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墨綠色的筆
「前天。」韓爭說。
女人的拇指在筆帽上停住了。
「什麼?」
「不是昨天,是前天上午十點零幾分。」韓爭說,「調閱記錄上有時間。您手上那份日誌,慢了一天。」
她看了他兩秒鐘,從腋下抽出那疊材料,翻到中間一頁,低頭核對。
看完她把材料合上。
「縣紀委監委,柯真。」她從外套內袋裡摸出證件,翻開給他看了一眼,又合上,「找個地方說話。」
「檔案室。」
「不行。」
「為什麼。」
「因為你在那兒。」柯真說,「換個地方。」
最後他們去了一樓西頭的收發室。收發室平時沒人,只有下午取報紙的時候有人來。屋裡堆著幾摞舊報紙和一台壞了的傳真機,靠牆一張長條桌。
柯真把材料放在桌上,沒有坐。
「你調方廣仁的檔案,什麼名義。」
「代辦人。」
「什麼時候當上的。」
「三天前。」
「誰批的。」
「系統。」韓爭說,「免審,即時生效。」
柯真的眉毛動了一下。
她把那支筆放在材料上,兩手撐著桌沿。
「小韓,我跟你說清楚一件事。我不是來找你麻煩的,我也不是來跟你套近乎的。我在查一個案子,你三天前突然出現在這個案子中間,我得知道你是什麼人。」
「我是檔案科的臨時工。」
「三天前是。」
「三天前是。」韓爭說。
屋裡安靜了一會兒。傳真機上落了一層灰,窗戶外面有人在推小推車,輪子壓過井蓋,哐當一聲。
柯真忽然問:「方廣仁這個人,你怎麼看。」
「我沒見過他。」
「我也沒見過。」柯真說,「他七年前四月十九沒的。因公病故,單位上報,撫恤發了,追認了一個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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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爭沒接話。
「檔案上寫得很清楚,材料一份不缺。」柯真盯著他,「所以我問你,你一個檔案科的,好端端的,為什麼要調一個死了七年的人的正卷。」
這是她這半個小時裡問的第三遍。
第一遍問的是名義,第二遍問的是權限,這一遍問的是動機。
「柯主任,」韓爭說,「我也問您一個。」
「你問。」
「您剛才說他是七年前四月十九沒的。這個日子,您是從哪份材料上看來的。」
柯真沒有立刻答。
她從材料里翻出一頁,看了一眼,抬起頭。
「單位上報的因公病故報告。」
「上報日期呢。」
「四月二十二。」
韓爭點了點頭。
「怎麼。」柯真說。
「沒什麼。」
殯儀館那本登記冊上寫的是四月十九火化。人是十九號燒的,單位二十二號才上報的病故。
差三天。
三天在這種事上說明不了什麼——手續要走流程,報告要蓋章,晚個兩三天太正常了。
可正常的是:人先死,家屬報,單位再上報,最後火化。
這一次的順序是:人先燒了,三天以後,單位才說他死了。
韓爭把這一條壓在心裡,臉上什麼都沒露。
柯真盯了他一會兒。她拿起筆,又放下。
韓爭想了一下。
他不能說他在系統里看見死人被擬任副縣長。這句話說出去,第一,沒人信;第二,就算她信了,也會立刻去調那份歸檔確認單——那份確認單上,代辦人一欄寫著他的名字。
他會從舉報人變成當事人。
「例行核對。」他說。
柯真笑了一聲。
那不是笑,是從鼻子裡出來的一點氣。
「行。」她把材料拿起來,「那我也跟你例行說明一件事。」
「有人實名舉報方廣仁。」
韓爭的呼吸停了一下。
「舉報他去年在開發區管委會任上收受財物,涉及三個項目。」柯真說,「材料很細,時間、地點、經手人,都對得上。」
「什麼時候的事。」
「舉報信落款,今年三月。」
韓爭抬起頭。
柯真在看他。
她一直在看他,從進這間屋子起就沒挪開過。她要的不是他的回答,是他聽到這句話時的第一反應。
韓爭知道自己剛才那口氣收得不夠快。
「怎麼了。」柯真問。
「沒什麼。」
「你想到什麼了。」
「我在想,」韓爭說,「舉報一個死了七年的人,圖什麼。」
「所以我在查。」柯真把那張紙塞回材料中間,「小韓,你是個明白人,那我把話說明白。這封舉報信寫得太乾淨了。乾淨到什麼程度——它把方廣仁在開發區那兩年的每一筆都擺出來了,可它一個字都沒提這個人早就死了。」
「寫這封信的人,要麼不知道方廣仁死了。要麼,」她說,「他知道,但他不想讓別人往那兒想。」
韓爭的手在桌沿下攥了一下。
第二種。
一定是第二種。舉報材料要能細到時間地點經手人,寫信的人得能看見開發區那兩年的帳。能看見帳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法人代表和分管領導是個什麼狀況。
那這封信的用處就只有一個——
把方廣仁往下拉。
拉到一個「涉嫌違紀、正在核查」的位置上。這個位置上的人,是不能被提拔的。
有人在阻止方廣仁當副縣長。
韓爭的後背一層冷汗下來了。
他在收發室這張桌子邊上站著,腦子裡那張圖一下子變了形。
這三天他一直覺得自己是在往一堵牆上撞。牆那邊有一隻沾墨的手,它造了個死人,把死人往上推,推到副縣長的位子上,誰擋道誰出事。
現在這堵牆上出現了一道縫。
有人也在動這個死人。
韓爭低頭看著桌面上那道舊劃痕。
問題是——這道縫是給他留的路,還是另一個坑。
舉報一個人,最省事的辦法是把他釘在原地。可寫這封信的人偏偏把方廣仁在開發區的每一筆都攤開了。攤得越細,牽扯的人越多。
要真只是想攔下一次任命,用不著寫這麼細。
寫這麼細,是想讓人往下查。
「小韓。」
他抬頭。
柯真把那支墨綠色的筆拿起來,在指間轉了半圈,又停住。
這半個小時裡她記了三次東西,三次用的都是桌上那支原子筆。
那支墨綠色的,她一直捏著,一次沒開過帽。
「你臉色不太好。」
「昨天沒睡好。」
「那你回去補覺。」她把材料夾進腋下,往門口走,走到門邊停住,「有件事我提前跟你講。這個案子,從我接手到現在,一共二十二天。」
「怎麼。」
「二十二天裡,」柯真背對著他,「有兩個人跟我談過話。一個下周調去鄰縣,一個上上周辦了病退。」
她轉過身來。
「他們都跟我談得很少。比你今天說的還少。」
韓爭站在那兒沒動。
「我不是嚇唬你。」柯真說,「我是想說,你今天不跟我說實話,我不勉強你。可你要是哪天想說了,你別找別人。」
她把那疊材料換了個手。
「找我。」
她走了。
收發室的門半掩著,走廊里她的腳步聲很快,一直走到樓梯口才沒了。
韓爭在長條桌邊站了很久。
窗外的太陽挪了半尺,把桌角那台傳真機照亮了一半。
他想起一件事。
剛才柯真給他看那張紙的時候,是背面朝上的。她故意不讓他看正面的內容。
可背面也不是全空的。
那張紙的背面右下角,靠近頁邊的地方,有一小塊印子。
那是複印時透過來的——原件正面頁腳的東西,太深了,複印的時候透了背。
半米粒那麼大。
圓的。
邊緣齊整。
韓爭慢慢在長條桌邊坐下。
舉報方廣仁的那封信,頁腳上有那支筆的印子。
造出這個死人的是它。
現在要把這個死人按死的,還是它。
女人的拇指在筆帽上停住了。
「什麼?」
「不是昨天,是前天上午十點零幾分。」韓爭說,「調閱記錄上有時間。您手上那份日誌,慢了一天。」
她看了他兩秒鐘,從腋下抽出那疊材料,翻到中間一頁,低頭核對。
看完她把材料合上。
「縣紀委監委,柯真。」她從外套內袋裡摸出證件,翻開給他看了一眼,又合上,「找個地方說話。」
「檔案室。」
「不行。」
「為什麼。」
「因為你在那兒。」柯真說,「換個地方。」
最後他們去了一樓西頭的收發室。收發室平時沒人,只有下午取報紙的時候有人來。屋裡堆著幾摞舊報紙和一台壞了的傳真機,靠牆一張長條桌。
柯真把材料放在桌上,沒有坐。
「你調方廣仁的檔案,什麼名義。」
「代辦人。」
「什麼時候當上的。」
「三天前。」
「誰批的。」
「系統。」韓爭說,「免審,即時生效。」
柯真的眉毛動了一下。
她把那支筆放在材料上,兩手撐著桌沿。
「小韓,我跟你說清楚一件事。我不是來找你麻煩的,我也不是來跟你套近乎的。我在查一個案子,你三天前突然出現在這個案子中間,我得知道你是什麼人。」
「我是檔案科的臨時工。」
「三天前是。」
「三天前是。」韓爭說。
屋裡安靜了一會兒。傳真機上落了一層灰,窗戶外面有人在推小推車,輪子壓過井蓋,哐當一聲。
柯真忽然問:「方廣仁這個人,你怎麼看。」
「我沒見過他。」
「我也沒見過。」柯真說,「他七年前四月十九沒的。因公病故,單位上報,撫恤發了,追認了一個稱號。」
𝚃𝚆看書網→𝚜𝚑𝚞.𝚝𝚠
韓爭沒接話。
「檔案上寫得很清楚,材料一份不缺。」柯真盯著他,「所以我問你,你一個檔案科的,好端端的,為什麼要調一個死了七年的人的正卷。」
這是她這半個小時裡問的第三遍。
第一遍問的是名義,第二遍問的是權限,這一遍問的是動機。
「柯主任,」韓爭說,「我也問您一個。」
「你問。」
「您剛才說他是七年前四月十九沒的。這個日子,您是從哪份材料上看來的。」
柯真沒有立刻答。
她從材料里翻出一頁,看了一眼,抬起頭。
「單位上報的因公病故報告。」
「上報日期呢。」
「四月二十二。」
韓爭點了點頭。
「怎麼。」柯真說。
「沒什麼。」
殯儀館那本登記冊上寫的是四月十九火化。人是十九號燒的,單位二十二號才上報的病故。
差三天。
三天在這種事上說明不了什麼——手續要走流程,報告要蓋章,晚個兩三天太正常了。
可正常的是:人先死,家屬報,單位再上報,最後火化。
這一次的順序是:人先燒了,三天以後,單位才說他死了。
韓爭把這一條壓在心裡,臉上什麼都沒露。
柯真盯了他一會兒。她拿起筆,又放下。
韓爭想了一下。
他不能說他在系統里看見死人被擬任副縣長。這句話說出去,第一,沒人信;第二,就算她信了,也會立刻去調那份歸檔確認單——那份確認單上,代辦人一欄寫著他的名字。
他會從舉報人變成當事人。
「例行核對。」他說。
柯真笑了一聲。
那不是笑,是從鼻子裡出來的一點氣。
「行。」她把材料拿起來,「那我也跟你例行說明一件事。」
「有人實名舉報方廣仁。」
韓爭的呼吸停了一下。
「舉報他去年在開發區管委會任上收受財物,涉及三個項目。」柯真說,「材料很細,時間、地點、經手人,都對得上。」
「什麼時候的事。」
「舉報信落款,今年三月。」
韓爭抬起頭。
柯真在看他。
她一直在看他,從進這間屋子起就沒挪開過。她要的不是他的回答,是他聽到這句話時的第一反應。
韓爭知道自己剛才那口氣收得不夠快。
「怎麼了。」柯真問。
「沒什麼。」
「你想到什麼了。」
「我在想,」韓爭說,「舉報一個死了七年的人,圖什麼。」
「所以我在查。」柯真把那張紙塞回材料中間,「小韓,你是個明白人,那我把話說明白。這封舉報信寫得太乾淨了。乾淨到什麼程度——它把方廣仁在開發區那兩年的每一筆都擺出來了,可它一個字都沒提這個人早就死了。」
「寫這封信的人,要麼不知道方廣仁死了。要麼,」她說,「他知道,但他不想讓別人往那兒想。」
韓爭的手在桌沿下攥了一下。
第二種。
一定是第二種。舉報材料要能細到時間地點經手人,寫信的人得能看見開發區那兩年的帳。能看見帳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法人代表和分管領導是個什麼狀況。
那這封信的用處就只有一個——
把方廣仁往下拉。
拉到一個「涉嫌違紀、正在核查」的位置上。這個位置上的人,是不能被提拔的。
有人在阻止方廣仁當副縣長。
韓爭的後背一層冷汗下來了。
他在收發室這張桌子邊上站著,腦子裡那張圖一下子變了形。
這三天他一直覺得自己是在往一堵牆上撞。牆那邊有一隻沾墨的手,它造了個死人,把死人往上推,推到副縣長的位子上,誰擋道誰出事。
現在這堵牆上出現了一道縫。
有人也在動這個死人。
韓爭低頭看著桌面上那道舊劃痕。
問題是——這道縫是給他留的路,還是另一個坑。
舉報一個人,最省事的辦法是把他釘在原地。可寫這封信的人偏偏把方廣仁在開發區的每一筆都攤開了。攤得越細,牽扯的人越多。
要真只是想攔下一次任命,用不著寫這麼細。
寫這麼細,是想讓人往下查。
「小韓。」
他抬頭。
柯真把那支墨綠色的筆拿起來,在指間轉了半圈,又停住。
這半個小時裡她記了三次東西,三次用的都是桌上那支原子筆。
那支墨綠色的,她一直捏著,一次沒開過帽。
「你臉色不太好。」
「昨天沒睡好。」
「那你回去補覺。」她把材料夾進腋下,往門口走,走到門邊停住,「有件事我提前跟你講。這個案子,從我接手到現在,一共二十二天。」
「怎麼。」
「二十二天裡,」柯真背對著他,「有兩個人跟我談過話。一個下周調去鄰縣,一個上上周辦了病退。」
她轉過身來。
「他們都跟我談得很少。比你今天說的還少。」
韓爭站在那兒沒動。
「我不是嚇唬你。」柯真說,「我是想說,你今天不跟我說實話,我不勉強你。可你要是哪天想說了,你別找別人。」
她把那疊材料換了個手。
「找我。」
她走了。
收發室的門半掩著,走廊里她的腳步聲很快,一直走到樓梯口才沒了。
韓爭在長條桌邊站了很久。
窗外的太陽挪了半尺,把桌角那台傳真機照亮了一半。
他想起一件事。
剛才柯真給他看那張紙的時候,是背面朝上的。她故意不讓他看正面的內容。
可背面也不是全空的。
那張紙的背面右下角,靠近頁邊的地方,有一小塊印子。
那是複印時透過來的——原件正面頁腳的東西,太深了,複印的時候透了背。
半米粒那麼大。
圓的。
邊緣齊整。
韓爭慢慢在長條桌邊坐下。
舉報方廣仁的那封信,頁腳上有那支筆的印子。
造出這個死人的是它。
現在要把這個死人按死的,還是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