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同類
布萊克在巷子裡坐了二十分鐘。
他有點不知道如何逃跑了,因為這是他從未預見的情況,一個殺手本不該迷茫,但是他現在迷茫了。
錢沒了,護照沒了,槍也躺在了垃圾桶里。
沒有那筆錢,他今晚想過的每一條路線都是死路:長途車站要票,碼頭要打點,連偷渡的蛇頭都只認現金。
他給自己留了九年的後路,被人在一瞬間抽得乾乾淨淨。
到底是誰!
二十分鐘後,巷口傳來一聲腳步聲。
很輕,是那種皮鞋底碾過碎磚的聲音,不急,不緩,像是散步的人拐進來看看。
布萊克的頭猛地轉向巷口。
他的耳朵是消防局九年操練出來的——可這一聲腳步響過之後,什麼都沒有了。
沒有第二聲,沒有重心落地的節奏,沒有任何一個活人該有的動靜。
但巷子口站著一個人。
路燈從背後照過來,那人手上戴著一副薄手套,握著一把很小的手槍。
小口徑,口袋槍,槍身磨得發亮。
那是他的槍,他給自己跑路準備的那把。
"萊因哈特博士。"布萊克認了兩秒,笑出了聲:「沒想到真是你!」
羅凱沒接話,就站在巷口,燈光照不到他的臉。
"我在電視上見過你。"布萊克說:"有一陣子新聞里天天是你,報紙上也有,你的臉全紐約都認識,推特資料上寫的還是法醫。"
他晃了晃手裡的雜誌:「現在你親自來抓我?」
羅凱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說了另一句話:「對於你的包裹被找到,你有什麼感想?」
"感想?"布萊克盯著他:「它不該被這麼輕易地找到才對!我清理了所有的痕跡,所有!我想知道,你是怎麼追到這兒的?」
"很簡單。"羅凱抬眼說:「把自己當成一個殺手來思考就行。」
布萊克又笑了,笑得很輕鬆,像聽了個行話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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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不可能!沒有人能把自己當成殺手來思考,除非——」
他的笑聲停在半截,瞳孔驟然縮小!
除非那個人本來就知道殺手怎麼思考!
除非那個人的腦子裡,裝著和他一樣的東西!
他重新看向巷口的那個人。
推特資料上寫的是法醫,報紙上登的是警探,可這些東西在這一刻全都對不上號。
布萊克幹這行九年,對"人"有一套雷達:活人的呼吸,壓低的重心,藏起來的敵意等等。
普通人走進巷子,他不用回頭就知道那人站在哪、手裡有沒有東西。
可現在,他的雷達是一片空白。
巷子裡有風,有垃圾的味道,有他自己的心跳。
然後有一個明晃晃站在路燈下的人。
他看得見羅凱,卻感覺不到他。
就像巷子裡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人,另一個是燈下的一個影子。
布萊克只在一種東西身上體會過這種鈍感,那就是被他殺掉的人。
他還想起入行第一年,帶他的老頭說過一句話:幹這行的頂尖貨,站你面前你也看不見,等你看見的時候,輪不到你動手。
這種言論他當年當個笑話聽。
現在笑話站在巷口,手裡拿著他的槍。
他明白了。
這個人也是幹這一行的!
而且比他厲害得多,可能厲害得多得多!
也只有這種人,才能追到他:因為他的每一步思考,別人的腦子裡也裝著同一套。
他的一切自以為是的乾淨,都是別人眼裡的小白紙。
布萊克忽然仰起頭,用盡全身的力氣大笑起來,笑聲撞在兩側的磚牆上,滾得滿巷子都是。
"殺手!"他喊:「你也是個殺手!你居然當了警察!還是法醫!法醫兼任警探!哈哈——全紐約最諷刺的笑話!原來紐約警局辦公室里坐著一個最大的殺手!你敢不敢喊出去,讓他們看看你這個守法模範的」
"來人啊!"他扯著嗓子朝巷口喊,「殺人啦!法醫殺人啦!你過來啊,咱倆一起去自首,我作證,我什麼都敢作證,你敢嗎?你不敢!」
他喊得聲嘶力竭,一句比一句響。
這聲是他的求救。只要外面有一個巡邏的聽見"殺手"兩個字,只要一個人回頭,他就活了。
過了會笑聲停在他嗓子眼裡。
羅凱在巷口站直了一點,等了三秒才開口。
「說完了?」
"這裡是你自己選的位置。"羅凱說,「消防局東側,兩家倉庫之間的夾巷,三面高牆,最近的居民樓隔著兩條街。你為什麼挑這兒埋包?因為這裡的聲音傳不出去。」
他抬起手槍,槍口抬起來,穩穩地對準布萊克的頭。
「你忘了?這可是你自己選的風水寶地。」
布萊克看著那根黑洞洞的槍管,忽然慘笑了一聲。
他懂了,這個人不是來抓他的。
抓他的人會帶手銬,會念權利,會在三米之外站穩舉槍瞄準。
而這個人站在巷口,連站位都是殺人的站位。
這是處決的站位。
然後他動了。
他像一頭被逼到牆角的野獸,從地上彈起來,攥著雜誌的手鬆開,整個人撲向羅凱——
橫豎是死,與其跪著挨一顆,不如撲上去賭一條命:手指碰到槍身,哪怕只有一秒,他就還有一半的機會把今晚翻過來!
但是布萊克只能看到瞬間槍口移動,瞄準了自己的腦門,然後自己的視野就突然一黑。
一聲很低的槍響。
巷子裡悶悶地滾過一圈回音。
布萊克的身體在半步之外停住,向後倒下去,砸在碎磚上,濺起一小片灰,眉心多了一個洞。
他給自己準備的那把槍,槍口還熱著,正對著他自己躺的方向。
羅凱站在原地沒動過。
槍抬著的那隻手收回來。
槍沒換,也沒擦。用不著。這把槍跟了布萊克七年,握把上的紋路全是它主人自己的指紋,密得連鑑定科都懶得數。
他低頭看了一眼地上的屍體,又看了一眼攤開的雜誌——封面女郎躺在碎磚中間,還在衝著天笑。
然後他從口袋裡摸出對講機,慢悠悠按下了通話鍵。
"重案組,這裡是萊因哈特。"他說:「我在東側巷子攔截到嫌疑人布萊克,繳獲了他的武器。但是嫌疑人拒捕,並且試圖搶奪武器,現在已被擊斃。」
對講機里炸開一片聲音。
布斯的聲音從雜音里擠出來,緊得變了調:「你一個人?他在哪?我們三分鐘到——」
"不急。"羅凱說,「他現在哪兒也去不了。」
他鬆開手指,讓那陣嘈雜在夜風裡飄了一會兒,把機器別回腰上。
遠處,警笛終於響起來,一輛,兩輛,朝著巷子的方向。
羅凱最後看了一眼封面女郎,走到巷子口,等著隊友的到來。
他有點不知道如何逃跑了,因為這是他從未預見的情況,一個殺手本不該迷茫,但是他現在迷茫了。
錢沒了,護照沒了,槍也躺在了垃圾桶里。
沒有那筆錢,他今晚想過的每一條路線都是死路:長途車站要票,碼頭要打點,連偷渡的蛇頭都只認現金。
他給自己留了九年的後路,被人在一瞬間抽得乾乾淨淨。
到底是誰!
二十分鐘後,巷口傳來一聲腳步聲。
很輕,是那種皮鞋底碾過碎磚的聲音,不急,不緩,像是散步的人拐進來看看。
布萊克的頭猛地轉向巷口。
他的耳朵是消防局九年操練出來的——可這一聲腳步響過之後,什麼都沒有了。
沒有第二聲,沒有重心落地的節奏,沒有任何一個活人該有的動靜。
但巷子口站著一個人。
路燈從背後照過來,那人手上戴著一副薄手套,握著一把很小的手槍。
小口徑,口袋槍,槍身磨得發亮。
那是他的槍,他給自己跑路準備的那把。
"萊因哈特博士。"布萊克認了兩秒,笑出了聲:「沒想到真是你!」
羅凱沒接話,就站在巷口,燈光照不到他的臉。
"我在電視上見過你。"布萊克說:"有一陣子新聞里天天是你,報紙上也有,你的臉全紐約都認識,推特資料上寫的還是法醫。"
他晃了晃手裡的雜誌:「現在你親自來抓我?」
羅凱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說了另一句話:「對於你的包裹被找到,你有什麼感想?」
"感想?"布萊克盯著他:「它不該被這麼輕易地找到才對!我清理了所有的痕跡,所有!我想知道,你是怎麼追到這兒的?」
"很簡單。"羅凱抬眼說:「把自己當成一個殺手來思考就行。」
布萊克又笑了,笑得很輕鬆,像聽了個行話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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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不可能!沒有人能把自己當成殺手來思考,除非——」
他的笑聲停在半截,瞳孔驟然縮小!
除非那個人本來就知道殺手怎麼思考!
除非那個人的腦子裡,裝著和他一樣的東西!
他重新看向巷口的那個人。
推特資料上寫的是法醫,報紙上登的是警探,可這些東西在這一刻全都對不上號。
布萊克幹這行九年,對"人"有一套雷達:活人的呼吸,壓低的重心,藏起來的敵意等等。
普通人走進巷子,他不用回頭就知道那人站在哪、手裡有沒有東西。
可現在,他的雷達是一片空白。
巷子裡有風,有垃圾的味道,有他自己的心跳。
然後有一個明晃晃站在路燈下的人。
他看得見羅凱,卻感覺不到他。
就像巷子裡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人,另一個是燈下的一個影子。
布萊克只在一種東西身上體會過這種鈍感,那就是被他殺掉的人。
他還想起入行第一年,帶他的老頭說過一句話:幹這行的頂尖貨,站你面前你也看不見,等你看見的時候,輪不到你動手。
這種言論他當年當個笑話聽。
現在笑話站在巷口,手裡拿著他的槍。
他明白了。
這個人也是幹這一行的!
而且比他厲害得多,可能厲害得多得多!
也只有這種人,才能追到他:因為他的每一步思考,別人的腦子裡也裝著同一套。
他的一切自以為是的乾淨,都是別人眼裡的小白紙。
布萊克忽然仰起頭,用盡全身的力氣大笑起來,笑聲撞在兩側的磚牆上,滾得滿巷子都是。
"殺手!"他喊:「你也是個殺手!你居然當了警察!還是法醫!法醫兼任警探!哈哈——全紐約最諷刺的笑話!原來紐約警局辦公室里坐著一個最大的殺手!你敢不敢喊出去,讓他們看看你這個守法模範的」
"來人啊!"他扯著嗓子朝巷口喊,「殺人啦!法醫殺人啦!你過來啊,咱倆一起去自首,我作證,我什麼都敢作證,你敢嗎?你不敢!」
他喊得聲嘶力竭,一句比一句響。
這聲是他的求救。只要外面有一個巡邏的聽見"殺手"兩個字,只要一個人回頭,他就活了。
過了會笑聲停在他嗓子眼裡。
羅凱在巷口站直了一點,等了三秒才開口。
「說完了?」
"這裡是你自己選的位置。"羅凱說,「消防局東側,兩家倉庫之間的夾巷,三面高牆,最近的居民樓隔著兩條街。你為什麼挑這兒埋包?因為這裡的聲音傳不出去。」
他抬起手槍,槍口抬起來,穩穩地對準布萊克的頭。
「你忘了?這可是你自己選的風水寶地。」
布萊克看著那根黑洞洞的槍管,忽然慘笑了一聲。
他懂了,這個人不是來抓他的。
抓他的人會帶手銬,會念權利,會在三米之外站穩舉槍瞄準。
而這個人站在巷口,連站位都是殺人的站位。
這是處決的站位。
然後他動了。
他像一頭被逼到牆角的野獸,從地上彈起來,攥著雜誌的手鬆開,整個人撲向羅凱——
橫豎是死,與其跪著挨一顆,不如撲上去賭一條命:手指碰到槍身,哪怕只有一秒,他就還有一半的機會把今晚翻過來!
但是布萊克只能看到瞬間槍口移動,瞄準了自己的腦門,然後自己的視野就突然一黑。
一聲很低的槍響。
巷子裡悶悶地滾過一圈回音。
布萊克的身體在半步之外停住,向後倒下去,砸在碎磚上,濺起一小片灰,眉心多了一個洞。
他給自己準備的那把槍,槍口還熱著,正對著他自己躺的方向。
羅凱站在原地沒動過。
槍抬著的那隻手收回來。
槍沒換,也沒擦。用不著。這把槍跟了布萊克七年,握把上的紋路全是它主人自己的指紋,密得連鑑定科都懶得數。
他低頭看了一眼地上的屍體,又看了一眼攤開的雜誌——封面女郎躺在碎磚中間,還在衝著天笑。
然後他從口袋裡摸出對講機,慢悠悠按下了通話鍵。
"重案組,這裡是萊因哈特。"他說:「我在東側巷子攔截到嫌疑人布萊克,繳獲了他的武器。但是嫌疑人拒捕,並且試圖搶奪武器,現在已被擊斃。」
對講機里炸開一片聲音。
布斯的聲音從雜音里擠出來,緊得變了調:「你一個人?他在哪?我們三分鐘到——」
"不急。"羅凱說,「他現在哪兒也去不了。」
他鬆開手指,讓那陣嘈雜在夜風裡飄了一會兒,把機器別回腰上。
遠處,警笛終於響起來,一輛,兩輛,朝著巷子的方向。
羅凱最後看了一眼封面女郎,走到巷子口,等著隊友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