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面臨夭折的《新月格格》
聽說隆美加也要拍《新月格格》,陳國華急得一夜沒睡。他連夜拍完手頭最後一場戲,把剪輯室的工作交代給副導演,拎著一隻舊皮箱就趕到了機場。從香港飛東京,從東京轉紐約,折騰了快二十個小時,下飛機時眼袋深重,頭髮亂糟糟的,嘴唇乾裂。他顧不上先找酒店,直接打車到了沈逸川和穆晚秋住的那家酒店,在門口還摔了一跤,皮箱摔開了,衣服散了一地。
穆晚秋開門時看到他滿頭大汗、氣喘吁吁的樣子,以為出了什麼大事。陳國華進門就把皮箱往地上一放,連口水都沒喝,從夾層里抽出一疊合同,攤在茶几上。
「沈先生,劇本給我!隆美加拍美國版,我拍中國版,不衝突!」他的聲音有些沙啞,但每個字都很用力:「香港那邊我已經談好了,三位老闆願意出資,資金沒問題。劇組也準備好了,美術、服裝、攝影全是拍過清朝戲的老人。就差您簽字了。」
沈逸川被他的架勢嚇了一跳,坐在沙發上看著那疊合同,沒敢伸手。穆晚秋在旁邊笑出了聲:「陳導演這是怕被人搶了。您先喝口水,合同又不會跑。」她倒了杯水遞過去。陳國華接過,一口喝乾了,抹了抹嘴,還是盯著沈逸川。
合同很快就擬好了。陳國華早就在香港請律師起草好了,只等沈逸川簽字。穆晚秋一條一條翻譯給他聽,讀到「改編權歸陳國華公司所有,沈逸川保留署名權和劇本審定權」時,停頓了一下,看了沈逸川一眼。沈逸川沒怎麼猶豫,拿起筆簽了字。陳國華把合同收好,放進皮箱的夾層,拉好拉鏈,整個人像卸下了一塊大石頭,長長地呼了一口氣。他這才坐下來,靠在沙發上,開始念叨他怎麼連夜拍完戲、怎麼轉了兩趟飛機、怎麼在東京機場等了三個小時。
穆晚秋給他又倒了一杯水。他接過,沒喝,放在茶几上,看著沈逸川。
「沈先生,您放心。這部戲我一定拍好。不是為了賺錢,是為了這個故事。新月那句話,我不是來拆散這個家的,我是來加入這個家的——我讀到的時候,眼淚就下來了。」
沈逸川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消息傳回香港,輿論炸了鍋。《香港商報》娛樂版頭條:「陳國華搶得《新月格格》,沈逸川一家或將出演!」茶樓里,讀者們把報紙拍在桌上,議論紛紛。
有人興奮,拍著桌子說:「沈逸川寫的清朝故事,當然應該由香港人來拍!美國人懂什麼清朝?他們連辮子都不知道怎麼梳。」旁邊的人點頭,把報紙翻到娛樂版又看了一遍:「就是。香港拍了那麼多清朝戲,《大醉俠》《獨臂刀》《流星蝴蝶劍》,哪部不是經典?美國人拍二戰還行,拍清朝,差遠了。」
也有人質疑,語氣帶著懷疑:「香港人拍清朝戲,行不行啊?別把格格拍成古惑仔。陳國華拍過清朝戲嗎?他拍過《繡春刀》,那是明朝的。明朝和清朝,不一樣。」另一個老讀者放下茶杯,慢悠悠地說:「陳國華不行,沈逸川自己上啊。他演將軍,方若雲演公主,穆晚秋演將軍夫人。他們一家演自己,還能演砸了?」
還有人替方若雲操心:「方小姐是演員出身,演公主正好。沈逸川演將軍?他那個樣子像將軍嗎?寫小說還行,騎馬打仗,我怕他從馬上摔下來。」茶樓里哄堂大笑。
與此同時,美國媒體也注意到了這則新聞。《好萊塢報導者》發文稱:「《新月格格》的故事發生在清朝中國,由香港導演拍攝或許更為合適。文化背景的差異,可能會讓美國觀眾難以理解其中的情感邏輯。一個中國將軍的夫人把妹妹託付給丈夫,這在西方人看來近乎荒唐,但在中國的語境下,這是一種犧牲與成全。」
也有評論認為文化無國界,好故事屬於全世界。一位影評人在《紐約時報》上寫道:「《梁山伯與祝英台》是中國故事,但全世界的人都為它流淚。《新月格格》也是如此。隆美加能拍出中國味道,別人也能。問題不在於誰拍,而在於怎麼拍。」
雙方的爭論越來越激烈,從報紙吵到電台,從電台吵到電視。有人支持香港拍,有人支持美國拍,有人說兩個都拍,讓觀眾自己選。
隆美加在《洛杉磯時報》的採訪中回應了這場爭論。記者問他:「你覺得美國導演能拍好中國故事嗎?」隆美加笑了笑,說:「我拍美國版,陳拍中國版,兩個版本並行不悖。觀眾可以看兩個版本,比較一下哪個更好。」記者追問:「你覺得誰會贏?」隆美加笑得更大聲了:「觀眾贏。」
穆晚秋把這段話翻譯給沈逸川聽。沈逸川靠在沙發上,想了想:「他是真會說話。誰都不得罪,還把觀眾捧得高高的。」穆晚秋說:「這就是他能當好萊塢大導演的原因。」
經過幾輪磋商,雙方達成協議:合資拍攝。美國出設備和技術,香港出場地和部分資金。背景定為中國清朝——一個中國將軍的夫人得了重病,以為自己要死了,把親妹妹託付給丈夫。將軍答應了,夫人的病卻奇蹟般好了。夫人覺得自己已經配不上將軍,打算出家成全妹妹和丈夫。但妹妹找到了夫人,說出了那句經典台詞:「我不是來拆散這個家的,我是來加入這個家的。」
陳國華在電話里對沈逸川說:「沈先生,劇本不用改了。這就是清朝的故事。美國人想拍二戰版,讓他們拍去。咱們中國人,拍中國故事。」
他頓了頓,又補了一句:「再說了,香港這些年拍了上百部清朝戲,布景、道具、服裝、演員都是現成的。清朝戲是香港電影的傳統強項,美國人拍二戰,香港人拍清朝,各拍各的,誰也不影響誰。」沈逸川第一次覺得陳國華說話這麼有底氣。
就在一切塵埃落定之際,紐約酒店收到一封從台北寄來的國際快件。信封上印著律師事務所的字樣,藍色的,看著很正規。收件人是沈逸川,地址寫的是酒店的,字跡工整,一筆一划。
穆晚秋拆開信封,抽出裡面的信紙,讀了幾行,臉色變了。她沒說話,把信遞給了沈逸川。信中說,一位姓錢的將軍委託律師發函,指出《新月格格》的劇情與他的家庭經歷高度相似,其中「夫人病重把妹妹託付給丈夫」的情節,分明是他的家事。信中措辭嚴厲:「本人鄭重聲明,本人家庭之私事從未授權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公之於眾。貴方劇本《新月格格》嚴重侵犯本人名譽權,要求立即停止拍攝並公開道歉。否則,本人將採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沈逸川接過信,看完後愣了半天。他坐在沙發上,把信放在茶几上,盯著那幾行字看了好一會兒。他的腦子裡在飛快地轉。錢將軍,姓錢,台北。他想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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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將軍。
如果他沒有記錯,這位錢將軍才是軍統真正的老闆,名義上的軍統局局長。戴笠不過是個副局長,真正的局長是錢將軍。只是他平時不管事,軍統的事務都交給了戴笠。但他的資歷、他的地位、他在國民黨元老中的影響力,遠非戴笠可比。而錢將軍的家庭經歷,與《新月格格》的劇情幾乎一模一樣——夫人病重,把妹妹託付給丈夫;夫人病癒,兩姐妹共侍一夫。這不是穆晚秋編的,也不是沈逸川編的,是歷史。
穆晚秋看著沈逸川的臉色,輕聲問:「這位錢將軍是誰?他怎麼知道我們的劇本?劇本還沒開拍,消息就傳到台灣了?」
沈逸川靠在沙發上,把手臂搭在額頭上,遮住了眼睛:「錢將軍。軍統真正的局長。戴笠名義上的上司,只是一個掛名。但錢將軍在國民黨內資歷很深,當過蔣介石的侍從室主任,當過上海市長,當過軍統局局長。他娶了一對姐妹花——姐姐病重時把妹妹託付給他,姐姐的病後來好了,兩姐妹就一起嫁給了他。我們寫的那些——雁姬跪求新月、病癒後打算出家、新月說『我不是來拆散這個家的』——全是他家的真事。」
穆晚秋的臉色白了:「那新月格格……不就是她妹妹?」
沈逸川點頭,把信放在桌上:「他告我們,我們沒話說。因為本來就是他的故事。」
穆晚秋把信又看了一遍:「可是我們寫的不是他。是清朝的將軍,是雁姬,是新月。我們沒提錢將軍的名字,也沒提他太太的名字。他憑什麼告?」
沈逸川苦笑:「憑讀者會對號入座。憑香港的報紙會寫『新月格格原型是錢將軍』。憑他的太太們看到劇本會哭。他不需要贏官司,他只需要拖。拖到投資方撤資,拖到劇組解散,拖到我們放棄。他拖得起,我們拖不起。」
穆晚秋沉默了。
沈逸川想了很久,從沙發上站起來,走到窗前,拿起電話,撥了陳國華的號碼:「老陳,劇本先別動工。」他的聲音很低,但每個字都很清楚:「錢將軍告我們影射。得先解決這個,才能談後面的事。你那邊先停一停,等我消息。」
他掛了電話,站在窗前看著紐約的夜色。時代廣場的霓虹燈在夜空中閃爍,帝國大廈的尖頂被燈光照得發白。街上還有行人,有的剛看完電影,有的剛從酒吧出來,有的在等計程車。沒有人知道這個站在酒店窗口前的中國人,剛剛收到了一封來自台北的律師函。
「拍電影,最難的不是寫劇本、不是找投資、不是請演員,是別惹到不該惹的人。我忘了一個人——錢將軍。真正的軍統局長,戴笠都得聽他招呼。我的劇本寫的那些,哪兒是新月格格?分明是他錢將軍的家事。夫人病重,妹妹託付,病癒後兩姐妹共侍一夫。一個字都不差。」
穆晚秋走過來,站在他身邊:「那怎麼辦?改劇本?把雁姬改死?把新月改成自殺?把努達海改成戰死?」
沈逸川搖了搖頭:「改不了。改了就不是《新月格格》了。不改,錢將軍不會放過我們。」
他沉默了很久,然後忽然轉過身,看著穆晚秋:「你幫我想想,錢將軍這個人,最怕什麼?」
穆晚秋想了想:「他最怕蔣介石知道他的事?」
沈逸川搖頭:「蔣介石知道。他的事,蔣介石全知道。當年他娶那對姐妹花的時候,蔣介石還送了賀禮。」
一時間兩個人感覺真沒有辦法,在絕對的權力面前而且自己還不占理的情況,他們明白《新月格格》恐怕真的拍不了。與此同時沈逸川也終於明白,為什麼穆晚秋這麼改的時候,他為什麼總覺得劇情很熟悉。
穆晚秋開門時看到他滿頭大汗、氣喘吁吁的樣子,以為出了什麼大事。陳國華進門就把皮箱往地上一放,連口水都沒喝,從夾層里抽出一疊合同,攤在茶几上。
「沈先生,劇本給我!隆美加拍美國版,我拍中國版,不衝突!」他的聲音有些沙啞,但每個字都很用力:「香港那邊我已經談好了,三位老闆願意出資,資金沒問題。劇組也準備好了,美術、服裝、攝影全是拍過清朝戲的老人。就差您簽字了。」
沈逸川被他的架勢嚇了一跳,坐在沙發上看著那疊合同,沒敢伸手。穆晚秋在旁邊笑出了聲:「陳導演這是怕被人搶了。您先喝口水,合同又不會跑。」她倒了杯水遞過去。陳國華接過,一口喝乾了,抹了抹嘴,還是盯著沈逸川。
合同很快就擬好了。陳國華早就在香港請律師起草好了,只等沈逸川簽字。穆晚秋一條一條翻譯給他聽,讀到「改編權歸陳國華公司所有,沈逸川保留署名權和劇本審定權」時,停頓了一下,看了沈逸川一眼。沈逸川沒怎麼猶豫,拿起筆簽了字。陳國華把合同收好,放進皮箱的夾層,拉好拉鏈,整個人像卸下了一塊大石頭,長長地呼了一口氣。他這才坐下來,靠在沙發上,開始念叨他怎麼連夜拍完戲、怎麼轉了兩趟飛機、怎麼在東京機場等了三個小時。
穆晚秋給他又倒了一杯水。他接過,沒喝,放在茶几上,看著沈逸川。
「沈先生,您放心。這部戲我一定拍好。不是為了賺錢,是為了這個故事。新月那句話,我不是來拆散這個家的,我是來加入這個家的——我讀到的時候,眼淚就下來了。」
沈逸川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消息傳回香港,輿論炸了鍋。《香港商報》娛樂版頭條:「陳國華搶得《新月格格》,沈逸川一家或將出演!」茶樓里,讀者們把報紙拍在桌上,議論紛紛。
有人興奮,拍著桌子說:「沈逸川寫的清朝故事,當然應該由香港人來拍!美國人懂什麼清朝?他們連辮子都不知道怎麼梳。」旁邊的人點頭,把報紙翻到娛樂版又看了一遍:「就是。香港拍了那麼多清朝戲,《大醉俠》《獨臂刀》《流星蝴蝶劍》,哪部不是經典?美國人拍二戰還行,拍清朝,差遠了。」
也有人質疑,語氣帶著懷疑:「香港人拍清朝戲,行不行啊?別把格格拍成古惑仔。陳國華拍過清朝戲嗎?他拍過《繡春刀》,那是明朝的。明朝和清朝,不一樣。」另一個老讀者放下茶杯,慢悠悠地說:「陳國華不行,沈逸川自己上啊。他演將軍,方若雲演公主,穆晚秋演將軍夫人。他們一家演自己,還能演砸了?」
還有人替方若雲操心:「方小姐是演員出身,演公主正好。沈逸川演將軍?他那個樣子像將軍嗎?寫小說還行,騎馬打仗,我怕他從馬上摔下來。」茶樓里哄堂大笑。
與此同時,美國媒體也注意到了這則新聞。《好萊塢報導者》發文稱:「《新月格格》的故事發生在清朝中國,由香港導演拍攝或許更為合適。文化背景的差異,可能會讓美國觀眾難以理解其中的情感邏輯。一個中國將軍的夫人把妹妹託付給丈夫,這在西方人看來近乎荒唐,但在中國的語境下,這是一種犧牲與成全。」
也有評論認為文化無國界,好故事屬於全世界。一位影評人在《紐約時報》上寫道:「《梁山伯與祝英台》是中國故事,但全世界的人都為它流淚。《新月格格》也是如此。隆美加能拍出中國味道,別人也能。問題不在於誰拍,而在於怎麼拍。」
雙方的爭論越來越激烈,從報紙吵到電台,從電台吵到電視。有人支持香港拍,有人支持美國拍,有人說兩個都拍,讓觀眾自己選。
隆美加在《洛杉磯時報》的採訪中回應了這場爭論。記者問他:「你覺得美國導演能拍好中國故事嗎?」隆美加笑了笑,說:「我拍美國版,陳拍中國版,兩個版本並行不悖。觀眾可以看兩個版本,比較一下哪個更好。」記者追問:「你覺得誰會贏?」隆美加笑得更大聲了:「觀眾贏。」
穆晚秋把這段話翻譯給沈逸川聽。沈逸川靠在沙發上,想了想:「他是真會說話。誰都不得罪,還把觀眾捧得高高的。」穆晚秋說:「這就是他能當好萊塢大導演的原因。」
經過幾輪磋商,雙方達成協議:合資拍攝。美國出設備和技術,香港出場地和部分資金。背景定為中國清朝——一個中國將軍的夫人得了重病,以為自己要死了,把親妹妹託付給丈夫。將軍答應了,夫人的病卻奇蹟般好了。夫人覺得自己已經配不上將軍,打算出家成全妹妹和丈夫。但妹妹找到了夫人,說出了那句經典台詞:「我不是來拆散這個家的,我是來加入這個家的。」
陳國華在電話里對沈逸川說:「沈先生,劇本不用改了。這就是清朝的故事。美國人想拍二戰版,讓他們拍去。咱們中國人,拍中國故事。」
他頓了頓,又補了一句:「再說了,香港這些年拍了上百部清朝戲,布景、道具、服裝、演員都是現成的。清朝戲是香港電影的傳統強項,美國人拍二戰,香港人拍清朝,各拍各的,誰也不影響誰。」沈逸川第一次覺得陳國華說話這麼有底氣。
就在一切塵埃落定之際,紐約酒店收到一封從台北寄來的國際快件。信封上印著律師事務所的字樣,藍色的,看著很正規。收件人是沈逸川,地址寫的是酒店的,字跡工整,一筆一划。
穆晚秋拆開信封,抽出裡面的信紙,讀了幾行,臉色變了。她沒說話,把信遞給了沈逸川。信中說,一位姓錢的將軍委託律師發函,指出《新月格格》的劇情與他的家庭經歷高度相似,其中「夫人病重把妹妹託付給丈夫」的情節,分明是他的家事。信中措辭嚴厲:「本人鄭重聲明,本人家庭之私事從未授權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公之於眾。貴方劇本《新月格格》嚴重侵犯本人名譽權,要求立即停止拍攝並公開道歉。否則,本人將採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沈逸川接過信,看完後愣了半天。他坐在沙發上,把信放在茶几上,盯著那幾行字看了好一會兒。他的腦子裡在飛快地轉。錢將軍,姓錢,台北。他想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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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將軍。
如果他沒有記錯,這位錢將軍才是軍統真正的老闆,名義上的軍統局局長。戴笠不過是個副局長,真正的局長是錢將軍。只是他平時不管事,軍統的事務都交給了戴笠。但他的資歷、他的地位、他在國民黨元老中的影響力,遠非戴笠可比。而錢將軍的家庭經歷,與《新月格格》的劇情幾乎一模一樣——夫人病重,把妹妹託付給丈夫;夫人病癒,兩姐妹共侍一夫。這不是穆晚秋編的,也不是沈逸川編的,是歷史。
穆晚秋看著沈逸川的臉色,輕聲問:「這位錢將軍是誰?他怎麼知道我們的劇本?劇本還沒開拍,消息就傳到台灣了?」
沈逸川靠在沙發上,把手臂搭在額頭上,遮住了眼睛:「錢將軍。軍統真正的局長。戴笠名義上的上司,只是一個掛名。但錢將軍在國民黨內資歷很深,當過蔣介石的侍從室主任,當過上海市長,當過軍統局局長。他娶了一對姐妹花——姐姐病重時把妹妹託付給他,姐姐的病後來好了,兩姐妹就一起嫁給了他。我們寫的那些——雁姬跪求新月、病癒後打算出家、新月說『我不是來拆散這個家的』——全是他家的真事。」
穆晚秋的臉色白了:「那新月格格……不就是她妹妹?」
沈逸川點頭,把信放在桌上:「他告我們,我們沒話說。因為本來就是他的故事。」
穆晚秋把信又看了一遍:「可是我們寫的不是他。是清朝的將軍,是雁姬,是新月。我們沒提錢將軍的名字,也沒提他太太的名字。他憑什麼告?」
沈逸川苦笑:「憑讀者會對號入座。憑香港的報紙會寫『新月格格原型是錢將軍』。憑他的太太們看到劇本會哭。他不需要贏官司,他只需要拖。拖到投資方撤資,拖到劇組解散,拖到我們放棄。他拖得起,我們拖不起。」
穆晚秋沉默了。
沈逸川想了很久,從沙發上站起來,走到窗前,拿起電話,撥了陳國華的號碼:「老陳,劇本先別動工。」他的聲音很低,但每個字都很清楚:「錢將軍告我們影射。得先解決這個,才能談後面的事。你那邊先停一停,等我消息。」
他掛了電話,站在窗前看著紐約的夜色。時代廣場的霓虹燈在夜空中閃爍,帝國大廈的尖頂被燈光照得發白。街上還有行人,有的剛看完電影,有的剛從酒吧出來,有的在等計程車。沒有人知道這個站在酒店窗口前的中國人,剛剛收到了一封來自台北的律師函。
「拍電影,最難的不是寫劇本、不是找投資、不是請演員,是別惹到不該惹的人。我忘了一個人——錢將軍。真正的軍統局長,戴笠都得聽他招呼。我的劇本寫的那些,哪兒是新月格格?分明是他錢將軍的家事。夫人病重,妹妹託付,病癒後兩姐妹共侍一夫。一個字都不差。」
穆晚秋走過來,站在他身邊:「那怎麼辦?改劇本?把雁姬改死?把新月改成自殺?把努達海改成戰死?」
沈逸川搖了搖頭:「改不了。改了就不是《新月格格》了。不改,錢將軍不會放過我們。」
他沉默了很久,然後忽然轉過身,看著穆晚秋:「你幫我想想,錢將軍這個人,最怕什麼?」
穆晚秋想了想:「他最怕蔣介石知道他的事?」
沈逸川搖頭:「蔣介石知道。他的事,蔣介石全知道。當年他娶那對姐妹花的時候,蔣介石還送了賀禮。」
一時間兩個人感覺真沒有辦法,在絕對的權力面前而且自己還不占理的情況,他們明白《新月格格》恐怕真的拍不了。與此同時沈逸川也終於明白,為什麼穆晚秋這麼改的時候,他為什麼總覺得劇情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