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他問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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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是第二天問回來的。

  韓爭不能自己去問,是文科長打的電話——問的也不是案件,是一句可以問的話:那一條上的日子。

  柯真那邊給了。

  六月四日。

  韓爭把這個日子寫在紙上,然後在旁邊寫下另一個日期。

  五月二十八日。

  那是仲維漢開始對那一百二十七個人的日子。他從這一天起,用了十三天,一直到六月九日。

  六月四日是第八天。

  「第八天他去找的她。」文科長說。

  「第八天。」韓爭說。

  他把筆放下,看著那兩個日期。

  「前七天他在幹什麼。」

  「對名冊。」簡幹事說。

  「對名冊。」韓爭說,「一百二十七個人,一個一個跟火化登記對。他手上有花名冊,有工資表,有五年的登記本。」

  他把手放在桌上。

  「對到第七天、第八天,他手上應該已經有一小堆對不上的了。」

  「然後他就去找登記員。」

  「他不能不去。」韓爭說,「登記本上沒有這個人,為什麼沒有——這個問題只有一個人答得上來。」

  那天上午三個人把這件事從頭推了一遍。

  推的方法很笨:拿紙,畫格子,一條一條列。

  「先說圈。」韓爭說,「鄔全祿記得的是什麼。」

  文科長把那份筆錄的複印件翻出來。

  「一頁二十來個名字,畫圈的三四個。」他念,「不是每一個都畫。有的圈裡頭還點了一個點,他翻的那幾頁里就見著一兩個。」

  「照這個數往上推。」韓爭說。

  他在紙上寫。

  一頁二十來個,畫圈的三四個。

  「一百二十七個人,大概六頁。」文科長說,「照這個比例,畫圈的二十來個。」

  「二十來個。」韓爭說。

  他把筆停在那兒。

  「這個數你們覺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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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裡靜了一下。

  「不對。」簡幹事先說。

  「哪兒不對。」

  「一百二十七個人的館,二十來個有問題?」簡幹事說,「那這個館早就塌了。」

  「對。」韓爭說。

  他把那個數字圈起來。

  「我們查了一年多,查出十一個異常帳戶。那是二十一年,是全部。」

  他把筆尖點在紙上。

  「不是同一個時候有二十來個。」

  「所以這個圈不是『這個人有問題』。」文科長慢慢說。

  「至少不全是。」韓爭說。

  他把紙轉了個方向。

  「可要是這個圈是別的意思,那這個比例就說得通了。」

  「什麼意思。」

  韓爭在紙上寫了四個字。

  我問過他。

  屋裡沒有人說話。

  「一個人查這件事,十三天。」韓爭說,「他不可能挨個去問一百二十七個人——他要是那麼干,第三天全館就都知道了。」

  他抬起頭。

  「可他總得問幾個。」

  「問登記員。」文科長說。

  「問登記員,問接運的,問管寄存的,問在辦公室待過的。」韓爭說,「凡是能給他答案的,他都會去問一句。」

  他把手放下。

  「這樣的人,一百多個裡頭能有多少。二十來個,差不多。」


  「那圈裡的點呢。」簡幹事問。

  「點更少。」韓爭說,「鄔全祿說他翻的那幾頁里就一兩個。」

  「那點是什麼。」

  「不知道。」韓爭說。

  他說得很乾脆。

  「可以是『問完了』,可以是『這個人說的有用』,也可以是『這個人說的不對』。」

  他把筆放下。

  「我們只知道一樣:帶點的比畫圈的少得多。」

  他抬起頭。

  「他問了二十來個人,其中一兩個後面加了一個點。」

  「他沒做完。」文科長說。

  屋裡的空氣忽然沉了。

  「他沒做完。」韓爭說。

  那天下午韓爭一個人在辦公室里坐了很久。

  他想的不是芮蘭英,也不是那個圈。

  他想的是自己。

  七月里,他第一次聽見「有的名字後面畫了圈」這句話的時候,心裡是怎麼想的。

  他當時想的是:這個記號是死者留下的線索,圈起來的人有問題。

  他想得很自然,自然到他從來沒有懷疑過這個前提。

  八月里,他知道芮蘭英名字後面有圈,第一反應也是這個。

  他沒有去查她,他寫了那兩行字壓住了。可他壓住的理由,是「證據不夠」,不是「也許我讀錯了」。

  他一直以為自己在保護一個可能被冤枉的人。

  現在他明白了——他保護的那個人,也許從頭到尾就不是嫌疑人。

  那個圈的意思,可能剛好相反。

  「文科長。」

  文科長抬起頭。

  「我一直把那個圈當成嫌疑標記。」韓爭說。

  「大家都是這麼想的。」

  「大家都是這麼想,不等於對。」韓爭說。

  他站起來,走到牆邊那張大白紙前面。

  「我想明白我為什麼會那麼想了。」

  「為什麼。」

  「因為我是查案的。」韓爭說。

  他回過身。

  「一個查案的人,看見一張名單上有幾個名字被圈出來了,他第一反應是什麼?是這幾個人可疑。」

  他把手放下。

  「可兩年前拿著那本子的人,也是在查案。」

  屋裡靜了下來。

  「他跟我乾的是同一件事。」韓爭說,「他一個人,十三天,把一個單位的人從頭對到尾。」

  他往前走了一步。

  「我這一年乾的也是這個。我調登記本、比簽名、列名單、畫表格,我牆上這張紙就是他那個本子。」

  他抬起頭看著那張貼了一年多的紙。

  上面寫滿了名字、日期、箭頭、方框。

  「我在這上面也畫過記號。」他說。

  文科長站起來,走過去看。

  那張紙上有的名字旁邊畫著圈,有的畫著三角,有的下頭劃了一道線。

  「這個圈是什麼意思。」文科長指著一個。

  「是我要再去問一次的人。」韓爭說。

  「這個三角呢。」

  「是查過了沒問題的。」

  屋裡安靜了很久。

  「要是有一天我死了,」韓爭說,「有人拿著我這張紙,他會怎麼讀這些圈。」

  沒有人回答。

  「他會以為這些人有問題。」韓爭說。

  他把手從牆上放下來。

  「我這一年,差一點因為這個去查一個不相干的人。」

  那天傍晚他寫了一頁紙。

  題目很短:《關於核實死者生前調查接觸人員範圍的建議》。

  正文三條。

  第一條:據現有證據,死者仲維漢於兩年前五月二十八日至六月九日期間,獨自開展在冊人員與火化登記比對工作,其間曾向本館職工芮蘭英當面了解情況,有該職工個人記錄佐證。

  第二條:據證人回憶,死者所記筆記中,部分姓名後有記號。結合記號出現比例及本案已查明的異常人員數量分析,該記號更可能標示「已向該人員了解情況」,而非「該人員存在問題」。此為推斷,無直接證據,筆記原件已滅失,死者本人已無法說明。

  第三條:

  寫到這裡他停了一下,然後寫下去。

  建議在現有工作中增加一項:向殯儀館現職及離職人員核實,兩年前五月底至六月上旬,是否曾被仲維漢當面詢問過工作情況,詢問內容為何。

  他寫完這一條,在下面又加了一句。

  該項核實不以任何人員涉案為前提,不作為問題線索處理。

  寫完他把這一頁看了兩遍,折好,第二天一早送到柯真那兒。

  柯真看完,抬起頭。

  「你又寫建議。」

  「又寫了。」

  「上一條我沒做到。」柯真說。

  「這一條能做到。」韓爭說。

  「為什麼。」

  「因為不費什麼事。」韓爭說,「你們的人本來就在館裡一個一個核對工資卡。核完那幾項,多問一句就行。」

  他把手放下。

  「兩年前五六月份,仲維漢找你談過話嗎。談的什麼。」

  柯真把那一頁放在桌上,用手指壓著。

  「你為什麼想做這個。」她說。

  韓爭站在桌子對面。

  「因為那個本子上圈起來的人,不是一張嫌疑人名單。」他說。

  柯真看著他。

  「是一張什麼。」

  「是一張他問過的人的名單。」韓爭說。

  他把手放平。

  「二十來個人。這些人兩年前跟他說過話,他問了什麼,他們答了什麼,這些東西不在本子上——在他們自己腦子裡。」

  他停了一下。

  「本子燒了,可這二十來個人還在。」

  屋裡靜了一會兒。

  「我明白了。」柯真說。

  她把那一頁收進文件夾。

  「這一條我批。」

  韓爭沒有立刻走。

  他站在那兒,像是還有話。

  「還有什麼。」柯真說。

  「有一件事我想說清楚。」韓爭說,「不是建議,是我自己的事。」

  「說。」

  「我這一年一直在找那個本子上寫了什麼。」他說,「我以為那上頭寫著誰有問題。」

  他抬起頭。

  「可他做那件事的時候,還沒有查完。他問了二十來個人,只在一兩個後面加了一個點。」

  他把手收回來。

  「他不是查完了被人滅口的。」

  柯真的手停了一下。

  「他是查到一半沒的。」韓爭說。

  他站在那兒,聲音很平。

  「他手上那時候什麼結論也沒有。他只有一堆名字,一堆問過的人,和一份寫了十一頁的材料。」

  他停了一下。

  「那份材料後面那十頁寫的是什麼,我們到現在都不知道。」

  他把手放在身側。

  「可我現在知道一件事——他寫那十頁的時候,心裡也沒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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