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 判決!【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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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後,刑部大堂。

  巴圖被兩個差役從側門帶進來。

  他穿著一件灰布囚衣,袖口長了半截,遮住半個手背。

  手腕上沒有銬子——高務觀提前吩咐過,不上刑具。

  質子的身份擺在那裡。

  銬子一上,傳到草原上去,就不是一個人的事了。

  巴圖在堂下站定。

  他比三天前瘦了一圈,顴骨更高了,眼窩陷進去,眼珠子卻亮得出奇。

  像草原上的狼崽子被關進了籠子,不咬人,但也不肯把頭低下去。

  高務觀坐在正堂上首,左手邊是刑部員外郎錢槐序,右手邊擱著一摞卷宗。

  堂上還坐了兩個人——大理寺少卿周維新,都察院僉都御史劉光國。

  三司會審的架勢,但規格壓了一級,主審是侍郎而非尚書。

  這個規格本身就是一種態度。

  夠重視,但沒重視到驚動天子的地步。

  陳於陛站在巴圖身後三步遠的地方。

  他是以國子監司業的身份來的,算是案發地的證人兼陳述人。

  手裡捧著一份寫好的呈文,紙角被汗洇濕了一小塊。

  高務觀翻開卷宗,念了案由。

  「萬曆元年七月十九日午時,國子監膳堂。歸附蒙古土默特部質子巴圖,與遼東總兵李成梁義子,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發生爭執,巴圖以膳堂內銅質棋盤擊打努爾哈赤頭部,致其當場殞命。在場監生二十三人,均可作證。」

  念完了,合上卷宗。

  「巴圖,本官問你話,你聽得懂漢話?」

  巴圖站著沒動。

  他聽得懂。

  在京城三年,漢話說得比蒙古話還溜。

  但他不開口。

  高務觀也不急。

  「那日膳堂里,是你先動的手?」

  巴圖看著地面上的磚縫。

  磚縫裡長了一根草,黃的,快死了。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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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上安靜了幾息。

  大理寺的周維新拿筆蘸了蘸墨,等著記錄。

  筆尖上的墨汁凝了一滴,落在紙上洇開了一個黑點。

  陳於陛往前邁了半步。

  「稟大人,學生有話要說。」

  高務觀抬了下眼皮。「說。」

  陳於陛展開手裡的呈文,沒照著念,抬頭直視高務觀。

  「當日膳堂之事,學生雖未親眼目睹全程,但事後逐一詢問了在場的二十三名監生。據監生趙鳴謙、王叔銓、方以哲三人所述,爭執並非巴圖挑起。」

  「是努爾哈赤先開的口。」

  這句話落下來,堂上幾個人的表情都沒變。但都察院的劉光國放下了茶盞。

  「努爾哈赤說了什麼?」高務觀問。

  陳於陛的嘴唇抿了一下。

  他在組織措辭。

  有些話原樣複述出來,在刑部大堂上說,分量不一樣。

  「據監生趙鳴謙所述,努爾哈赤當日在膳堂中與幾名同伴交談,言語間多有對我朝……不敬之辭。」

  「什麼不敬之辭?具體說。」高務觀追了一句。

  陳於陛咽了口唾沫。

  「努爾哈赤說,漢人的江山是撿來的,蒙古人丟了,漢人撿了。又說漢人只會修牆,不敢出牆打仗。還說……」

  陳於陛頓了一下,聲音壓低了半分。

  「還說大明的皇帝,是關在籠子裡的鳥,天底下的事,全靠太監替他拿主意。」

  堂上真安靜了。

  周維新手裡的筆懸在半空,好一會兒才落下去,在紙上劃出一道歪斜的墨痕。

  劉光國的臉色沉下來,眉心擰成一個疙瘩。

  高務觀面上不動聲色,手指在卷宗邊緣輕輕颳了一下。

  這些話,陳於陛整理過。

  恰好卡在一個分寸上,既足夠刺耳,又不至於讓堂上的人覺得是編排出來的。

  「巴圖聽見了這些話?」高務觀問。

  陳於陛點頭:「巴圖當時就坐在隔壁桌。他先是忍了。據監生方以哲所述,巴圖起初並未理會,是努爾哈赤後來又加了一句——」

  「什麼?」

  「說蒙古人跪在大明腳底下當狗,比女真人還不如。」

  巴圖的肩膀動了一下。

  很輕微,像被針扎了。

  但堂上幾個人都看見了。

  高務觀看著巴圖。

  這個蒙古少年從進堂到現在,一個字都沒說。

  但剛才那一下肩膀的顫動,比說一百句話都管用。

  「然後呢?」

  「巴圖起身質問努爾哈赤。兩人先是口角,後來推搡。努爾哈赤先推了巴圖一把,巴圖被桌角絆了一下,退了兩步,手撐在棋盤上。然後……」

  陳於陛沒再往下說了。

  不用說了。

  棋盤是銅製的,十幾斤重。

  一個十五歲的少年被激怒之後抄起來砸過去,收不住。

  高務觀提筆在卷宗空白處寫了幾個字,遞給旁邊的錢槐序看。

  錢槐序看完,微微頷首。

  「本官再問你一次。」

  高務觀看向巴圖,「你為何不開口?」

  巴圖終於抬起頭來。

  他的眼睛是乾的。

  沒有淚,沒有怒氣,甚至沒有恐懼。

  就是乾乾淨淨地看著坐在上頭的幾個人。

  「我殺了他。」

  聲音不大,咬字很清楚。

  說完又不吱聲了。

  高務觀的筆頓了一下。

  這幾個字不好辦。

  認了殺人,痛快是痛快,但落在卷宗上就是「供認不諱」。

  供認不諱的殺人案要判輕,理由得更硬。

  陳於陛接了上去。

  「大人,巴圖年方十五,尚未及冠。依《大明律》,十五歲以下犯罪可減等論處。且此案系爭鬥中激憤所致,並非蓄意謀殺。棋盤乃膳堂中陳設之物,並非巴圖事先攜帶的兇器。」

  劉光國開口了。

  「話雖如此,人畢竟死了。努爾哈赤也是朝廷接來的人,殺了就殺了,這個口子開不得。」

  高務觀沒接劉光國的話,翻了翻卷宗最底下壓著的一張紙。

  那是他昨晚從刑部故檔里調出來的。

  成化十四年舊案,瓦剌質子在京城鬥毆致死平民一案的判例。當年判的是杖一百、禁足質子府三年。

  他把這張紙抽出來,擱在桌面正中。

  「成化十四年有舊例。質子犯案,念其身份特殊及兩邦交誼,從輕發落。」

  周維新探頭看了一眼那張紙,捋了捋鬍子沒說話。

  劉光國也湊過來掃了兩眼,嘴巴張了張,又閉上了。

  舊例擺在這裡,分量夠了。

  有舊例可循,誰也說不出是徇私。

  高務觀拿起硃筆,在卷宗末尾寫下判詞。

  筆鋒頓挫,一字一字地寫,寫得很慢。

  「……念巴圖年幼,系爭鬥中激憤失手,非蓄意殺人。又念其質子身份,關涉兩邦大局。依成化十四年舊例,從輕論處。判:國子監禁足兩年,禁足期間不得外出,由國子監派專人看管。」

  硃筆擱下。

  錢槐序接過卷宗,吹了吹墨跡。

  周維新在會審記錄上簽了名,遞給劉光國。

  劉光國猶豫了一瞬——一瞬而已——也簽了。

  巴圖被差役帶下去的時候,經過陳於陛身邊。

  陳於陛沖他微微點了下頭。

  巴圖收回目光,跟著差役走了出去。

  灰布囚衣的後背被汗洇透了一大片,但脊樑是直的。

  堂上散了。

  周維新和劉光國先走,面上各有各的心思。

  錢槐序抱著卷宗去歸檔。

  陳於陛最後一個出來。

  刑部大門口的石獅子被日頭曬得發燙,他走過去的時候,無意識地伸手碰了一下獅子的鬃毛,燙得縮回來。

  轎子在巷口等著。

  他沒上轎,沿著牆根往北走。

  走了十幾步,停下來。

  回頭望了一眼刑部的門樓。

  飛檐上蹲著一排脊獸,琉璃瓦在陽光底下亮得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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