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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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小玲接了個活。

  不是驅魔。是看店。

  珍寶堂的老闆娘去馬來西亞進貨,要走半個月,店裡沒人看。馬小玲以前幫她頂過班,這次又找來了。

  "就坐櫃檯,有人來開門,沒人來關門。不用驅魔。"老闆娘說。

  "多少錢?"

  "兩千。"

  "行。"

  夜班。下午六點到凌晨兩點。嘉嘉大廈一樓,珍寶堂,門面不大,貨架上擺著些玉器、瓷器、舊木雕。馬小玲坐在櫃檯後面,面前一本《玄界異聞錄》,手邊一杯茶,頭頂一盞日光燈嗡嗡響。

  頭三天很安靜。偶爾有人進來逛逛,看看玉鐲,問問價格,走了。馬小玲翻了三分之一的書,喝了十二杯茶,打了三個哈欠。

  第四天晚上,出事了。

  十一點四十分,門被推開了。馬小玲頭都沒抬——這個時間進來的人一般就是隨便看看,五分鐘走人。

  但腳步聲不對。不是逛的腳步聲——是直奔櫃檯來的。

  她抬起頭。

  一個女人。三十出頭,穿一件舊風衣,臉色發白,眼圈發黑。她站在櫃檯前面,看著馬小玲,嘴唇動了動。

  "你這裡……有燈嗎?"

  馬小玲放下書。

  "什麼燈?"

  "不滅的燈。"

  馬小玲的手停在書頁上。她看了女人一眼——不是普通客人。眼圈發黑不是熬夜的黑,是那種被什麼東西纏了很久的黑。風衣領口內側有一道很淺的劃痕——不是刀劃的,是指甲劃的。

  "你找錯地方了。"馬小玲說,"這裡是古董店。"

  女人沒走。她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一樣東西,放在櫃檯上。

  一塊石頭。黑色的,表面光滑,裂紋像樹枝。

  馬小玲盯著那塊石頭看了三秒。

  不是將臣那塊。但很像。太像了。同一種質地,同一種裂紋走向,同一種——被河水泡了很久的光滑。

  "城北河?"她問。

  女人點了點頭。

  "哪個位置?"

  "下游。第三個石欄。"

  將臣放石頭那個是上游。馬小玲知道。她把石頭拿起來,翻過來看背面——背面刻了一個字,很小,很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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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

  她把石頭放下。

  "你被什麼跟著?"

  女人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她的手在發抖——不是害怕的抖,是那種被什麼東西壓了太久、終於鬆了一口氣之後的抖。

  "我不知道。"她說,"從去年冬天開始。它不說話。不現身。就是……在。"

  "在哪?"

  "河邊。石欄旁邊。我每天下班路過,它就在那裡。我換路線,它也換。我搬家,它也搬。"

  "它要什麼?"

  女人搖頭。然後她指了指櫃檯上的石頭:"我撿了這個。撿了之後,它離我遠了一點。但還是跟著。"

  馬小玲想了一下。然後她從櫃檯下面拿出一個東西——不是伏魔棒,不是符紙,是一張名片。

  名片上寫著:嘉嘉大廈六樓。馬小玲。

  "上去。"她說,"找一個人。"

  "誰?"

  "將臣。"

  女人愣了一下。馬小玲已經站起來了,鎖了店門,拎著包。

  "走。我帶你去。"

  六樓

  電梯到六樓。女人站在走廊里,不敢敲門。

  馬小玲敲了。

  門開了。將臣站在門口。他穿著那件深灰色立領衫,沒穿大衣,頭髮微微亂——剛睡醒或者根本沒睡。

  他的目光越過馬小玲,落在女人身上。然後落在她手裡的石頭上。

  "城北。"他說。

  女人點頭。

  將臣沒讓開。但他也沒關門。他站在門口,看著那個女人,看了很久。然後他說了一句話——不是對女人說的,是對馬小玲說的:

  "和那個一樣。"

  "我知道。"馬小玲說。

  "不是同一塊。"

  "我知道。"

  "下游。"

  "她說了。"

  將臣又看了女人一眼。然後他側身,讓開了門。

  "進來。"

  女人在客廳里坐了三個小時。

  將臣沒問她任何問題。他只是坐在椅子上,看著她。女人一開始緊張,後來慢慢鬆了——不是因為將臣說了什麼,是因為他什麼都沒說。那種沉默不是壓迫,是容納。像河堤。

  凌晨一點,女人說了一句話——她自己都沒意識到要說:

  "我媽走的那天,我在河邊。坐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石欄上多了一塊石頭。我拿走了。後來它就開始跟著我。"

  將臣看著她。

  "那塊石頭後來碎了。我扔了。然後它跟得更緊了。"

  她把手裡的石頭放在茶几上——下游撿的那塊。

  "我昨天又去河邊。又撿了一塊。這次它退了一步。"

  將臣伸手,把那塊石頭拿起來。翻過來看背面的"等"字。

  然後他說了一句話——女人等了一晚上、以為不會來的話:

  "它不走。"

  女人愣了。

  "它不走。它只是在等你自己放下。"

  "放下什麼?"

  "你媽。"

  女人低下頭。她的手又開始抖。這次不是被壓的抖——是鬆開了什麼的抖。

  馬小玲在廚房倒了杯水,放在女人面前。沒說話。

  羅煙從房間裡出來,看了一眼茶几上的石頭。然後她走過去,把石頭拿起來,放在方盒燈旁邊。

  燈亮了一下。

  女人看著那盞燈。琥珀色的光,蜂蜜一樣的顏色,鋪在茶几上,鋪在石頭上,鋪在她自己的手上。

  "燈不滅。"她輕聲說。

  不是問句。是確認。

  將臣沒說話。馬小玲也沒說話。但燈亮著。

  女人坐到兩點四十。然後她站起來,說要走。

  "不用送。"她說。

  馬小玲送她到電梯口。電梯門關上之前,女人說了一句話:


  馬小玲按著開門鍵,想了一下。

  "可以。但別放枕頭底下。"

  第二天

  女人沒再來。

  但馬小玲在珍寶堂的櫃檯上發現了一樣東西——那塊下游的石頭。女人留下的。石頭下面壓了一張紙條:

  "它走了。謝謝。燈不滅。"

  馬小玲把石頭拿起來,翻過來看背面的"等"字。然後她把石頭放在收銀台下面,和那本《玄界異聞錄》放在一起。

  下班後她提著石頭上六樓,放在柳枝的花盆旁邊——和將臣那塊石頭挨著。兩塊石頭,一上一下,裂紋朝向不同,但並排放在一起,像兩個從同一條河裡出來的東西終於碰了面。

  將臣看到後,沒說話。但他把那塊新石頭微微轉了一下——讓裂紋朝內,對著原來的那塊。

  兩塊石頭,面對面。

  章末閒筆

  珍寶堂夜班記錄:第四天晚上十一點四十分接到特殊客人。女,三十餘歲,被未知實體跟蹤約八個月。實體無攻擊行為,僅跟隨。觸發條件疑似與城北河有關。馬小玲判定為"執念類低危跟隨",非惡靈,非怨鬼,無需驅魔。

  下游石頭檔案:城北河下游第三石欄處撿拾。黑色,表面光滑,裂紋呈樹枝狀,背面刻"等"字。與將臣上游石欄處撿拾的石頭為同一地質來源(河床沖刷形成)。將臣判定:"和那個一樣。不是同一塊。下游。"

  跟蹤實體去向:女人離開六樓後,實體未再出現。原因不明。推測為"燈"的效應——方盒燈的光對執念類實體有"放行"作用。霍月後來在檔案中批註:"燈不滅,但燈放人走。這是燈的另一個功能。"羅煙在批註旁邊畫了一個箭頭——從石頭指向燈。

  兩塊石頭:上游石+下游石,並排放在柳枝花盆旁。裂紋面對面。金正中看到後說:"它們像在聊天。"將臣說:"嗯。"馬小玲說:"別擬人化。"

  後續:馬小玲夜班還剩十一天。老闆娘說回來請她吃飯。金正中說"帶土豆"。馬小玲說"不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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