裡面當庭播放,那他恐怕從此就會身敗名裂!
「不行!不能放!」
他猛地從旁聽席站起身,聲音嘶啞且尖銳。
當場打斷庭審!
「審判長!我拒絕這份證據公示!這份證據涉及隱私,絕對不能當庭播放!更不能全網直播!」
全場瞬間一靜。
所有人目光齊刷刷轉向了他。
直播間彈幕瞬間爆炸!
【哦吼?挖到寶了!】
【哈哈哈哈……他也知道這些證據放出去,會讓他身敗名裂啊!】
【現在知道涉嫌隱私了?之前發的時候怎麼不說了?】
【他越是著急,越是說明這裡面有大問題!】
【嘖嘖嘖……活該!如果問心無愧,早就讓對方拿出證據了!】
【這就是所謂的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江晨眼神淡淡一掃,順勢開口。
「審判長。」
「該人員無權干涉本案證據公示、無權阻撓庭審調查。」
「其當庭喧譁、擅自打斷庭審、干擾法庭正常審理流程,已經涉嫌擾亂法庭秩序。」
一句話,直接把對方的衝動定成違規。
審判長眼神一凜,沉聲開口。
「安靜!」
「本庭正在依法組織證據質證環節,你無權干涉法庭舉證程序。」
「該證據涉及本案核心事實認定,與原告主觀過錯、案件起因、是否存在刑事嫌疑直接相關,依法應當公開質證!」
健身教練臉色慘白,額頭冒汗,硬著頭皮反駁:「可是視頻涉及隱私!播放出去會嚴重侵犯個人權益!」
審判長語氣冰冷、態度堅決,當庭駁回其所有抗議:
「本庭提示你。」
「若是你不願觀看,可當庭向法庭申請退席。」
「但你無權阻止庭審取證、無權干擾案件審理、無權阻礙司法公開!」
「再行喧譁、擾亂庭審秩序,本庭將依法對你採取強制措施!」
說著,審判長的法槌重重落下。
咚!
威嚴法槌聲響徹法庭。
一錘定音!
徹底封死了對方所有撒潑的餘地。
那健身教練渾身發抖,胸口劇烈起伏,滿心不甘,卻半個字都不敢再多說。
再鬧下去,不等證據曝光,他先就要被法警帶走拘留!
在全場所有人的注視下,他只能死死咬著牙,一臉鐵青地坐回原位。
審判長目光重新落回江晨身上,恢復庭審流程:
「被告代理人,繼續對該組證據進行舉證說明。」
江晨微微頷首。
此時,書記員已經將U盤插進電腦。
「該視頻為被告蘇婉與第三者的親密視頻,已經做聲音與馬賽克處理。」
「在此需要事先說明,案涉親密視頻並非我方非法偷拍、竊聽取證,主動發送行為全部由原告蘇婉的出軌對象完成!」
「視頻發送時間,恰好是雙方婚姻矛盾激化之初。」
「原告蘇婉全程知情、配合第三者拍攝私密影像,屬於婚姻重大過錯方,原告訴狀中所稱長期遭受丈夫經濟霸凌、無過錯弱勢一方的陳述完全虛假,構成當庭虛假陳述!」
視頻開始播放。
裡面的聲音、人像都已經用馬賽克遮擋。
可裡面的行為動作,還是能讓人一眼看出,他們究竟在做什麼。
江晨語速一頓,清晰羅列對應法律條文。
「以上事實,有完整法條支撐!」
「第一,《華夏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民事訴訟全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必須如實陳述全部案件事實,不得刻意隱瞞、虛構案情。」
「原告蘇婉當庭虛構的事實,刻意掩蓋婚內出軌、夥同第三者以私密視頻敲詐我方當事人的核心經過,屬於法定虛假陳述!」
「依據《民訴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故意作虛假陳述妨礙法院審理,法庭可對其罰款、拘留;情節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
蘇婉臉色一白,看向一旁的周岩。
眼神里滿是求助!
這下可倒好,非但沒有勝訴,反而還被江晨抓住了小辮子!
周岩這官司是怎麼打的!
可還不等他們停歇,江晨便繼續說道。
「第二,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者主動發送私密視頻,要挾我方支付一千萬巨款!」
「蘇婉全程知情、配合拍攝、默許脅迫行為,二人構成敲詐勒索共同犯罪!」
「本案本質是刑事案件,民事起訴只是二人敲詐未遂後的施壓手段!」
全場一片譁然,所有人的目光都齊刷刷匯聚在了江晨身上。
周岩先是一愣,隨後用難以置信地眼神看向江晨。
不是……哥們。
你怎麼個情況啊?
身為原告,他已經沒有證據再做補充。
你怎麼跳出來了啊!
咱倆誰才是原告啊!
審判長的眼神意味深長,他並沒有拒絕江晨。
「被告代理人,請進行證據補充。」
聽到這話,不少直播間網友已經坐正身子。
【開始了開始了!】
【我就知道,江晨咽不下這口氣!】
【江晨要是能咽下這口氣,之前的官司就不會打成那樣了!】
【還得是江晨啊,有仇必報這一塊!】
【原本以為江晨會歇一歇,沒想到直接要開始反擊了!】
【我已經準備好扣6了!】
江晨面對著審判席,緩緩拿出了兩樣東西。
一個是黑色的U盤,另一個是印刷的A4紙。
「審判長,審判員,這是我方申請提交的兩份關鍵證據。」
證據由法警遞交給書記員,再由書記員負責公示。
「請被告代理人對證據作出解釋。」審判長不緊不慢地說道。
江晨立刻做出回答,「該組證據系本案第三者主動發送給我方當事人程野的視頻,以及完整微信脅迫記錄。」
「這些是對本案基礎事實起決定性作用的法定新證據,與原告是否存在主觀惡意、本案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直接關聯。」
「懇請法庭准許當庭出示、組織雙方質證!」
此話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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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席上的那名男生,表情頓時變得難看起來。
臉色也微微發白。
他給程野發過什麼,他自己還不清楚嗎?
這東西要是在法庭裡面當庭播放,那他恐怕從此就會身敗名裂!
「不行!不能放!」
他猛地從旁聽席站起身,聲音嘶啞且尖銳。
當場打斷庭審!
「審判長!我拒絕這份證據公示!這份證據涉及隱私,絕對不能當庭播放!更不能全網直播!」
全場瞬間一靜。
所有人目光齊刷刷轉向了他。
直播間彈幕瞬間爆炸!
【哦吼?挖到寶了!】
【哈哈哈哈……他也知道這些證據放出去,會讓他身敗名裂啊!】
【現在知道涉嫌隱私了?之前發的時候怎麼不說了?】
【他越是著急,越是說明這裡面有大問題!】
【嘖嘖嘖……活該!如果問心無愧,早就讓對方拿出證據了!】
【這就是所謂的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江晨眼神淡淡一掃,順勢開口。
「審判長。」
「該人員無權干涉本案證據公示、無權阻撓庭審調查。」
「其當庭喧譁、擅自打斷庭審、干擾法庭正常審理流程,已經涉嫌擾亂法庭秩序。」
一句話,直接把對方的衝動定成違規。
審判長眼神一凜,沉聲開口。
「安靜!」
「本庭正在依法組織證據質證環節,你無權干涉法庭舉證程序。」
「該證據涉及本案核心事實認定,與原告主觀過錯、案件起因、是否存在刑事嫌疑直接相關,依法應當公開質證!」
健身教練臉色慘白,額頭冒汗,硬著頭皮反駁:「可是視頻涉及隱私!播放出去會嚴重侵犯個人權益!」
審判長語氣冰冷、態度堅決,當庭駁回其所有抗議:
「本庭提示你。」
「若是你不願觀看,可當庭向法庭申請退席。」
「但你無權阻止庭審取證、無權干擾案件審理、無權阻礙司法公開!」
「再行喧譁、擾亂庭審秩序,本庭將依法對你採取強制措施!」
說著,審判長的法槌重重落下。
咚!
威嚴法槌聲響徹法庭。
一錘定音!
徹底封死了對方所有撒潑的餘地。
那健身教練渾身發抖,胸口劇烈起伏,滿心不甘,卻半個字都不敢再多說。
再鬧下去,不等證據曝光,他先就要被法警帶走拘留!
在全場所有人的注視下,他只能死死咬著牙,一臉鐵青地坐回原位。
審判長目光重新落回江晨身上,恢復庭審流程:
「被告代理人,繼續對該組證據進行舉證說明。」
江晨微微頷首。
此時,書記員已經將U盤插進電腦。
「該視頻為被告蘇婉與第三者的親密視頻,已經做聲音與馬賽克處理。」
「在此需要事先說明,案涉親密視頻並非我方非法偷拍、竊聽取證,主動發送行為全部由原告蘇婉的出軌對象完成!」
「視頻發送時間,恰好是雙方婚姻矛盾激化之初。」
「原告蘇婉全程知情、配合第三者拍攝私密影像,屬於婚姻重大過錯方,原告訴狀中所稱長期遭受丈夫經濟霸凌、無過錯弱勢一方的陳述完全虛假,構成當庭虛假陳述!」
視頻開始播放。
裡面的聲音、人像都已經用馬賽克遮擋。
可裡面的行為動作,還是能讓人一眼看出,他們究竟在做什麼。
江晨語速一頓,清晰羅列對應法律條文。
「以上事實,有完整法條支撐!」
「第一,《華夏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民事訴訟全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必須如實陳述全部案件事實,不得刻意隱瞞、虛構案情。」
「原告蘇婉當庭虛構的事實,刻意掩蓋婚內出軌、夥同第三者以私密視頻敲詐我方當事人的核心經過,屬於法定虛假陳述!」
「依據《民訴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故意作虛假陳述妨礙法院審理,法庭可對其罰款、拘留;情節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
蘇婉臉色一白,看向一旁的周岩。
眼神里滿是求助!
這下可倒好,非但沒有勝訴,反而還被江晨抓住了小辮子!
周岩這官司是怎麼打的!
可還不等他們停歇,江晨便繼續說道。
「第二,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者主動發送私密視頻,要挾我方支付一千萬巨款!」
「蘇婉全程知情、配合拍攝、默許脅迫行為,二人構成敲詐勒索共同犯罪!」
「本案本質是刑事案件,民事起訴只是二人敲詐未遂後的施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