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九行逐字一處不差錯 卷首那一格沒有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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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謁送進來時還帶著門口的潮氣。木的,兩面刮過,字小,一行到底。

  「外縣來的。」書佐說,「順路捎一件到郡里的,先到本縣歇腳。」

  劉毋害問哪一縣。書佐指謁上第三個字。

  按式,外縣吏到縣,本縣吏受謁報丞,丞不在報主吏,安置前堂,不入曹。主吏說照往例。書佐去搬席。

  那人進來時抱著一卷。卷外裹麻,麻上一道繩,繞的道數比本縣多兩道。卷子擱在他膝上,繩沒有解。

  「喜。」那人說。

  書佐去倒水。喜看了一眼案上:收文簿攤著,壓著兩枚牘,牘下一支筆。他沒有伸手。

  他說本縣在核一件轉呈的限日。喜說他縣裡也核過一件。

  書佐把水放下,問捎往郡里的件在哪兒。喜從袖裡取出一枚檢,檢上寫著郡名與件數,件數是一,繩還捆著,捆的是死結。按式,外縣吏帶件過縣,本縣要在過所簿上添一行:人、件數、到日、去日。書佐取簿添了三樣,去日一格留白,等他走那一日再填。

  膝上的卷子挪到案角,繩解開了。

  用本每日散值前歸架,今日還沒有歸。劉毋害取過來攤在案上。

  喜的卷子也攤開了。兩卷攤到同一條。

  喜沒有看正文。他先翻出自己的卷首,用指按住第一行末幾個字,再去看本縣的卷首。

  本縣的卷首沒有年。

  「你這一條抄的是哪一年的本子。」喜說。

  用本卷首那一頁他翻過來又翻回去。第一行是律名,第二行起就是正文。抄的人抄了律名和正文,年沒有抄。

  「不寫在這兒。」劉毋害說。

  「寫在哪兒。」

  劉毋害沒有答。

  書佐在旁邊說本縣的本子一向如此,前任在的時候也是它。喜看了書佐一眼,沒有接。他的手從卷首上挪開,露出自己卷子第一行的末了。那裡有一個年數,墨比正文淡,是後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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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一本是三十二年。」喜說。

  劉毋害說這一部他去問。喜說今日先對字。

  對讀要立次第。

  喜的次第從卷首起,卷首之後數行,行數點過了才動到字。他在頭一樣上就停住了,手壓在本縣的卷首上沒有往下翻。

  他問停在這兒還能不能往下對。

  「能對字。」喜說,「對不了本子。」

  他說完把卷子往劉毋害那邊推了半尺。

  劉毋害取一枚空牘,比著條的行數量了量。條十一行,這一枚寫到第八行就到底。他換了長的。長牘從中間劃下一道,劃成兩列。左列上頭他寫了本縣,右列上頭寫了喜的縣名。中間留的一道寬,寬得能再寫一列。

  劃完,牘擺在兩卷中間。

  「卷首一行怎麼記。」書佐說。

  「記。」劉毋害說,「左列空著,右列寫三十二年。」

  他記了下來。第一行左列是空的。

  逐字對要兩個人,一個念,一個拿指頭跟著走。喜念,劉毋害指。念到一行末了,指的人應一聲,劃的人在牘上添一記。

  第二行到第五行沒有停。四行念完,牘上四道記。

  第六行念到一半喜停了。

  「這是第六還是第七。」

  他數了一遍牘上的記。四道。喜數了一遍自己卷上的行。

  「五。」喜說。

  「四。」

  「你劃漏了一道。」

  劉毋害把牘轉過去,讓他自己數。喜數了一遍,數出四。

  「那是你念的時候,把第六行行首那兩個字連著上一行念了。」喜說。

  「念的是你。」

  喜停了一停。

  「是我。」

  「是第六。」劉毋害說,「我得把這一道也數正,你按你卷上的行走。」

  「從第五行末尾重念。」喜說。

  第五行末尾重念了一遍。第六行往下換了手,劉毋害念,喜指。

  換手之後快了。指的手比念的嘴先到行末,喜每一行都要等半拍才應。第八行他沒有等,應在念完之前,劉毋害停下把第八行又念一遍。念到第九行,牘上添到九道記。九行左右兩列逐字相同,連一處寫岔的筆畫都沒有。

  第十行沒有念。

  喜的手從卷子上收回來。他說他縣裡辦過一件,用的正是這一條。

  他問怎麼辦的。

  喜說人押到堂上,頭一樣問名,再問事,再問里,三樣定下來才問所坐。那一件的名問了兩回才定住,中間隔了四日,四日裡所坐一個字沒有問。

  他說本縣的次序倒過來:先問所坐,問出來了再補名事裡。補的時候人已在堂上,名是他自己報的。

  「兩處的字一樣。」喜說。

  「次第不一樣。」

  案上壓著的兩枚牘,底下那一枚是本縣照這一條往郡里上過的底稿,本年只此一件。劉毋害抽出來推到兩卷中間。事由欄兩截:頭一截是所坐,六個字;名綴在末尾,字擠著,後添的,墨色與前六個字不一樣。

  「這一件發出去了。」劉毋害說。

  「幾日。」

  「六日。」

  喜問回文到了沒有。劉毋害說沒有,歸檔要等回文。

  喜看了那一行的名,又看兩列的牘。

  「郡里若駁這一件,駁的是什麼。」

  劉毋害的手停在底稿邊上。駁回那一條他抄過一遍,抄的是為著另一件事,末一句說駁落在經手的人身上。底稿的經手欄上是他的名。

  「駁次第。」他說。

  「你拿什麼回。」

  「拿本子回。」劉毋害說,「本縣照本子上的字辦的,字在這兒。」

  書佐說九行都對得上。

  喜的手在牘上從第一行往下點,點到第九行停住,又回到第一行。左列是空的。

  「字對得上。」喜說,「郡里駁的時候問的不是字,是你這一部如今還作不作數。作不作數看年,年這一格是空的。這九道記,一道也幫不上你。」

  書佐去架上拿收文簿。一年一冊,本年與前一年兩冊都翻了;簿上每一行寫著從哪兒來、哪一日到、誰經手,兩冊都沒有一行寫著律的本子。

  「抄的不登。」書佐說,「抄完就上架了。」

  底稿劉毋害沒有收回去。它攤在兩卷中間,事由欄那一行朝上。

  那一夜樓里有人拿一件事出來問。

  問的人說他手上一份籍,名和事對不上,事寫的是另一個人的事,問該照哪一樣辦。樓里有人說照名,有人說照事,說照事的又說自己也不確定。

  回的人里有一個把次第寫了出來:先定名,名定不下來,底下兩樣都不算數;名對上了,事不對,那是補事,不是改名。

  問的人回了一句,說這麼辦他手上的就得退回去重造。回的人說是。

  回的人把籍的格式列了出來,六欄,名在第三欄,頭兩欄是里和爵。列完他說,第三欄空著的一律不算造成。

  底下第三個人問退回去重造要幾日。樓里往下都在算日子,有人算九日,有人說他縣裡要十四日。

  問的人末了把自己那一份的第三欄貼了上來。第三欄空著。

  喜要走時天已經晚了。兩列的牘上,第九行往下空著兩行;喜卷上這條十一行。

  劉毋害遞過筆去,說餘下兩行請他添上,添上好一併附在回文後頭。

  喜沒有接筆。

  「沒對過的我不寫在右列上。」喜說,「你附上去,郡里問我,我認不了。」

  牘翻過來,他在背面底下寫了一行小字,字比正列小一半。

  他看了那一行。上頭問的是本縣這一部律,抄它的人是哪一年抄的。

  「這一行我也附不上去。」劉毋害說,「答不了還附上去,等於自己報一處不合。」

  「那就不附。」喜說,「你去問。」

  「問誰。」

  牘放回案角。喜的卷子照原樣捆了,繩道數一道不多一道不少。

  「我照人家案上一本抄的,我問過那個人。」喜說,「他也是照旁人的抄,也沒有年。問到第三個我就不往上問了。再往上,得問到落筆寫它的那一個。你這一部,你自己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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