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誰的話值一斗米
郡府議糧沒有想像中莊嚴。一間長屋。十幾個人。官吏、糧商、船戶都有。王季衡坐側邊。居中主事的是倉曹掾。桌上只有一個問題:
吳縣近七日粟價到底多少。三家商戶報三個數。一百錢。一百一十二。一百二十。差得不小。倉曹掾問楊二三:
「錢唐來的,你說。」
「我沒去市上看。」
有人笑。
「沒看也敢來議價?」
楊二三不生氣。
「我可以先問。」
第一家為什麼報一百。王季衡敲了敲案面:「一個一個問,別讓後答的人照前人的說。」三名糧商被分到屋角,各由書吏記答。這個安排省不了多少時間,卻能防止三份話在屋裡互相長成一樣。
「昨日成交。」
「多少?」
「十餘斛。」
「具體?」
「十二。」
「誰買?」
第二家報一百一十二。成交二十八斛。三筆。第三家報一百二十。只成交四斛。還是城南偏遠小市。楊二三把三組寫下。王季衡問:「現在呢?」
「都是真價。」
屋裡一靜。第三個商人立刻道:「那就按一百二十!」
「不。」
「你不是說真?」
「真不等於能代表整個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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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誰能?」
楊二三把數量也寫上。
「二十八斛的三筆,比四斛的一筆更能說明大部分成交。」
第一家不服。
「我十二斛也是真。」
「是。」
「為什麼不用一百?」
「地點。」
「地點怎麼?」
「你那筆在郡倉邊。」
「所以?」
「可能是熟客價,也可能急售。」
「你憑什麼?」
「所以我說可能。」
他沒有刪一百。只在旁邊寫:
倉邊,單筆,十二斛。一百一十二旁邊:
三筆,二十八斛,分三處。一百二十:
城南,一筆,四斛。倉曹掾看懂了。
「所以你報多少?」
「一百零八到一百一十五比較像主要成交。」
「為什麼不是一百一十二?」
「樣本還少。」
屋裡又有人笑。
「買糧還說樣本。」
王季衡沒笑。
「繼續。」
楊二三問船戶。最近三日進吳縣的粟船多還是少?兩個說少。一個說差不多。
「你們誰記船?」
沒人。碼頭書吏有。調來一看。進粟船確實比上旬少兩成。但總載量只少一成。因為大船多。價格上漲有支持。可還沒漲到一百二十的程度。最後郡府暫按一百一十二作為採購參考,不定死。議完,人散。第三個糧商走時臉色不好。
「你們這是覺得我說謊?」
楊二三道:「沒有。」
「那為什麼不信我?」
「我信你那四斛賣到一百二十。」
「這有區別?」
「有。」
糧商哼一聲走了。王季衡站旁邊。
「你剛才其實給三個人的話分了價。」
「給證據。」
「人帶來的證據。」
「嗯。」
「這跟名帖有什麼區別?」
「我看的是這次。」
「名帖看很多次。」
楊二三停住。
「如果名帖真的來自很多次。」
「對。」
「可有些人天生就有。」
「這也是事實。」
「所以不一樣。」
王季衡笑。
「總算繞回來。」
議糧散後,倉曹掾沒有立刻採納楊二三的一百零八到一百一十五,而是讓人去市上再核半日。
陳阿蠻自告奮勇跟去核價,回來時袖口全是糠。他沒有隻問商販,還在三處米行各買一小升粟,當場換斗復量。標作一百一十錢的一家斗口颳得平,另一家卻故意堆尖;看似同價,實際每斗差出近半把。楊二三把量法記在報價旁,免得眾人只比錢數。結果回來的五筆成交里,三筆在一百一十到一百一十四,兩筆更高。一百一十二確實接近。
尤老吏把回報往楊二三面前一放:「這回算你沒胡說。」楊二三看完,先去看自己錯的地方。城南高價那一筆雖然量小,卻提前反映了某一路糧船減少;第二日下午,那個片區價格繼續漲。小樣本不能代表全城,卻可能先看見局部變化。於是他又在記錄旁邊加一句:量小,不作全局價;保留為局部異動。
王季衡路過看見,問:「你怎麼什麼都捨不得刪?」
「怕以後發現它有用。」
「那你會被紙淹死。」
王季衡提醒得不客氣,卻點中了麻煩。楊二三將記錄分作兩層:主表只留足以影響採買的數,零散異動另紙存放。紙面塞滿以後,最要緊的變化反而會被淹沒。下午,楊二三把議價記錄重新抄。他加了四欄。親見。經手。
轉述。利益相關。陸老六如果看見,大概會罵他又多造表。陳阿蠻倒覺得有趣。
「那我說趙承禮是壞人,算哪種?」
「利益相關。」
「我跟他沒利益。」
「你想打他。」
「那也算?」
「算。」
「那你說沈青禾厲害呢?」
楊二三看他。
「你今天很閒?」
「郡里不給我活。」
這倒是真的。陳阿蠻沒有正式差遣。只能在客舍幫忙搬東西。他已經開始煩。
「明天我去碼頭找工。」
「你認識人?」
「不認識。」
「怎麼找?」
「問。」
「沒有名帖。」
陳阿蠻一臉莫名其妙。
「扛包還要名帖?」
楊二三愣了一下。對。不是所有事都需要擔保。有些能力一上手就能看見。
「你去。」
「真去?」
「去。」
陳阿蠻去找工前,楊二三本來想給他寫一句「此人可信」。寫到一半停住。他若寫,就是另一張名帖。陳阿蠻看見,直接把紙抽走揉了。
「我又不是去當帳房。」
結果八碼頭管事只看了兩件事:能不能扛,肯不肯按時來。陳阿蠻第一天扛二十多趟,第二天對方主動給他留位置。沒有門第,沒有舊識,也沒有縣文。只是能力能夠當場驗證。楊二三晚上把這件事記在自己小冊里:越容易驗證的能力,越不需要名帖;越難驗證、代價越大的承諾,越依賴擔保。
承諾越難當場驗清,辦砸後的損失越大,人們越願意先抓住一個肯擔責的名字。當天夜裡,楊二三又把三家糧商的報價和過去一個月的成交對了一遍。最低價那家平時成交穩定,卻在這幾日突然少賣;最高價那家平時就專做偏遠小市。價格背後不只是市場,還有各自做的生意。
他在紙角寫下一句提醒:先問這個數要回答什麼。若問『全城多數人今天大概多少錢買到』,一百一十二更接近;若問『城南最缺糧處已經漲到多少』,一百二十反而不能刪。同一個數的價值,取決於問題。這個道理他在糧倉學過一次,現在又在人說的話里學第二次。第二天,陳阿蠻真找到八碼頭一天短工。
管事留下陳阿蠻,只因他當場扛起兩袋糧,一口氣走過六碼頭。晚上回來,他只說一句:
「有些事還是拳頭好用。」
楊二三沒反駁。第二日,倉曹掾把核價的小札交給他,上面圈出的卻是一百一十五錢。城南糧路又斷了一日,昨日那個只有四斛的小价,先一步追上了全城。
吳縣近七日粟價到底多少。三家商戶報三個數。一百錢。一百一十二。一百二十。差得不小。倉曹掾問楊二三:
「錢唐來的,你說。」
「我沒去市上看。」
有人笑。
「沒看也敢來議價?」
楊二三不生氣。
「我可以先問。」
第一家為什麼報一百。王季衡敲了敲案面:「一個一個問,別讓後答的人照前人的說。」三名糧商被分到屋角,各由書吏記答。這個安排省不了多少時間,卻能防止三份話在屋裡互相長成一樣。
「昨日成交。」
「多少?」
「十餘斛。」
「具體?」
「十二。」
「誰買?」
第二家報一百一十二。成交二十八斛。三筆。第三家報一百二十。只成交四斛。還是城南偏遠小市。楊二三把三組寫下。王季衡問:「現在呢?」
「都是真價。」
屋裡一靜。第三個商人立刻道:「那就按一百二十!」
「不。」
「你不是說真?」
「真不等於能代表整個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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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誰能?」
楊二三把數量也寫上。
「二十八斛的三筆,比四斛的一筆更能說明大部分成交。」
第一家不服。
「我十二斛也是真。」
「是。」
「為什麼不用一百?」
「地點。」
「地點怎麼?」
「你那筆在郡倉邊。」
「所以?」
「可能是熟客價,也可能急售。」
「你憑什麼?」
「所以我說可能。」
他沒有刪一百。只在旁邊寫:
倉邊,單筆,十二斛。一百一十二旁邊:
三筆,二十八斛,分三處。一百二十:
城南,一筆,四斛。倉曹掾看懂了。
「所以你報多少?」
「一百零八到一百一十五比較像主要成交。」
「為什麼不是一百一十二?」
「樣本還少。」
屋裡又有人笑。
「買糧還說樣本。」
王季衡沒笑。
「繼續。」
楊二三問船戶。最近三日進吳縣的粟船多還是少?兩個說少。一個說差不多。
「你們誰記船?」
沒人。碼頭書吏有。調來一看。進粟船確實比上旬少兩成。但總載量只少一成。因為大船多。價格上漲有支持。可還沒漲到一百二十的程度。最後郡府暫按一百一十二作為採購參考,不定死。議完,人散。第三個糧商走時臉色不好。
「你們這是覺得我說謊?」
楊二三道:「沒有。」
「那為什麼不信我?」
「我信你那四斛賣到一百二十。」
「這有區別?」
「有。」
糧商哼一聲走了。王季衡站旁邊。
「你剛才其實給三個人的話分了價。」
「給證據。」
「人帶來的證據。」
「嗯。」
「這跟名帖有什麼區別?」
「我看的是這次。」
「名帖看很多次。」
楊二三停住。
「如果名帖真的來自很多次。」
「對。」
「可有些人天生就有。」
「這也是事實。」
「所以不一樣。」
王季衡笑。
「總算繞回來。」
議糧散後,倉曹掾沒有立刻採納楊二三的一百零八到一百一十五,而是讓人去市上再核半日。
陳阿蠻自告奮勇跟去核價,回來時袖口全是糠。他沒有隻問商販,還在三處米行各買一小升粟,當場換斗復量。標作一百一十錢的一家斗口颳得平,另一家卻故意堆尖;看似同價,實際每斗差出近半把。楊二三把量法記在報價旁,免得眾人只比錢數。結果回來的五筆成交里,三筆在一百一十到一百一十四,兩筆更高。一百一十二確實接近。
尤老吏把回報往楊二三面前一放:「這回算你沒胡說。」楊二三看完,先去看自己錯的地方。城南高價那一筆雖然量小,卻提前反映了某一路糧船減少;第二日下午,那個片區價格繼續漲。小樣本不能代表全城,卻可能先看見局部變化。於是他又在記錄旁邊加一句:量小,不作全局價;保留為局部異動。
王季衡路過看見,問:「你怎麼什麼都捨不得刪?」
「怕以後發現它有用。」
「那你會被紙淹死。」
王季衡提醒得不客氣,卻點中了麻煩。楊二三將記錄分作兩層:主表只留足以影響採買的數,零散異動另紙存放。紙面塞滿以後,最要緊的變化反而會被淹沒。下午,楊二三把議價記錄重新抄。他加了四欄。親見。經手。
轉述。利益相關。陸老六如果看見,大概會罵他又多造表。陳阿蠻倒覺得有趣。
「那我說趙承禮是壞人,算哪種?」
「利益相關。」
「我跟他沒利益。」
「你想打他。」
「那也算?」
「算。」
「那你說沈青禾厲害呢?」
楊二三看他。
「你今天很閒?」
「郡里不給我活。」
這倒是真的。陳阿蠻沒有正式差遣。只能在客舍幫忙搬東西。他已經開始煩。
「明天我去碼頭找工。」
「你認識人?」
「不認識。」
「怎麼找?」
「問。」
「沒有名帖。」
陳阿蠻一臉莫名其妙。
「扛包還要名帖?」
楊二三愣了一下。對。不是所有事都需要擔保。有些能力一上手就能看見。
「你去。」
「真去?」
「去。」
陳阿蠻去找工前,楊二三本來想給他寫一句「此人可信」。寫到一半停住。他若寫,就是另一張名帖。陳阿蠻看見,直接把紙抽走揉了。
「我又不是去當帳房。」
結果八碼頭管事只看了兩件事:能不能扛,肯不肯按時來。陳阿蠻第一天扛二十多趟,第二天對方主動給他留位置。沒有門第,沒有舊識,也沒有縣文。只是能力能夠當場驗證。楊二三晚上把這件事記在自己小冊里:越容易驗證的能力,越不需要名帖;越難驗證、代價越大的承諾,越依賴擔保。
承諾越難當場驗清,辦砸後的損失越大,人們越願意先抓住一個肯擔責的名字。當天夜裡,楊二三又把三家糧商的報價和過去一個月的成交對了一遍。最低價那家平時成交穩定,卻在這幾日突然少賣;最高價那家平時就專做偏遠小市。價格背後不只是市場,還有各自做的生意。
他在紙角寫下一句提醒:先問這個數要回答什麼。若問『全城多數人今天大概多少錢買到』,一百一十二更接近;若問『城南最缺糧處已經漲到多少』,一百二十反而不能刪。同一個數的價值,取決於問題。這個道理他在糧倉學過一次,現在又在人說的話里學第二次。第二天,陳阿蠻真找到八碼頭一天短工。
管事留下陳阿蠻,只因他當場扛起兩袋糧,一口氣走過六碼頭。晚上回來,他只說一句:
「有些事還是拳頭好用。」
楊二三沒反駁。第二日,倉曹掾把核價的小札交給他,上面圈出的卻是一百一十五錢。城南糧路又斷了一日,昨日那個只有四斛的小价,先一步追上了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