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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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

  紅髮少女從夢中醒來,睜開眼睛,從床上坐起。

  「咦……我們到了?」她揉了揉眼睛,愕然發現飛機已經降落,正停在機場。

  在他對面,李昂正對著筆記本電腦,似乎在視頻通話。

  「請幫我轉告諾曼董事長,如果只有這一點誠意的話,我是不會把專利轉賣給公司的,無非少賺一點就是了。」李昂說著,抬起眼睛,看了一眼少女。

  「啊……我妹妹醒了,先掛了。」說完,他不等對方回應,合上筆記本。

  「我叫人送了新衣服上來,因為不知道你的尺碼,所以多送了一些,你去挑幾件合適的。」

  「我……我睡了很久嗎?」少女撓了撓臉,有些心虛。

  「還好,飛機落地之後,你大概多睡了十五分鐘,去換衣服吧,我們該下飛機了。」李昂說道。

  聞言,紅髮少女立刻爬起,光著腳,一路小跑進臥室。

  大約過了幾分鐘,旺達推開門走了出來。

  只見她換了一件淺色毛衣,袖口有些長,露出幾根纖細、粉嫩的指尖,活像一隻剛醒來的小動物,試探地伸出爪子。

  「……是不是很奇怪?」

  旺達蜷縮著肩膀,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更不起眼一些,她的目光四處游移,唯獨不敢落在李昂身上。

  李昂見狀微微一笑,上前替她折好袖口,揉了揉火紅的頭髮,「才沒有,很好看,我們走吧。」

  二人下了飛機,坐上擺渡車,一路開至機場通道。

  通道盡頭,兩台黑色轎車,一前一後,早已等候多時。

  李昂遠遠望去,只見一名十五六歲的少女倚靠車門,頭戴耳機。

  少女五官精緻立體,雙眸蔚藍透亮,一頭金髮束成馬尾。

  見到李昂,哪怕兩人還隔著二三十米,她也毫不猶豫的摘下耳機,快步跑來。

  李昂躍下擺渡車,大大方方的和少女擁抱了一下,然後說道:「格溫,好久不見。」

  這時,他才注意到少女的衣服。

  今天的格溫穿著一件白色襯衫,布料緊繃,勾勒出玲瓏的曲線。

  因為種族的緣故,格溫發育得比同齡亞裔女孩更早,年僅十六歲,胸前的弧度已經呈現出一種飽滿的豐盈。

  最上方的扣子有些承受不住,撐開了一道縫隙,李昂能看到一小片被黑色蕾絲包裹的白皙,以及圓潤、飽滿的弧線。

  李昂停頓了一秒,輕抬起手,將金髮少女的領口重新扣緊,然後說道。

  「以後別穿這件了,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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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可是我幾個月前買的,誰知道這麼快就不合身了。」格溫隨口抱怨道。

  「沒事,明天我讓薩維爾街那邊派幾個女裁縫過來一趟。」

  ——倫敦薩維爾街,世界上最貴的裁縫街,英國國王和首相也在那裡定製衣服。

  「每年春夏和秋冬各來一次,每次做兩季的衣服。正裝、外套、裙子、襯衫、長褲,都做。每季大概做二十到三十件,一年大概八十件。不夠再加。」李昂隨口說道。

  「你瘋了,你想讓我老爹登上《紐約日報》頭條嗎?」格溫的聲音差點壓不住。

  「而且,你知道我一年買多少件衣服嗎?頂多十件。而且要是我老爸知道我亂花你的錢,他非打死我不可。」

  「……好吧,算我考慮不周。那史黛西家下個月的家庭採購預算,我從信託里撥過去一筆,喬治叔叔問起來,讓他找我談。」

  「我老爹好歹是紐約市警察局局長,管理將近五萬名警員,負責幾十億美元的年度預算,你覺得他連幾件衣服也買不起嗎?」格溫輕哼一聲。

  「他是他,我是我。而且,我的監護權被轉移給了喬治·史黛西叔叔,所以至少未來兩年,我們就是家人了。」

  「……只有兩年嗎?」

  「怎麼?某人想改姓維克多了?」李昂眉梢一挑,嘴角浮現一抹促狹的笑意。

  ——在美國,女性有結婚之后冠夫姓的傳統。

  「去死吧,我老爹肯定不會同意的。」格溫惱怒地踢了李昂一腳。

  李昂裝作吃痛的樣子,心中鬆了一口氣——還好,是普通人的身體素質。

  此時,兩位中年男人已經下了車,邁步走來。

  「這位是麥可·布隆伯格,現任紐約市長,你叫他布隆伯格先生就可以了。」

  「這位是喬治·史黛西,紐約市警察局局長,也是我的監護人,你叫他喬治叔叔。」李昂用索科維亞語為旺達介紹道。

  隨後,他上前先後擁抱了一下喬治·史黛西和麥可·布隆伯格。

  「Hello, sir.」(你好,先生)旺達用簡短的英語單詞說道,這是她臨時學得。

  布隆伯格點頭,臉上帶著政客的微笑,「歡迎來到紐約,馬克西莫夫小姐。你的兄長是我們最信任的合作夥伴,希望你在這裡能過得好。」

  「格溫,你帶著旺達小姐去另一輛車。」幾人正要上車,喬治·史黛西忽然說道。

  格溫看了一眼李昂,似乎想說一些什麼,但瞥了一眼父親的表情,還是把話咽了回去。

  「去吧,格溫,我們之間有一些男人的事情要談。」李昂說著,舉起手臂,做了一個凸顯肱二頭肌的動作。

  然後,李昂轉頭用索科維亞語對旺達說道,「去吧,和格溫一起上車,我去另一輛車。」

  旺達瞥了一眼李昂,判斷出他是認真的,乖巧的點了點頭,和格溫一起上了車。

  李昂目送二人上車,表情逐漸消失,變為一種漠然。

  三人上車落座,他開口問道。

  「喬治叔叔,您調查的結果如何?我父母的死……真的只是意外嗎?」

  「我不確定,那段路沒有監控,附近的攝像頭沒拍到事發經過,肇事司機也失蹤了。」喬治嘆了口氣。

  「這麼巧?」李昂冷笑道。

  「金並(Kingpin)。」布隆伯格市長忽然說道。

  喬治猛然一轉頭,愕然看向這位好友。

  「別這麼看我,就算我們不告訴他,他難道就不會自己查嗎?別忘了,維克多可不是一個普通的青少年。」布隆伯格市長說道。

  「金並?」李昂重新看向喬治局長。

  「是的,我個人推測……金並很有可能是殺害你父母的兇手。」

  喬治沉默了一下,還是說了出來——他本不想告訴李昂,但他明白,就算自己不說,他這位老友也會為了連任,暗中將消息透露給李昂。

  「十幾年前,NYPD有組織犯罪調查科得出一個結論——紐約存在一個大型犯罪團伙,壟斷了大部分非法藥物和軍火市場,並且為所有幫派提供貨源、洗錢和仲裁服務,勢力範圍甚至輻射到了周邊城市,他們的首腦,就被稱為金並。」

  「後來,行為分析小組做了進一步推測——金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至少五人組成的核心小組。」

  「願聞其詳。」李昂眯起眼睛。

  「一號人物,我們給他取名為『毀滅者』,他是團隊的門面和戰錘。」

  「根據臥底和線人的零星描述,『毀滅者』身高超過兩米,體重接近四百磅,能一拳擊穿牆壁,徒手扭斷槍管。」

  「二號人物『會計師』,這是一個精通金融和法律的天才,負責洗錢、管理離岸帳戶、操控空殼公司。」喬治說道。

  此時,布隆伯格市長突然說道,「我看過報告,你們認為這個人很可能擁有頂級投行或私募基金的職業背景,但我個人認為,他的很多手法不像學院派,反倒更像是野路子出身。」

  「嗯。」喬治點了點頭,繼續說道。

  「三號人物『首領』,線人提到過金並團隊之中有一個核心人物,負責制定戰略、協調各方利益、維持幫派秩序。他從不露面,但決策幾乎從未出錯,我們猜測他可能是金並團隊的首腦。」

  「四號人物『心理學家』,根據審訊記錄,每一位見過金並的幫派成員,在提到金並之時,往往都會帶有一種強烈的恐懼感。」

  「幾乎所有被逮捕的幫派頭目,寧可被判無期徒刑甚至自殺,也不願與警方合作,所以我們判斷,這個犯罪團隊很可能有一位心理戰專家,負責威懾、馴服、摧毀所有的潛在背叛者。」

  「最後一個『街頭小子』,金並的團隊之中,應該有一個非常熟悉紐約黑幫生態的人,他可能常年混跡於幫派,後來被團隊收編。」

  聽完喬治的話,李昂沉默了,他看過漫威,當然知道金並是誰,也知道他的真名叫做威爾遜·菲斯克,明面上是一位成功的企業家和慈善家,也是曼哈頓上流社會的常客。

  在原著之中,金並雖然沒有超能力,但有非凡智力與驚人格鬥能力,全身肌肉占比高達90%,能空手擊毀監獄鋼門,捏碎岩石,勒暈美隊,承受多次槍擊和劇烈爆炸。

  但是,比起其他能夠飛天遁地的超級英雄就有些太過普通了。

  可沒想到,就是這樣一個「普通」反派,就將NYPD(紐約市警察局)耍了十幾年。

  「所以……有沒有可能,根本沒有什麼頂級團隊,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人,只不過同時擁有頂級武力、金融天賦、戰略頭腦、心理控制能力和街頭關係網。」李昂試探說道。

  喬治拍了拍他的肩膀,「李昂,我知道你壓力很大,要不這周我們開一個派對,或者來一次短途旅遊?」

  就在這時,布隆伯格市長開口,他十指交叉,擱在膝上。

  「等等,我有一個問題。假設你們的分析是對的——這個團隊運行了這麼多年,按照你們估算的規模,獲利可能有數十億美元了吧,他們為什麼還要繼續下去。」

  麥可·布隆伯格在步入政界之前,就是華爾街最成功的金融企業家之一,親手創立了彭博社,身價超過四十億美元。

  所以,他只是稍微計算了一下,就提出了一個關鍵疑問。

  喬治聞言,臉色黯淡下來,沉默了好一會,他才繼續開口。

  「是的,根據分析,金並的犯罪規模達到90-100億美元,年利潤大概在8-9億美元。這些錢足夠他們在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享受餘生。」

  「我個人推測,他們背後可能有一個上級拿走了這些錢——頂級財閥,政府機構,聯邦軍方,什麼都有可能。」

  李昂遲疑片刻,決定最後努力一次,「……威爾遜·菲斯克。菲斯克集團的董事長,他的體型很符合『毀滅者』的描述。」

  「還有,如果他把犯罪所得洗白之後,投入房地產和慈善業,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錢的去向。」

  「當然,李昂,你說的很對。我們也因為體型的原因,懷疑過菲斯克。可是,根據我們的調查,威爾遜·菲斯克雖然被捲入過一些商業糾紛和勞工訴訟,但這在房地產行業是常態。」

  「總的來說,他的財務還算乾淨,納稅也挺及時,同時十分熱心慈善。」

  「我在擔任NYPD局長之前,是『曼哈頓南區巡邏區指揮官』,地獄廚房也在我的管轄範圍。」

  「據我所知,菲斯克慈善基金會在地獄廚房做了不少事情——捐建社區中心、翻修學校操場、資助貧困青少年,為下崗工人提供職業培訓……這些全都是我親眼所見。」

  「所以,我對他的感官還算不錯。雖然他的初衷是為了避稅,但是能夠在避稅的同時,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已經超過大部分企業家了。」

  說至這裡,喬治局長看了一眼好友。

  「而且,他和……市議員、行政區長、聯邦檢察官都有密切的私下往來。」

  「市議會一共51名議員?有多少人答應拿他的錢?」李昂忽然插嘴問道。

  布隆伯格想了一下,「我個人推測,大概有六至十名議員私下裡答應在卸任之後,擔任菲斯克慈善基金會的高級顧問。」


  ——政客在任期內利用權力,給予企業政策傾斜,卸任之後在企業掛名高薪顧問。

  這一行為在美國被稱為旋轉門,並且完全合法!

  布隆伯格市長見到李昂不為所動,顯然是沒有被說服,他繼續勸說道。

  「李昂,根據我的金融團隊估算。威爾遜·菲斯克身價數十億美元,常年穩居福布斯富豪排行榜前五十,警方和政府幾乎查不到他的任何違法行為,如果他真的是金並,下一步應該做什麼?」

  「退出非法行業,徹底洗白。」李昂毫不猶豫說道。

  「嗯哼……」布隆伯格市長揚了揚眉毛,示意道。

  李昂沉默了片刻,似乎被說服了,但他很快反戈一擊。「威爾遜·菲斯克能控制紐約多少選票。」

  「唔……」布隆伯格沉默了。

  「據我所知,菲斯克集團下屬的聯合建築公司是紐約最大、最具影響力的建築工程公司之一,僱傭近兩萬名工人,這些員工以及家庭成員足以帶來五到七萬張選票。」

  「而且,菲斯克慈善基金會每年捐贈數千萬美元,資助學校、醫院和社區中心的運營,這一部分選民之中,大約有十至十二萬票能被他間接影響。」

  「還有上下游的運輸公司、建材供應,以及建築工會等等,威爾遜·菲斯克能夠影響的選票至少有四十萬。」

  「我說的對嗎?布隆伯格叔叔?」李昂反問道。

  市長大人聳了聳肩,攤開雙手,臉上浮現了一個無奈的笑容。

  李昂微微一笑,帶著臉上幾分得意,好似打了一個大勝仗,但心中卻是一片冰冷。

  ——喬治·史黛西是一名正直的警察局長,值得信任,但絕不會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調查一位還算不錯的企業家和慈善家。

  ——麥可·布隆伯格是紐約市長,是維克多家族的長期盟友,但他也是一名政客,不在乎真相,也不在乎正義,只在乎選票。

  ——博大哥正在德拉瓦州,不久之後就要去伊拉克,幫不上忙。

  ——貝拉克先生在忙最重要的事情,沒有時間和精力。

  也就是說,到頭來,只有我一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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