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五個曹都來抄那三行 問是誰寫的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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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晌午,去郡府送件的人回來了,順路帶回郡里第二道文。

  文比前一道長。書佐讀到第三行停住,把牘遞給劉毋害。

  第三行寫的是:新舊兩式並行七日,七日之內,依舊式者亦受。

  「都受。」書佐說,「那前日刮的那三份是白颳了。」

  「不白刮。前日郡里沒說受。」

  「那今日呢。今日兩式都受,先改哪一份。」

  他沒有立刻答。案上壓著的沒發文書這兩日又積了九份,有昨日的,有今早的,抬頭新舊都有。

  「先改到縣的。」他說,「在途的等回文。」

  丞來了,把那一道文看了一遍,看完問的只有一句:七日從哪一日起算。

  「文是今日到的。」

  「文上寫的日子是哪一日。」

  劉毋害看了一眼。文上的日子是前日,比到縣早兩天。

  「從前日算。」丞說,「還剩五日。五日裡你們自己排。排定了貼出去,照著走,不許一份一份來問我。」

  丞走了。書佐看著案上那九份。

  「怎麼排。」

  他拿了一枚空牘,寫了三行。到縣的先改,在途的等回文;上行的先改,下行的等下一批;限了日的先,沒限日的後。寫完在末尾添一句:五日內,依此次第。

  「為什麼上行的先。」

  「上行的是郡里看。郡里剛下的文,郡里先看見本縣改了沒有。下行的是各鄉看,鄉里看不出新舊。」

  寫完他沒有先貼,先把案上那九份拿過來,照牘上三行分。到縣的一摞、在途的沒有——在途的不在案上;上行的一摞、下行的一摞;限了日的從兩摞里各抽出來,單放。分完是三摞一單,單放的兩份。

  書佐數了一遍:上行的三,下行的四,限了日的兩。

  「先改哪一摞。」

  「單放的兩份先改。」他說,「兩份都是上行的。改完改上行那三份,下行的四份等下一批。」

  「下一批是哪一日。」

  「七日滿。」

  書佐把那一枚牘拿去,貼在堂前那一式旁邊。上行的五份他當日改完,改完的刮痕旁邊照前日的樣子各注一行。

  貼出去不到一個時辰,倉曹那人又來了,這一回只抱著一份。

  那人先對著牆上的兩枚看,式看一遍,次第看一遍,看完走到案前,把手裡那一份攤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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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份下行的,發給鄉里的,限了日。

  「下行的等下一批。」那人說,「限了日的先。這一份兩頭都沾。」

  他沒有答。那人的筆已經蘸了墨,懸在抬頭那一格上,不落。墨在筆尖上聚了一滴,那人把筆在硯邊上颳了一下,又懸回去。

  「限日是哪一日。」劉毋害問。

  「後日。」

  「後日在五日裡頭。」他說,「五日裡頭兩式都受。這一份是下行的,鄉里看不出新舊,你照舊式寫,後日之前發出去,不算錯。」

  「那要是郡里查。」

  「郡里查的是七日以後。七日以後這一份早到鄉里了。」

  那人的筆落了。落下去寫的是舊年數。寫完那人沒有收筆,在那一格旁邊空白處又添了三個小字,寫得很快。劉毋害沒有看清是哪三個字,那人已經把牘捲起來走了。

  書佐在旁邊說:

  「他注的是依次第。」

  午後收文。一共四件,三件是本郡的,一件是外縣的移文。

  外縣那一件是例行的,問一個人的名數在不在本縣。文不長,末尾經手欄里寫著經辦人的名與職。

  他照式先登收文簿:來文縣名、事由、到日、經手人。

  經手欄里那個名,他抄進簿子裡。一個字,筆畫不多。抄完往下登下一件。

  書佐湊過來看了一眼簿子。

  「外縣的佐。」書佐說,「沒聽過。」

  「沒聽過的多。」

  四件登完,他把外縣那一件單獨抽出來,從頭再讀。問的名數是一戶,戶主的名與里都寫了,要本縣回一句在與不在。

  「查籍。」書佐說,「明日我去。」

  「舊籍不動。」劉毋害說,「前月郡里下的重造名數,底冊沒出,舊卷一個字不許改,也不許據舊卷回文。」

  「那回什麼。」

  「回另具。」他說,「名數重造中,底冊出後另具。照式有這一句。」

  書佐去翻式。式上有。書佐照式寫了回文,回文的抬頭寫新年數,經手欄書佐寫的是自己的名與職。寫完遞給他看,他看了經手欄一眼,沒改,封了。

  這一份回文明日隨驛走。

  第二日到第四日,來看牆上那兩枚的,書佐數了數,一共九個人,五個曹都來過。來的人先看式,再看次第,抄的多半只抄次第那三行,式太長,抄不完。有兩個抄完來問,問的是兩頭都沾的怎麼辦。他說,限了日的先。

  第四日,倉曹那人來過一趟,不是來抄的。他那一份後日之前發了,鄉里收了,鄉里回的收牘也到了,他把收牘帶來給劉毋害看。收牘抬頭還是三十七年。

  「鄉里還沒改。」那人說。

  「改元的文下到縣,沒下到鄉。」劉毋害說,「鄉里改不改,要等縣裡下文。」

  「縣裡下了沒有。」

  他問書佐。書佐翻了發文簿,沒有。

  「七日一滿,鄉里上來的文全是舊年數。」那人說,「縣裡受不受。」

  這一句沒有人答。那人把收牘收回去走了。書佐把這一句也記在那一枚小牘上,記在前日那一句底下。

  丞這幾日一句沒問過。

  第五日,在途那一份的回文到了。

  回文是郡里發的,抬頭用的是新年數。事由欄寫的是本縣前月某日移文,郡府已收。收的那一行,照抄了本縣原文的抬頭——三十七年那一行抄在前,郡里自己的新年數寫在後,兩行挨著。

  書佐把回文攤在案上看了很久。

  「收了。」

  「收了,沒有駁。」

  「兩個年數寫在一枚牘上。」書佐說,「郡里自己寫的。」

  劉毋害把回文拿過來,翻到背面。背面有一行小字,是郡里書吏注的,注的是依並行式。

  「郡里也貼了一張。」他說。

  他拿回文去給丞看。丞先看正面,再翻背面,背面那一行小字看了兩遍。

  「郡里那張次第是誰寫的。」

  「不知道。回文上沒有。」

  丞把回文還給他。「歸檔。」丞說,「鄉里的事明日下文。」

  書佐沒有再問。他把回文登了簿,歸檔歸在改抬頭那一摞里,和刮過的三份放在一處。

  堂前那一枚次第牘,第五日傍晚不在了。

  門房說是尉曹的人來摘的,說要拿去照抄一份,抄完送回。天黑了沒送回。

  式還貼在原處。式旁邊空著一格,釘子還在,釘子上掛著半截斷掉的繩。

  他看了一眼,沒有去要。五日已滿,要用那三行的人都抄過了。

  頻道上當夜有一層提到這件事,問縣裡牆上貼的那張是誰寫的,問了兩遍,底下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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