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右手在哪兒(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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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單位的路上,蔣正義還是不放過羅英。

  「隊長,為啥這爹和兒子不是一個姓呢?」

  羅英「……」,因為肖飛這個不孝子孫是苟三給她收的。

  是的,苟從林這個傻子,收養了三個孩子。

  一個是肖飛,跟她姓,她上輩子姓肖。

  一個是廖鍾,跟廖二姓。

  一個是趙紅英,姓趙,跟苟從林他媽姓。

  苟三希望這三個人分別延續他們的香火。

  結果除了趙紅英,另外兩個都是白眼狼,不孝子,趙紅英還早早的死了。

  「隊長,那個苟從林為啥叫你大姐啊?你跟她大姐長得像嗎?」

  羅英「……」,因為上輩子她被廖二和苟三賴上,結為異姓姐弟了。

  「隊長,你怎麼知道苟從林小名叫苟三?」

  「隊長,你說這苟從林也真是怪,咋還選擇火化了,火化也就算了,怎麼骨灰要揚了,這不是挫骨揚灰嗎!」

  羅英「……」,因為他的大姐跟二哥就是粉身碎骨了,連把灰都沒剩下,他覺得既是結義,那自應該生死同途。

  這就是個傻子!

  當初廖二劫富濟貧,招惹了軍閥,人家那是槍炮齊上,羅英和廖二為了護著更多的人活下來,自然是沒得了好。

  苟三想僱人給她和廖二報仇,他沒花他們之前積攢的錢財,而是跑回了家,他原是大戶人家的嫡子,因為父親風流多情氣死母親他才跑了出來,他回家裝孫子,偷偷轉移家財差點氣死親爹,然後被趕出家門。

  其實不等他報仇,那軍閥之間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仇人早死了。

  然後,他就惦記著要給他們收養孩子。

  亂世活著就艱難,養孩子更艱難,想要養出出色的孩子很費錢,他們之前攢的錢苟三一半用來養孩子了,另一半都在國難當頭的時候捐了。

  可他花了錢也沒落什麼好。

  別人收養孩子,不說多孝順,至少感恩吧,他得的全是埋怨。


  捐錢也是,他傻到捐錢都匿名的,所以後來連個庇護都沒有,不然那些不孝子也不敢這麼對他。

  就這種白眼狼,在困難時期,他都是默默地省吃儉用,寄錢寄物的幫助他們度難關。

  等人家翻身歸來,除了養女,那倆就當沒有他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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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傻子,到了他都只是懊悔大概給大姐二哥選錯了人。

  直到養女去世,他發現那哥倆根本不認祖宗,人家信奉唯物主義,什麼祖宗,什麼供奉,那都是迷信。

  他這才怒了。

  可怒了半天,也就想出了個不痛不癢的報複方式。

  對,那個什麼寶藏就是他和王亮商量了好久弄出來的。

  他們的計劃是,在裡面放些破銅爛鐵,然後畫張圖交給肖飛,說是肖家傳下來的寶物。然後再留給廖鍾一封信,說東西在肖飛那兒,是留給兩人的,讓這兩人去狗咬狗。

  當然,為了苟從林能安穩度過最後的日子,他們留給廖鍾那封信要等苟從林死後由王亮寄出。

  可計劃第一步就出了問題。

  那肖飛根本就不來看苟從林,叫也不來。

  最後還是他媳婦安排肖君天過來了一趟。

  於是那地圖就只能交給肖君天,讓肖君天轉交給肖飛。

  肖君天好奇心重啊,問來問去的,苟三就現編,什麼機關門非直系親屬不能開,他的手指是如何被機關門攪斷的……。

  最後還捨出去一個平安扣說是肖家主給的信物,才讓肖君天認定寶藏確實存在。

  可肖君天沒有告訴肖飛,而是想要把東西據為己有,他受夠家裡的約束了。

  結果,肖飛和廖鍾啥事沒有,死了一個肖君天。

  這麼糙,這麼幼稚,這麼沒有殺傷力的計劃,最後都弄成這樣。

  這個苟三,能活這麼久純屬運氣。

  「隊長,你有頭緒了嗎?肖君天到底是誰殺的啊?」

  「隊長,你認為真的是廖之年嗎?」

  「隊長,為啥啊?他是不是傻啊?他有大好的前程。」

  「隊長,如果是廖之年,那他為啥要砍下肖君天的右手啊?」

  蔣正義持之以恆的問著,不管羅英是否回答。

  羅英突然停住。

  剛剛自己為什麼能獲得苟三的記憶?

  新技能?

  是握手就行嗎?

  羅英突然想試試。

  她反身握住了蔣正義的手。

  蔣正義先是呆了一下,看了眼兩個人握著的手,然後跟被什麼扎了一樣,跳起來甩手。

  羅英「……」,為什麼不行?

  她看著蔣正義把手放在衣服上擦了擦。

  羅英「……」

  怎麼?她的手很髒嗎?是不是找抽!

  「隊長,你別嚇我,你這是幹啥?我還不想結婚呢!」

  握個手怎麼就上升到結婚了?

  她這是捅了傻子窩了,連續遇傻?

  「我昨晚握了苟從林的手,他就叫大姐,二哥的,我這不是想讓你看看,是不是握手就能看見點啥,看看我身邊是不是跟著什麼人呢?」

  蔣正義跳的更遠了一點。

  逗弄完蔣正義,羅英接著干正事。

  藏寶地她知道在哪兒了。

  殺人犯她也知道是誰。

  現在要做的是找到證據。

  於是,羅英帶著人從搜索情人林開始。

  是的,她要找藏寶藏的地方,她相信廖之年一定已經試過了,費盡心思,還殺了人,結果找到一堆破銅爛鐵,廖之年一定氣瘋了,說不好有疏漏,就會留下證據。

  在羅英的引導下,他們很快就在石林那邊,找到了一個遮蓋著的坑洞。

  而根據坑洞裡的痕跡,很快就找到了被埋在土裡的斷手,上面有一個清晰的血指印。

  當然了,洞裡到處都是腳印。

  就是廖之年留下的。

  限定時間還沒有到,羅英破了案。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廖之年承認殺人了,卻死活不說自己殺人的動機。

  羅英估計是高智商人群被愚弄後羞恥心作祟。

  不過這都不重要,殺了人,他很快就會被判刑。

  送斷手給肖家,羅英親自去了,她要去看看那「不孝子孫」。

  從肖家順走幾頁肖飛壓在寫字檯下面抄寫警示名言的信紙,羅英親手寫了封「實名」舉報廖鐘的信,當然署的是肖飛的名。

  既然苟三最後的心愿是讓兩個不孝子狗咬狗,那她就得幫他實現,這是當大姐的最後能為小弟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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