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末行落驗問無異四字 被問的人沒進過這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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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成里那一摞爰書在案角擱了六日,劉毋害沒動它。

  這六日他在對南門外的兩個里。式上寫的是逐里過,一里對完再對下一里。東成里對完了,下一個里不會因為它還沒並就在那兒等著。

  第二十七戶是走訪那趟的末一戶,住在里的最東頭,走過去要一刻。末一枚是第二日補錄的。補錄的那天,劉毋害把二十八枚點了一遍,點完摞齊,壓上鎮牘,推到案角。

  齊了也得等。等的是它輪到並卷的日子。

  南門外那兩個里對得快。頭一個里十四戶,問了四戶就畢;第二個里九戶,問了三戶。式上寫驗同里,沒寫要問幾戶——問到能定就畢。定的是那個人在不在、在多久、做什麼。四戶答的都一樣,第五戶就不必去了。

  那兩個里的散牘加起來七枚。七枚不必編卷,摞齊了夾在一塊檢里就能發。

  東成里那一趟問了二十七戶。式上要他問的是十一戶。問到第十一戶上,第十二戶自己找上門來。

  輪到的日子,劉毋害先把鎮牘挪開,把兩個里的東西分開擺:南門外那兩個里的散牘歸左手,東成里這一摞歸右手。左手那些還沒到並卷的時候。

  二十八枚爰書,按次第編繩。

  次第是走訪那日先定下的:自第四戶起,左右各五戶,隔巷者不取。定的是十一戶。後來多出來的那些不在原次第里——問到第十幾戶上,不必再問,人自己就說了;說了就得錄,錄了就得編進來。

  他把多出來的按問的先後插在原十一枚後頭,前十一枚一枚不動。

  繩繞三道。繩眼在牘的兩端,穿繩要順著木紋走,橫著穿,日子久了眼會豁,豁了整卷散。二十八枚編成一卷,捲起來比他兩手合抱還粗一圈。

  編到一半,劉毋害停下,把已編的解開,重編。

  頭一遍是按戶次編的。改按問的日子編。式上沒寫按哪個編,兩樣都不算錯;錯的是同一卷里兩樣摻著用——後頭並卷的人一翻,會當成兩回事出的兩份東西,一份問戶,一份問日,兩份都不全。

  同一日問的有六枚。同日的六枚裡頭再按戶次排,式上更沒有寫。他排完在卷首一枚的背面注了一行:日次為先,戶次為次。

  重編完,查缺。

  移文上問的是四項:何時入里、居何處、以何為業、與本戶何屬。四項各占一行,行末留一截空白,空白里填答話人的名和日子。二十八枚,逐枚看這四項在不在,看那一截空白填沒填。

  第九戶那一枚少一項。以何為業一行是空的,行末留的那截空白也空著。

  問的人不得省,答的話不得改。這兩句寫在式上。式上沒寫的是:答話的人自己不答,該怎麼辦。

  補一行上去容易。四個字,行就滿了,整卷二十八枚一處不缺,看的人從頭翻到尾一順到底。

  他沒有補。他在那一空行底下另起一行,寫了三個字:問,不答。

  第十七戶那一枚,與本戶何屬這一項答岔了,答的是隔壁那戶的事——答話人把兩戶的人說混了。照錄,混的地方一個字沒動,只在行末添了一筆:所答系某戶。

  二十八枚里他添過筆的是兩枚。添的都在行末,添的都是他自己看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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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兩條余料壓在一摞底下,壓了十來日,還翹著一線。

  余料是裁牘時剩下的邊,窄,寫不成一整行,寫得下三五個字。走訪那日到第二十五戶上牘沒有了,劉毋害伸手去取,取到的是削刀。案上剩的就這幾條余料。第二十五戶那一條上是兩個字:記得。第二十六戶那一條上也是兩個字:不識。

  字是他的筆。爰書上的字都是他的筆——問的人錄,答的人說,這是式上定死的。

  一卷爰書都是整牘,兩端有繩眼,編進去正好。余料窄,兩頭卷,沒有眼。

  按式,不許合併,不許省略。

  合併就是把這兩條上的字謄到整牘上去。謄到整牘上,這兩個答就跟別的答一樣體面,看不出當日牘已經用盡了——那是改。省略就是不附進卷里,只在具報上提一句某戶答記得、某戶答不識——那是省。兩樣都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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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條余料攤平,取削刀,在兩端各刮出一小塊平面。刮的時候刀要臥著走,立起來會削出坑,坑上鑽眼必裂。

  刮完換錐子鑽眼。鑽眼要慢。牘窄,錐子下得快,木會順著紋開,開了這兩個字就沒了地方待。

  第一條鑽得順。第二條鑽到一半,錐子偏了半分,木起了一絲毛。錐子退出來,換了個方向,從背面往正面下。背面下錐,毛翻在背面,正面那兩個字周圍是乾淨的。

  兩條各系在對應那一戶的爰書後頭。系的繩比編卷的繩細一號,繞兩道,打一個活扣——余料窄,死扣勒久了會勒斷。

  系完壓一遍鎮牘。壓過還翹。

  翹就翹著。

  ---

  具報是另一枚牘,單獨一枚,不編進卷里。

  先在一枚舊牘的背面起草。舊牘是上一回退回來重發的一份,正面的字早刮掉了,背面還留著一層沒刮勻的痕。起草的字可以塗,可以疊,可以寫錯了在旁邊補,正式一枚上不許有這些。

  草上寫三段。

  第一段寫這事從哪兒來:清查卷與案比卷兩處交叉,東成里第四戶上命中一名。第二段寫做了什麼:驗問同里,凡二十七戶;別有非本里一名,別錄一枚。第三段寫共成多少:爰書二十八枚,附余料二條。

  寫到第三段,劉毋害停了一下,把二十七和二十八兩個數各數了一遍。

  數戶看的是戶次,數枚看的是繩上的結。兩個數各數各的,數完對不上是常有的事——一戶來兩個人答的,就是一戶兩枚;一戶來的人答到一半走了,隔日再來補的,也是兩枚。

  對得上。二十七戶里有一戶是那個不能行的,由人攙著來,攙他來的從頭到尾沒說過一句話,也就沒有另錄。二十七戶,二十七枚,加上非本里一枚,二十八。

  草定了,謄。

  謄要一筆不改地謄。謄到正式那一枚上,行距比草寬,字比草大,末一行留白。

  結論不在這裡落。

  謄完,劉毋害把卷和具報並在一處,外頭加了一道繩。外加的一道不打活扣,打的是死的——送出去的東西路上不許有人解。

  送上去是那日午後。

  ---

  批條第三日回來。

  送批條的是個新來的走卒,人還認不全屋裡的座次,把牘遞錯了案。屋裡的人指了指他,走卒又轉過來。

  「劉毋害。「走卒念的是牘上的名。

  「我。「

  「回批要不要我等。「

  「不要等。我要它走原路。「

  走卒把牘擱下就出去了,出門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門框上的號。

  他先看封。封沒有動過的痕跡,繩結還是原來的手法。看完才拆。拆封用手,不用刀;刀口一沾封泥,日後要問是誰先動的就問不清了。

  一枚窄牘,上頭一句話:非本里那一枚何以附。

  問的是他附卷的理由。不是問這個人。

  他答在同一枚的背面。其人居東成里之東,與第四戶共一井,日相接。問及其名,答不識。式雲驗同里;此人非同里,故不入二十七戶之數,別錄一枚附卷之末。

  寫完,劉毋害把牘翻回正面,在那句話底下注了一行小字:背有答。不注的,日後並卷會當成一枚問了沒答的。

  第二日批條又回。

  上頭一個字:可。

  那個字底下有一個署名,寫得很快,末筆拖出去半格。這一枚也編進卷里,編在末位,編在非本里一枚的後頭。

  繩又解了一回,又繞了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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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要落在具報那一枚的末行。

  落之前,劉毋害把卷從頭解開,二十八枚一枚一枚復讀。

  復讀不讀答話。答話是人家說的,說過了就是那樣。他看的是四項在不在、答話人的名在不在、日子在不在,看的是有沒有哪一處不是人家說的。

  第一枚,四項全,名全,日子全。

  第五枚上答話人的名寫了兩遍,一遍在行末,一遍在牘尾。寫兩遍不算錯,是那日答話的人自己要看著他寫,寫完還要他念一遍,念完那人說再寫一遍我記得住。這一筆照留。

  第十一枚是原次第里的末一枚。到這一枚為止,式上要他問的問完了。行末填的日子,跟第十二枚行末填的是同一日。

  第二十三戶,正面寫滿六行,背面還有三行,背面注了「背「字。這一枚上答的是那個人的樣子——不高,走路快,肩上老搭一條濕的。這三句不在四項之內。四項之外的話,答的人自己要說,錄的人不得省。

  第二十五、第二十六,那兩條余料。他把鎮牘挪開看了看,繩沒松,兩個字都在。

  末一枚是非本里那一位。四項里有兩項是空的:不知何時入里,不知以何為業。空的兩行底下各有一行小字:問,答不知。

  合卷之前,劉毋害把四項各數了一遍。

  與本戶何屬,答得上的二十四枚。居何處,二十二枚。以何為業,十一枚——答的多是看見他做過什麼;他自己報過什麼,沒有一枚上有。

  何時入里,九枚。其餘十八枚上寫的是不知、記不清、沒問過,寫法各不相同,都照原話錄。

  這一項答不上,卷子照發。式上沒有一行寫著答不上就得再問。

  二十八枚復讀完。

  二十八枚上的字全是他的筆。二十八枚上的話沒有一句是他的。

  他把卷重新編上,取具報一枚,蘸墨。

  末行落四個字:驗問無異。

  落完他沒有立刻擱筆。四個字之後是署日,署日之後是署名。他的名落在末行的末尾,比那四個字低半格——具報上的名要低半格,誰署的名,誰往下讓一讓。

  擱筆。

  發上去之後,清查卷上那一處交叉就算過了,郡里就不再問東成里第四戶那個名。

  這四個字底下壓著二十八枚,二十八枚上是二十七戶各說各的一件事。有說他挑過水的,有說他在病榻邊守過夜的,有說不出他做過什麼、只說得出那個人是什麼樣子的,也有說不識的。

  四項里沒有一項問的是這個人好不好。

  那個被驗問的人,從頭到尾沒有到過這間屋子。

  ---

  繳回要連式一併繳。

  束卷用兩道繩,一道在中,一道在尾。中間那道要緊,尾上那道松半分,留著後頭的人解。

  束完在卷外加一塊檢。檢上寫落點,寫件數,寫發的日子。件數寫的是二十九:二十八枚爰書,加具報一枚。余料二條不另計件,附在爰書里,檢上另注一行。

  檢上不寫事由。事由在具報里,具報在卷里。

  寫完壓印。壓的時候手腕要沉,不沉則印面吃不勻;吃不勻,郡里收的人認不出是哪個縣的印,認不出就退回來重發。

  退回來重發的卷,日子按重發那天算。頭一次發的日子作廢。

  他壓得很實。

  卷交到門口。接的人把卷豎起來,看檢上一行,問了一句。

  「這一卷要走急的麼。「

  「不急。「

  「件數二十九,爰書是二十八。「

  「多的一枚是具報。「

  「余料那兩條呢,檢上另注了一行。「

  「附在爰書里,不另計。「

  那人把卷擱在待發的一摞上,擱在下頭。急的在上頭,先走。

  那一摞上頭壓著三卷,都比它薄。

  ---

  夜裡,頻道。

  數日子那棟樓減到三百一十八。

  攻略區的帖子有人補了第五條。帖子原本列一二三四,第五條的位置空著,底下寫著待補,樓主沒有再上來。

  補的是別人。五、平日多與同里人往來,贈物、幫工、借還皆可,事到臨頭才有人替你說話。

  底下立刻熱了。有人報自己在哪個裡蹲了幾個月,有人問幾個月夠,有人說不必幾個月,挑三回水就成。有人把上一回的表翻出來重貼,說照這個走能省一半東西。表上按里排,寫明哪個裡的人最肯開口,開口的是哪一類,末了一欄寫要花多少。

  有人問表上那些人的名怎麼記。發表的回:不用記名,記住哪個裡就行。

  補第五條的人後來又上來一回,說自己是照著一件真事寫的,真事就在本縣,二十幾個人替一個人開了口。

  有人問他那個人叫什麼。

  他說不知道,也沒打聽。

  樓往下走了七八十層。報法子的越報越細,給什麼最省,給幾次夠,哪幾戶給了也白給。沒有人再問那件真事。

  ---

  那兩項沒人答得上的,也跟著去了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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