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王季衡不看總數
四月初,吳郡要從三縣調一批糧。總額三百斛。楊二三做完表。三縣可調都夠。新城一百二。富陽一百一。桐廬九十七。合計三百零八。倉曹掾問:「先調哪縣?」楊二三按距離、船程、現糧給出順序。富陽最近。先富陽。
王季衡看了一眼表。
「不。」
「為什麼?」
「先新城。」
「更遠。」
「我知道。」
「船多?」
「差不多。」
「糧更穩?」
「差不多。」
「那為什麼?」
「新城過去六次,五次按時。」
「富陽呢?」
「四次按時,兩次遲。」
「遲多久?」
「最長四日。」
「原因?」
「有一次水低,一次縣裡臨時換糧。」
「那不是故意。」
「我沒說故意。」
「所以為什麼還扣?」
「因為結果還是遲。」
楊二三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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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水路正常。」
「你能保證縣裡不再換?」
「不能。」
「那就先新城。」
倉曹掾竟直接同意。楊二三看著自己列出的距離與船程,頭一回清楚地感到,這張表被王季衡越了過去。
「如果只看過去,那為什麼還算現在?」
王季衡道:「都看。」
「你只是更信過去。」
「我更信重複發生過的事。」
「環境會變。」
「當然。」
「那——」
「所以第二批再看。」
第一批先調新城。結果。新城兩日到。足量。第二批調富陽。第三日還沒出倉。八碼頭租來的兩條船已經空等一日,每條每日要付六斗粟,船工還要供飯。第三日清晨,一名商戶來催空艙,說再不裝便轉接別家的貨。遲出的糧還在富陽倉里,吳縣這邊的損失卻已按日往上長。
原因:
縣中臨時查出一筆舊糧歸屬爭議。要先核。王季衡什麼也沒說。只把回報遞給楊二三。陳阿蠻在旁邊看見,幸災樂禍。
「你輸了?」
「這不是賭。」
「那就是他說對。」
「這次對。」
「你承認?」
「為什麼不承認?」
陳阿蠻覺得沒意思。楊二三卻認真看富陽過去六次延誤。兩次中有一次,也是「臨時核帳」。說明不是偶然。這個縣有一種習慣:
出倉前最後一刻才清歸屬。平時看不出來。一到急調就暴露。過去記錄確實有預測價值。
「所以以後按時就一定更可信?」他問王季衡。
「沒有一定。」
「那你怎麼定權重?」
「權重?」
「就是你心裡更信多少。」
王季衡想了想。
「看事。」
「又是經驗。」
「你很討厭經驗?」
「我討厭只能在你腦子裡。」
王季衡笑。
「那你記。」
楊二三真記。過去十次。按時次數。足量次數。主動報錯次數。臨時變更次數。第一張「履約簿」雛形出來。王季衡看完第一眼就指出問題。
「新城去年換過縣令。」
「所以?」
「前六次是誰做的?」
「舊縣令。」
「那你把舊人的信譽全給新人?」
楊二三停住。對。組織記錄不等於個人。可糧是縣出的。到底記縣,還是記經手人?他拆成兩層。縣級履約。經手人履約。又發現更多問題。一個好縣令配一個壞倉吏。一個壞縣令下面有好船戶。信譽會在不同層次分開。
表越來越複雜。王季衡終於說:
「現在知道我為什麼看人,卻不寫表了?」
「因為寫不完?」
「因為我認識他們。」
「你不可能永遠認識。」
「我也不會永遠在。」
「所以才要寫。」
兩人誰都沒說服誰。富陽第四日終於出糧。晚兩日。總量足。楊二三在履約簿里寫:
按時:否。足量:是。延誤原因:出倉前歸屬核驗。是否提前報告:否。他看著最後一欄。這可能比「晚兩日」更重要。如果富陽第一日就說「可能晚」,吳郡還能調整船。他們沒說。直到第二日才報。兩日的遲延已經發生,更難補的是那段被壓住的消息。若富陽第一日便報,吳郡還有換船、改序的餘地。
楊二三在新規則里加:
預計不能按時者,提前報,不按純違約計。王季衡看到後點頭。
「這條有用。」
「你也承認?」
「為什麼不承認?」
兩個人對視。陳阿蠻在旁邊聽得煩。
「你們倆說話越來越像。」
楊二三和王季衡同時說:
「沒有。」
楊二三把富陽兩次遲運拆開:一次是倉吏先知,一次是縣丞先知,消息都在縣內多停了一層。誰發現、誰准報、誰把文送出,少記一環便找不到遲延落在哪道門裡。他於是把『何時發現』和『何時報郡』分開。若發現早、上報晚,說明組織傳遞慢;若發現本就晚,說明現場感知慢。兩種問題需要完全不同的修法。
王季衡看過後,提筆補了一項:誰有權越級先報。過去小倉吏即便發現問題,也往往要逐級請示。於是吳郡試行一條:可能影響兩日以上交付的異常,倉吏可先發短報,後補正式文。
富陽下一次真的用上。一個倉門損壞,倉吏先報,正式文第二日才到。郡里提前調了備用車。最終沒延誤。楊二三在履約簿里寫『異常早報有效』,王季衡在旁邊加四字:『權亦須給。』只要求人誠實,卻不給他說話的路,同樣沒用。
富陽那次遲運以後,楊二三還去見了負責上報的小吏。對方並非懶,只說縣丞沒讓報,自己不敢越級。楊二三問:「若你明知會晚,什麼也不說,郡里損失算誰?」小吏答不上。小吏看得見壞消息,卻沒有把它送出門的權。
吳郡於是試行一張極短的「先報帖」。只寫三項:哪件事可能出問題、最壞遲多久、正式文何時補。它不能替代文書,卻允許基層先把壞消息送上來。三個月後,先報帖用了十七次,真正出大問題的只有四次。有人覺得十二三次是虛驚,楊二三卻說:若為了少虛驚而讓四次真問題都晚報,代價更大。
履約簿試記一月後,楊二三發現王季衡憑記憶判斷的準確率也不是全勝。一家王季衡一直評價很高的老商號,連續兩次貨足卻報信極慢。原因很簡單:老掌柜年紀大,所有事必須等他點頭。
王季衡承認自己對這家印象停留在五年前。人的信譽會變,名望也會滯後。王季衡的記憶停在五年前,履約簿卻會留下昨日的新錯。楊二三把這例拿給王季衡看。王季衡沒有惱,只問:「往後便不問我了?」
「問。」楊二三把新舊兩筆履約並排壓好,「也問這本簿。」
門外忽然一陣急腳聲。富陽先報帖送到:第二批糧已經出倉,卻有一條船在半途漏水。帖上只寫最壞遲三日,沒有寫誰肯擔換船的損失。
陳阿蠻拿著短帖直奔八碼頭,先找到一條卸完鹽的空船。船主肯救急,卻要一名有分量的人押付修船與轉裝的費用。楊二三的名字不夠,倉曹掾又不在。王季衡看完漏水位置,提筆作保,條件是富陽若隱瞞破損,下一批運額減半。換船在當夜完成,最終只遲一日。履約簿上因此添了兩筆:富陽早報可取,驗船失察要扣。
王季衡看了一眼表。
「不。」
「為什麼?」
「先新城。」
「更遠。」
「我知道。」
「船多?」
「差不多。」
「糧更穩?」
「差不多。」
「那為什麼?」
「新城過去六次,五次按時。」
「富陽呢?」
「四次按時,兩次遲。」
「遲多久?」
「最長四日。」
「原因?」
「有一次水低,一次縣裡臨時換糧。」
「那不是故意。」
「我沒說故意。」
「所以為什麼還扣?」
「因為結果還是遲。」
楊二三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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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水路正常。」
「你能保證縣裡不再換?」
「不能。」
「那就先新城。」
倉曹掾竟直接同意。楊二三看著自己列出的距離與船程,頭一回清楚地感到,這張表被王季衡越了過去。
「如果只看過去,那為什麼還算現在?」
王季衡道:「都看。」
「你只是更信過去。」
「我更信重複發生過的事。」
「環境會變。」
「當然。」
「那——」
「所以第二批再看。」
第一批先調新城。結果。新城兩日到。足量。第二批調富陽。第三日還沒出倉。八碼頭租來的兩條船已經空等一日,每條每日要付六斗粟,船工還要供飯。第三日清晨,一名商戶來催空艙,說再不裝便轉接別家的貨。遲出的糧還在富陽倉里,吳縣這邊的損失卻已按日往上長。
原因:
縣中臨時查出一筆舊糧歸屬爭議。要先核。王季衡什麼也沒說。只把回報遞給楊二三。陳阿蠻在旁邊看見,幸災樂禍。
「你輸了?」
「這不是賭。」
「那就是他說對。」
「這次對。」
「你承認?」
「為什麼不承認?」
陳阿蠻覺得沒意思。楊二三卻認真看富陽過去六次延誤。兩次中有一次,也是「臨時核帳」。說明不是偶然。這個縣有一種習慣:
出倉前最後一刻才清歸屬。平時看不出來。一到急調就暴露。過去記錄確實有預測價值。
「所以以後按時就一定更可信?」他問王季衡。
「沒有一定。」
「那你怎麼定權重?」
「權重?」
「就是你心裡更信多少。」
王季衡想了想。
「看事。」
「又是經驗。」
「你很討厭經驗?」
「我討厭只能在你腦子裡。」
王季衡笑。
「那你記。」
楊二三真記。過去十次。按時次數。足量次數。主動報錯次數。臨時變更次數。第一張「履約簿」雛形出來。王季衡看完第一眼就指出問題。
「新城去年換過縣令。」
「所以?」
「前六次是誰做的?」
「舊縣令。」
「那你把舊人的信譽全給新人?」
楊二三停住。對。組織記錄不等於個人。可糧是縣出的。到底記縣,還是記經手人?他拆成兩層。縣級履約。經手人履約。又發現更多問題。一個好縣令配一個壞倉吏。一個壞縣令下面有好船戶。信譽會在不同層次分開。
表越來越複雜。王季衡終於說:
「現在知道我為什麼看人,卻不寫表了?」
「因為寫不完?」
「因為我認識他們。」
「你不可能永遠認識。」
「我也不會永遠在。」
「所以才要寫。」
兩人誰都沒說服誰。富陽第四日終於出糧。晚兩日。總量足。楊二三在履約簿里寫:
按時:否。足量:是。延誤原因:出倉前歸屬核驗。是否提前報告:否。他看著最後一欄。這可能比「晚兩日」更重要。如果富陽第一日就說「可能晚」,吳郡還能調整船。他們沒說。直到第二日才報。兩日的遲延已經發生,更難補的是那段被壓住的消息。若富陽第一日便報,吳郡還有換船、改序的餘地。
楊二三在新規則里加:
預計不能按時者,提前報,不按純違約計。王季衡看到後點頭。
「這條有用。」
「你也承認?」
「為什麼不承認?」
兩個人對視。陳阿蠻在旁邊聽得煩。
「你們倆說話越來越像。」
楊二三和王季衡同時說:
「沒有。」
楊二三把富陽兩次遲運拆開:一次是倉吏先知,一次是縣丞先知,消息都在縣內多停了一層。誰發現、誰准報、誰把文送出,少記一環便找不到遲延落在哪道門裡。他於是把『何時發現』和『何時報郡』分開。若發現早、上報晚,說明組織傳遞慢;若發現本就晚,說明現場感知慢。兩種問題需要完全不同的修法。
王季衡看過後,提筆補了一項:誰有權越級先報。過去小倉吏即便發現問題,也往往要逐級請示。於是吳郡試行一條:可能影響兩日以上交付的異常,倉吏可先發短報,後補正式文。
富陽下一次真的用上。一個倉門損壞,倉吏先報,正式文第二日才到。郡里提前調了備用車。最終沒延誤。楊二三在履約簿里寫『異常早報有效』,王季衡在旁邊加四字:『權亦須給。』只要求人誠實,卻不給他說話的路,同樣沒用。
富陽那次遲運以後,楊二三還去見了負責上報的小吏。對方並非懶,只說縣丞沒讓報,自己不敢越級。楊二三問:「若你明知會晚,什麼也不說,郡里損失算誰?」小吏答不上。小吏看得見壞消息,卻沒有把它送出門的權。
吳郡於是試行一張極短的「先報帖」。只寫三項:哪件事可能出問題、最壞遲多久、正式文何時補。它不能替代文書,卻允許基層先把壞消息送上來。三個月後,先報帖用了十七次,真正出大問題的只有四次。有人覺得十二三次是虛驚,楊二三卻說:若為了少虛驚而讓四次真問題都晚報,代價更大。
履約簿試記一月後,楊二三發現王季衡憑記憶判斷的準確率也不是全勝。一家王季衡一直評價很高的老商號,連續兩次貨足卻報信極慢。原因很簡單:老掌柜年紀大,所有事必須等他點頭。
王季衡承認自己對這家印象停留在五年前。人的信譽會變,名望也會滯後。王季衡的記憶停在五年前,履約簿卻會留下昨日的新錯。楊二三把這例拿給王季衡看。王季衡沒有惱,只問:「往後便不問我了?」
「問。」楊二三把新舊兩筆履約並排壓好,「也問這本簿。」
門外忽然一陣急腳聲。富陽先報帖送到:第二批糧已經出倉,卻有一條船在半途漏水。帖上只寫最壞遲三日,沒有寫誰肯擔換船的損失。
陳阿蠻拿著短帖直奔八碼頭,先找到一條卸完鹽的空船。船主肯救急,卻要一名有分量的人押付修船與轉裝的費用。楊二三的名字不夠,倉曹掾又不在。王季衡看完漏水位置,提筆作保,條件是富陽若隱瞞破損,下一批運額減半。換船在當夜完成,最終只遲一日。履約簿上因此添了兩筆:富陽早報可取,驗船失察要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