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一功又一功
殺人的是崔大牙。
方有糧是在崔大牙埋方滿倉的時候才知道的。
方大狗直接埋在郊外了。
方紅軍和方滿倉是在家裡殺的,屍體深埋院中。
而崔大牙之所以會把埋的好好的骨頭刨出來,還得從羅英在張家後院發現了屍體說起。
外面有人傳,傳的神神乎乎的,說公安的鼻子比狗都靈,哪兒有屍體都能聞出來。
崔大牙想著,這公安之前就懷疑她,萬一再來她家,在院子裡聞出點啥,那不就露餡了,在自己院子裡發現屍體,那罪名絕對是逃不掉的。
最好是把骨頭轉移到郊外。
可沒想到,被放出來好幾天了,她覺得應該沒人盯著她了,要轉移屍骨的時候,就那麼寸,正好在街上遇到羅英,又被羅英跟了上來,抓了個現行。
不用說,羅英在抓完人販子後立馬又立一功,堪稱單位立功最快的同志。
更甚者,不知道局裡哪個有才的給起的,羅英到單位不到一個月,喜提「尋屍小能手」稱號。
……
羅家
「英子,明天禮拜天,你還要上班嗎?明天有客人來家。」
這天都上床要睡覺了,羅群突然衝著羅英開口。
「客人?誰啊?」羅英問。
羅正義孤兒出身,六親俱無。
卜翠花麼,兄弟姐妹挺多,但都是無事不往來的,而且也算不上需要全員招待的客人呀。
「二姐,是有人給大姐介紹對象。」羅薈連忙插嘴。
「是嗎?那行,我明天早晨去單位轉一圈就回來。」
羅英上班後因為趕上大案子還沒休息過呢,雖然如今那個滅門案還沒破,黃科長要求所有人在破案前停止休假,但羅英休息一天應該不是問題。
羅群今年21歲了,是到了該相看的時候了。
這個大姐只比羅英大兩歲,但責任心超強。
爸媽說她是長姐,應該照顧小的,她就真的很懂事的,把自己當成了小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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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英小時候四肢還不受控制的時候,沒少被羅群照顧,長大後,羅英也沒少讓羅群操心。
這個家裡,羅英最喜歡羅群。
婚姻大事,她還是得替她把把關的。
羅英早晨到單位晃悠了一圈,碰到黃科長,尋了個理由口頭請了個假就回家了。
她到家的時候,客人竟然已經到了。
羅英今天特意穿的是公安制服,起得是威懾的意思。
「哎呀,這是你家二姑娘吧,真秀……英氣!」說話的大嬸應該是媒人,就是這口條還得練練。
「是我家二姑娘,在公安局上班,羅英,叫張姨。」卜翠花連忙給羅英介紹。
羅英叫了聲,接著目光看向坐在圓桌邊的男人和緊挨著他坐的老年婦女。
男人二十多歲,文質彬彬的,長相算過關。
老年婦女應該是男人的媽吧,長得還挺像,看起來比較和善,就是這年齡,這男人該是這家的小兒子了。
「這是鍾向,鍾向,你介紹介紹自己。」張姨這個媒人開始走流程。
羅英心想,看來自己到的不晚,相親剛剛開始。
「我叫鍾向,今年21歲,高中畢業,是酒廠的工人,工作兩年了,工資每個月28。」
鍾向說話的聲音有點低,說話的時候頭也不抬,看樣子像是個性格靦腆的。
說完這句,鍾向就不說話了。
羅家人都沒說話。
鍾向的媽連忙補充了一句,「以後工資會漲的,我兒子自己掙得就是他以後小家庭的,不用給我們,我們老兩口的養老,按規矩是大兒子的事。」
28塊的工資確實不高,羅群自己每個月都掙36呢。
「這孩子老實,是個過日子的。羅群也是個踏實的好姑娘,將來在一起,日子肯定過的不差。」張姨在那兒誇了句。
羅英「……」,通常沒什麼優點的,都會夸老實。
她看了看那個低頭坐著的男人。
相對象呢,問一句說一句,說話的時候不看人,不說話的時候也不看人,這老實過頭了吧。
還是……,他不願意來相對象?
如果只是老實,羅群就夠實誠了,這樣兩個人在一起,日子過的也太無趣了一些。
如果是本人不願意,被家長逼著來,那就更不行了。
反正羅英不太看好這人。
等她放開嗅覺,眉頭控制不住的皺了起來。
「鍾家就剩這個小的沒結婚了,上面三個哥哥都成家了,都能幫襯著小兩口過日子。」
後面的時間,就是張姨占據主場。
不用羅家人問,把鍾向家的事情說了個清清楚楚。
鍾向家是小王莊的。
小王莊屬於京石市近郊的農村。
離城裡近的農村,一般條件都不算太差,鍾向家裡有房有地。
家裡有四個兒子,前面三個兒子都在家務農,也都結婚了,除了大兒子,其他兒子現在都分出去另過了。
鍾向是老小,今年21歲,高中畢業後沒考上大學,正好趕上酒廠招工,他自己考進去的。
酒廠那邊結婚就能申請分房,當然這房子不是白給的,每月需要交一兩塊的房租。
媒人說話,那鍾大娘就在那兒笑著附和,還十分熱情的邀請羅群去她家看看。
至於鍾向,低著頭,時不時的搓搓手。
羅家這邊,主要是卜翠花在說話,介紹些羅家的情況。
羅英突然開口問了一句。
「鍾大娘平日裡在家都幹啥呢?殺雞宰羊?」
「啊?沒有啊,我怕血,見點血就暈,我家過年殺雞都得我家老頭子來。」鍾大娘被問的一臉懵。
「哈哈,看這孩子問的,一看就是沒在農村生活過,現在日子是好過了,也沒有天天殺雞宰羊的,鍾家要是能天天殺雞宰羊的吃肉,那就是神仙過的日子了。」張姨以為羅英在開玩笑。
呵呵,是嗎?
一見血就暈的人,怎麼渾身惡臭?
羅英沒聞錯,臭味就是這個鐘大娘身上的。
既然不敢宰殺動物,殺昆蟲的話那得是從出生就啥也不乾的滅蟲才能有這樣的味道了,可哪有那麼多蟲子可殺。
那這就是背著人命了!
方有糧是在崔大牙埋方滿倉的時候才知道的。
方大狗直接埋在郊外了。
方紅軍和方滿倉是在家裡殺的,屍體深埋院中。
而崔大牙之所以會把埋的好好的骨頭刨出來,還得從羅英在張家後院發現了屍體說起。
外面有人傳,傳的神神乎乎的,說公安的鼻子比狗都靈,哪兒有屍體都能聞出來。
崔大牙想著,這公安之前就懷疑她,萬一再來她家,在院子裡聞出點啥,那不就露餡了,在自己院子裡發現屍體,那罪名絕對是逃不掉的。
最好是把骨頭轉移到郊外。
可沒想到,被放出來好幾天了,她覺得應該沒人盯著她了,要轉移屍骨的時候,就那麼寸,正好在街上遇到羅英,又被羅英跟了上來,抓了個現行。
不用說,羅英在抓完人販子後立馬又立一功,堪稱單位立功最快的同志。
更甚者,不知道局裡哪個有才的給起的,羅英到單位不到一個月,喜提「尋屍小能手」稱號。
……
羅家
「英子,明天禮拜天,你還要上班嗎?明天有客人來家。」
這天都上床要睡覺了,羅群突然衝著羅英開口。
「客人?誰啊?」羅英問。
羅正義孤兒出身,六親俱無。
卜翠花麼,兄弟姐妹挺多,但都是無事不往來的,而且也算不上需要全員招待的客人呀。
「二姐,是有人給大姐介紹對象。」羅薈連忙插嘴。
「是嗎?那行,我明天早晨去單位轉一圈就回來。」
羅英上班後因為趕上大案子還沒休息過呢,雖然如今那個滅門案還沒破,黃科長要求所有人在破案前停止休假,但羅英休息一天應該不是問題。
羅群今年21歲了,是到了該相看的時候了。
這個大姐只比羅英大兩歲,但責任心超強。
爸媽說她是長姐,應該照顧小的,她就真的很懂事的,把自己當成了小媽媽。
【記住本站域名 追書就上 TW 看書網,𝑠ℎ𝑢.𝑡𝑤超讚 】
羅英小時候四肢還不受控制的時候,沒少被羅群照顧,長大後,羅英也沒少讓羅群操心。
這個家裡,羅英最喜歡羅群。
婚姻大事,她還是得替她把把關的。
羅英早晨到單位晃悠了一圈,碰到黃科長,尋了個理由口頭請了個假就回家了。
她到家的時候,客人竟然已經到了。
羅英今天特意穿的是公安制服,起得是威懾的意思。
「哎呀,這是你家二姑娘吧,真秀……英氣!」說話的大嬸應該是媒人,就是這口條還得練練。
「是我家二姑娘,在公安局上班,羅英,叫張姨。」卜翠花連忙給羅英介紹。
羅英叫了聲,接著目光看向坐在圓桌邊的男人和緊挨著他坐的老年婦女。
男人二十多歲,文質彬彬的,長相算過關。
老年婦女應該是男人的媽吧,長得還挺像,看起來比較和善,就是這年齡,這男人該是這家的小兒子了。
「這是鍾向,鍾向,你介紹介紹自己。」張姨這個媒人開始走流程。
羅英心想,看來自己到的不晚,相親剛剛開始。
「我叫鍾向,今年21歲,高中畢業,是酒廠的工人,工作兩年了,工資每個月28。」
鍾向說話的聲音有點低,說話的時候頭也不抬,看樣子像是個性格靦腆的。
說完這句,鍾向就不說話了。
羅家人都沒說話。
鍾向的媽連忙補充了一句,「以後工資會漲的,我兒子自己掙得就是他以後小家庭的,不用給我們,我們老兩口的養老,按規矩是大兒子的事。」
28塊的工資確實不高,羅群自己每個月都掙36呢。
「這孩子老實,是個過日子的。羅群也是個踏實的好姑娘,將來在一起,日子肯定過的不差。」張姨在那兒誇了句。
羅英「……」,通常沒什麼優點的,都會夸老實。
她看了看那個低頭坐著的男人。
相對象呢,問一句說一句,說話的時候不看人,不說話的時候也不看人,這老實過頭了吧。
還是……,他不願意來相對象?
如果只是老實,羅群就夠實誠了,這樣兩個人在一起,日子過的也太無趣了一些。
如果是本人不願意,被家長逼著來,那就更不行了。
反正羅英不太看好這人。
等她放開嗅覺,眉頭控制不住的皺了起來。
「鍾家就剩這個小的沒結婚了,上面三個哥哥都成家了,都能幫襯著小兩口過日子。」
後面的時間,就是張姨占據主場。
不用羅家人問,把鍾向家的事情說了個清清楚楚。
鍾向家是小王莊的。
小王莊屬於京石市近郊的農村。
離城裡近的農村,一般條件都不算太差,鍾向家裡有房有地。
家裡有四個兒子,前面三個兒子都在家務農,也都結婚了,除了大兒子,其他兒子現在都分出去另過了。
鍾向是老小,今年21歲,高中畢業後沒考上大學,正好趕上酒廠招工,他自己考進去的。
酒廠那邊結婚就能申請分房,當然這房子不是白給的,每月需要交一兩塊的房租。
媒人說話,那鍾大娘就在那兒笑著附和,還十分熱情的邀請羅群去她家看看。
至於鍾向,低著頭,時不時的搓搓手。
羅家這邊,主要是卜翠花在說話,介紹些羅家的情況。
羅英突然開口問了一句。
「鍾大娘平日裡在家都幹啥呢?殺雞宰羊?」
「啊?沒有啊,我怕血,見點血就暈,我家過年殺雞都得我家老頭子來。」鍾大娘被問的一臉懵。
「哈哈,看這孩子問的,一看就是沒在農村生活過,現在日子是好過了,也沒有天天殺雞宰羊的,鍾家要是能天天殺雞宰羊的吃肉,那就是神仙過的日子了。」張姨以為羅英在開玩笑。
呵呵,是嗎?
一見血就暈的人,怎麼渾身惡臭?
羅英沒聞錯,臭味就是這個鐘大娘身上的。
既然不敢宰殺動物,殺昆蟲的話那得是從出生就啥也不乾的滅蟲才能有這樣的味道了,可哪有那麼多蟲子可殺。
那這就是背著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