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城門開著
正月初五,錢唐沒有關城門。
縣令最後決定:
門開。
但只進,不鼓勵出。
這個決定幾乎所有大戶都反對。
趙承禮說:「現在不讓人走,真到城下就更走不了。」
縣令答:「現在全走,城外先亂。」
顧崇問:「那老人孩子?」
「已經出城的繼續。沒出的先等。」
趙承禮冷笑。
「等誰?」
「等消息。」
「消息永遠比人慢。」
縣令看他。
「所以你可以走。」
「我走,別人也會走。」
「那你為什麼不走?」
趙承禮不說話。
他自己也知道。
趙塢一撤,會變成信號。
楊二三站在旁邊,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一個人的私人選擇如何變成公共事件。
「能不能分時撤?」他問。
縣令看他。
「什麼意思?」
「老人孩子、有下游投靠處的,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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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壯?」
「留。」
「憑什麼留?」
「不是強留。」
楊二三改口。
「優先給前一類出城船位。青壯若自己有路,仍可走。」
「船從哪來?」
「私船。」
趙承禮立刻說:「別看我。」
沈青禾卻道:「沈家可以一條。」
「條件?」
「縣調後補。」
「還有?」
「我自己定船工。」
縣令答應。
顧莊一條。
趙家最終也出一條。
不是免費。
每船隻載有明確下游去處的老人、幼兒和照料者。
當日走一百餘人。
城門仍開。
街上卻比平時安靜。
很多鋪子只開半扇門。
橋東米鋪把糧袋搬到後院。
縣令下令不許哄抬。
可沒有定死價格。
趙承禮說:「這時候限死,明日鋪子全關。」
楊二三同意。
只要求所有開門米鋪掛當日價,不得臨時對不同人亂報。
簡單。
卻能減少一層猜。
第一批優先撤離的人上船前,縣裡做了件很不討喜的事:每戶只能帶一隻大包。有人帶被,有人帶鍋,有人想帶整箱契書。船工說再多就不走。
一戶老人抱著祖宗牌位不肯放,旁邊人催得直罵。最後沈青禾把牌位塞進自己船艙角落,說:「這個不算你的包。」老人這才上船。
午後,上游有船下來。
沒有旗。
只有幾十名潰散差役和家屬。
他們帶來的消息更壞:
唐寓之的人已過幾處渡。
錢唐上游莊子有人響應。
不是全部。
也不是一支整齊軍隊。
更像許多地方同時鬆開了。
縣令終於下令:
重要文書入箱。
縣印不離身。
官倉分出一批口糧給守城與縣役。
楊二三問:「若城破?」
縣令抬頭。
「你覺得會?」
「不知道。」
「那你問?」
「文書怎麼辦?」
縣令沉默。
如果城破,糧能再種。
冊、契、戶籍一亂,後面所有田、債、人都可能被重新寫。
「先備兩套抄件。」楊二三說。
「一套留城。」
「一套跟縣印走。」
「誰抄?」
陸老六罵:「又是我。」
連夜抄。
不是全抄。
只抄最關鍵的:
官倉。
田契爭議。
征糧。
流民。
縣調船。
以及楊家那一百七十三斛爭議的最終核驗記錄。
楊二三看到自己的家債被放進「關鍵爭議」一類時,心裡很怪。
幾個月前,那是天大的事。
現在只占一頁。
關鍵文書分箱時,楊二三堅持把民間田契爭議抄件和官倉帳分開。若一箱掉水,至少不至於兩類證據一起沒。陸老六罵他烏鴉嘴,手上卻照做。
縣令還讓縣印準備一個隨身小匣,誰都不得代拿。平日覺得繁瑣的手續,在可能撤衙時突然變得清楚:只要印、核心帳和能作證的人還在,縣衙就還有重新落地的可能。
周氏當夜帶三娘進城。
沒有下遊走。
先住在陸老六親戚的空屋。
楊二三送她們到門口。
三娘問:「哥,你不住?」
「我回縣衙。」
「會打到這裡麼?」
「不知道。」
「你又不知道。」
「嗯。」
三娘氣得不說話。
周氏卻只道:「回來吃飯。」
像他只是去上工。
這讓楊二三鼻子有點酸。
城門還開著。
規則必須硬到讓船開得走,也得留一點地方讓人還是個人。楊二三沒有把牌位記重量,只把「照料者」寫進新規。因為第二批又有老婦拒絕上船,除非唯一的成年兒子陪同。縣裡最終允許不能獨立行動的老人、病者帶一名照料人。一個船位有時必須連著另一個人,才真正有用。
當夜城門值守分成兩班,門口燈一直亮。趙承禮說浪費油,縣令回他:「門若黑了,所有人都會以為已經關。」楊二三這才注意到,危急時人先看見的往往不是文書,而是門開不開、燈亮不亮、船還走不走。
第二批撤離船開走後,城裡留下的人反而稍安靜了一點。至少大家知道老人孩子真能出去,不必每戶都同時搶船位。縣令因此堅持城門繼續亮燈、船位按日公布。消息再壞,也儘量讓『還有沒有路』這件事每天有答案。
沒人知道明天會不會關。
縣令最後決定:
門開。
但只進,不鼓勵出。
這個決定幾乎所有大戶都反對。
趙承禮說:「現在不讓人走,真到城下就更走不了。」
縣令答:「現在全走,城外先亂。」
顧崇問:「那老人孩子?」
「已經出城的繼續。沒出的先等。」
趙承禮冷笑。
「等誰?」
「等消息。」
「消息永遠比人慢。」
縣令看他。
「所以你可以走。」
「我走,別人也會走。」
「那你為什麼不走?」
趙承禮不說話。
他自己也知道。
趙塢一撤,會變成信號。
楊二三站在旁邊,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一個人的私人選擇如何變成公共事件。
「能不能分時撤?」他問。
縣令看他。
「什麼意思?」
「老人孩子、有下游投靠處的,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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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壯?」
「留。」
「憑什麼留?」
「不是強留。」
楊二三改口。
「優先給前一類出城船位。青壯若自己有路,仍可走。」
「船從哪來?」
「私船。」
趙承禮立刻說:「別看我。」
沈青禾卻道:「沈家可以一條。」
「條件?」
「縣調後補。」
「還有?」
「我自己定船工。」
縣令答應。
顧莊一條。
趙家最終也出一條。
不是免費。
每船隻載有明確下游去處的老人、幼兒和照料者。
當日走一百餘人。
城門仍開。
街上卻比平時安靜。
很多鋪子只開半扇門。
橋東米鋪把糧袋搬到後院。
縣令下令不許哄抬。
可沒有定死價格。
趙承禮說:「這時候限死,明日鋪子全關。」
楊二三同意。
只要求所有開門米鋪掛當日價,不得臨時對不同人亂報。
簡單。
卻能減少一層猜。
第一批優先撤離的人上船前,縣裡做了件很不討喜的事:每戶只能帶一隻大包。有人帶被,有人帶鍋,有人想帶整箱契書。船工說再多就不走。
一戶老人抱著祖宗牌位不肯放,旁邊人催得直罵。最後沈青禾把牌位塞進自己船艙角落,說:「這個不算你的包。」老人這才上船。
午後,上游有船下來。
沒有旗。
只有幾十名潰散差役和家屬。
他們帶來的消息更壞:
唐寓之的人已過幾處渡。
錢唐上游莊子有人響應。
不是全部。
也不是一支整齊軍隊。
更像許多地方同時鬆開了。
縣令終於下令:
重要文書入箱。
縣印不離身。
官倉分出一批口糧給守城與縣役。
楊二三問:「若城破?」
縣令抬頭。
「你覺得會?」
「不知道。」
「那你問?」
「文書怎麼辦?」
縣令沉默。
如果城破,糧能再種。
冊、契、戶籍一亂,後面所有田、債、人都可能被重新寫。
「先備兩套抄件。」楊二三說。
「一套留城。」
「一套跟縣印走。」
「誰抄?」
陸老六罵:「又是我。」
連夜抄。
不是全抄。
只抄最關鍵的:
官倉。
田契爭議。
征糧。
流民。
縣調船。
以及楊家那一百七十三斛爭議的最終核驗記錄。
楊二三看到自己的家債被放進「關鍵爭議」一類時,心裡很怪。
幾個月前,那是天大的事。
現在只占一頁。
關鍵文書分箱時,楊二三堅持把民間田契爭議抄件和官倉帳分開。若一箱掉水,至少不至於兩類證據一起沒。陸老六罵他烏鴉嘴,手上卻照做。
縣令還讓縣印準備一個隨身小匣,誰都不得代拿。平日覺得繁瑣的手續,在可能撤衙時突然變得清楚:只要印、核心帳和能作證的人還在,縣衙就還有重新落地的可能。
周氏當夜帶三娘進城。
沒有下遊走。
先住在陸老六親戚的空屋。
楊二三送她們到門口。
三娘問:「哥,你不住?」
「我回縣衙。」
「會打到這裡麼?」
「不知道。」
「你又不知道。」
「嗯。」
三娘氣得不說話。
周氏卻只道:「回來吃飯。」
像他只是去上工。
這讓楊二三鼻子有點酸。
城門還開著。
規則必須硬到讓船開得走,也得留一點地方讓人還是個人。楊二三沒有把牌位記重量,只把「照料者」寫進新規。因為第二批又有老婦拒絕上船,除非唯一的成年兒子陪同。縣裡最終允許不能獨立行動的老人、病者帶一名照料人。一個船位有時必須連著另一個人,才真正有用。
當夜城門值守分成兩班,門口燈一直亮。趙承禮說浪費油,縣令回他:「門若黑了,所有人都會以為已經關。」楊二三這才注意到,危急時人先看見的往往不是文書,而是門開不開、燈亮不亮、船還走不走。
第二批撤離船開走後,城裡留下的人反而稍安靜了一點。至少大家知道老人孩子真能出去,不必每戶都同時搶船位。縣令因此堅持城門繼續亮燈、船位按日公布。消息再壞,也儘量讓『還有沒有路』這件事每天有答案。
沒人知道明天會不會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