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9章 充滿希望的年輕人!
第769章 充滿希望的年輕人!
「吃什麼呢?」他問。
「你選。」林恩說。
邁爾斯想了想。「上次我們去布魯克林辦的那個案子,你記得嗎?就是那個倉庫里的那個案子的附近,有一家很小的義大利餐廳。我在那附近等了你們三個小時,餓得不行,進去吃了一盤面。那個面是真的好。」
「那就去那家。」
他們攔了一輛計程車。司機是個上了年紀的巴基斯坦人,頭上戴著白色的帽子,方向盤旁邊放著一瓶打開的礦泉水和一個已經咬了一半的蘋果。邁爾斯報了地址,司機點了下頭,把蘋果放在儀錶盤上,打了一把方向,匯入了中城的車流。
林恩靠在后座上,看著車窗外面那些熟悉的、離開了兩天但看起來好像離開了兩個月的街景。那個拐角的熱狗攤還在,那個總是在路口發傳單的人還在,那家永遠在裝修的店面門口的腳手架還在。所有的一切都跟兩天前一模一樣,但他不一樣了。他說不上來哪裡不一樣,但他知道不一樣。
計程車開了三十多分鐘,穿過了威廉斯堡大橋,到了布魯克林的那條街。
那家餐廳還在。門面不大,綠色的遮雨棚,白色的桌子,紅色的餐巾紙,窗
台上放著一盆已經開敗了的天竺葵,乾枯的花瓣落在窗台上,像一些被遺忘在那裡的、小小的、粉色的紙屑。
店裡人不多了,下午兩點多,午飯高峰已經過了,只有兩三桌客人。一個穿著白色圍裙的胖女人從櫃檯後面探出頭來,用義大利語跟廚房裡喊了一句什麼,廚房裡回了一句,兩個人都笑了。
邁爾斯選了一張靠窗的桌子坐下,把電腦包放在旁邊的椅子上,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那口氣很長,長到林恩覺得他要把這兩天所有的呼吸都補回來。
一個年輕的侍者走過來,把菜單放在桌上。菜單是舊的,邊角已經捲起來了,上面有幾道不知道是什麼液體留下的、怎麼擦也擦不掉的舊印子。
邁爾斯翻開菜單,看了一頁,又翻了一頁,抬起頭來看著林恩。
「我請客。」他說。
「不用。」
「我不是在客氣。」邁爾斯說,「我是覺得如果沒有你,我可能已經在那條河邊死了。或者更慘,活著但被帶走了。所以我請客。你不要跟我爭。」
林恩看著他,沒說話,把菜單翻開了。
「行。」
他們點了兩盤面,一份色拉,一瓶氣泡水。侍者把氣泡水打開的時候,瓶塞彈出來,發出一聲清脆的、像香檳開瓶一樣的響聲,旁邊那桌的兩個老太太轉過頭來看了一眼,笑了笑,又轉回去了。
面端上來的時候,熱氣從盤子裡升起來,在白色的盤子和紅色的餐巾紙之間像一層薄薄的、半透明的霧。邁爾斯拿起叉子,卷了一卷面,塞進嘴裡,閉上眼睛,嚼了很久,像一個人在品嘗一件他等了很久終於等到的東西。
林恩也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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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比他預想的咸了一點,但麵條的韌度剛好,醬汁的味道不重,能吃出番茄本身的酸和甜。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了很久,不是因為面需要嚼那麼久,而是因為他已經很久沒有坐下來、安安靜靜地、不用看手錶地、吃一頓飯了。
「你回去之後第一件事幹什麼?」邁爾斯嘴裡含著面問。
林恩想了想。
「睡覺。」
「不,你第一件事不是睡覺。」
「那是什麼?」
邁爾斯咽下面,喝了一口水,用紙巾擦了擦嘴角,看著林恩,眼鏡片後面的眼睛裡有一點狡黠的光。「你會先給格溫發消息。」
林恩的叉子在盤子裡停了一下。
「不會。」
「你會。」邁爾斯說,「你剛才在路上就一直在看手機。每次震你都看。不是德雷克的,不是卡特的,不是任何跟案子有關的。是格溫的。」
林恩把一盤面里的最後一口吃完,放下叉子,拿起餐巾紙擦了擦嘴,看著窗外。窗外的街上有一個人牽著一隻很小的白色小狗在走,小狗走得很慢,走走停停,在每一根電線桿下面都要聞很久。那個人很有耐心地等著,不催,不拉,只是站在那裡,低頭看著那隻小狗,像一個看著自己的孩子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的父親。
「你說得對。」林恩說,「我會發。」
邁爾斯笑了。這次是真的笑了,不是那種從鼻子裡擠出來的半口氣,而是整張臉都跟著動起來的、眼睛彎成月牙形的那種笑。他笑起來的時候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更年輕,像一個還沒從大學畢業的、在圖書館裡熬夜寫論文的、對未來還充
滿希望的年輕人。
「你知道你今天在車上睡著的時候說了什麼嗎?」邁爾斯說。
林恩看著他。「我說什麼了?」
邁爾斯又笑了,這次笑得更大了,笑到叉子都拿不穩,掉在了盤子裡,發出叮的一聲。
「你說那條河太冷了。「然後你翻了個身,又說了一句。你說下次帶個暖水瓶。
林恩靠在椅背上,看著邁爾斯笑得前仰後合的樣子,自己嘴角也動了一下。
不是笑,是那種被人看見了自己在睡眠中毫無防備的一面之後、既尷尬又沒辦法否認的、嘴角的微微上揚。
他拿起手機。
解鎖。
打開格溫的對話框。
他想了想,打了幾個字:回來了。安全。
然後他看著那行字,看了幾秒,又在後面加了一句:晚上有沒有空?請你吃飯。
發出去之後他把手機扣在桌上,面朝下,背朝上,像一個不敢看成績單的學生把卷子反扣在桌上。邁爾斯假裝沒有看見,低著頭吃自己的面,嘴角那個弧度一直掛在那裡,怎麼壓都壓不下去。
手機震了。
林恩把手機翻過來。
格溫:幾點?
林恩看著這兩個字,右眼不跳了。從過了俄克拉荷馬城就開始跳的那塊眼輪匝肌,在它跳了將近一整個夜晚之後,在看到這兩個字的那一瞬間,忽然就不跳了。
他打字:七點。你選地方。
格溫:上次那家?哥大附近的那家。
「吃什麼呢?」他問。
「你選。」林恩說。
邁爾斯想了想。「上次我們去布魯克林辦的那個案子,你記得嗎?就是那個倉庫里的那個案子的附近,有一家很小的義大利餐廳。我在那附近等了你們三個小時,餓得不行,進去吃了一盤面。那個面是真的好。」
「那就去那家。」
他們攔了一輛計程車。司機是個上了年紀的巴基斯坦人,頭上戴著白色的帽子,方向盤旁邊放著一瓶打開的礦泉水和一個已經咬了一半的蘋果。邁爾斯報了地址,司機點了下頭,把蘋果放在儀錶盤上,打了一把方向,匯入了中城的車流。
林恩靠在后座上,看著車窗外面那些熟悉的、離開了兩天但看起來好像離開了兩個月的街景。那個拐角的熱狗攤還在,那個總是在路口發傳單的人還在,那家永遠在裝修的店面門口的腳手架還在。所有的一切都跟兩天前一模一樣,但他不一樣了。他說不上來哪裡不一樣,但他知道不一樣。
計程車開了三十多分鐘,穿過了威廉斯堡大橋,到了布魯克林的那條街。
那家餐廳還在。門面不大,綠色的遮雨棚,白色的桌子,紅色的餐巾紙,窗
台上放著一盆已經開敗了的天竺葵,乾枯的花瓣落在窗台上,像一些被遺忘在那裡的、小小的、粉色的紙屑。
店裡人不多了,下午兩點多,午飯高峰已經過了,只有兩三桌客人。一個穿著白色圍裙的胖女人從櫃檯後面探出頭來,用義大利語跟廚房裡喊了一句什麼,廚房裡回了一句,兩個人都笑了。
邁爾斯選了一張靠窗的桌子坐下,把電腦包放在旁邊的椅子上,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那口氣很長,長到林恩覺得他要把這兩天所有的呼吸都補回來。
一個年輕的侍者走過來,把菜單放在桌上。菜單是舊的,邊角已經捲起來了,上面有幾道不知道是什麼液體留下的、怎麼擦也擦不掉的舊印子。
邁爾斯翻開菜單,看了一頁,又翻了一頁,抬起頭來看著林恩。
「我請客。」他說。
「不用。」
「我不是在客氣。」邁爾斯說,「我是覺得如果沒有你,我可能已經在那條河邊死了。或者更慘,活著但被帶走了。所以我請客。你不要跟我爭。」
林恩看著他,沒說話,把菜單翻開了。
「行。」
他們點了兩盤面,一份色拉,一瓶氣泡水。侍者把氣泡水打開的時候,瓶塞彈出來,發出一聲清脆的、像香檳開瓶一樣的響聲,旁邊那桌的兩個老太太轉過頭來看了一眼,笑了笑,又轉回去了。
面端上來的時候,熱氣從盤子裡升起來,在白色的盤子和紅色的餐巾紙之間像一層薄薄的、半透明的霧。邁爾斯拿起叉子,卷了一卷面,塞進嘴裡,閉上眼睛,嚼了很久,像一個人在品嘗一件他等了很久終於等到的東西。
林恩也吃了。
看書就來 TW 看書網,🆂🅷🆄.🆃🆆超方便
面比他預想的咸了一點,但麵條的韌度剛好,醬汁的味道不重,能吃出番茄本身的酸和甜。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了很久,不是因為面需要嚼那麼久,而是因為他已經很久沒有坐下來、安安靜靜地、不用看手錶地、吃一頓飯了。
「你回去之後第一件事幹什麼?」邁爾斯嘴裡含著面問。
林恩想了想。
「睡覺。」
「不,你第一件事不是睡覺。」
「那是什麼?」
邁爾斯咽下面,喝了一口水,用紙巾擦了擦嘴角,看著林恩,眼鏡片後面的眼睛裡有一點狡黠的光。「你會先給格溫發消息。」
林恩的叉子在盤子裡停了一下。
「不會。」
「你會。」邁爾斯說,「你剛才在路上就一直在看手機。每次震你都看。不是德雷克的,不是卡特的,不是任何跟案子有關的。是格溫的。」
林恩把一盤面里的最後一口吃完,放下叉子,拿起餐巾紙擦了擦嘴,看著窗外。窗外的街上有一個人牽著一隻很小的白色小狗在走,小狗走得很慢,走走停停,在每一根電線桿下面都要聞很久。那個人很有耐心地等著,不催,不拉,只是站在那裡,低頭看著那隻小狗,像一個看著自己的孩子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的父親。
「你說得對。」林恩說,「我會發。」
邁爾斯笑了。這次是真的笑了,不是那種從鼻子裡擠出來的半口氣,而是整張臉都跟著動起來的、眼睛彎成月牙形的那種笑。他笑起來的時候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更年輕,像一個還沒從大學畢業的、在圖書館裡熬夜寫論文的、對未來還充
滿希望的年輕人。
「你知道你今天在車上睡著的時候說了什麼嗎?」邁爾斯說。
林恩看著他。「我說什麼了?」
邁爾斯又笑了,這次笑得更大了,笑到叉子都拿不穩,掉在了盤子裡,發出叮的一聲。
「你說那條河太冷了。「然後你翻了個身,又說了一句。你說下次帶個暖水瓶。
林恩靠在椅背上,看著邁爾斯笑得前仰後合的樣子,自己嘴角也動了一下。
不是笑,是那種被人看見了自己在睡眠中毫無防備的一面之後、既尷尬又沒辦法否認的、嘴角的微微上揚。
他拿起手機。
解鎖。
打開格溫的對話框。
他想了想,打了幾個字:回來了。安全。
然後他看著那行字,看了幾秒,又在後面加了一句:晚上有沒有空?請你吃飯。
發出去之後他把手機扣在桌上,面朝下,背朝上,像一個不敢看成績單的學生把卷子反扣在桌上。邁爾斯假裝沒有看見,低著頭吃自己的面,嘴角那個弧度一直掛在那裡,怎麼壓都壓不下去。
手機震了。
林恩把手機翻過來。
格溫:幾點?
林恩看著這兩個字,右眼不跳了。從過了俄克拉荷馬城就開始跳的那塊眼輪匝肌,在它跳了將近一整個夜晚之後,在看到這兩個字的那一瞬間,忽然就不跳了。
他打字:七點。你選地方。
格溫:上次那家?哥大附近的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