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靈感
陳荷擺了擺手:「不一定非要幫手,體力不足的問題有辦法解決。」她避開了常廷質問的重點。
常廷感興趣地問:「什麼辦法?」
「興奮劑。如果邱月弄到某種興奮藥物,可以短時間提高體力。
「而興奮劑對於心臟病患者又是致命的,可以加速她的死亡,讓她少受痛苦,一舉兩得。」
周正正也較起勁來,又提出意見:「興奮藥物管制很嚴,邱月一個學生很難弄到。」
「網購也是有途徑的。比如說一些嗑藥群體……」陳荷說。
兩個警察目光古怪地看她。
「你路子很野啊。」常廷說。
「一點常識罷了。你不喜歡的話,我再想個辦法。」
陳荷稍微思考一下,「有了。如果能在山裡找到一個能容她鑽進去的動物洞穴,她可以先在洞穴周圍灑上花種,再準備一塊跟洞口差不多大的石頭,然後鑽進去,用石頭堵住洞口。這辦法不太費力吧?」
常廷眼神都變了:「自殺的法子這麼多,殺人的辦法有沒有啊?」他話裡有話。
「當然有了。」陳何神情坦然,「為了構思懸疑題材,我經常在網上搜'怎麼殺人不被警察發現','怎麼毀屍滅跡才能瞞天過海',尋找靈感。
「眾所周知殺人容易拋屍難。
「現代社會治安太好,天網系統幾乎全面覆蓋,犯了法想脫罪幾乎不可能,這個題材可越來越難寫了。
「我們曾有個懸疑作者群,整天討論如何殺人,結果群都給封了。」
常廷和周正正簡直無話可說。
陳荷意識到自己一說起創作,就興奮過頭話太多,趕忙補救了一句:「當然了,我沒有說法治社會不好的意思。安全的社會環境比什麼都重要。」
常廷腹誹得肚子裡都快長牙了。剛剛他還想著這女的不簡單,回頭得讓技術同事查查她的上網痕跡。
她倒把話說在了前頭,這下子在網上搜過什麼都有解釋了,好一個以退為進。
常廷悶住一口氣,把頁面快速下滑,停在最後那一格,「所以你的意思是,邱月是自殺?」
陳荷沒有中計,歪了歪頭:「我怎麼知道?我只是在構思故事而已。是自殺還是他殺,你們通過屍檢應該能看出來吧?
𝑻𝑾看書網→𝒔𝒉𝒖.𝒕𝒘
「她被埋的時候,是活著的還是已經死了?」她好奇似的問,不退反攻。
常廷臉色很難看。邱月屍骨的狀態很奇怪,至今仍有難以解釋之處,他不能透露。
「案件尚在調查,細節保密。你打聽這個幹什麼?」
陳荷坦然迎著他眼裡的探究:「畢竟朋友一場,了解了解嘛。不說算了。」
「問題是,三年前你畫這漫畫時,邱月只是失蹤狀態,你怎麼確定她死了?」
「我不確定啊。這只是一部作品。常警官,您不要總把虛構和現實弄混了。我只是合理地展開想像而已。」
陳荷唇角彎彎的,「你想啊,邱月身體不好,她失蹤幾年,多半凶多吉少。然後我根據她曾經的親口描述,想像她的埋骨之處。
「讀者看到這裡的時候,會有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感覺,這是講故事的技巧。」
「講故事是吧。那這一段呢?」常廷把漫畫往回翻到某一段。
陳荷看著自己的畫作,當時的場景歷歷在目。爭吵來得突然,就像漫畫中這段劇情出現得這般突兀。
邱月突然與她反目,當著師生的面,把顏料潑在陳荷裙子上,指責陳荷不知羞恥當小三,明里跟自己做朋友,暗裡搶她男朋友。
「不要臉。」
邱月歇斯底里的尖叫聲猶在耳邊。
她為了塗抹在邱月身上的這類髒字跟人打架,邱月竟拿來辱罵她。
兩人從此決裂,誰也不理誰。
那之後又過了一陣,暑假接近尾聲的時候,邱月突然失蹤了……
「篤篤」兩聲,把陳荷從回憶中拉回來。是常廷用指節敲桌面。他眼神里藏著探究:「想什麼呢?」
「哦。」陳荷緩緩放鬆緊握杯子的手指,「這一段也是真的。我們的確吵過架。」
常廷掃一眼畫面:「她說你當小三。」
「無稽之談。」陳荷嘴角浮現憤恨的紋路,「她純粹是多疑。」
「她男朋友是誰?」
「不知道,我懶得知道,更別說跟她搶了。」
時隔多年,陳荷心中的這份氣似乎還沒消下去,沉著臉看向別處。
常廷打量著她,背光下,鼻樑到下頜的線條像用鉛筆一筆勾勒,簡潔又冷清。
沉默一下,他忽然問:「為什麼要把你和邱月的事畫成漫畫?」
「我是職業漫畫師,從現實中尋找素材很正常。」
「你們搞創作的,會刻意把現實中喜歡的人和討厭的人,加進作品裡嗎?」
陳荷想了想:「別人我不知道。我自己來說,未必會畫喜歡的人,但一定會畫厭惡的人,並且讓他下場悽慘。未必用真名,但會用諧音什麼的。如果作品火了,他就有希望遺臭萬年。」
她眉間的兇狠一閃即逝。
「這就是你畫死邱月的原因嗎?你曾經幫助過的人翻臉成仇,潑你髒水,你就在作品中讓她不得善終。」
「人都已經死了,這麼說不大禮貌。」
她沒有否認,眼裡閃著一點光,又是那種不明顯的戲弄的表情,像一隻打著什麼主意的貓。「警官,在虛擬世界裡殺死一個人,不犯法吧?
常廷不接她的挑釁,這次沒有生氣,反而十分平靜:
「只要邱月不起訴你。」沒等陳荷說話,接著道,「哦對了,她死了,沒辦法起訴了。你畫這部漫畫,僅僅為了報復邱月嗎?」
「不是啊。」
「還為了什麼?」
「為了賺錢啊。」
「那賺到了嗎?」
「沒有。才五話就坑掉了,都沒到收費章節的起點。」
常廷看著陳荷:「為什麼沒畫下去?」
「數據太撲街,不值得畫下去,及時止損。」
「看來比起報復邱月,錢對你更重要。」
陳荷認同地點頭:「當然重要了。畫畫的也得吃飯啊。」
「如果畫下去,後面會是什麼劇情?」
陳荷歪頭想了想:「我沒有寫大綱的習慣,想到哪畫到哪,後續本來就沒想好。不過,現在不想也得想了。」
「什麼意思?」
陳荷笑眯眯指了指手機:「邱月的屍體一發現,漫畫跟著火了啊。
「就如同一個伏筆兌現,總能讓讀者激動。你看讀者反應多熱烈。流量就是金錢,稿費肯定爆漲。不抓住這波熱度畫下去,不是可惜嗎?」
常廷感興趣地問:「什麼辦法?」
「興奮劑。如果邱月弄到某種興奮藥物,可以短時間提高體力。
「而興奮劑對於心臟病患者又是致命的,可以加速她的死亡,讓她少受痛苦,一舉兩得。」
周正正也較起勁來,又提出意見:「興奮藥物管制很嚴,邱月一個學生很難弄到。」
「網購也是有途徑的。比如說一些嗑藥群體……」陳荷說。
兩個警察目光古怪地看她。
「你路子很野啊。」常廷說。
「一點常識罷了。你不喜歡的話,我再想個辦法。」
陳荷稍微思考一下,「有了。如果能在山裡找到一個能容她鑽進去的動物洞穴,她可以先在洞穴周圍灑上花種,再準備一塊跟洞口差不多大的石頭,然後鑽進去,用石頭堵住洞口。這辦法不太費力吧?」
常廷眼神都變了:「自殺的法子這麼多,殺人的辦法有沒有啊?」他話裡有話。
「當然有了。」陳何神情坦然,「為了構思懸疑題材,我經常在網上搜'怎麼殺人不被警察發現','怎麼毀屍滅跡才能瞞天過海',尋找靈感。
「眾所周知殺人容易拋屍難。
「現代社會治安太好,天網系統幾乎全面覆蓋,犯了法想脫罪幾乎不可能,這個題材可越來越難寫了。
「我們曾有個懸疑作者群,整天討論如何殺人,結果群都給封了。」
常廷和周正正簡直無話可說。
陳荷意識到自己一說起創作,就興奮過頭話太多,趕忙補救了一句:「當然了,我沒有說法治社會不好的意思。安全的社會環境比什麼都重要。」
常廷腹誹得肚子裡都快長牙了。剛剛他還想著這女的不簡單,回頭得讓技術同事查查她的上網痕跡。
她倒把話說在了前頭,這下子在網上搜過什麼都有解釋了,好一個以退為進。
常廷悶住一口氣,把頁面快速下滑,停在最後那一格,「所以你的意思是,邱月是自殺?」
陳荷沒有中計,歪了歪頭:「我怎麼知道?我只是在構思故事而已。是自殺還是他殺,你們通過屍檢應該能看出來吧?
𝑻𝑾看書網→𝒔𝒉𝒖.𝒕𝒘
「她被埋的時候,是活著的還是已經死了?」她好奇似的問,不退反攻。
常廷臉色很難看。邱月屍骨的狀態很奇怪,至今仍有難以解釋之處,他不能透露。
「案件尚在調查,細節保密。你打聽這個幹什麼?」
陳荷坦然迎著他眼裡的探究:「畢竟朋友一場,了解了解嘛。不說算了。」
「問題是,三年前你畫這漫畫時,邱月只是失蹤狀態,你怎麼確定她死了?」
「我不確定啊。這只是一部作品。常警官,您不要總把虛構和現實弄混了。我只是合理地展開想像而已。」
陳荷唇角彎彎的,「你想啊,邱月身體不好,她失蹤幾年,多半凶多吉少。然後我根據她曾經的親口描述,想像她的埋骨之處。
「讀者看到這裡的時候,會有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感覺,這是講故事的技巧。」
「講故事是吧。那這一段呢?」常廷把漫畫往回翻到某一段。
陳荷看著自己的畫作,當時的場景歷歷在目。爭吵來得突然,就像漫畫中這段劇情出現得這般突兀。
邱月突然與她反目,當著師生的面,把顏料潑在陳荷裙子上,指責陳荷不知羞恥當小三,明里跟自己做朋友,暗裡搶她男朋友。
「不要臉。」
邱月歇斯底里的尖叫聲猶在耳邊。
她為了塗抹在邱月身上的這類髒字跟人打架,邱月竟拿來辱罵她。
兩人從此決裂,誰也不理誰。
那之後又過了一陣,暑假接近尾聲的時候,邱月突然失蹤了……
「篤篤」兩聲,把陳荷從回憶中拉回來。是常廷用指節敲桌面。他眼神里藏著探究:「想什麼呢?」
「哦。」陳荷緩緩放鬆緊握杯子的手指,「這一段也是真的。我們的確吵過架。」
常廷掃一眼畫面:「她說你當小三。」
「無稽之談。」陳荷嘴角浮現憤恨的紋路,「她純粹是多疑。」
「她男朋友是誰?」
「不知道,我懶得知道,更別說跟她搶了。」
時隔多年,陳荷心中的這份氣似乎還沒消下去,沉著臉看向別處。
常廷打量著她,背光下,鼻樑到下頜的線條像用鉛筆一筆勾勒,簡潔又冷清。
沉默一下,他忽然問:「為什麼要把你和邱月的事畫成漫畫?」
「我是職業漫畫師,從現實中尋找素材很正常。」
「你們搞創作的,會刻意把現實中喜歡的人和討厭的人,加進作品裡嗎?」
陳荷想了想:「別人我不知道。我自己來說,未必會畫喜歡的人,但一定會畫厭惡的人,並且讓他下場悽慘。未必用真名,但會用諧音什麼的。如果作品火了,他就有希望遺臭萬年。」
她眉間的兇狠一閃即逝。
「這就是你畫死邱月的原因嗎?你曾經幫助過的人翻臉成仇,潑你髒水,你就在作品中讓她不得善終。」
「人都已經死了,這麼說不大禮貌。」
她沒有否認,眼裡閃著一點光,又是那種不明顯的戲弄的表情,像一隻打著什麼主意的貓。「警官,在虛擬世界裡殺死一個人,不犯法吧?
常廷不接她的挑釁,這次沒有生氣,反而十分平靜:
「只要邱月不起訴你。」沒等陳荷說話,接著道,「哦對了,她死了,沒辦法起訴了。你畫這部漫畫,僅僅為了報復邱月嗎?」
「不是啊。」
「還為了什麼?」
「為了賺錢啊。」
「那賺到了嗎?」
「沒有。才五話就坑掉了,都沒到收費章節的起點。」
常廷看著陳荷:「為什麼沒畫下去?」
「數據太撲街,不值得畫下去,及時止損。」
「看來比起報復邱月,錢對你更重要。」
陳荷認同地點頭:「當然重要了。畫畫的也得吃飯啊。」
「如果畫下去,後面會是什麼劇情?」
陳荷歪頭想了想:「我沒有寫大綱的習慣,想到哪畫到哪,後續本來就沒想好。不過,現在不想也得想了。」
「什麼意思?」
陳荷笑眯眯指了指手機:「邱月的屍體一發現,漫畫跟著火了啊。
「就如同一個伏筆兌現,總能讓讀者激動。你看讀者反應多熱烈。流量就是金錢,稿費肯定爆漲。不抓住這波熱度畫下去,不是可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