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皇帝的罪不能折成銀
東倉議皇帝責任。
西倉議父親責任。
母親沒有兩邊跑。
她留在中院。
讓兩邊每半個時辰各送一張新增頁。
誰想罵對方。
也要先寫成字。
不能站院裡喊。
皇帝第一張送來:
沈烈明知七名王氏線人仍留軍。
其後造成兩名軍卒死亡。
應先解兵權再議。
父親第二張送來:
蕭景衡明知長寧宮藥與宮門有異。
仍封帳十一年。
應先停用璽再議。
母親看完。
在兩張紙上都寫:
與本人責任相關。
可查。
不能替自己減責。
再原樣送回去。
兩邊安靜了半個時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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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六在院裡搬紙。
搬第三趟時問:
「夫人。」
「嗯。」
「他們若一直寫對方。」
「今日是不是不用寫自己?」
「所以每送一張別人的。」
「附一張自己的。」
阿六眼睛一亮。
「那他們會少罵一點。」
「不會。」
母親道:「會多認一點。」
果然。
皇帝第四張寫父親私留七人。
附頁寫自己當年明知王嵩不可盡信,仍讓他參與封案。
父親第五張寫皇帝停藥不徹底。
附頁寫自己關顧青禾七日,且未留獨立看守記錄。
互相罵。
也互相逼著往前。
我覺得這個辦法可以寫進御史辦案冊。
名字就叫:
罵人附責法。
白芷不同意。
她說太不正式。
建議叫:
關聯異議同步自陳。
午後,戶部送來皇帝個人一千石糧債方案。
不是實糧。
仍然是銀。
內庫願出銀八千兩。
由戶部採買一千石。
母親看完問:
「誰買?」
「永安轉運司。」
「誰驗?」
「戶部。」
「誰入倉?」
「地方倉官。」
「地方倉官是誰?」
「新任。」
「姓名?」
戶部官翻冊。
「林平安。」
所有人都停住。
戶部官臉瞬間白了。
「不是先前那些。」
「此人是永安本地倉官。」
「多大?」
「現年四十七。」
「籍貫?」
「青州。」
阿六抱著紙,嘆了一口氣。
「又一個。」
白芷立刻查。
永安轉運司新任倉官林平安,三個月前補缺。
保舉人是已經報病的內庫陳平。
手續完整。
人今日不在永安。
稱奉戶部令去鄰縣查倉。
皇帝的一千石若照方案走。
錢從內庫出。
戶部採買。
林平安驗糧。
陳平保舉。
最後很可能又變成一張空契。
母親把八千兩方案退回。
「陛下說實糧。」
「便讓內庫自己找得到的實糧。」
皇帝從東倉出來。
「內庫不是糧倉。」
「有皇莊。」
「皇莊糧要供宮中。」
「宮中能少吃嗎?」
皇帝看她。
「你讓朕削膳?」
「不是我讓。」
「是你欠。」
蕭令儀從旁邊道:
「皇莊今年上糧三千八百石。」
「宮中常例用一千九。」
「餘下一千九,原計劃釀酒、賞賜與冬祭。」
皇帝問:「你為何知道?」
「公主府有皇莊副冊。」
「為何有?」
「母后留下的。」
皇帝又不說話了。
最終先從皇莊實糧撥五百石。
剩餘五百石由內庫銀在三處公開採購。
不能由一名倉官驗。
買一處。
驗一處。
沿途掛糧袋印記。
這才算第一筆實還。
銀不能替糧先結。
糧到了。
銀才算花得對。
父親那邊也送來軍屯兩千石來源。
三年方案里。
軍屯地共一萬四千畝。
其中九千畝為戰亂荒地。
三千畝為罪產。
兩千畝來源不明。
父親原本要按全部產量撥糧。
母親只准先按九千畝荒地比例算。
罪產要查原主。
來源不明不能還債。
父親從西倉出來。
「這樣三年還不夠兩千。」
「那便四年。」
「軍帳不能拖四年。」
「欠糧拖了十一年。」
父親道:「西南每年也有人吃糧。」
「所以沒讓你從軍糧扣。」
母親看著他。
「你想快還。」
「可以。」
「賣自己的東西。」
父親皺眉。
「我有什麼?」
母親看向許三刀。
許三刀道:
「將軍在青峽有一座宅。」
「西南有馬場兩處。」
「軍功田三百畝。」
父親看他。
「你記得很清。」
許三刀道:「軍中財產冊。」
母親道:
「賣馬場一處。」
父親道:「那是軍馬育種。」
「另一處?」
「也是。」
「宅呢?」
「青峽舊宅不是查了嗎?」
「那是沈宅。」
「你名下還有一座。」
父親不說話。
我第一次知道。
「在哪裡?」
許三刀道:「青峽北坡。」
「多大?」
「二十七間。」
阿六眼睛都直了。
「沈將軍有這麼大宅?」
父親道:「軍中議事用。」
母親問:「寫誰名?」
「沈烈。」
「賣。」
父親臉色更沉。
「青峽北坡宅關係軍務。」
「那便改軍產。」
「你個人不能又說軍用。」
「又寫自己名下。」
白芷在旁邊點頭。
「要麼上繳。」
「要麼賣。」
父親看向我。
像想讓我說一句。
我道:「娘說得對。」
他眼神更冷。
「你倒站得穩。」
「她讓我站帳旁邊。」
最終青峽北坡宅改列西南公產。
不算父親個人償還。
他另外拿出軍功田三百畝未來三年收益。
再加私人俸銀。
不足部分從馬場非軍用駒出售補。
白芷要求先驗哪些馬是非軍用。
父親道:
「馬也要驗身份?」
「烏雲都寫了。」
父親不說話。
皇帝在旁邊笑了一聲。
母親看他。
「陛下別笑。」
「皇莊裡的馬也驗。」
皇帝笑意消失。
下午議到人命債。
戶部仍想定統一撫恤。
每名已核死者二十兩。
未核死者十兩預補。
母親問:
「為何死者比活著回來的人拿得多?」
戶部官道:「死者需喪葬、贍養遺屬。」
「活人復籍另有費用。」
「若活人回來後已無田無家?」
「再按實際。」
「誰核實際?」
「地方官。」
「林平安?」
戶部官徹底不說話。
白芷提出按損失分項。
喪葬。
遺屬。
失田。
失工。
改嫁爭議。
子女改籍。
傷病。
每項分別核。
不設一人只能領一次。
戶部官幾乎要哭。
「如此要查多少年?」
母親道:「可以先發最低數。」
「後補。」
「不能先發一筆。」
「便說已經結清。」
皇帝看著越來越厚的帳頁。
「朕個人那一筆。」
「除了糧。」
「還要如何擔?」
終於問到這裡。
銀能補一部分。
糧能還一部分。
制度能改一部分。
但封帳十一年不是一千石能換回。
母親道:
「先公開。」
「再停一部分權。」
皇帝問:「停什麼?」
「重令單獨用璽。」
「已經停一百八十日。」
「不夠。」
「你想讓朕退位?」
「暫時不想。」
「為何?」
「退位也可能只換一個人繼續蓋。」
母親道:「你先做完三件事。」
「第一。」
「親自去永安實倉看第一批五百石入倉。」
「第二。」
「在三府改活榜前讀自己的責任頁。」
「第三。」
「先皇后最後三日時辰記。」
「由你下令公開。」
皇帝臉色變了。
第三件最難。
時辰記里不只寫王嵩與藥。
還寫皇帝准封門。
寫先皇后最後一夜。
寫他知道她可能熬不過去,卻仍離開。
這不是銀。
是臉。
皇帝問:「全部?」
「涉及藥方未定部分寫待查。」
「私下言語若與案無關可不公開。」
「其餘全部。」
皇帝看向蕭令儀。
「你也同意?」
蕭令儀道:「同意。」
「那是你母后的最後三日。」
「所以更該由她自己留下的時辰記說。」
皇帝沉默很久。
父親站在西倉門口。
忽然道:
「他若公開。」
「我的軍帳也全開。」
皇帝看向他。
「你原本還想留?」
「軍中有些部署不能開。」
「糧帳、死人身份與七名線人全開。」
「其餘軍機另封。」
母親道:「封軍機可以。」
「誰驗哪些算軍機?」
父親道:「許三刀。」
「一個人不夠。」
「再加兵部。」
皇帝道:「兵部里有你的人。」
父親道:「也有你的人。」
兩個人又看彼此不順眼。
我道:
「加江北見證。」
父親皺眉。
「百姓看軍機?」
「不看內容。」
「只看封了多少頁。」
「以後開沒開。」
父親想了想。
「可以。」
皇帝最終答應公開時辰記。
不是今日。
三日內謄抄。
照月、蕭令儀、皇帝三方核。
原件不動。
公開本標明刪去的私事頁數與理由。
不能悄悄少頁。
人命債沒有定完。
皇帝的責任也沒有判完。
但至少不再準備折成八千兩。
傍晚,第一批皇莊糧入永安。
只有七十八石。
不是五百。
其餘還在路上。
曹順站在倉門驗袋。
每一袋都稱。
有兩袋不足。
退回。
皇帝親眼看著。
戶部官想用下一袋多出的補前袋。
曹順不許。
「一袋是一袋。」
「少了便少了。」
皇帝問:「總數夠不就行?」
曹順道:
「我娘當年領糧。」
「少一斗。」
「倉官也說總數夠。」
皇帝沒再說。
兩袋重新補足。
七十八石正式入倉。
倉門新牌寫:
蕭景衡個人糧債。
已還七十八石。
尚欠九百二十二石。
皇帝站在牌前。
看了很久。
「朕的名字要掛多久?」
白芷道:「還完。」
皇帝道:「很公平。」
我覺得這三個字從皇帝嘴裡出來。
比罪己詔更像認帳。
西倉議父親責任。
母親沒有兩邊跑。
她留在中院。
讓兩邊每半個時辰各送一張新增頁。
誰想罵對方。
也要先寫成字。
不能站院裡喊。
皇帝第一張送來:
沈烈明知七名王氏線人仍留軍。
其後造成兩名軍卒死亡。
應先解兵權再議。
父親第二張送來:
蕭景衡明知長寧宮藥與宮門有異。
仍封帳十一年。
應先停用璽再議。
母親看完。
在兩張紙上都寫:
與本人責任相關。
可查。
不能替自己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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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第三趟時問:
「夫人。」
「嗯。」
「他們若一直寫對方。」
「今日是不是不用寫自己?」
「所以每送一張別人的。」
「附一張自己的。」
阿六眼睛一亮。
「那他們會少罵一點。」
「不會。」
母親道:「會多認一點。」
果然。
皇帝第四張寫父親私留七人。
附頁寫自己當年明知王嵩不可盡信,仍讓他參與封案。
父親第五張寫皇帝停藥不徹底。
附頁寫自己關顧青禾七日,且未留獨立看守記錄。
互相罵。
也互相逼著往前。
我覺得這個辦法可以寫進御史辦案冊。
名字就叫:
罵人附責法。
白芷不同意。
她說太不正式。
建議叫:
關聯異議同步自陳。
午後,戶部送來皇帝個人一千石糧債方案。
不是實糧。
仍然是銀。
內庫願出銀八千兩。
由戶部採買一千石。
母親看完問:
「誰買?」
「永安轉運司。」
「誰驗?」
「戶部。」
「誰入倉?」
「地方倉官。」
「地方倉官是誰?」
「新任。」
「姓名?」
戶部官翻冊。
「林平安。」
所有人都停住。
戶部官臉瞬間白了。
「不是先前那些。」
「此人是永安本地倉官。」
「多大?」
「現年四十七。」
「籍貫?」
「青州。」
阿六抱著紙,嘆了一口氣。
「又一個。」
白芷立刻查。
永安轉運司新任倉官林平安,三個月前補缺。
保舉人是已經報病的內庫陳平。
手續完整。
人今日不在永安。
稱奉戶部令去鄰縣查倉。
皇帝的一千石若照方案走。
錢從內庫出。
戶部採買。
林平安驗糧。
陳平保舉。
最後很可能又變成一張空契。
母親把八千兩方案退回。
「陛下說實糧。」
「便讓內庫自己找得到的實糧。」
皇帝從東倉出來。
「內庫不是糧倉。」
「有皇莊。」
「皇莊糧要供宮中。」
「宮中能少吃嗎?」
皇帝看她。
「你讓朕削膳?」
「不是我讓。」
「是你欠。」
蕭令儀從旁邊道:
「皇莊今年上糧三千八百石。」
「宮中常例用一千九。」
「餘下一千九,原計劃釀酒、賞賜與冬祭。」
皇帝問:「你為何知道?」
「公主府有皇莊副冊。」
「為何有?」
「母后留下的。」
皇帝又不說話了。
最終先從皇莊實糧撥五百石。
剩餘五百石由內庫銀在三處公開採購。
不能由一名倉官驗。
買一處。
驗一處。
沿途掛糧袋印記。
這才算第一筆實還。
銀不能替糧先結。
糧到了。
銀才算花得對。
父親那邊也送來軍屯兩千石來源。
三年方案里。
軍屯地共一萬四千畝。
其中九千畝為戰亂荒地。
三千畝為罪產。
兩千畝來源不明。
父親原本要按全部產量撥糧。
母親只准先按九千畝荒地比例算。
罪產要查原主。
來源不明不能還債。
父親從西倉出來。
「這樣三年還不夠兩千。」
「那便四年。」
「軍帳不能拖四年。」
「欠糧拖了十一年。」
父親道:「西南每年也有人吃糧。」
「所以沒讓你從軍糧扣。」
母親看著他。
「你想快還。」
「可以。」
「賣自己的東西。」
父親皺眉。
「我有什麼?」
母親看向許三刀。
許三刀道:
「將軍在青峽有一座宅。」
「西南有馬場兩處。」
「軍功田三百畝。」
父親看他。
「你記得很清。」
許三刀道:「軍中財產冊。」
母親道:
「賣馬場一處。」
父親道:「那是軍馬育種。」
「另一處?」
「也是。」
「宅呢?」
「青峽舊宅不是查了嗎?」
「那是沈宅。」
「你名下還有一座。」
父親不說話。
我第一次知道。
「在哪裡?」
許三刀道:「青峽北坡。」
「多大?」
「二十七間。」
阿六眼睛都直了。
「沈將軍有這麼大宅?」
父親道:「軍中議事用。」
母親問:「寫誰名?」
「沈烈。」
「賣。」
父親臉色更沉。
「青峽北坡宅關係軍務。」
「那便改軍產。」
「你個人不能又說軍用。」
「又寫自己名下。」
白芷在旁邊點頭。
「要麼上繳。」
「要麼賣。」
父親看向我。
像想讓我說一句。
我道:「娘說得對。」
他眼神更冷。
「你倒站得穩。」
「她讓我站帳旁邊。」
最終青峽北坡宅改列西南公產。
不算父親個人償還。
他另外拿出軍功田三百畝未來三年收益。
再加私人俸銀。
不足部分從馬場非軍用駒出售補。
白芷要求先驗哪些馬是非軍用。
父親道:
「馬也要驗身份?」
「烏雲都寫了。」
父親不說話。
皇帝在旁邊笑了一聲。
母親看他。
「陛下別笑。」
「皇莊裡的馬也驗。」
皇帝笑意消失。
下午議到人命債。
戶部仍想定統一撫恤。
每名已核死者二十兩。
未核死者十兩預補。
母親問:
「為何死者比活著回來的人拿得多?」
戶部官道:「死者需喪葬、贍養遺屬。」
「活人復籍另有費用。」
「若活人回來後已無田無家?」
「再按實際。」
「誰核實際?」
「地方官。」
「林平安?」
戶部官徹底不說話。
白芷提出按損失分項。
喪葬。
遺屬。
失田。
失工。
改嫁爭議。
子女改籍。
傷病。
每項分別核。
不設一人只能領一次。
戶部官幾乎要哭。
「如此要查多少年?」
母親道:「可以先發最低數。」
「後補。」
「不能先發一筆。」
「便說已經結清。」
皇帝看著越來越厚的帳頁。
「朕個人那一筆。」
「除了糧。」
「還要如何擔?」
終於問到這裡。
銀能補一部分。
糧能還一部分。
制度能改一部分。
但封帳十一年不是一千石能換回。
母親道:
「先公開。」
「再停一部分權。」
皇帝問:「停什麼?」
「重令單獨用璽。」
「已經停一百八十日。」
「不夠。」
「你想讓朕退位?」
「暫時不想。」
「為何?」
「退位也可能只換一個人繼續蓋。」
母親道:「你先做完三件事。」
「第一。」
「親自去永安實倉看第一批五百石入倉。」
「第二。」
「在三府改活榜前讀自己的責任頁。」
「第三。」
「先皇后最後三日時辰記。」
「由你下令公開。」
皇帝臉色變了。
第三件最難。
時辰記里不只寫王嵩與藥。
還寫皇帝准封門。
寫先皇后最後一夜。
寫他知道她可能熬不過去,卻仍離開。
這不是銀。
是臉。
皇帝問:「全部?」
「涉及藥方未定部分寫待查。」
「私下言語若與案無關可不公開。」
「其餘全部。」
皇帝看向蕭令儀。
「你也同意?」
蕭令儀道:「同意。」
「那是你母后的最後三日。」
「所以更該由她自己留下的時辰記說。」
皇帝沉默很久。
父親站在西倉門口。
忽然道:
「他若公開。」
「我的軍帳也全開。」
皇帝看向他。
「你原本還想留?」
「軍中有些部署不能開。」
「糧帳、死人身份與七名線人全開。」
「其餘軍機另封。」
母親道:「封軍機可以。」
「誰驗哪些算軍機?」
父親道:「許三刀。」
「一個人不夠。」
「再加兵部。」
皇帝道:「兵部里有你的人。」
父親道:「也有你的人。」
兩個人又看彼此不順眼。
我道:
「加江北見證。」
父親皺眉。
「百姓看軍機?」
「不看內容。」
「只看封了多少頁。」
「以後開沒開。」
父親想了想。
「可以。」
皇帝最終答應公開時辰記。
不是今日。
三日內謄抄。
照月、蕭令儀、皇帝三方核。
原件不動。
公開本標明刪去的私事頁數與理由。
不能悄悄少頁。
人命債沒有定完。
皇帝的責任也沒有判完。
但至少不再準備折成八千兩。
傍晚,第一批皇莊糧入永安。
只有七十八石。
不是五百。
其餘還在路上。
曹順站在倉門驗袋。
每一袋都稱。
有兩袋不足。
退回。
皇帝親眼看著。
戶部官想用下一袋多出的補前袋。
曹順不許。
「一袋是一袋。」
「少了便少了。」
皇帝問:「總數夠不就行?」
曹順道:
「我娘當年領糧。」
「少一斗。」
「倉官也說總數夠。」
皇帝沒再說。
兩袋重新補足。
七十八石正式入倉。
倉門新牌寫:
蕭景衡個人糧債。
已還七十八石。
尚欠九百二十二石。
皇帝站在牌前。
看了很久。
「朕的名字要掛多久?」
白芷道:「還完。」
皇帝道:「很公平。」
我覺得這三個字從皇帝嘴裡出來。
比罪己詔更像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