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說「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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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連衣裙,V領,收腰,裙擺剛好到大腿一半的位置。頭髮被我梳成低馬尾,鬢角碎發用卡子別住了,露出整張臉的輪廓。粉底液蓋住了眼底的青色,腮紅給兩頰添了一層淡淡的血色,睫毛膏讓眼睛看起來大了半圈,口紅的豆沙色在晨光里顯得溫潤而克制。

  很好看。

  比過去半年任何時候都好看。

  可我盯著鏡子裡的自己,胸口那顆凝固的水泥塊又沉了一下。

  因為好看得很陌生。

  有多久沒這樣端詳過自己了?我站在鏡子面前,抬起手,指尖碰了碰自己的臉頰。粉底液下面的皮膚摸起來光滑,但鬆弛了一些,嘴角兩道細紋是生完果果之後有的,那時候日夜顛倒餵奶哄睡,熬了大半年,這兩道紋就再也沒消下去過。

  我從鏡子裡看見自己左邊眼角有一道淺淺的細紋,笑的時候才會明顯,但我不笑了太久,都快忘了它長什麼樣。

  三年前我不是這樣的。

  那時候我還會穿高跟鞋,會塗口紅,會每個周末拉著湯名揚去逛商場試衣服。那時候我在會展公司做到項目主管,帶團隊、跑場地、跟甲方開會,高跟鞋踩在會展中心的大理石地面上,噠噠噠的,有節奏,有底氣。

  後來懷孕了。

  湯名揚說"你辭了吧,我養你",他說這話的時候單膝跪在沙發前,雙手握著我的手,眼神亮亮的,像初中生捧著一等獎狀回家給爸媽看。他說"鎣鎣你別那麼累了,回家享福吧,我掙錢養你和寶寶"。

  我信了。

  我真的信了。

  辭職、待產、生果果、坐月子、餵奶、換尿布、洗衣服、做飯、打掃衛生、接送幼兒園……我把"享福"兩個字活成了一把鏽掉的剪刀,每天剪剪剪,剪掉自己的時間、精力、愛好、朋友、社交圈子,剪到最後只剩一個模糊的輪廓,縮在灶台和洗衣機之間,連自己原本長什麼樣都快記不清了。

  而那個說要養我的男人,把錢包捂得緊緊的,每個月給我家用的時候皺著眉頭說"這個月又花這麼多"——可他自己在外面吃一頓牛排加紅酒,就是四百八十七塊三。

  我站在鏡子前面,看著那個塗了口紅、穿了黑裙子的女人,心裡浮上來一個念頭:如果我從來沒有辭職,如果我一直穿著高跟鞋去上班,現在我還會是今天這個樣子嗎?

  答案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湯名揚在外面找的那個女人,她穿淺色連衣裙、戴金鍊子、塗豆沙粉口紅,她不洗衣服不做飯不換尿布,她乾乾淨淨的、漂漂亮亮的、被人捧在手心裡哄著的。

  而我,我站在這個洗手台前面,花了二十分鐘才把自己拼湊成"像一個女人"的樣子。

  我低下頭,雙手撐在洗手台邊緣,指尖抵著冰涼的陶瓷台面,用力地、緩慢地呼出一口濁氣。

  然後我重新抬起了頭。

  鏡子裡的那張臉還帶著一點點憔悴的痕跡——眼袋沒有完全遮住,脖頸處有一小片因為長期低頭看手機形成的細紋——但眼睛不一樣了。

  眼睛裡有一種沉甸甸的東西。

  我今天穿這條黑裙子,不是為了取悅誰。

  不是為了讓他回頭看我一眼。

  我是為了讓我自己記住,我曾經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伸手把鬢角那縷碎發別到耳後,對著鏡子,嘴角往上提了一下,笑了一個給自己看的弧度。弧度不算大,但鏡子裡的人看起來不那麼陌生了。

  "走了。"我對自己說了一聲。

  聲音在空蕩蕩的衛生間裡響了一下,就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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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轉身走出衛生間,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手機屏幕亮著,定位軟體的地圖在指尖下面緩緩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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