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那三行郡里照抄進去 回文背面沒有注出處
書佐去解繩,摸到那一枚檢,濕了一手。
驛夫說路上淋了雨。檢上除了鄉名和件數,角上多寫著一個字。
「急。」書佐說。
劉毋害接過來。牘面沒濕,濕的是外頭裹的那一層。他把牘攤開,先看抬頭。
抬頭那一行落的年數,是三十七年。
書佐也看見了。書佐伸手去取刮刀。
「不刮。」劉毋害說。
「七日早滿了。」書佐說,「這一份要往郡里去。抬頭是舊的,郡里不受。」
「這一份是鄉里造的。」
「昨日那一卷也是鄉里造的。」
「昨日那一卷我們一個字沒改。」劉毋害說,「這一份也不改。」
書佐把刮刀放回原處,刀身在案上磕了一下。
登簿是書佐登的。這一日的收文簿上,這一件占了兩行:頭一行照舊寫鄉名、事由、到日、經手;第二行是他自己添的,添的四個字是抬頭舊式。添完他看了劉毋害一眼。
「添得對。」劉毋害說,「往後有人問是哪一日看出來的,簿上有。」
急件的限日寫在牘尾。限日是後日。
這一枚牘比尋常來件短一寸,兩面都寫了字,背面寫的是經手的兩處:鄉里造牘的那一個,亭上帶件的那一個。牘首兩個繩孔,孔邊磨得發亮,是路上重捆過一回。劉毋害把牘立起來看了看厚薄,放平,擺在案上靠里的一格。
尉曹的衍晌午來取前日存案的一份。取完他沒走,站在案前看那一份急件。
「急件我過了一道手。」那人說,「鄉里托亭上帶的,先到我那兒。」
劉毋害說限日在後日。那人掐著指頭算了一遍,說郡里到縣兩日路,今日發,明日到,趕得上。劉毋害把牘推過去,讓他看抬頭那一行。
那人把牘拿近看了一眼,放回去。
「抄一份。」那人說,「照原文抄,抬頭寫新的,原件留檔。抄本發出去,郡里認。」
劉毋害問抄本上是誰的字。那人說是縣裡的。他說郡里問的是鄉里報了什麼,抄本答的是縣裡抄了什麼,中間差一道;這一道擱在案上看不出來,要等兩處的字擺到一處才看得出來。那人問差這一道誰看得出來。
「郡里核底冊的時候看得出來。」他說,「底冊是鄉里造的,這一件說的也是底冊上那幾戶。兩處擺在一起,一處是鄉里的字,一處是縣裡的字,年數還不一樣。到那時候不是抬頭的事了。」
衍不作聲。尉曹下各鄉那一道換印文,三行里前面兩行是原樣搬過去的,文末沒有注出處,那一份此刻就在架上。
「那你怎麼辦。」那人說,「改也不行。不改,郡里不受。退回去重造,趕不上限日。」
「兩頭都不認。」劉毋害說。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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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得有第三樣東西。」
那人等著。劉毋害把急件掉過頭,看了看牘的背面。背面空著。
書佐把式搬過來,展開占了半張案。從頭翻到尾要費些工夫。
書佐翻的是轉呈那一節。這一節的條目他數了一遍,七條。頭一條寫原件附不附,往下依次是封檢、經手、限日。駁回在第六條,遺失在末一條。
七條里沒有一條寫,原件的抬頭與本縣移文的抬頭不是同一個年數,該怎麼辦。
書佐說沒有。劉毋害讓他再翻一遍。第二遍翻得比頭一遍慢,一條一條指過去,指到限日那一條停下了。限日那一條寫的是,限日自原件所造之日起算,不自到縣之日起算。書佐的手指按在那一行上沒有拿開。
「限日條能用。」書佐說。
「能用一半。」劉毋害說,「限日條說的是日子從鄉里那一頭算。日子從鄉里那一頭算,年數為什麼不能也從鄉里那一頭算。」
書佐把那一條抄了下來。
抄完書佐擱下筆,看著他。
劉毋害去架上取尉曹存案的換印文,攤在案上看了一會兒,捲起來放了回去。
他說那一份引不得。書佐說那三行是他寫的。
「文上沒有寫是誰寫的。」劉毋害說,「我要的是出處。引一份沒有出處的文,郡里問起來我答不上。」
駁回那一條他也讓書佐抄下來。書佐說移文還沒發。他說就是沒發才抄——寫的時候不看駁回怎麼辦,發出去就只有等著,等回來是什麼樣,那時候一個字也改不動了。
駁回條寫的是:駁,還本縣,注駁由;再上者限日重起算;駁及經手,不及署者。
書佐抄到末一句停了筆。
「駁及經手。」書佐說,「署名的那個人不挨駁。」
「署名的挨的是別的。」劉毋害說,「這一句先記著,晚上丞來了要用。」
書佐把抄的兩條推過來。案上現在三樣東西:限日條、駁回條、急件。
移文他寫了三遍。
頭一遍抬頭新式,正文照轉,末尾寫了五行。五行里有兩行說的是這一件為什麼急,他把那兩行颳了。急不急,郡里看限日就知道。
第二遍末尾是三行。第三遍他把三行的次第調了一下:先寫原件所造之日在改元文下到鄉之前,次寫縣不改鄉造原文一字、附原件轉呈,末寫本縣移文依新式,依郡府某日文並行式及本縣所排次第。
念了一遍。第三行念到一半他停下,把「本縣所排次第」六個字改成「本縣依文所排次第」。
「多兩個字。」書佐說。
「次第不是本縣自己想出來的,是照郡里那道文排的。」他說,「寫清楚了,郡里駁的時候駁的是那道文,不是本縣。」
丞傍晚來的。丞先看急件,再看移文,末尾那三行看了兩遍。
「改了省事。」丞說。
「改了原件就不是鄉里的了。」
「我知道。」丞說,「我說的是省事,沒說改。」
丞把移文放下。
「這三行底下,署誰。」
劉毋害沒有接。
「署我,郡里認得快。」丞說,「郡里駁,駁的是我,你這三行還留著。」
「署誰都留著。」
「署你,郡里認這三行的時候,認的是佐寫的。」丞說,「駁的時候,駁的是同一個人。」
「那就署佐。」
丞在案前站著沒動。
「我不署。」丞說,「移文我不擔。擔一件,明日就有第二件。第二件我也擔了,各曹往後不看次第,直接來找我。」
丞走到門口回身。
「發文簿上記我看過。」丞說,「看過不是擔。」
書佐去記了。
封發是當日最後一件。
原件與移文一道裝囊,囊上打兩枚封泥,一枚縣印,一枚曹印。曹印是前日才換回來的那一方,按下去泥沒吃透。
書佐寫經手欄。寫到一半筆停了。
他說出了事,經手欄上是他;昨日那一份回文的經手欄也是他,兩份挨著登在簿上,郡里翻簿子一翻就是一串名。劉毋害說昨日那份是回一戶在不在,急件是轉一份兩頭不認的文,兩件不一樣重,說完添了一句,你不寫我寫。
書佐把名寫完,把職也寫上。
「我寫。」書佐說,「不是替你寫。是我今日在這兒。」
發文簿的事由欄,劉毋害寫的是:轉某鄉某日急件一,原件不改,依據具於移文後。
寫完他數了一遍今日發出的:四件。急件排在第四件。
丞那一筆書佐記在發文簿的末欄。末欄平日空著,是留給駁回和補註的。他寫的是四個字:丞已過目。寫完他問要不要寫日子。
「寫。」劉毋害說,「不寫日子,往後看不出是發之前過的目還是發之後。」
囊交給驛夫的時候天還沒黑。驛夫問哪一件先送。他說囊里那一件先送。驛夫說囊里的一向先送。
第三里四十一戶。名對上二十九戶的時候,門房拎著罐子進來了。
「老張說,衙門裡的事都寫在式上。」門房說,「照著式辦,辦錯了也不算錯。」
書佐說式上沒有這一條。門房站住了,問那怎麼辦;書佐說自己寫一條。門房想了想,問自己寫的這一條算不算式;書佐說不算。門房問那算什麼;書佐說算依據。門房又問,依據能不能當式使。書佐張了張口,沒答上來。
門房拎起罐子往外走,走到門口說了一句:老張那三樣話說完了,往後老張說什麼,他也不知道。
劉毋害核到第三十四戶。這一戶名對不上。舊籍那一行有,底冊那一行空著。他在問鄉那一枚牘上添了第三條。
小牘還在案頭,四條里剩三條,這兩日一條也沒動。
那一夜頻道上有人問的是急件。問的人說他那一縣也壓著一份,限了日,抬頭是舊的,七日滿了,問發還是不發。他說這是他這個月第三次問同一樣:他那一曹原先四個人,眼下剩兩個,另兩個點了名走了,走的時候手上的件沒交。
底下第二層答的是:發,原件別動,另具移文,依據寫在後頭。
問的人問依據寫什麼。答的人說,寫清原件是哪一日造的,造的時候文下到沒下到。
問的人問這法子是誰教的。
底下沒有人答。樓里另有人貼了別的事,這一樓沉下去了。
回文第四日到。
驛夫交的是一囊,囊里兩件:郡府回文一,本縣原發的那一份急件原件退回。
書佐先看原件。原件抬頭那一行沒有動過,年數仍是三十七年,連他們封囊那日壓出來的摺痕都在。
書佐說沒改。劉毋害說郡里一個字也沒添。
回文是劉毋害讀的。回文照式三段:收訖、照准、限日。收訖那一段寫的是某日收到本縣某日移文一、原件一。
照准那一段,事由欄底下另起了三行。
那三行是他寫的三行。
一個字沒動。
書佐湊過來看了很久,伸手在第三行上點了一下,點的是「本縣依文所排次第」那八個字。
「這一句也在。」
「在。」
限日那一段寫的是原件所載之事依限辦訖,末了注了一句:原件抬頭依舊式,系造於文下之前,不為違式。
丞是聽見驛夫來了才過來的。丞先看原件,再看回文,回文從頭讀到尾,讀完把牘舉起來,對著門口的光又看了一遍事由欄底下那三行。
丞把那三行念了一遍,從頭念到尾,念的是牘上的字,一個字沒添。
念完丞放下牘。
「這三行是你寫的。」
「是。」
「郡里抄進去了。」丞說,「抄進去就不是你的了,是郡里的。往後別的縣照著辦,照的是郡里這一份。」
「是。」
丞把回文掉了個面。背面什麼也沒有。
「沒有注出處。」丞說。
「沒有。」
丞把回文擱回案上,走了。走到門口丞說,歸到郡府來文里去,不要單放。
書佐去歸。那一摞壓了壓才捆得住,繩又繞了一道。
原件退回來這一份,按式要送還鄉里。書佐問送還的時候要不要附一句。
「附。」劉毋害說,「寫一行:此件抬頭依舊式,郡府已准;鄉里往後照新式造,舊的不追。」
「不追兩個字要不要寫。」
「要寫。」他說,「不寫,鄉里以為要追,往後每一份都來問。」
書佐在原件的背面寫了三個字,寫完停下,取刮刀把那三個字颳了。
「颳得對。」劉毋害說,「原件上那一行是鄉里的字,郡里已經看過了。縣裡的話不搭在鄉里的字上。」
書佐另取一枚牘重寫。寫完連原件一道捆上,捆的繩換了一根——來時那一道淋過雨,收進筐里了。
四十一戶,名對不上的三戶,都記在那一枚牘上。牘上現在五條,前兩條是頭兩卷的,後三條是這一卷的。第二條後頭添的那三個字還在。
舊籍那一卷送回架上。這幾日他取過三回,架板上那一道印子還在。
沒核的兩卷還在案子另一頭,繩一道也沒解。核過的三卷摞在一處,卷尾朝外,三個卷尾上是同一個名。
他取筆寫第三卷的卷尾。卷尾按式一行一樣,不許並作一行寫。前兩卷他都是這麼寫的,寫完捲起來,繩繞三道,繩頭壓在卷底。
先寫核訖。核訖底下一行寫日子。
日子那一行要寫年數。
郡府來文那一摞里,最上頭一枚是今日那份回文。回文上有兩個年數,一個在事由欄抄的原件那一行,一個是郡里自己的抬頭,兩行挨著。
他的筆停在那一行上頭。
書佐在對面案上抄明日要發的,抄了兩行,抬起頭來。
驛夫說路上淋了雨。檢上除了鄉名和件數,角上多寫著一個字。
「急。」書佐說。
劉毋害接過來。牘面沒濕,濕的是外頭裹的那一層。他把牘攤開,先看抬頭。
抬頭那一行落的年數,是三十七年。
書佐也看見了。書佐伸手去取刮刀。
「不刮。」劉毋害說。
「七日早滿了。」書佐說,「這一份要往郡里去。抬頭是舊的,郡里不受。」
「這一份是鄉里造的。」
「昨日那一卷也是鄉里造的。」
「昨日那一卷我們一個字沒改。」劉毋害說,「這一份也不改。」
書佐把刮刀放回原處,刀身在案上磕了一下。
登簿是書佐登的。這一日的收文簿上,這一件占了兩行:頭一行照舊寫鄉名、事由、到日、經手;第二行是他自己添的,添的四個字是抬頭舊式。添完他看了劉毋害一眼。
「添得對。」劉毋害說,「往後有人問是哪一日看出來的,簿上有。」
急件的限日寫在牘尾。限日是後日。
這一枚牘比尋常來件短一寸,兩面都寫了字,背面寫的是經手的兩處:鄉里造牘的那一個,亭上帶件的那一個。牘首兩個繩孔,孔邊磨得發亮,是路上重捆過一回。劉毋害把牘立起來看了看厚薄,放平,擺在案上靠里的一格。
尉曹的衍晌午來取前日存案的一份。取完他沒走,站在案前看那一份急件。
「急件我過了一道手。」那人說,「鄉里托亭上帶的,先到我那兒。」
劉毋害說限日在後日。那人掐著指頭算了一遍,說郡里到縣兩日路,今日發,明日到,趕得上。劉毋害把牘推過去,讓他看抬頭那一行。
那人把牘拿近看了一眼,放回去。
「抄一份。」那人說,「照原文抄,抬頭寫新的,原件留檔。抄本發出去,郡里認。」
劉毋害問抄本上是誰的字。那人說是縣裡的。他說郡里問的是鄉里報了什麼,抄本答的是縣裡抄了什麼,中間差一道;這一道擱在案上看不出來,要等兩處的字擺到一處才看得出來。那人問差這一道誰看得出來。
「郡里核底冊的時候看得出來。」他說,「底冊是鄉里造的,這一件說的也是底冊上那幾戶。兩處擺在一起,一處是鄉里的字,一處是縣裡的字,年數還不一樣。到那時候不是抬頭的事了。」
衍不作聲。尉曹下各鄉那一道換印文,三行里前面兩行是原樣搬過去的,文末沒有注出處,那一份此刻就在架上。
「那你怎麼辦。」那人說,「改也不行。不改,郡里不受。退回去重造,趕不上限日。」
「兩頭都不認。」劉毋害說。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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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得有第三樣東西。」
那人等著。劉毋害把急件掉過頭,看了看牘的背面。背面空著。
書佐把式搬過來,展開占了半張案。從頭翻到尾要費些工夫。
書佐翻的是轉呈那一節。這一節的條目他數了一遍,七條。頭一條寫原件附不附,往下依次是封檢、經手、限日。駁回在第六條,遺失在末一條。
七條里沒有一條寫,原件的抬頭與本縣移文的抬頭不是同一個年數,該怎麼辦。
書佐說沒有。劉毋害讓他再翻一遍。第二遍翻得比頭一遍慢,一條一條指過去,指到限日那一條停下了。限日那一條寫的是,限日自原件所造之日起算,不自到縣之日起算。書佐的手指按在那一行上沒有拿開。
「限日條能用。」書佐說。
「能用一半。」劉毋害說,「限日條說的是日子從鄉里那一頭算。日子從鄉里那一頭算,年數為什麼不能也從鄉里那一頭算。」
書佐把那一條抄了下來。
抄完書佐擱下筆,看著他。
劉毋害去架上取尉曹存案的換印文,攤在案上看了一會兒,捲起來放了回去。
他說那一份引不得。書佐說那三行是他寫的。
「文上沒有寫是誰寫的。」劉毋害說,「我要的是出處。引一份沒有出處的文,郡里問起來我答不上。」
駁回那一條他也讓書佐抄下來。書佐說移文還沒發。他說就是沒發才抄——寫的時候不看駁回怎麼辦,發出去就只有等著,等回來是什麼樣,那時候一個字也改不動了。
駁回條寫的是:駁,還本縣,注駁由;再上者限日重起算;駁及經手,不及署者。
書佐抄到末一句停了筆。
「駁及經手。」書佐說,「署名的那個人不挨駁。」
「署名的挨的是別的。」劉毋害說,「這一句先記著,晚上丞來了要用。」
書佐把抄的兩條推過來。案上現在三樣東西:限日條、駁回條、急件。
移文他寫了三遍。
頭一遍抬頭新式,正文照轉,末尾寫了五行。五行里有兩行說的是這一件為什麼急,他把那兩行颳了。急不急,郡里看限日就知道。
第二遍末尾是三行。第三遍他把三行的次第調了一下:先寫原件所造之日在改元文下到鄉之前,次寫縣不改鄉造原文一字、附原件轉呈,末寫本縣移文依新式,依郡府某日文並行式及本縣所排次第。
念了一遍。第三行念到一半他停下,把「本縣所排次第」六個字改成「本縣依文所排次第」。
「多兩個字。」書佐說。
「次第不是本縣自己想出來的,是照郡里那道文排的。」他說,「寫清楚了,郡里駁的時候駁的是那道文,不是本縣。」
丞傍晚來的。丞先看急件,再看移文,末尾那三行看了兩遍。
「改了省事。」丞說。
「改了原件就不是鄉里的了。」
「我知道。」丞說,「我說的是省事,沒說改。」
丞把移文放下。
「這三行底下,署誰。」
劉毋害沒有接。
「署我,郡里認得快。」丞說,「郡里駁,駁的是我,你這三行還留著。」
「署誰都留著。」
「署你,郡里認這三行的時候,認的是佐寫的。」丞說,「駁的時候,駁的是同一個人。」
「那就署佐。」
丞在案前站著沒動。
「我不署。」丞說,「移文我不擔。擔一件,明日就有第二件。第二件我也擔了,各曹往後不看次第,直接來找我。」
丞走到門口回身。
「發文簿上記我看過。」丞說,「看過不是擔。」
書佐去記了。
封發是當日最後一件。
原件與移文一道裝囊,囊上打兩枚封泥,一枚縣印,一枚曹印。曹印是前日才換回來的那一方,按下去泥沒吃透。
書佐寫經手欄。寫到一半筆停了。
他說出了事,經手欄上是他;昨日那一份回文的經手欄也是他,兩份挨著登在簿上,郡里翻簿子一翻就是一串名。劉毋害說昨日那份是回一戶在不在,急件是轉一份兩頭不認的文,兩件不一樣重,說完添了一句,你不寫我寫。
書佐把名寫完,把職也寫上。
「我寫。」書佐說,「不是替你寫。是我今日在這兒。」
發文簿的事由欄,劉毋害寫的是:轉某鄉某日急件一,原件不改,依據具於移文後。
寫完他數了一遍今日發出的:四件。急件排在第四件。
丞那一筆書佐記在發文簿的末欄。末欄平日空著,是留給駁回和補註的。他寫的是四個字:丞已過目。寫完他問要不要寫日子。
「寫。」劉毋害說,「不寫日子,往後看不出是發之前過的目還是發之後。」
囊交給驛夫的時候天還沒黑。驛夫問哪一件先送。他說囊里那一件先送。驛夫說囊里的一向先送。
第三里四十一戶。名對上二十九戶的時候,門房拎著罐子進來了。
「老張說,衙門裡的事都寫在式上。」門房說,「照著式辦,辦錯了也不算錯。」
書佐說式上沒有這一條。門房站住了,問那怎麼辦;書佐說自己寫一條。門房想了想,問自己寫的這一條算不算式;書佐說不算。門房問那算什麼;書佐說算依據。門房又問,依據能不能當式使。書佐張了張口,沒答上來。
門房拎起罐子往外走,走到門口說了一句:老張那三樣話說完了,往後老張說什麼,他也不知道。
劉毋害核到第三十四戶。這一戶名對不上。舊籍那一行有,底冊那一行空著。他在問鄉那一枚牘上添了第三條。
小牘還在案頭,四條里剩三條,這兩日一條也沒動。
那一夜頻道上有人問的是急件。問的人說他那一縣也壓著一份,限了日,抬頭是舊的,七日滿了,問發還是不發。他說這是他這個月第三次問同一樣:他那一曹原先四個人,眼下剩兩個,另兩個點了名走了,走的時候手上的件沒交。
底下第二層答的是:發,原件別動,另具移文,依據寫在後頭。
問的人問依據寫什麼。答的人說,寫清原件是哪一日造的,造的時候文下到沒下到。
問的人問這法子是誰教的。
底下沒有人答。樓里另有人貼了別的事,這一樓沉下去了。
回文第四日到。
驛夫交的是一囊,囊里兩件:郡府回文一,本縣原發的那一份急件原件退回。
書佐先看原件。原件抬頭那一行沒有動過,年數仍是三十七年,連他們封囊那日壓出來的摺痕都在。
書佐說沒改。劉毋害說郡里一個字也沒添。
回文是劉毋害讀的。回文照式三段:收訖、照准、限日。收訖那一段寫的是某日收到本縣某日移文一、原件一。
照准那一段,事由欄底下另起了三行。
那三行是他寫的三行。
一個字沒動。
書佐湊過來看了很久,伸手在第三行上點了一下,點的是「本縣依文所排次第」那八個字。
「這一句也在。」
「在。」
限日那一段寫的是原件所載之事依限辦訖,末了注了一句:原件抬頭依舊式,系造於文下之前,不為違式。
丞是聽見驛夫來了才過來的。丞先看原件,再看回文,回文從頭讀到尾,讀完把牘舉起來,對著門口的光又看了一遍事由欄底下那三行。
丞把那三行念了一遍,從頭念到尾,念的是牘上的字,一個字沒添。
念完丞放下牘。
「這三行是你寫的。」
「是。」
「郡里抄進去了。」丞說,「抄進去就不是你的了,是郡里的。往後別的縣照著辦,照的是郡里這一份。」
「是。」
丞把回文掉了個面。背面什麼也沒有。
「沒有注出處。」丞說。
「沒有。」
丞把回文擱回案上,走了。走到門口丞說,歸到郡府來文里去,不要單放。
書佐去歸。那一摞壓了壓才捆得住,繩又繞了一道。
原件退回來這一份,按式要送還鄉里。書佐問送還的時候要不要附一句。
「附。」劉毋害說,「寫一行:此件抬頭依舊式,郡府已准;鄉里往後照新式造,舊的不追。」
「不追兩個字要不要寫。」
「要寫。」他說,「不寫,鄉里以為要追,往後每一份都來問。」
書佐在原件的背面寫了三個字,寫完停下,取刮刀把那三個字颳了。
「颳得對。」劉毋害說,「原件上那一行是鄉里的字,郡里已經看過了。縣裡的話不搭在鄉里的字上。」
書佐另取一枚牘重寫。寫完連原件一道捆上,捆的繩換了一根——來時那一道淋過雨,收進筐里了。
四十一戶,名對不上的三戶,都記在那一枚牘上。牘上現在五條,前兩條是頭兩卷的,後三條是這一卷的。第二條後頭添的那三個字還在。
舊籍那一卷送回架上。這幾日他取過三回,架板上那一道印子還在。
沒核的兩卷還在案子另一頭,繩一道也沒解。核過的三卷摞在一處,卷尾朝外,三個卷尾上是同一個名。
他取筆寫第三卷的卷尾。卷尾按式一行一樣,不許並作一行寫。前兩卷他都是這麼寫的,寫完捲起來,繩繞三道,繩頭壓在卷底。
先寫核訖。核訖底下一行寫日子。
日子那一行要寫年數。
郡府來文那一摞里,最上頭一枚是今日那份回文。回文上有兩個年數,一個在事由欄抄的原件那一行,一個是郡里自己的抬頭,兩行挨著。
他的筆停在那一行上頭。
書佐在對面案上抄明日要發的,抄了兩行,抬起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