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花錢消災
侯小勇低下頭,不吭聲了。
案件辦結後,江若嵐讓陸錚安排在全市範圍對沿街商鋪開展一次治安隱患排查,推廣簡易聯網報警裝置,特別是沒有物業、沒有保安的老舊街區。
又讓城東、城北派出所幫助商戶把門前的監控補起來,實在裝不起的,就動員相鄰幾戶合用一個,交叉覆蓋。
城東柳河街後來被列為「平安示範街」,街口掛上了新牌子。
那個賣滷菜的金老闆逢人就說,現在晚上睡覺踏實多了。
於大娘也重新在街角撿紙箱子了,但她不再慌慌張張,看見陳默巡邏,還會從兜里掏兩顆花生糖給他。
陳默說不要,於大娘就硬塞進他警服口袋裡,說:
「你拿著,甜嘴的,站一晚上嘴裡沒味。」
陳默笑了笑,說:
「行,大娘。您早點回家,別再翻垃圾箱了。」
於大娘說:
「不翻了,我現在就撿點紙殼子,那幫小兔崽子抓了,晚上清淨了。」
陳默說:
「那您給我也留兩個紙殼子,我辦公室正好缺個坐墊。」
於大娘哈哈笑,滿口假牙在路燈光下白晃晃的......
剛進四月,義安的雨就多了起來,淅淅瀝瀝的,從早下到晚,街上總是濕漉漉的。
江若嵐不喜歡這種天氣,倒不是怕潮,是每到這種時候,各種小案子就愛往外冒,像牆根底下的青苔,越濕長得越快。
這天下班前,趙銳帶著一份信訪轉辦單過來,說城東有家叫「順興便利店」的小超市,老闆是一對五十多歲的夫妻,男的叫鄭有福,女的叫周貴芬。
兩人在城東槐花巷口開了十幾年超市,街坊鄰居都認識。
上個月,有人在他們店裡買了一包過期三天的餅乾,第二天就找上門,說吃壞了肚子,要賠一萬塊。
鄭有福當場道了歉,說餅乾確實是自己理貨疏忽,願意退錢再賠償五百。
對方不干,把一張寫滿法律條文的列印紙拍在櫃檯上,說要麼給錢,要麼就去市場監管所舉報,到時候不光罰款,還得停業整頓。
老兩口嚇壞了,東拼西湊給了五千塊,以為能了事。
結果過了不到半個月,另一撥人又來了,說他們賣的一款電蚊香液包裝上沒標註生產日期,是「三無產品」,張口要兩萬。
鄭有福說理不過,想報警,對方也不攔,說報警正好,一起到所里說清楚。
他一時沒主意,又怕事情鬧大,把進貨單據拿出來給人家看,人家根本不看,只說要錢。
鄭有福沒給。
三天後,一大群人堵在超市門口,拉了個白色條幅,上面寫著「黑心超市賣三無產品」。
過路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圍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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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有福一家被人指指點點,周貴芬哭了好幾天。
最後兩口子又湊了一萬五,才把那些人打發走。
江若嵐把信訪材料看完,眉頭皺起來。
她把陸錚和趙銳都叫到辦公室,說這個事表面上像消費糾紛,但仔細看就知道是打著打假維權的幌子在敲詐勒索。
她讓趙銳先去槐花巷口找鄭有福兩口子,把細節問清楚;又讓陸錚去查一下近半年內城東和城西有沒有類似的報警或投訴。
陸錚說,他剛剛已經讓陳默去查了,發現光是城東轄區,近四個月里就有十多家商戶被類似的「打假」方式騷擾過,有的給了錢,有的被堵了門,還有兩三家嚇得直接關了門。
這些人每次都拿著列印好的法律條文,把《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幾條內容背得滾瓜爛熟,一上來就擺出「你違法了」的架勢。
多數小商戶根本不懂那些條條框框,被唬得一愣一愣的,只能自認倒霉,掏錢了事。
第二天,趙銳去了槐花巷。
巷子窄,雨天泥水多,超市門口墊著幾塊舊木板。
鄭有福正蹲在門口修一個塑料籃筐,見趙銳來了,有些侷促地站起來,在圍裙上擦了擦手。
趙銳說就隨便聊聊。
趙銳問那天來要錢的人長什麼樣。
鄭有福說領頭的兩個男的,一個四十來歲,戴副黑框眼鏡,講話慢條斯理,看著像個文化人;另一個三十出頭,背著個黑色雙肩包,手裡總拿個手機拍來拍去。
他們沒打人,也沒砸東西,就是特別會說話,句句都跟法律沾邊,說什麼「你這個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我們有權利依法索賠」「協商不成我們保留投訴舉報的權利」,聽起來就像從文件里走出來的。
鄭有福說:
「我嘴笨,說不過他們。他們嘴巴一張就是好幾萬,我們小店一個月也掙不到幾個錢。」
趙銳問他們有沒有留下聯繫方式。
周貴芬從抽屜里翻出一張被捏得皺巴巴的名片,上面只印著「維權專員 龐某」和一個手機號。
趙銳把名片收進證物袋,又問了堵門那天的經過。
鄭有福說帶頭舉條幅的那個人嗓門很大,個子不高,頭髮染得黃一塊黑一塊的,後面跟著七八個人,有男有女,嘴裡喊著「黑心商家退錢」。
當時天快黑了,圍了很多人,他怕影響不好,才又借了一萬五。
趙銳拿著名片回到市局,陸錚讓人一查,那個龐某的手機號是一個不記名的預付費號碼,但通話記錄里有好幾個本地商戶的號碼。
陳默順藤摸瓜,發現這個號碼跟城西一個在市場監管部門幹過的人有聯繫。
那人叫龐學文,四十二歲,原本是城西市場監管所一名合同制工作人員,後來自己辭職搞「消費維權諮詢」。
龐學文對人說自己是「打假人」,懂法,就是靠幫人維權拿提成。
可陳默查他近兩年的銀行流水,大部分收入都是商戶「自願協商」後轉來的,不簽合同,不開發票,備註寫著「諮詢費」或「和解款」。
陸錚說:
「這個人就是打著維權的幌子搞敲詐。他們把『法律』當成了棍子,一邊對商家說『你違法了』,一邊要商家花錢消災。這不叫維權,這叫收保護費。」
...........
案件辦結後,江若嵐讓陸錚安排在全市範圍對沿街商鋪開展一次治安隱患排查,推廣簡易聯網報警裝置,特別是沒有物業、沒有保安的老舊街區。
又讓城東、城北派出所幫助商戶把門前的監控補起來,實在裝不起的,就動員相鄰幾戶合用一個,交叉覆蓋。
城東柳河街後來被列為「平安示範街」,街口掛上了新牌子。
那個賣滷菜的金老闆逢人就說,現在晚上睡覺踏實多了。
於大娘也重新在街角撿紙箱子了,但她不再慌慌張張,看見陳默巡邏,還會從兜里掏兩顆花生糖給他。
陳默說不要,於大娘就硬塞進他警服口袋裡,說:
「你拿著,甜嘴的,站一晚上嘴裡沒味。」
陳默笑了笑,說:
「行,大娘。您早點回家,別再翻垃圾箱了。」
於大娘說:
「不翻了,我現在就撿點紙殼子,那幫小兔崽子抓了,晚上清淨了。」
陳默說:
「那您給我也留兩個紙殼子,我辦公室正好缺個坐墊。」
於大娘哈哈笑,滿口假牙在路燈光下白晃晃的......
剛進四月,義安的雨就多了起來,淅淅瀝瀝的,從早下到晚,街上總是濕漉漉的。
江若嵐不喜歡這種天氣,倒不是怕潮,是每到這種時候,各種小案子就愛往外冒,像牆根底下的青苔,越濕長得越快。
這天下班前,趙銳帶著一份信訪轉辦單過來,說城東有家叫「順興便利店」的小超市,老闆是一對五十多歲的夫妻,男的叫鄭有福,女的叫周貴芬。
兩人在城東槐花巷口開了十幾年超市,街坊鄰居都認識。
上個月,有人在他們店裡買了一包過期三天的餅乾,第二天就找上門,說吃壞了肚子,要賠一萬塊。
鄭有福當場道了歉,說餅乾確實是自己理貨疏忽,願意退錢再賠償五百。
對方不干,把一張寫滿法律條文的列印紙拍在櫃檯上,說要麼給錢,要麼就去市場監管所舉報,到時候不光罰款,還得停業整頓。
老兩口嚇壞了,東拼西湊給了五千塊,以為能了事。
結果過了不到半個月,另一撥人又來了,說他們賣的一款電蚊香液包裝上沒標註生產日期,是「三無產品」,張口要兩萬。
鄭有福說理不過,想報警,對方也不攔,說報警正好,一起到所里說清楚。
他一時沒主意,又怕事情鬧大,把進貨單據拿出來給人家看,人家根本不看,只說要錢。
鄭有福沒給。
三天後,一大群人堵在超市門口,拉了個白色條幅,上面寫著「黑心超市賣三無產品」。
過路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圍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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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有福一家被人指指點點,周貴芬哭了好幾天。
最後兩口子又湊了一萬五,才把那些人打發走。
江若嵐把信訪材料看完,眉頭皺起來。
她把陸錚和趙銳都叫到辦公室,說這個事表面上像消費糾紛,但仔細看就知道是打著打假維權的幌子在敲詐勒索。
她讓趙銳先去槐花巷口找鄭有福兩口子,把細節問清楚;又讓陸錚去查一下近半年內城東和城西有沒有類似的報警或投訴。
陸錚說,他剛剛已經讓陳默去查了,發現光是城東轄區,近四個月里就有十多家商戶被類似的「打假」方式騷擾過,有的給了錢,有的被堵了門,還有兩三家嚇得直接關了門。
這些人每次都拿著列印好的法律條文,把《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幾條內容背得滾瓜爛熟,一上來就擺出「你違法了」的架勢。
多數小商戶根本不懂那些條條框框,被唬得一愣一愣的,只能自認倒霉,掏錢了事。
第二天,趙銳去了槐花巷。
巷子窄,雨天泥水多,超市門口墊著幾塊舊木板。
鄭有福正蹲在門口修一個塑料籃筐,見趙銳來了,有些侷促地站起來,在圍裙上擦了擦手。
趙銳說就隨便聊聊。
趙銳問那天來要錢的人長什麼樣。
鄭有福說領頭的兩個男的,一個四十來歲,戴副黑框眼鏡,講話慢條斯理,看著像個文化人;另一個三十出頭,背著個黑色雙肩包,手裡總拿個手機拍來拍去。
他們沒打人,也沒砸東西,就是特別會說話,句句都跟法律沾邊,說什麼「你這個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我們有權利依法索賠」「協商不成我們保留投訴舉報的權利」,聽起來就像從文件里走出來的。
鄭有福說:
「我嘴笨,說不過他們。他們嘴巴一張就是好幾萬,我們小店一個月也掙不到幾個錢。」
趙銳問他們有沒有留下聯繫方式。
周貴芬從抽屜里翻出一張被捏得皺巴巴的名片,上面只印著「維權專員 龐某」和一個手機號。
趙銳把名片收進證物袋,又問了堵門那天的經過。
鄭有福說帶頭舉條幅的那個人嗓門很大,個子不高,頭髮染得黃一塊黑一塊的,後面跟著七八個人,有男有女,嘴裡喊著「黑心商家退錢」。
當時天快黑了,圍了很多人,他怕影響不好,才又借了一萬五。
趙銳拿著名片回到市局,陸錚讓人一查,那個龐某的手機號是一個不記名的預付費號碼,但通話記錄里有好幾個本地商戶的號碼。
陳默順藤摸瓜,發現這個號碼跟城西一個在市場監管部門幹過的人有聯繫。
那人叫龐學文,四十二歲,原本是城西市場監管所一名合同制工作人員,後來自己辭職搞「消費維權諮詢」。
龐學文對人說自己是「打假人」,懂法,就是靠幫人維權拿提成。
可陳默查他近兩年的銀行流水,大部分收入都是商戶「自願協商」後轉來的,不簽合同,不開發票,備註寫著「諮詢費」或「和解款」。
陸錚說:
「這個人就是打著維權的幌子搞敲詐。他們把『法律』當成了棍子,一邊對商家說『你違法了』,一邊要商家花錢消災。這不叫維權,這叫收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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