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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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亮以後,羅凱說有些事得出去查,然後一個人出了門。

  第一站,水街後巷。

  上午十點,車流正密。羅凱在巷口買了杯咖啡,等兩個送貨的走乾淨,戴上一副薄手套,蹲到那塊井蓋前面。

  井蓋邊緣的封鉛完好,四個卡扣的位置沒動過。

  他用隨身的撬棍尖挑開一條縫——井裡乾爽,井壁的爬痕全是舊的,鐵梯橫檔上結著蛛網,蛛網上落著灰。

  沒人從這兒下去過。至少那晚沒有。

  羅凱沿著巷子又走到頭,把兩邊牆上所有的排水口、地窖窗、檢修門挨個看過去。

  沒有一個有新鮮痕跡。

  背影一在這個巷口走進監控死角,然後憑空蒸發,但他沒有留在任何一處牆根下面。

  他把井蓋原樣放回,用鞋尖蹭掉撬痕,站起來喝了口咖啡。

  背影一消失在這個巷口,但沒下井。

  那他去了哪兒?這個問題先記帳。

  第二站,便利店。

  羅凱進門買了一瓶水,跟大夜班的小哥聊了十分鐘。收銀台上方那個探頭的確送修了,報修單在,維修公司的回執也在,公告貼歪是因為小哥個子矮夠不著。

  但櫃檯底下還有一個不起眼的備用探頭,對著門口,存儲卡是好的。

  羅凱把凌晨一點到四點的錄像從頭看了一遍。

  進來七個人:兩個醉漢,一個代駕,一個買煙的學生,三個計程車司機。

  沒有深色連帽外套,沒有夾克,沒有長大衣。

  店是乾淨的。

  羅凱走出便利店,晨光正好照在收銀台那塊歪掉的"設備維護"公告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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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了兩秒,越查越乾淨,就越不對勁。

  一個會把兩個現場做成標本的人,不會在兩個撤離點上全都兩手空空。

  除非,那兩條線本來就是畫給別人看的。

  三個目的地,劃掉兩個。

  剩下的那個,是他自己都覺得荒唐的消防局。

  中午回到實驗室,羅凱加了個班。

  那半枚指紋躺在比對儀下面,特徵點不足,庫里跑不出結果。

  但羅凱沒讓它去跑庫,他讓它放大,再放大。

  殘缺區域的邊緣,在四十倍鏡下顯出了形狀。

  缺損帶的邊界是圓滑的,帶著一段皮膚紋理的過渡帶——按壓不全的指紋,紋線是漸淡的,越往邊上越淺。

  可這一枚壓根沒有漸變,紋線到這裡就徹底死了。

  皮膚在那幾條位置上,根本長不出乳突紋線。

  瘢痕。

  燒傷留下的瘢痕攣縮,深二度以上,癒合以後紋線就永久地死了。

  這枚指紋的主人,被火燒傷過。

  羅凱靠回椅背,把三張便簽重新擺開。

  下水道,排除;便利店,排除。

  剩下那個幾乎不可能的地方——消防局。

  一個被火燒傷過的人,每天上下班的地方是消防局。

  他抓起電話打給布斯:「指紋的主人有燒傷史,把東七十五街消防局的全員名單調出來,挨個查體檢檔案。然後,你大概需要調一隊人。」

  下午四點半,東七十五街消防分局。

  NYPD的三輛車封住前街,FBI的兩輛卡住後巷,布斯帶著採集儀走進大門的時候,隊長正帶著隊員從演練場回來。

  全員點名,全員採集指紋。

  現場排查,需要配合。

  隊長摘下頭盔,一臉茫然:「我們局燒了誰的鬍子?」


  消防員們排成兩隊,有人小聲打趣,說這輩子第一次進局子是站在自己局裡;有人問按指紋給不給加班費;還有個胖胖的隊員舉著採集儀研究半天,問這玩意兒能不能順便刷工卡。

  問心無愧的人,按個指紋無所謂。隊伍挪得不快,但沒一個人跑。

  只有一個人不太一樣。

  雷·布萊克,三十四歲,入職九年,隊裡的業務尖子,三年前一場倉庫大火里背出來兩個人,左臂和後頸落了燒傷。個子在隊裡不算高大,站姿很鬆,眼睛卻一直沒閒著——隊伍的邊緣,出口的位置,布斯和麥克站的位置,還有採集儀擺在哪張桌子上。

  輪到他的時候,隊伍已經排出去一半。

  "我手上有傷,"他抬起右手,操作手套一直戴到腕口,「剛從演練場下來,手套里的汗泡了傷口。按指紋之前,我把手套脫了放進柜子里,行嗎?」

  "可以。"布斯頭也沒抬,在核對名單,「個人物品櫃,別亂放。」

  "就放我自己櫃裡。"布萊克笑了一下,「我這人有點潔癖。」

  他走向牆邊那一排儲物櫃。步伐不快,不持勻速,走位貼著牆,沒有回頭。

  槍響的時候,羅凱不在消防局。

  十幾個傷員,橫七豎八躺了一地。探員、消防員混在一起,有人抱著腿,有人捂著脖子,防彈衣救了至少四個人——彈孔嵌在背板上,密得像鐵匠鋪。

  消音的槍聲太輕,第一批中彈的人到倒下才知道自己中了彈。

  有人拔槍還擊,子彈打在車庫捲簾門上炸出一串火星。

  布萊克沒有還手,他只是掃,短點射,兩秒一停,把通道上所有能站人的位置犁了一遍,然後拎著那挺還燙著的MAC10,側身翻過消防車尾板,從車庫側門消失了。

  整個過程沒有一句廢話,像演練過一百遍。

  布斯蹲到布萊克的儲物櫃前,櫃門內側貼著一張女兒的塗鴉,蠟筆畫的三個小人。

  柜子里,只剩一個空槍衣。

  "槍是早就放在這裡的。"他站起來:「他沒有臨時起意,更沒有慌。他在執行B計劃。」

  麥克臉色鐵青:「多少人看見他跑出去了?」

  "所有人。"布斯說,「所有能追的都追了。他出了車庫往東,手裡一直端著那挺槍,兩條街後跟丟。全程兩分四十秒。」

  沒有人接話。兇手對每一台監控的熟悉程度,超過了在場所有人。這一片,是他的地盤。

  直到這時候才有人想起,從下午兩點起,就沒有人見過羅凱。槍響前後給他撥的電話,一通都沒接通。

  全城通報發了出去。

  雷·布萊克,現役消防員,涉襲警、涉兩起命案,見到即拘。

  照片傳遍了每一個終端:證件照上的男人笑得溫和,制服筆挺,胸前別著三年前那場大火的英勇勳章。

  兩條街外,西側的一條窄巷。

  布萊克背貼著磚牆滑進去,肺里像著了火。

  左臂的燒傷舊痕在拉扯,他顧不上。

  這一段的撤退路線他在腦子裡走過幾百遍:巷子第三個垃圾箱後面,一袋防水布包著的跑路包,埋在碎磚底下。

  巷口,他把那挺MAC10塞進了第一個垃圾桶。

  槍身落底,悶悶地響了一聲。

  槍留著是累贅,扔了是證據,都無所謂了——他有更乾淨的出路。

  護照、現金、一把小口徑手槍。

  夠他消失三個月,三個月夠他消失一輩子。

  他扒開碎磚,拽出布包,拉開拉鏈。

  裡面只有一本最新一期的《花花公子》……

  布萊克站在原地,沒有動。

  巷子裡很靜,靜得能聽見他自己的心跳。

  他盯著那本雜誌看了很久,伸手翻開——封面女郎沖他笑著,笑得很好看,也笑得很欠。

  那笑像是從紙上探出身來,一句一句地問他:槍呢?護照呢?錢呢?說好的三個月呢?

  他蹲下去又把碎磚翻了一遍,翻得很仔細,一粒一粒地捏。

  沒有第二層,沒有夾層,碎磚底下什麼都沒有!

  他的包被人換過。

  能找到這個包的人,在他看來全世界只有一個。

  那個人知道他的一切:包在哪,錢有多少,護照用的哪個名字。

  可是,換包的人什麼都沒拿走,只留下一本雜誌。

  這算不上回收,這是純粹的羞辱。

  是有人蹲在這個巷子裡,一點一點,把他的退路換成了一個笑話。

  布萊克靠著磚牆滑坐下去,握著那本花花公子,笑了一聲,笑得比哭還難聽。

  晚上九點,總部大樓十五層,重案組的燈只剩一盞。

  羅凱坐在白板前面。手機里躺著幾十條消息:麥克的四通未接回撥,布斯的現場照片,醫療組的傷員名單,還有刑偵支援組的最後一條:西側巷子的第一個垃圾桶里,找到了那挺MAC10,消音器還有餘溫。人沒找到。

  他一條條翻完,把手機扣在桌上,抬頭看白板上那張通緝照片。

  笑得溫和,制服筆挺,胸前別著英勇勳章。

  他想起那本雜誌。

  下午三點,報刊亭里一整排封面,他挑了笑得最歡的那一本。

  挑的時候他就知道,今晚那條巷子裡的人,會是什麼表情。

  "別跑了。"他對照片說。

  說完,自己先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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