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同一天漲價
四家糧商的報價在同一日抬高,少則八錢,多則十二錢。倉曹當日下午便把四家召來。四張口各有一套說辭。一家說上遊船少。一家說新糧未到。一家說最近官采多。第四家最簡單:
別人都漲。陶書手把第四家的供詞一拍:「別人都漲,他便跟著漲,這與一同抬價差多少?」
楊二三先查四家過去三十日成交。漲價前一日,四家庫存都沒有明顯下降。船也沒突然減少。官采確實增加。但只增加一成。價格卻幾乎同幅度一起抬。
「所以就是串?」
倉曹掾問。
「不能證明。」
「那怎麼辦?」
「看他們怕什麼。」
「什麼意思?」
四家都漲,說明他們相信官府仍會買。若官府不買?倉曹不能真停。吳郡需要糧。楊二三提出拆採購。原本一次要一百二十斛。拆成十二筆。每筆十斛。不只四家大商可報。中小商、莊戶也可。尤老吏第一反應:
「你想累死誰?」
十二筆就要十二份驗糧、十二份收訖、十二次調船。成本暴漲。
「先試四十斛。」
拆四筆。公告出去。當天來了九家報價。最低價比四大商低七錢。最高仍接近原價。四大商立刻降。降幅只有三到五錢,離舊價仍有一截。四家手裡顯然留著餘地。王季衡問:「證明串通?」
「還是不能。」
「那有關係麼?」
楊二三想了想。
「沒有那麼重要。」
「為什麼?」
「我們想要的是買到合理糧,不是一定抓到他們密謀。」
「不錯。」
這句話讓倉曹掾也點頭。密約查不實,採購卻不能停。先改變出價的門檻,至少能看見四家之外還有多少糧。拆單第一輪順利。第二輪立刻出問題。中小商報得低。卻有兩家交不齊。一家只到八斛。一家只到六斛半。差額還得臨時從大商補。
總成本反而高。四大商之一姓柳的商人笑得很客氣。
「楊書佐,小商報價是便宜。」
「嗯。」
「可便宜的糧沒到倉,也只是紙。」
楊二三認。第一輪規則只壓價格。沒壓履約。第三輪加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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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輪足量者才可繼續報同等份額。不足者下輪份額減半。新商第一次只能報五斛。柳商問:「這不是還是看過去?」
「是。」
「那跟名帖有區別?」
「有。」
「哪裡?」
「你過去做了什麼,誰都能看。」
「我的名帖也有人看。」
「可沒人知道為什麼值。」
柳商笑。
「年輕人總想把所有東西都寫出來。」
王季衡後來聽見,竟替柳商說一句:
「他說得不全錯。」
「哪裡對?」
「公開記錄也有成本。」
「比如?」
「商人有一次因母喪停運,你永遠記在履約簿?」
楊二三停住。過去行為不應該永久跟隨。
「要有時效。」
「多久?」
「不知道。」
「又來了。」
楊二三不惱。這確實要試。他先定:
近一年為主。更早只作參考。連續三次新履約可以逐步覆蓋舊失敗。規則第一次帶上「恢復」。一個人不能因為一次失約永遠低分。否則新制度會變成另一種門第。四家大商的價最終回落。
試買的四十斛里,兩家小商交足,一家臨時少了一斛三斗,另一家送來的粟摻陳。驗糧多費了半日,柳商等在門外,看著書手來回補文。等小商的差錯逐項記清,他才問楊二三:「你把門開寬,進來的未必都是好糧。若軍急也這樣試,誰擔半日?」這句話沒有惡意,卻讓屋裡的人都沉默。沒有回到最初。
但郡府買到的平均價低了約四錢。核驗成本增加。書手多忙三日。省下的錢並非白得,書手、驗糧人和碼頭都多付了工。倉曹掾問楊二三:
「值麼?」
他看帳。節省糧價折錢,約等於新增人力成本三倍。
「目前值。」
「以後呢?」
「參與的人多到一定程度,可能不值。」
「所以?」
「拆單也要有限。」
沒有哪個工具永遠越多越好。四家大商降價後,中小商里也有人抱怨:官府拆單看似給機會,實際每一小單都要自己跑一次驗糧、押契,固定成本更重。十斛對大商只是順手,對小商卻可能吃掉大半利潤。
楊二三於是把同日、同倉、同線路的小單允許合併驗糧與裝船。競爭仍分份,流程可以共用。這樣核驗成本才真正降下來。王季衡評價:「你終於不只會拆,還會合。」
柳商隨後故意把價格壓到幾乎無利,想讓小商退出。倉曹沒有阻止低價,只要求異常低價者證明現糧、船位和不臨時加價。柳商全部證明得出,合法拿走更多份額。楊二三沒有為了『公平』強行分給小商。
陶書手問他是不是改主意了。楊二三說:「官府採購不是養商號。能進場是一回事,能不能贏還是另一回事。」開放規則不等於保證結果,這一點他必須守住。
拆單試行後,四家大商並沒有坐著等。柳商很快找到幾個中小戶,提出由自己統一收糧、統一報官,給小戶固定利潤。表面看是合作,實際可能重新把市場收回大商手裡。楊二三沒有禁止,因為小戶自願,而且統一裝運確實省成本。
他只要求凡以聯合名義報的,必須列出實際供糧戶和分成方式,至少讓倉曹知道一張大報價後面有幾家。王季衡說:「你管得太細。」楊二三答:「不管他們怎麼分,只要別讓一家商號在紙上變成十家,又回來占十份。」這條只防一家商號換十個名字占份額,並不禁他們合夥運糧。
四家大商的庫存雖然沒明顯下降,但他們共同掌握一條消息:上游有一處橋修,未來七日車運會慢。消息還沒進郡府正式文書,他們已經先漲價。也就是說價格有時比官文更早反映預期。
楊二三去核橋修,是真的。四家並非憑空抬價,只是把未來風險提前計入。中小商沒消息,所以報價低。若官府只把低價當真實,還可能在幾日後發現他們無法補貨。這讓採購規則加入「供貨來源」詢問。低價若全靠即將受阻的路補貨,便須另看現糧與替路;今日倉里擺著十斛,未必撐得起下一批。
王季衡說:「你終於知道商人的壞消息為什麼值錢。」有信息優勢的人會先行動。官府若總慢一拍,只能花更高價買別人早知道的風險。
楊二三把橋修文與四張報價並在一處,忽然發現王季衡手中那張柳商名帖背面,早兩日便有人寫下了修橋的日期。楊二三去查那張名帖的來路。柳商承認王氏莊客在上游往來,修橋消息是莊客帶下來的,自己沒有向另外三家遞話。其餘三家則從船價、車腳和柳商的掛牌價上各自猜到風聲。四家未必坐過同一張席,手中的消息卻從同一張網裡來。王季衡不避諱:「王氏的耳目也是成本。你若要官府同樣早知道,便得養能跑這條路的人。」倉曹掾聽見「養人」二字,先問每月工糧從何處出。消息快一日的好處難算,養急腳的粟卻要當月支出。
別人都漲。陶書手把第四家的供詞一拍:「別人都漲,他便跟著漲,這與一同抬價差多少?」
楊二三先查四家過去三十日成交。漲價前一日,四家庫存都沒有明顯下降。船也沒突然減少。官采確實增加。但只增加一成。價格卻幾乎同幅度一起抬。
「所以就是串?」
倉曹掾問。
「不能證明。」
「那怎麼辦?」
「看他們怕什麼。」
「什麼意思?」
四家都漲,說明他們相信官府仍會買。若官府不買?倉曹不能真停。吳郡需要糧。楊二三提出拆採購。原本一次要一百二十斛。拆成十二筆。每筆十斛。不只四家大商可報。中小商、莊戶也可。尤老吏第一反應:
「你想累死誰?」
十二筆就要十二份驗糧、十二份收訖、十二次調船。成本暴漲。
「先試四十斛。」
拆四筆。公告出去。當天來了九家報價。最低價比四大商低七錢。最高仍接近原價。四大商立刻降。降幅只有三到五錢,離舊價仍有一截。四家手裡顯然留著餘地。王季衡問:「證明串通?」
「還是不能。」
「那有關係麼?」
楊二三想了想。
「沒有那麼重要。」
「為什麼?」
「我們想要的是買到合理糧,不是一定抓到他們密謀。」
「不錯。」
這句話讓倉曹掾也點頭。密約查不實,採購卻不能停。先改變出價的門檻,至少能看見四家之外還有多少糧。拆單第一輪順利。第二輪立刻出問題。中小商報得低。卻有兩家交不齊。一家只到八斛。一家只到六斛半。差額還得臨時從大商補。
總成本反而高。四大商之一姓柳的商人笑得很客氣。
「楊書佐,小商報價是便宜。」
「嗯。」
「可便宜的糧沒到倉,也只是紙。」
楊二三認。第一輪規則只壓價格。沒壓履約。第三輪加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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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輪足量者才可繼續報同等份額。不足者下輪份額減半。新商第一次只能報五斛。柳商問:「這不是還是看過去?」
「是。」
「那跟名帖有區別?」
「有。」
「哪裡?」
「你過去做了什麼,誰都能看。」
「我的名帖也有人看。」
「可沒人知道為什麼值。」
柳商笑。
「年輕人總想把所有東西都寫出來。」
王季衡後來聽見,竟替柳商說一句:
「他說得不全錯。」
「哪裡對?」
「公開記錄也有成本。」
「比如?」
「商人有一次因母喪停運,你永遠記在履約簿?」
楊二三停住。過去行為不應該永久跟隨。
「要有時效。」
「多久?」
「不知道。」
「又來了。」
楊二三不惱。這確實要試。他先定:
近一年為主。更早只作參考。連續三次新履約可以逐步覆蓋舊失敗。規則第一次帶上「恢復」。一個人不能因為一次失約永遠低分。否則新制度會變成另一種門第。四家大商的價最終回落。
試買的四十斛里,兩家小商交足,一家臨時少了一斛三斗,另一家送來的粟摻陳。驗糧多費了半日,柳商等在門外,看著書手來回補文。等小商的差錯逐項記清,他才問楊二三:「你把門開寬,進來的未必都是好糧。若軍急也這樣試,誰擔半日?」這句話沒有惡意,卻讓屋裡的人都沉默。沒有回到最初。
但郡府買到的平均價低了約四錢。核驗成本增加。書手多忙三日。省下的錢並非白得,書手、驗糧人和碼頭都多付了工。倉曹掾問楊二三:
「值麼?」
他看帳。節省糧價折錢,約等於新增人力成本三倍。
「目前值。」
「以後呢?」
「參與的人多到一定程度,可能不值。」
「所以?」
「拆單也要有限。」
沒有哪個工具永遠越多越好。四家大商降價後,中小商里也有人抱怨:官府拆單看似給機會,實際每一小單都要自己跑一次驗糧、押契,固定成本更重。十斛對大商只是順手,對小商卻可能吃掉大半利潤。
楊二三於是把同日、同倉、同線路的小單允許合併驗糧與裝船。競爭仍分份,流程可以共用。這樣核驗成本才真正降下來。王季衡評價:「你終於不只會拆,還會合。」
柳商隨後故意把價格壓到幾乎無利,想讓小商退出。倉曹沒有阻止低價,只要求異常低價者證明現糧、船位和不臨時加價。柳商全部證明得出,合法拿走更多份額。楊二三沒有為了『公平』強行分給小商。
陶書手問他是不是改主意了。楊二三說:「官府採購不是養商號。能進場是一回事,能不能贏還是另一回事。」開放規則不等於保證結果,這一點他必須守住。
拆單試行後,四家大商並沒有坐著等。柳商很快找到幾個中小戶,提出由自己統一收糧、統一報官,給小戶固定利潤。表面看是合作,實際可能重新把市場收回大商手裡。楊二三沒有禁止,因為小戶自願,而且統一裝運確實省成本。
他只要求凡以聯合名義報的,必須列出實際供糧戶和分成方式,至少讓倉曹知道一張大報價後面有幾家。王季衡說:「你管得太細。」楊二三答:「不管他們怎麼分,只要別讓一家商號在紙上變成十家,又回來占十份。」這條只防一家商號換十個名字占份額,並不禁他們合夥運糧。
四家大商的庫存雖然沒明顯下降,但他們共同掌握一條消息:上游有一處橋修,未來七日車運會慢。消息還沒進郡府正式文書,他們已經先漲價。也就是說價格有時比官文更早反映預期。
楊二三去核橋修,是真的。四家並非憑空抬價,只是把未來風險提前計入。中小商沒消息,所以報價低。若官府只把低價當真實,還可能在幾日後發現他們無法補貨。這讓採購規則加入「供貨來源」詢問。低價若全靠即將受阻的路補貨,便須另看現糧與替路;今日倉里擺著十斛,未必撐得起下一批。
王季衡說:「你終於知道商人的壞消息為什麼值錢。」有信息優勢的人會先行動。官府若總慢一拍,只能花更高價買別人早知道的風險。
楊二三把橋修文與四張報價並在一處,忽然發現王季衡手中那張柳商名帖背面,早兩日便有人寫下了修橋的日期。楊二三去查那張名帖的來路。柳商承認王氏莊客在上游往來,修橋消息是莊客帶下來的,自己沒有向另外三家遞話。其餘三家則從船價、車腳和柳商的掛牌價上各自猜到風聲。四家未必坐過同一張席,手中的消息卻從同一張網裡來。王季衡不避諱:「王氏的耳目也是成本。你若要官府同樣早知道,便得養能跑這條路的人。」倉曹掾聽見「養人」二字,先問每月工糧從何處出。消息快一日的好處難算,養急腳的粟卻要當月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