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當街攔轎
丈量隊清田時,有文州城防軍隨行,城防軍佩刀,但刀不輕易出鞘,拿在手上的,一般都是棍子。
有武力威懾,所經之處幾乎沒有故意鬧事的。
江南地方全力配合,清田的速度比在京城時還快。
謝靈玉送來的簿子,也少有人犯錯。
姜念之心裡隱隱有些不安,太順遂了,一定有人憋著壞呢。
這些豪強大族可不會安生,即使江南最大的家族蘇家已經投誠,並且勸她們投誠。
在實打實的利益面前,說什麼都不管用。
更何況,有些人家,做的髒事不止藏了田。
姜念之不會容忍這些人突然跳出來傷到她或是她的人,她選擇自己戳破。
三日後。
姜念之前往各州巡查清田的情況,途經寧州池縣時,有一衣衫襤褸的百姓舉著血書,跪在轎前。
轎子不得已停了下來,轎側隨行的小吏怒目圓睜,「何人攔轎?」
「小民王田生,原為本縣西鄉農戶,小民有冤要訴,求大人容小民稟明冤情!」
她有天大的冤情要訴,只是每一次都求告無門,只能試著攔人,每一回上邊來人,不管是從寧州來還是從江南來,她都會籌謀一番,嘗試攔住大官做的轎子。
她成功過一次,只是剛說完第一句話便被拖走了,狀沒告成,還成了「刺客」,被狠狠打了三十板子。
她原本已灰了心,想著此生老老實實為仆,偏又來了個好心的路人,告訴她,有大官從京城來,這位大官是皇帝的欽差,下來清田的,必不會護著那些壞人。
王田生努力睜著眼睛望著轎子,她希望裡面的人能為她做主,又怕這位比先前的大官們更大的官比她們更加毫不留情。
王田生的身子因為恐懼微微顫抖著,下一瞬,卻見一隻手掀開轎簾,露出一身緋紅的官袍和一張如天人威嚴的臉。
天人說:「所告何人,有何冤情?」
「草民要告池、池縣縣丞張曲、族親張三、和商人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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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生見轎子裡的大官沒露出異樣的表情,心定了定,將事情原委娓娓道來,字字泣血。
她叫王田生,西鄉苦稻村人氏,家有十畝地。
這些地離水渠遠,算不得良田,卻是她們全家的生計,她們十分珍惜這十畝地,日日勞作,開溝引水,精心侍弄,收成一年比一年好。
然而五年前生了變故。
村裡有幾個遊手好閒的年輕人,打頭的叫張三,這張三是池縣縣丞的遠房親戚,看上了她們家的地,低價買田不成,索性裝模作樣在她們家門口摔了一跤,闖進家裡來,說王家門前的地滑,摔壞了傳家的玉佩,揪著她要她賠。
等報了官,來了個小吏,也說這是王家的錯,應該賠錢,張三又恐嚇了她一番,嚇得魂不附體,在張三的引見下,向商人李大借了印子錢,賠了玉佩。
她以為事清了,不料這是一切噩夢的開始。
印子錢的本金不多,利息卻是天價,她們根本還不起,張三和李大來家裡打砸了一番,拿走了家裡的雞,逼著她按了典田的文書,將田暫時典出,還清本息即可贖回。
印子錢利滾利越來越高,她們苦苦撐了一年,最後在張三的威逼利誘下簽了賣身契,自此全家淪為佃仆,種原來的地,給張家交租,交朝廷的賦稅,照樣服徭役。
雖然沒了田,成了佃仆,可她們還有翻身的希望,她的女兒讀書十分刻苦,只要能科舉上榜,便可以拿了銀子來解了賣身契,贖回自家的十畝地。
她省吃儉用,從牙縫裡攢下一筆錢,打算送女兒參加科舉,報名的時候卻失敗了,原因是她們全家都是張家的世仆,不能科舉。
怎麼可能,她簽的明明是二十年的長契,還是良民,怎麼就成了世仆?
她不可置信,一紙訴狀將張家告上官府,卻敗了,說當初簽的就是永契,她拿出契書,卻被指證是偽造的。
輸了官司,地也不能種了,張家將她們趕到山裡搬石頭,她不服,地是她們的,只是暫時典出去了,為什麼不能種了?
張家那邊卻說她遲遲沒有還上印子錢,地是她們家的了。
可明明朝廷說不能買賣土地。
她又去官府告狀,卻發現了一個更絕望的事實,官府的魚鱗冊上,那十畝地不再是她們的了,而是張家人的。
過後她才知道,張三的本家縣丞串通戶房的典吏偷偷改了魚鱗冊,將地徹底收走了,這下,就算她們有錢,也贖不回了。
自此,王家的地成了張家的,王家的人成了張家的世仆,她告過幾次,求告無門,每一次都被說成是刁民鬧事,被拖走打板子。
侵奪民田、逼人為仆,當真是一樁血案。
姜念之問:「王田生,可有證據。」
「有!」
她有一張祖傳的紅契。
一張圖紙,圖紙上標註了十畝地的位置,南邊有一條溝,西邊有一棵古樹,十幾年前乃至幾十年前的魚鱗冊上也有這樣的標記,兩相對應,能證明這地原是她家的。
一張印子錢的借據。
一張賣身契,二十年的長契,雖然她不知道為什麼這張契不明不白地成了假的,長期成了永契,可這就是真的。
一份寫滿了冤情的血書。
以及三位鄉鄰。
證人,證據都有了。
姜念之將王家人安排進她下榻的驛舍後,馬不停蹄地去了寧州府衙,升堂審案。
她是不可能用寧州府衙里的人的,官高半級壓死人,她當即把府衙里的人踢了出去,換上自己人。
張三說王家人手裡的二十年長契是假的,她不需要證明這份長契是真的,只需要證明張家人手裡的永契是假的。
那份假的永契能糊弄百姓,卻糊弄不了她的眼睛。
大堂上,隨行的典吏細細看過文書,搖了搖頭,「假的。」
她指著文書上芝麻大的一點,說:「真的永契文書是沒有這一點。」
「簽永契文書,必得由官府蓋章,官府的朱印可以透紙,從背面也看得到,這一張只浮在表面,而且線條僵硬,實屬偽造。」
至於篡改魚鱗冊之事,姜念之把池縣縣衙、寧州府衙以及江南衙門存檔的魚鱗冊都拿了出來,一一對照,池縣和寧州的魚鱗冊上,這十畝地都屬張三,而江南的,沒來得及改,仍屬王田生。
寧州府衙有張家的「細作」,若是從前,定要從上到下清查一遍,才能查出此人是誰,最短要小半個月,長要一兩個月,有時半年一年都不能結清的。
姜念之早就將此事調查清楚了,因而從王田生攔轎,到李大、張三、池縣縣丞、寧州州判一干人等被押進牢獄,只花了兩日。
可謂是雷厲風行,令人瞠目結舌。
有武力威懾,所經之處幾乎沒有故意鬧事的。
江南地方全力配合,清田的速度比在京城時還快。
謝靈玉送來的簿子,也少有人犯錯。
姜念之心裡隱隱有些不安,太順遂了,一定有人憋著壞呢。
這些豪強大族可不會安生,即使江南最大的家族蘇家已經投誠,並且勸她們投誠。
在實打實的利益面前,說什麼都不管用。
更何況,有些人家,做的髒事不止藏了田。
姜念之不會容忍這些人突然跳出來傷到她或是她的人,她選擇自己戳破。
三日後。
姜念之前往各州巡查清田的情況,途經寧州池縣時,有一衣衫襤褸的百姓舉著血書,跪在轎前。
轎子不得已停了下來,轎側隨行的小吏怒目圓睜,「何人攔轎?」
「小民王田生,原為本縣西鄉農戶,小民有冤要訴,求大人容小民稟明冤情!」
她有天大的冤情要訴,只是每一次都求告無門,只能試著攔人,每一回上邊來人,不管是從寧州來還是從江南來,她都會籌謀一番,嘗試攔住大官做的轎子。
她成功過一次,只是剛說完第一句話便被拖走了,狀沒告成,還成了「刺客」,被狠狠打了三十板子。
她原本已灰了心,想著此生老老實實為仆,偏又來了個好心的路人,告訴她,有大官從京城來,這位大官是皇帝的欽差,下來清田的,必不會護著那些壞人。
王田生努力睜著眼睛望著轎子,她希望裡面的人能為她做主,又怕這位比先前的大官們更大的官比她們更加毫不留情。
王田生的身子因為恐懼微微顫抖著,下一瞬,卻見一隻手掀開轎簾,露出一身緋紅的官袍和一張如天人威嚴的臉。
天人說:「所告何人,有何冤情?」
「草民要告池、池縣縣丞張曲、族親張三、和商人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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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生見轎子裡的大官沒露出異樣的表情,心定了定,將事情原委娓娓道來,字字泣血。
她叫王田生,西鄉苦稻村人氏,家有十畝地。
這些地離水渠遠,算不得良田,卻是她們全家的生計,她們十分珍惜這十畝地,日日勞作,開溝引水,精心侍弄,收成一年比一年好。
然而五年前生了變故。
村裡有幾個遊手好閒的年輕人,打頭的叫張三,這張三是池縣縣丞的遠房親戚,看上了她們家的地,低價買田不成,索性裝模作樣在她們家門口摔了一跤,闖進家裡來,說王家門前的地滑,摔壞了傳家的玉佩,揪著她要她賠。
等報了官,來了個小吏,也說這是王家的錯,應該賠錢,張三又恐嚇了她一番,嚇得魂不附體,在張三的引見下,向商人李大借了印子錢,賠了玉佩。
她以為事清了,不料這是一切噩夢的開始。
印子錢的本金不多,利息卻是天價,她們根本還不起,張三和李大來家裡打砸了一番,拿走了家裡的雞,逼著她按了典田的文書,將田暫時典出,還清本息即可贖回。
印子錢利滾利越來越高,她們苦苦撐了一年,最後在張三的威逼利誘下簽了賣身契,自此全家淪為佃仆,種原來的地,給張家交租,交朝廷的賦稅,照樣服徭役。
雖然沒了田,成了佃仆,可她們還有翻身的希望,她的女兒讀書十分刻苦,只要能科舉上榜,便可以拿了銀子來解了賣身契,贖回自家的十畝地。
她省吃儉用,從牙縫裡攢下一筆錢,打算送女兒參加科舉,報名的時候卻失敗了,原因是她們全家都是張家的世仆,不能科舉。
怎麼可能,她簽的明明是二十年的長契,還是良民,怎麼就成了世仆?
她不可置信,一紙訴狀將張家告上官府,卻敗了,說當初簽的就是永契,她拿出契書,卻被指證是偽造的。
輸了官司,地也不能種了,張家將她們趕到山裡搬石頭,她不服,地是她們的,只是暫時典出去了,為什麼不能種了?
張家那邊卻說她遲遲沒有還上印子錢,地是她們家的了。
可明明朝廷說不能買賣土地。
她又去官府告狀,卻發現了一個更絕望的事實,官府的魚鱗冊上,那十畝地不再是她們的了,而是張家人的。
過後她才知道,張三的本家縣丞串通戶房的典吏偷偷改了魚鱗冊,將地徹底收走了,這下,就算她們有錢,也贖不回了。
自此,王家的地成了張家的,王家的人成了張家的世仆,她告過幾次,求告無門,每一次都被說成是刁民鬧事,被拖走打板子。
侵奪民田、逼人為仆,當真是一樁血案。
姜念之問:「王田生,可有證據。」
「有!」
她有一張祖傳的紅契。
一張圖紙,圖紙上標註了十畝地的位置,南邊有一條溝,西邊有一棵古樹,十幾年前乃至幾十年前的魚鱗冊上也有這樣的標記,兩相對應,能證明這地原是她家的。
一張印子錢的借據。
一張賣身契,二十年的長契,雖然她不知道為什麼這張契不明不白地成了假的,長期成了永契,可這就是真的。
一份寫滿了冤情的血書。
以及三位鄉鄰。
證人,證據都有了。
姜念之將王家人安排進她下榻的驛舍後,馬不停蹄地去了寧州府衙,升堂審案。
她是不可能用寧州府衙里的人的,官高半級壓死人,她當即把府衙里的人踢了出去,換上自己人。
張三說王家人手裡的二十年長契是假的,她不需要證明這份長契是真的,只需要證明張家人手裡的永契是假的。
那份假的永契能糊弄百姓,卻糊弄不了她的眼睛。
大堂上,隨行的典吏細細看過文書,搖了搖頭,「假的。」
她指著文書上芝麻大的一點,說:「真的永契文書是沒有這一點。」
「簽永契文書,必得由官府蓋章,官府的朱印可以透紙,從背面也看得到,這一張只浮在表面,而且線條僵硬,實屬偽造。」
至於篡改魚鱗冊之事,姜念之把池縣縣衙、寧州府衙以及江南衙門存檔的魚鱗冊都拿了出來,一一對照,池縣和寧州的魚鱗冊上,這十畝地都屬張三,而江南的,沒來得及改,仍屬王田生。
寧州府衙有張家的「細作」,若是從前,定要從上到下清查一遍,才能查出此人是誰,最短要小半個月,長要一兩個月,有時半年一年都不能結清的。
姜念之早就將此事調查清楚了,因而從王田生攔轎,到李大、張三、池縣縣丞、寧州州判一干人等被押進牢獄,只花了兩日。
可謂是雷厲風行,令人瞠目結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