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聯席會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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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訴意見書擺上檢察官聯席會議桌的時候,距離開庭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會議是艾合買提主持的。員額檢察官圍坐一圈,阿依古麗做記錄。桌上的材料堆得很高:公安機關移送的案卷,監委移送的材料,安秀珍交出的兩本帳,還有鄭鶴鳴在機場交出的那幾冊手寫底帳——那個信封里的東西,已經按程序核驗、固定,牽出的線索另行處理。

  信封里的東西,聯席會上只提了一句:牽出的暗線,已經按管轄移交。會議室里的人都沒有多問。辦案的人有個默契——案卷之外的事,知道得越少,案子越乾淨。

  阿依古麗的記錄本上,那一頁只寫了七個字:線索另案處理中。

  今天爭的,是量刑。

  「我的意見,從嚴。」趙永剛第一個發言。他把案卷往前推了推,「污染環境,持續時間以年計;三眼暗井,打在超採區的命門上;下游多少畝胡楊死了,死了就是死了,活不過來。再加上指使頂罪、統一口徑、轉移證人——這個案子的主觀惡性,從重里從重。我的建議,頂格。」

  趙永剛從檢這些年,辦的案子裡,這一件壓他最久。他是公訴席上的人,最恨的就是庭上翻供、庭下串供——鄭鶴鳴把這兩樣都占全了。

  另一位員額檢察官清了清嗓子:「老趙說的,都有依據。可另一面,也得擺上桌面。鄭鶴鳴,通緝之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首成立;他交出的材料,牽出了我們沒掌握的線索,立功的認定正在走程序;企業的修復保證金,已經足額預繳;兩本帳、底帳,是他親手交的——這些,都是法定的從寬情節。我的意見:依法從寬,認罪認罰。」

  「從寬?」趙永剛抬高了聲音,「死樹能活過來嗎?開這個口子,往後老闆們都學會了——先挖井,先砍樹,先把錢掙夠,風頭緊了再抱著材料去機場『自首』。這買賣,划算啊。」

  會議室里的空氣緊張了起來。有人低頭翻材料,有人端著杯子沒喝。這種爭論,在聯席會上不常有——多數案子,承辦人意見一過,就是走程序。這個案子不一樣,它壓著一個縣的眼珠子,誰都不敢怠慢。

  「趙檢,你這個帳,算反了。」李明鑰開口了。

  她是承辦人,從頭到尾,等的就是這個時候。

  「要是不給自首從寬這條路,鄭鶴鳴這樣的人,會選哪條路?」她說,「銷毀證據,轉移資產,人在國外,案子懸著,河照樣干,樹照樣死,工人照樣沒著落。我們手裡多一樁『硬案』,老百姓多受十年罪。從寬不是放水,是讓悔罪有價——悔罪有價,後來的人才敢回頭。」

  「從嚴呢,也不是報復。」她的目光掃過一圈,「該頂格的情節,一條不能漏:暗井打了多少年,頂罪的局是誰布的,串供的話是誰教的,一條一條,寫進起訴書,擺在法庭上,讓全縣人都看見。從嚴不是報復,是讓罪惡有價——罪惡有價,後來的人才不敢伸手。」

  會議室里,沒有人說話。

  坐在末席的一位年輕員額檢察官,這時候提了一個問題:「修復金足額預繳了,可錢繳了,樹栽不栽得活,誰來盯?」

  「公益訴訟盯著。」李明鑰答,「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我們一併提。修複方案林草部門做,執行過程檢察跟進監督,一年一評估,評估報告進卷。錢進了修復專戶,一筆一筆,都得花在白楊河的土裡。這不是一句從寬就過去的買賣——這是他拿往後的十年八年,一天一天還。」

  「所以我的意見是八個字:定性從嚴,量刑依法。」李明鑰把起訴意見書的草稿翻到最後一頁,「罪,一項一項訴足,事實一寸不讓;自首、立功、退賠、預繳修復金,一項一項認定,從寬一分不少。讓他明明白白知道,他輸掉的是什麼,他換來的又是什麼。也讓外面看著的人明白——法律這桿秤,兩邊都准。」

  說到這裡,她把聲音放緩了些。

  「還有一點,我想擺在桌上說。」她說,「這個案子,我是當事人之一——網上那些圖,那些話,沖的是我。按理說,我可以申請迴避。我沒有申請,因為案子辦到這一步,換誰接,都是對證據不負責。可我心裡那根弦,今天當著大家的面說清楚:我在起訴書上籤的每一個字,都得經得起十年以後回頭看。從嚴,不是為了我自己出氣;從寬,也不是為了顯我大度。這桿秤上,沒有我李明鑰,只有法。」

  艾合買提看著她,緩緩點了點頭。會議室里,連翻紙的聲音都沒有了。

  艾合買提一直沒有說話。

  他聽著,記著,最後把目光投向趙永剛:「老趙,還有意見嗎?」

  趙永剛靠回椅背上,半天,哼了一聲:「定性從嚴,量刑依法——這話我挑不出毛病。就一條,起訴書里,把那片死林的照片附上。法官要看,老百姓也要看。」

  「附。」艾合買提點頭,一錘定音,「不但要附,宣讀起訴書那天,公訴人要把那片林子的來龍去脈,念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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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會的時候,天已經黑透了。趙永剛收拾案卷,走到門口,又折回來,把李明鑰那份量刑建議書抽出來,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看完,什麼都沒說,拿筆在自己名字旁邊簽了字。

  「別得意。」他跟李明鑰說,「庭上要是讓對方律師抓住一處漏洞,我頭一個不饒你。」

  「求之不得。」李明鑰說。

  散會以後,程序一環一環往前走。認罪認罰具結書,在看守所里簽了;量刑建議書,附在卷里;隨案移送的,還有一份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訴狀——生態修復的費用,一分一厘,都要落到白楊河的土裡。

  簽具結書那天,鄭鶴鳴把文書從頭到尾看了三遍,看得很慢。簽完字,他問辦案的同志:「起訴書里,生態修復那部分,能給我一份抄件嗎?」

  辦案人員問他要這個做什麼。

  他說:「我想知道,我欠河裡的,怎麼還,還到哪一步。人在裡頭,心不能閒著。我先在紙上,把樹種起來。」

  曹斌的處理,也是這幾天定的。他主動提交材料、配合調查、如實說明經手情況,依法轉為證人。離開檢察院那天,他在門口碰到阿依古麗,站住了,半天,說了一句:「替我跟李檢說聲謝謝。也替我說聲……對不起。」

  阿依古麗看著他:「你自己跟她說。她就在樓上。」

  曹斌仰起頭,看了一眼三樓的窗戶,搖搖頭,走了。走出很遠,他又回身鞠了一躬,朝著檢察院的大門。

  起訴書定稿那天,開庭的日期也敲定了。

  公告貼出去,半天就傳遍了縣城。巴紮上,茶館裡,合作社的庫房門口,人人都在說這件事:綠野的案子,要開庭了。鄭鶴鳴,要上法庭了。

  老茶館裡,老掌柜給老主顧們續水,聽見滿屋子議論,插了一句嘴:「急什麼。茶要熬,人要熬,案子——也要熬。熬到那天,自有分曉。」

  滿屋子的人聽了,都覺得這話在理。銅壺嘴拉出一條細長的水線,嘶嘶地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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