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6章 恐高?
老馬搖了搖頭。「三年前沒有。監控是前年才裝的,裝在前面大門口和餐廳那邊。後面停車場到現在也沒裝。」
沒有監控。沒有燈。北側是一條不會被人注意到的退出路線。
陸誠蹲下來,看著觀景台地面。整改的時候換了木板,原來的痕跡不可能還在了。但他不是來找舊痕跡的——他是來看地形的。
「老馬,我問你一個事。」他站起來,「陶正清這個人,你認識嗎?」
「認識。他是這邊的常客,商會的活動經常在我們這邊辦。他這個人嘛……怎麼說呢,挺隨和的,跟誰都能聊兩句。就是喝酒不太行,喝多了就話多,話多了就容易犯迷糊。」
「他上過觀景台嗎?之前。」
老馬想了想。「以前的事我記不太清了。但我記得有一次——好像是出事前一年還是兩年——商會聚餐的時候,有人提議上觀景台看夜景。陶正清沒去。我還記得他說了一句什麼『高處不勝寒』還是什麼的,反正就是沒去。」
「他恐高?」
「這個我不好說。但他確實沒上去過。」
陸誠和趙宗華對視了一眼。
「出事那天晚上,」陸誠繼續問,「他離開餐廳之後,有沒有人跟著一起出來?」
老馬使勁回憶。「這個……當時警察也問過我們。我那天不在,但老劉——就是那個保安——他跟我說過,好像陶老闆出去的時候,還有一個人也站起來了。但他不確定那個人是跟陶老闆一起走的,還是去上廁所的。」
「那個人是誰?」
「老劉沒認出來。那天晚上來的人他大部分不認識,都是老闆和領導,他一個看門的哪記得住。」
「老劉現在還在這兒幹嗎?」
「不在了。山莊效益不好,前年就裁了一批人。老劉回老家了,聽說去了浙省打工。」
線索到這裡斷了一截。
陸誠沒有急。他在觀景台上又轉了一圈,用手機把各個角度的地形都拍了下來。然後他走到連接走廊的入口處,蹲下來看了看地面。
走廊是石板鋪的。三年的風吹日曬,什麼痕跡都不可能留下了。
但他注意到了一個細節。
走廊的入口處有三級石階,連接觀景台和山莊的主通道。石階兩側有低矮的石墩,石墩上原來可能放著盆栽——現在是空的,只剩下兩個圓形的灰白色印痕。
「這兩個石墩上以前放的是什麼?」
「花盆。兩個大的青花瓷花盆,裡面種的三角梅。」老馬說,「出事之後都搬走了。」
「搬走之前拍過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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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拍過吧,當時警察來勘查的時候。」
陸誠點點頭。他已經在案卷的照片裡看到過那兩個花盆。花盆很大,直徑至少六十厘米,加上土和植物,分量不輕。
放在入口兩側的大花盆,對於一個喝醉了酒、走路不穩的人來說,起到了一個什麼作用?
路障。
兩個大花盆把入口收窄了。一個清醒的人可以輕鬆通過,但一個醉酒的人——在昏暗的燈光下——要走過這兩個花盆之間的窄道,然後登上三級台階,走到觀景台上——
對一個恐高的人來說,在醉酒狀態下完成這一系列動作,概率有多大?
不是零。但很低。
除非——有人帶著他上去的。
陸誠站在石階上,望著遠處的青禾城區。秋天的陽光把山下的建築鍍上了一層金色,看起來安靜祥和。
三年前的那個夜晚,這裡發生了什麼?
他現在還不能確定。但那個「第三個巧合」——他覺得快找到了。
「走吧。」他對趙宗華說。
下山的路上,趙宗華問:「接下來查什麼?」
「兩件事。第一,找到陶正清的妻子,我要跟她談談。第二——」
他頓了一下。
「幫我查一下宋遠征的遺孀。她還在青禾嗎?」
「查這個幹什麼?」
「宋遠征的遺書筆跡鑑定只用了三份比對樣本。我想找他家屬要更多的筆跡樣本,重新做一次鑑定。」
趙宗華看了他一眼。「你懷疑那封遺書——」
「我什麼都不懷疑。」陸誠說,「我只是想讓證據說話。」
……
陶正清的妻子叫方敏華,五十三歲,住在城區南邊的一個老小區里。
趙宗華查到她的地址並不難。陶正清出事後,正清建築公司經歷了一系列變故——合伙人撤資、項目停工、債務糾紛——最後名存實亡。方敏華從一個建築公司老闆的太太,變成了一個靠陶正清生前保險金和一些積蓄度日的中年婦女。
陸誠沒有提前打電話。他和趙宗華直接去了。
開門的是方敏華本人。她的頭髮已經花白了大半,但眼睛很亮,不像一個被生活壓垮了的人。
「你們是……」
陸誠亮了工作證。「方女士,我是青禾分局重案組的。我姓陸。想跟您聊聊三年前您丈夫的事。」
方敏華看著那張工作證,身體微微晃了一下。
然後她深吸了一口氣。
「進來吧。」
客廳不大,但收拾得很乾淨。沙發上有一條疊得整整齊齊的毛毯,茶几上放著一本翻開的書——陸誠瞟了一眼封面,是一本法律類的書籍,《刑事案件被害人權利指南》。
方敏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三年了,」她說,語氣平靜,「我一直在學這些。」
她給兩人各倒了一杯水。然後坐下來,雙手放在膝蓋上,腰挺得很直。
「方女士,」陸誠開口,「三年前您給分局提交過一封信——」
「你們終於看到那封信了。」方敏華打斷了他。不是質問的語氣——是一種憋了很久終於等到人聽的語氣。
「我看到了。」陸誠說,「信上寫的——您丈夫恐高,不可能主動走上觀景台。這件事我想跟您詳細了解一下。」
方敏華的眼眶一下子就紅了。但她忍住了。
「正清恐高是從小的事。」她說,「他小時候爬樹摔下來過一次,從那以後就怕高。我們家住在三樓——買房的時候他專門選的低樓層。出去旅遊,坐纜車他不坐,玻璃棧道他不走,高層酒店的陽台他不出去。」
「生活中有沒有例外?比如喝了酒之後——」
「沒有。」方敏華的語氣很肯定。「正清喝了酒之後更怕。有一次我們去朋友家吃飯,朋友家住十五樓,正清喝完酒說什麼都不肯去陽台上站——他說一站就頭暈。」
「您有沒有跟當時負責案子的警察說過這些?」
「說了。我說了很多遍。」方敏華的聲音終於有了波動。「我跟他們說正清不可能自己走到那個觀景台上去。他們說——『人喝醉了什麼事都可能做』。我說不可能,他們說『您太激動了,等您冷靜一下再說』。」
她停了一下。
「後來我寫了那封信,交到了分局。信交上去之後,有一個人給我打了電話——不是警察,是分局的一個什麼科室的人——跟我說,案件已經定性了,勘查結論和屍檢結論都支持意外事故的認定,如果我有異議可以走法律途徑。」
「走法律途徑是什麼意思?」
「就是讓我去告。告誰?告山莊?我告了。山莊賠了我一筆錢。但那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有人查清楚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您覺得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
方敏華沉默了幾秒。
「正清出事之前那段時間,狀態很不對。」她說,「大概是出事前兩三個月開始的。他經常失眠,半夜起來在客廳坐著抽菸。我問他怎麼了,他不說。有一次我半夜醒了,聽到他在書房打電話,聲音很低,但我聽到了幾個字——『不能再查了』『收手』。」
「『不能再查了,收手』?他在跟誰說?」
「不知道。我進去的時候他已經掛了。我問他跟誰打電話,他說是公司的事。」
「出事之前,他有沒有提到過什麼人?或者什麼事讓他特別緊張?」
方敏華想了很久。「有一件事。出事前大概一個星期,他接了一個電話之後,臉色很難看。我問他怎麼了,他說——『那個學校的事可能要翻出來了。』」
學校。
青禾區第三中學綜合教學樓。
陸誠和趙宗華對視了一眼。
「他沒有再說更多?」
「沒有。他不跟我說生意上的事。但我知道三中那個項目出過問題——有人投訴說工程質量不合格,後來好像不了了之了。」
「那天晚上的聚餐,您丈夫去之前心情怎麼樣?」
「不好。他說不想去,但不能不去——商會的活動,不到場面子上過不去。走之前他跟我說了一句話。」
「什麼話?」
方敏華的嘴唇顫了一下。
「他說——『敏華,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什麼事,你不要信別人說的。你記住,我不會做傻事。』」
陸誠的手停了一下。
「他原話就是這麼說的?」
「原話。一個字不差。這三年我每天都在想這句話。每天。」
方敏華的眼淚終於流了下來,但她的腰依然挺得很直,聲音也沒有斷。
「陸警官,我不知道你們是因為什麼重新翻出了這個案子。但我等了三年。如果你們能查出真相——不管那個真相是什麼——我都感謝你們。」
「如果查出來就是意外呢?」陸誠看著她的眼睛問。
方敏華擦了一下眼淚。
「如果真是意外,我認。但我要看到能說服我的證據。三年前那份報告說服不了我。一個恐高的人不會自己走到懸崖邊上——這不需要當警察也知道。」
陸誠站起來。
「方女士,我有一個請求。您丈夫生前穿的那雙鞋——出事那天穿的黑色皮鞋——您還有嗎?」
方敏華愣了一下。「鞋?那雙鞋在他出事之後就被……被收走了。是你們分局收走的——說是物證。後來還給我了。」
「還在嗎?」
「在。我什麼都沒扔。他所有的東西我都留著。」
「我能看看嗎?」
方敏華進了臥室,過了一會兒拿出一個鞋盒。打開之後,裡面是一雙黑色皮鞋。鞋面有磨損,鞋底有泥。
陸誠戴上手套,把鞋翻過來。
鞋底的紋路已經磨得不太清楚了,但在鞋底前端的凹槽里,嵌著一些乾燥的泥土和細小的碎石。
「這雙鞋還給您之後,您穿過嗎?」
「沒有。我是女的,穿不了男鞋。」
「其他人碰過嗎?」
「沒有。一直在鞋盒裡放著。」
陸誠把鞋放回盒子裡。
「方女士,這雙鞋我需要帶回去做一下檢測。會給您打一張物品暫扣的收條。」
方敏華看著那個鞋盒,點了點頭。
「你們該拿就拿。只要能查出真相。」
離開方敏華家之後,趙宗華開著車在路上。
「鞋底的泥?」他問。
「鶴鳴山莊的觀景台是防腐木地板,走廊是石板路。這兩種地面不會在鞋底留下泥土。」陸誠說。
「但他可能在別的地方踩到了泥——」
「可能。所以要做土壤檢測。如果鞋底的泥土成分跟觀景台附近的土壤不一致,而跟別的地方一致——比如停車場旁邊的山坡——那就說明他最後落腳的地方不是觀景台,而是另一個地點。」
趙宗華的手握緊了方向盤。
「但也可能什麼都查不出來。三年了,鞋底的泥——」
「三年的泥土,如果保存在密封鞋盒裡,礦物成分不會發生本質變化。」陸誠說,「這是地質學的基本常識。」
趙宗華不說話了。他知道陸誠已經下定了決心。
這不是隨便看看了。這是在正式查一樁三年前被蓋棺定論的案子。
那個「分管領導」——許衛中說已經調走了的那個人——是誰?
趙宗華沒敢問。
但他知道,陸誠早晚會查到那個名字的。
……
宋遠征的遺孀叫陳素蘭,六十一歲,現在一個人住在翠湖苑。
趙宗華查到她的電話後,陸誠親自打了過去。電話那頭的聲音蒼老但清醒。
「宋遠征案?」陳素蘭的語氣很平淡。「不是說結了嗎。」
「陳阿姨,我是分局新到任的。有一些舊案在做例行覆核,想跟您聊幾句。」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來吧。」
翠湖苑是個老式住宅小區,建於十幾年前,六層樓梯房,沒有電梯。宋遠征生前住在四樓。陸誠和趙宗華爬上樓的時候,門已經開了。
陳素蘭站在門口,個子不高,頭髮全白了,但站得很直。她的眼睛在看到陸誠的時候,有一瞬間的打量——不是普通老人那種好奇的打量,而是一種帶著判斷力的審視。
退休幹部的妻子,見過世面的人。
「進來坐。」
客廳布置得很簡樸。最顯眼的是一個大書架,靠著整面牆,上面滿滿當當全是書。陸誠掃了一眼——大部分是政策法規類、城市規劃類和歷史類的書籍。
「這些都是老宋的。」陳素蘭順著他的目光說,「他這輩子就好這個。退休之後沒別的事,就是看書、寫字、下棋。」
「寫字?宋老生前喜歡書法嗎?」
「不是書法。就是寫東西。他有寫日記的習慣,從年輕的時候就有。一天不寫就渾身不自在。」
陸誠的眼睛微微一亮。
「陳阿姨,宋老的日記——還在嗎?」
陳素蘭看了他一眼。「你們不是來例行覆核的吧。」
陸誠沒有否認。
「我想看看宋老的日記。」他直接說,「如果可以的話。」
陳素蘭沒有立刻回答。她走到書架前,站了一會兒,然後從最下面一層抽出了一個紙箱。
「這些都是老宋的日記本。從他二十多歲開始記,一直記到——」她停了一下,「出事前一天。」
紙箱裡整整齊齊碼著十幾本日記本。有的已經發黃,有的還比較新。陸誠拿起最上面那本——最新的一本。封面是深藍色仿皮的筆記本,沒有日期標註。
他翻開。
宋遠征的字跡工整,一筆一畫,不潦草。每天的日記不長,三五行居多,偶爾有寫一整頁的時候。內容大多是日常瑣事——天氣、吃了什麼、看了什麼書、跟誰下了棋。
陸誠直接翻到最後幾頁。
最後一篇日記的日期是:出事前一天。
內容寫著:「今天天氣不錯。上午去了趟菜市場,買了兩條鯽魚,晚上煮湯。素蘭說我鹽放多了,下次少放。下午老張來了,下了三盤棋,我贏了兩盤。他說我最近棋路變了,變得穩了,不像以前那麼急。我說人老了就不急了。」
到這裡就結束了。
沒有任何異常。沒有任何絕望、痛苦或告別的痕跡。
一個第二天就要自殺的人,頭一天還在跟人下棋,還在討論做魚湯放多少鹽。
陸誠把這一頁仔細看了兩遍。然後他從口袋裡拿出手機,調出了遺書複印件的照片。
他把手機和日記本並排放在一起。
遺書:用黑色簽字筆寫在A4白紙上。字體略微傾斜,筆畫有些生硬。
日記:用黑色鋼筆寫在筆記本上。字體端正,筆畫流暢自然。
兩種字跡——風格是相似的,都是同一個人的字。但狀態不同。
日記是放鬆的書寫,遺書是——緊張的書寫。
當然,一個即將結束自己生命的人,寫字的時候手在抖是正常的。這不能說明什麼。
但陸誠注意到了另一個東西。
沒有監控。沒有燈。北側是一條不會被人注意到的退出路線。
陸誠蹲下來,看著觀景台地面。整改的時候換了木板,原來的痕跡不可能還在了。但他不是來找舊痕跡的——他是來看地形的。
「老馬,我問你一個事。」他站起來,「陶正清這個人,你認識嗎?」
「認識。他是這邊的常客,商會的活動經常在我們這邊辦。他這個人嘛……怎麼說呢,挺隨和的,跟誰都能聊兩句。就是喝酒不太行,喝多了就話多,話多了就容易犯迷糊。」
「他上過觀景台嗎?之前。」
老馬想了想。「以前的事我記不太清了。但我記得有一次——好像是出事前一年還是兩年——商會聚餐的時候,有人提議上觀景台看夜景。陶正清沒去。我還記得他說了一句什麼『高處不勝寒』還是什麼的,反正就是沒去。」
「他恐高?」
「這個我不好說。但他確實沒上去過。」
陸誠和趙宗華對視了一眼。
「出事那天晚上,」陸誠繼續問,「他離開餐廳之後,有沒有人跟著一起出來?」
老馬使勁回憶。「這個……當時警察也問過我們。我那天不在,但老劉——就是那個保安——他跟我說過,好像陶老闆出去的時候,還有一個人也站起來了。但他不確定那個人是跟陶老闆一起走的,還是去上廁所的。」
「那個人是誰?」
「老劉沒認出來。那天晚上來的人他大部分不認識,都是老闆和領導,他一個看門的哪記得住。」
「老劉現在還在這兒幹嗎?」
「不在了。山莊效益不好,前年就裁了一批人。老劉回老家了,聽說去了浙省打工。」
線索到這裡斷了一截。
陸誠沒有急。他在觀景台上又轉了一圈,用手機把各個角度的地形都拍了下來。然後他走到連接走廊的入口處,蹲下來看了看地面。
走廊是石板鋪的。三年的風吹日曬,什麼痕跡都不可能留下了。
但他注意到了一個細節。
走廊的入口處有三級石階,連接觀景台和山莊的主通道。石階兩側有低矮的石墩,石墩上原來可能放著盆栽——現在是空的,只剩下兩個圓形的灰白色印痕。
「這兩個石墩上以前放的是什麼?」
「花盆。兩個大的青花瓷花盆,裡面種的三角梅。」老馬說,「出事之後都搬走了。」
「搬走之前拍過照嗎?」
本書首發𝚃𝚆看書📕𝚜𝚑𝚞.𝚝𝚠,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應該拍過吧,當時警察來勘查的時候。」
陸誠點點頭。他已經在案卷的照片裡看到過那兩個花盆。花盆很大,直徑至少六十厘米,加上土和植物,分量不輕。
放在入口兩側的大花盆,對於一個喝醉了酒、走路不穩的人來說,起到了一個什麼作用?
路障。
兩個大花盆把入口收窄了。一個清醒的人可以輕鬆通過,但一個醉酒的人——在昏暗的燈光下——要走過這兩個花盆之間的窄道,然後登上三級台階,走到觀景台上——
對一個恐高的人來說,在醉酒狀態下完成這一系列動作,概率有多大?
不是零。但很低。
除非——有人帶著他上去的。
陸誠站在石階上,望著遠處的青禾城區。秋天的陽光把山下的建築鍍上了一層金色,看起來安靜祥和。
三年前的那個夜晚,這裡發生了什麼?
他現在還不能確定。但那個「第三個巧合」——他覺得快找到了。
「走吧。」他對趙宗華說。
下山的路上,趙宗華問:「接下來查什麼?」
「兩件事。第一,找到陶正清的妻子,我要跟她談談。第二——」
他頓了一下。
「幫我查一下宋遠征的遺孀。她還在青禾嗎?」
「查這個幹什麼?」
「宋遠征的遺書筆跡鑑定只用了三份比對樣本。我想找他家屬要更多的筆跡樣本,重新做一次鑑定。」
趙宗華看了他一眼。「你懷疑那封遺書——」
「我什麼都不懷疑。」陸誠說,「我只是想讓證據說話。」
……
陶正清的妻子叫方敏華,五十三歲,住在城區南邊的一個老小區里。
趙宗華查到她的地址並不難。陶正清出事後,正清建築公司經歷了一系列變故——合伙人撤資、項目停工、債務糾紛——最後名存實亡。方敏華從一個建築公司老闆的太太,變成了一個靠陶正清生前保險金和一些積蓄度日的中年婦女。
陸誠沒有提前打電話。他和趙宗華直接去了。
開門的是方敏華本人。她的頭髮已經花白了大半,但眼睛很亮,不像一個被生活壓垮了的人。
「你們是……」
陸誠亮了工作證。「方女士,我是青禾分局重案組的。我姓陸。想跟您聊聊三年前您丈夫的事。」
方敏華看著那張工作證,身體微微晃了一下。
然後她深吸了一口氣。
「進來吧。」
客廳不大,但收拾得很乾淨。沙發上有一條疊得整整齊齊的毛毯,茶几上放著一本翻開的書——陸誠瞟了一眼封面,是一本法律類的書籍,《刑事案件被害人權利指南》。
方敏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三年了,」她說,語氣平靜,「我一直在學這些。」
她給兩人各倒了一杯水。然後坐下來,雙手放在膝蓋上,腰挺得很直。
「方女士,」陸誠開口,「三年前您給分局提交過一封信——」
「你們終於看到那封信了。」方敏華打斷了他。不是質問的語氣——是一種憋了很久終於等到人聽的語氣。
「我看到了。」陸誠說,「信上寫的——您丈夫恐高,不可能主動走上觀景台。這件事我想跟您詳細了解一下。」
方敏華的眼眶一下子就紅了。但她忍住了。
「正清恐高是從小的事。」她說,「他小時候爬樹摔下來過一次,從那以後就怕高。我們家住在三樓——買房的時候他專門選的低樓層。出去旅遊,坐纜車他不坐,玻璃棧道他不走,高層酒店的陽台他不出去。」
「生活中有沒有例外?比如喝了酒之後——」
「沒有。」方敏華的語氣很肯定。「正清喝了酒之後更怕。有一次我們去朋友家吃飯,朋友家住十五樓,正清喝完酒說什麼都不肯去陽台上站——他說一站就頭暈。」
「您有沒有跟當時負責案子的警察說過這些?」
「說了。我說了很多遍。」方敏華的聲音終於有了波動。「我跟他們說正清不可能自己走到那個觀景台上去。他們說——『人喝醉了什麼事都可能做』。我說不可能,他們說『您太激動了,等您冷靜一下再說』。」
她停了一下。
「後來我寫了那封信,交到了分局。信交上去之後,有一個人給我打了電話——不是警察,是分局的一個什麼科室的人——跟我說,案件已經定性了,勘查結論和屍檢結論都支持意外事故的認定,如果我有異議可以走法律途徑。」
「走法律途徑是什麼意思?」
「就是讓我去告。告誰?告山莊?我告了。山莊賠了我一筆錢。但那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有人查清楚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您覺得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
方敏華沉默了幾秒。
「正清出事之前那段時間,狀態很不對。」她說,「大概是出事前兩三個月開始的。他經常失眠,半夜起來在客廳坐著抽菸。我問他怎麼了,他不說。有一次我半夜醒了,聽到他在書房打電話,聲音很低,但我聽到了幾個字——『不能再查了』『收手』。」
「『不能再查了,收手』?他在跟誰說?」
「不知道。我進去的時候他已經掛了。我問他跟誰打電話,他說是公司的事。」
「出事之前,他有沒有提到過什麼人?或者什麼事讓他特別緊張?」
方敏華想了很久。「有一件事。出事前大概一個星期,他接了一個電話之後,臉色很難看。我問他怎麼了,他說——『那個學校的事可能要翻出來了。』」
學校。
青禾區第三中學綜合教學樓。
陸誠和趙宗華對視了一眼。
「他沒有再說更多?」
「沒有。他不跟我說生意上的事。但我知道三中那個項目出過問題——有人投訴說工程質量不合格,後來好像不了了之了。」
「那天晚上的聚餐,您丈夫去之前心情怎麼樣?」
「不好。他說不想去,但不能不去——商會的活動,不到場面子上過不去。走之前他跟我說了一句話。」
「什麼話?」
方敏華的嘴唇顫了一下。
「他說——『敏華,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什麼事,你不要信別人說的。你記住,我不會做傻事。』」
陸誠的手停了一下。
「他原話就是這麼說的?」
「原話。一個字不差。這三年我每天都在想這句話。每天。」
方敏華的眼淚終於流了下來,但她的腰依然挺得很直,聲音也沒有斷。
「陸警官,我不知道你們是因為什麼重新翻出了這個案子。但我等了三年。如果你們能查出真相——不管那個真相是什麼——我都感謝你們。」
「如果查出來就是意外呢?」陸誠看著她的眼睛問。
方敏華擦了一下眼淚。
「如果真是意外,我認。但我要看到能說服我的證據。三年前那份報告說服不了我。一個恐高的人不會自己走到懸崖邊上——這不需要當警察也知道。」
陸誠站起來。
「方女士,我有一個請求。您丈夫生前穿的那雙鞋——出事那天穿的黑色皮鞋——您還有嗎?」
方敏華愣了一下。「鞋?那雙鞋在他出事之後就被……被收走了。是你們分局收走的——說是物證。後來還給我了。」
「還在嗎?」
「在。我什麼都沒扔。他所有的東西我都留著。」
「我能看看嗎?」
方敏華進了臥室,過了一會兒拿出一個鞋盒。打開之後,裡面是一雙黑色皮鞋。鞋面有磨損,鞋底有泥。
陸誠戴上手套,把鞋翻過來。
鞋底的紋路已經磨得不太清楚了,但在鞋底前端的凹槽里,嵌著一些乾燥的泥土和細小的碎石。
「這雙鞋還給您之後,您穿過嗎?」
「沒有。我是女的,穿不了男鞋。」
「其他人碰過嗎?」
「沒有。一直在鞋盒裡放著。」
陸誠把鞋放回盒子裡。
「方女士,這雙鞋我需要帶回去做一下檢測。會給您打一張物品暫扣的收條。」
方敏華看著那個鞋盒,點了點頭。
「你們該拿就拿。只要能查出真相。」
離開方敏華家之後,趙宗華開著車在路上。
「鞋底的泥?」他問。
「鶴鳴山莊的觀景台是防腐木地板,走廊是石板路。這兩種地面不會在鞋底留下泥土。」陸誠說。
「但他可能在別的地方踩到了泥——」
「可能。所以要做土壤檢測。如果鞋底的泥土成分跟觀景台附近的土壤不一致,而跟別的地方一致——比如停車場旁邊的山坡——那就說明他最後落腳的地方不是觀景台,而是另一個地點。」
趙宗華的手握緊了方向盤。
「但也可能什麼都查不出來。三年了,鞋底的泥——」
「三年的泥土,如果保存在密封鞋盒裡,礦物成分不會發生本質變化。」陸誠說,「這是地質學的基本常識。」
趙宗華不說話了。他知道陸誠已經下定了決心。
這不是隨便看看了。這是在正式查一樁三年前被蓋棺定論的案子。
那個「分管領導」——許衛中說已經調走了的那個人——是誰?
趙宗華沒敢問。
但他知道,陸誠早晚會查到那個名字的。
……
宋遠征的遺孀叫陳素蘭,六十一歲,現在一個人住在翠湖苑。
趙宗華查到她的電話後,陸誠親自打了過去。電話那頭的聲音蒼老但清醒。
「宋遠征案?」陳素蘭的語氣很平淡。「不是說結了嗎。」
「陳阿姨,我是分局新到任的。有一些舊案在做例行覆核,想跟您聊幾句。」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來吧。」
翠湖苑是個老式住宅小區,建於十幾年前,六層樓梯房,沒有電梯。宋遠征生前住在四樓。陸誠和趙宗華爬上樓的時候,門已經開了。
陳素蘭站在門口,個子不高,頭髮全白了,但站得很直。她的眼睛在看到陸誠的時候,有一瞬間的打量——不是普通老人那種好奇的打量,而是一種帶著判斷力的審視。
退休幹部的妻子,見過世面的人。
「進來坐。」
客廳布置得很簡樸。最顯眼的是一個大書架,靠著整面牆,上面滿滿當當全是書。陸誠掃了一眼——大部分是政策法規類、城市規劃類和歷史類的書籍。
「這些都是老宋的。」陳素蘭順著他的目光說,「他這輩子就好這個。退休之後沒別的事,就是看書、寫字、下棋。」
「寫字?宋老生前喜歡書法嗎?」
「不是書法。就是寫東西。他有寫日記的習慣,從年輕的時候就有。一天不寫就渾身不自在。」
陸誠的眼睛微微一亮。
「陳阿姨,宋老的日記——還在嗎?」
陳素蘭看了他一眼。「你們不是來例行覆核的吧。」
陸誠沒有否認。
「我想看看宋老的日記。」他直接說,「如果可以的話。」
陳素蘭沒有立刻回答。她走到書架前,站了一會兒,然後從最下面一層抽出了一個紙箱。
「這些都是老宋的日記本。從他二十多歲開始記,一直記到——」她停了一下,「出事前一天。」
紙箱裡整整齊齊碼著十幾本日記本。有的已經發黃,有的還比較新。陸誠拿起最上面那本——最新的一本。封面是深藍色仿皮的筆記本,沒有日期標註。
他翻開。
宋遠征的字跡工整,一筆一畫,不潦草。每天的日記不長,三五行居多,偶爾有寫一整頁的時候。內容大多是日常瑣事——天氣、吃了什麼、看了什麼書、跟誰下了棋。
陸誠直接翻到最後幾頁。
最後一篇日記的日期是:出事前一天。
內容寫著:「今天天氣不錯。上午去了趟菜市場,買了兩條鯽魚,晚上煮湯。素蘭說我鹽放多了,下次少放。下午老張來了,下了三盤棋,我贏了兩盤。他說我最近棋路變了,變得穩了,不像以前那麼急。我說人老了就不急了。」
到這裡就結束了。
沒有任何異常。沒有任何絕望、痛苦或告別的痕跡。
一個第二天就要自殺的人,頭一天還在跟人下棋,還在討論做魚湯放多少鹽。
陸誠把這一頁仔細看了兩遍。然後他從口袋裡拿出手機,調出了遺書複印件的照片。
他把手機和日記本並排放在一起。
遺書:用黑色簽字筆寫在A4白紙上。字體略微傾斜,筆畫有些生硬。
日記:用黑色鋼筆寫在筆記本上。字體端正,筆畫流暢自然。
兩種字跡——風格是相似的,都是同一個人的字。但狀態不同。
日記是放鬆的書寫,遺書是——緊張的書寫。
當然,一個即將結束自己生命的人,寫字的時候手在抖是正常的。這不能說明什麼。
但陸誠注意到了另一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