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渾濁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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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還沒有黑透,門口的值班電話響了,是城東派出所打來的,說城東立交橋下發現一輛三輪車,車上坐著個老人,眼神發直,渾身發抖,像是被人控制著在街頭乞討。

  民警把人帶回來了,但老人說不清自己從哪裡來,只反反覆覆地說「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江若嵐放下茶杯,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城東派出所的一間辦公室里,一個頭髮花白、瘦脫了相的老人蜷縮在靠牆的椅子上。

  他手裡抱著一瓶民警給的礦泉水,嘴唇乾得起了白皮,臉上和胳膊上布滿蚊蟲叮咬過的紅疙瘩,指甲縫裡塞滿黑泥。

  陳默蹲在他面前,正小聲跟他說話。

  那老人一會兒說自己叫「根生」,一會兒又說他住在「王家坳」,口音很重,十句里能聽清三四句。

  江若嵐進去後,陳默站起來,說這老人是傍晚在城東立交橋下被群眾發現的。

  當時他坐在一輛改裝過的舊三輪車上,車斗上綁著個紙板,上面歪歪扭扭寫著「重病無錢,求好心人幫幫忙」。

  路人見他抖得厲害,懷疑他中風了,就報了警。

  民警趕到後,發現三輪車後方的綠化帶里蹲著一個男人,鬼鬼祟祟地朝這邊望,見警車靠近,扭頭就跑了。

  老人被帶回所里後,陳默查了近半年全市各派出所接到的類似報警,發現城東、城北、城南多處都出現過被操縱乞討的老人和殘障人員,個別路段甚至有人定時定點「輪換上崗」。

  江若嵐聽完,說這已經不是普通的流浪乞討。

  這是有人把這些老人、殘障人當成工具,組織起來給他們「排班」,讓他們上街行乞,自己藏在後面抽成。

  得先把人找到,再把後面的人一個個揪出來。

  陸錚第二天早上從老家趕回來,連警服都沒換,就帶著趙銳和陳默去調取了城東立交橋周邊好幾個路口的公共視頻。

  由於立交橋下比較隱蔽,能用的只有兩個探頭,但技術組還是從最近二十多個小時裡篩出了幾段畫面。

  其中一段顯示,前一天晚上十一點左右,一輛銀灰色麵包車停在立交橋北側,車上下來兩個男人,把老人從車上架下來,放在三輪車上,又給了他一瓶水。

  麵包車隨後沿環城路向西駛去。

  陸錚把車牌放大,發現是輛套牌車,但車身有明顯特徵——左側後窗上貼著一塊黃色膠布。

  趙銳在系統里檢索近半年內有類似特徵的車輛,很快找到了一輛銀灰色麵包車,曾在城北一個舊貨巷的治安監控中出現過,當時車子開進了一個叫「利民飯店」的院子。

  車主叫黃德明,城北人,有盜竊和故意傷害前科。

  趙銳帶人去城北那家「利民飯店」附近蹲守,第二天傍晚就發現那輛銀灰色麵包車從外面回來了,停在飯店後院,車上下來三個男人。

  其中一個瘦高個正是黃德明,另外兩個面生,但陳默認出其中一個就是在立交橋下望風逃走的人,叫「二狗」,真名李二狗,是城北一個專門替人「看場」的無業人員。

  陸錚沒有馬上動手,而是讓陳默繼續盯,把他們的活動規律摸清。

  陳默一連跟了四天,發現這夥人每天早上五點左右,分乘兩輛麵包車,把十多個老人和殘障人送到城區的各個「點位」——立交橋、火車站出站口、醫院後門、菜市場口、過街天橋下,到晚上再逐個接回。

  這些老人和殘障人都被集中在城北一個舊廠房改成的「宿舍」里,門口有專人把守,不許隨便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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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每天乞討所得全部上交,不交或者交得少就會被斷食、罰站,甚至挨打。

  陳默說他在蹲守時看到一個駝背老頭因為交的錢少了,被二狗一腳踹在腿上,人跪在地上半天沒起來。

  他當時差點沒忍住,是陸錚在耳麥里讓他冷靜。

  陸錚把情況報告給江若嵐後,她沉聲說:

  「再等等。要抓就要把整個團伙連窩端,不能讓任何一個人跑掉。先固定證據,再找幾個願意說話的老人。這些老人不是不想說,是不敢說,也不知道該信誰。」

  陳默領命,開始接觸曾由該團伙控制、後來被遺棄或被解救過的人員。

  城北救助站那邊提供了兩個曾有過類似經歷的受助對象。

  一個是六十二歲的溫老漢,另一個是下肢殘疾的年輕人馬小軍。

  兩人都說,自己是被以「包吃住、給零花」的名義從外地騙來的。

  到了之後就被帶到舊廠房,天天用三輪車推出去要錢。

  有人想跑,被抓回來後當眾打。

  溫老漢曾被打斷兩根肋骨,現在說話時胸口還發悶。

  江若嵐問陳默能不能讓溫老漢指認地點,陳默說可以,但要先申請安全保護措施。

  江若嵐答應。

  六月上旬,抓捕條件基本成熟。

  專案組聯合城北分局和救助站,於凌晨四點同時展開行動,一組直撲舊廠房,二組控制「利民飯店」,三組去黃德明住處。

  陳默跟著一組進廠房時,裡面的空氣渾濁不堪,十幾個人擠在磚地上,鋪著幾張草蓆。

  幾個殘障人被固定在改裝過的小板車上,有人還在昏睡。

  兩名「看管人」被當場控制。

  陸錚在舊廠房角落裡發現了帳本和排班表。

  帳本上詳細記著每個被控制人員每天「收入」、上交金額和「違規」情形。

  江若嵐看到那些數字,心裡發涼。

  她讓人把帳本原樣封存,作為核心證據。

  黃德明在利民飯店二樓被抓獲,當時他正跟一個叫「馬臉」的同夥對帳。

  見警察衝進來,馬臉還抓起一把零錢往窗外撒。

  民警顧不上那些飄散的紙幣,直接把兩人摁住。

  經審訊,黃德明交代,他們這個團伙是由一個叫「駱駝哥」的人組織起來的,真名洛平貴,在省城和義安一帶做過多年「乞討生意」。

  他們先是在外省偏遠鄉鎮以「介紹工作」為名,把老人、殘障人騙來,沒收身份證,再以「進廠幹活」為藉口將他們扣下,逐漸轉為強迫乞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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