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認罪毒品,進入定罪【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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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7章 認罪毒品,進入定罪【求月票】

  這起案件,針對被告人趙瑞還有兩條指控罪名。

  也就是《刑法》第347條【販毒罪】,第353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所以。

  僅僅只是辯護了前面兩條重罪只能算階段性結束。

  但話又說回來了。

  販毒罪只是聽著比較唬人,但實際上,其對被告人的威脅,遠遠不及故意殺人罪」的威脅!

  所以,蔡彭將【故意殺人罪】與【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辯完後,這兩條小罪...

  對他沒有什麼威脅。

  第一法庭內。

  當數百人的視線落在辯護席的蔡彭身上時。

  法庭安靜下去,片刻後,一道聲音緩緩打破這個氛圍。

  「審判長,公訴方所指控《刑法》第347條、353條,我方認為,不該以法律條文對待。」

  辯護席。

  律師蔡彭站起身,他鬆了口氣,旋即面無表情地緩緩開口道:「應當結合案件實際狀況進行審理。」

  販毒罪的實際狀況是什麼?

  審判台上。

  三個法官微微遲疑,審判長呂廣更是眉頭蹙起,他稍稍思索片刻後,緩緩道:「講。」

  聞言,蔡彭點點頭,旋即沒有猶豫,他再次開口道:「首先,是公訴席公訴人所指控的,構成《刑法》第353條,【欺騙他人吸毒罪】。」

  「法律條文中,原文明確表示: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構成353條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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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這。

  蔡彭微微一頓,他眸光一凝,又道:「換句話說,構成此條違法犯罪的行為要點只有一個,也就是。」

  「以【引誘、教唆、欺騙的形式吸毒】。」

  令他人吸毒有兩條法例。

  一條是引誘欺騙的形式,另一條是強迫他人吸毒,後者則是單獨的法例罪名。

  就本案,鄭通起訴的則是欺騙形式。

  「就本案,我方委託人在24號當天下午隱藏的毒品,經由毒販孫蕊」的運轉,毒品被他人所吸食。」

  「而孫蕊的口供則表明,轉移的毒品被她轉交給下線,令其引誘欺騙無辜人員吸食,以此發展下線。」

  「綜上所述。」

  「公訴席以此為由,指控被告人趙瑞構成353條【引誘、欺騙他人吸毒罪】。

  蔡彭抬起頭,他的聲音在第一法庭內迴蕩。

  儘管被無數目光所注視,卻依舊好似沒感受到任何壓力,語氣不急不緩。

  「但是!」

  「審判長,請問,在我方上述所言的犯罪過程、公訴方的依據中。」

  「請問,我方委託人在其中的定位是否為主犯!?」

  一句話落下,整個第一法庭內陷入微微的遲疑中。

  旁聽席內。

  眾人面色微微一頓,下意識開始討論起來。

  「主犯?趙瑞不是主犯嗎?」

  「好像不太像,如果縱觀整條販毒行為,趙瑞是主犯,但如果只盯引誘他人這一點..

  .就難說了。」


  「差不多是這意思。」

  「可致使無辜路人吸食的毒品是他所提供的啊!難不成,導致別人吸毒還能不負責任!?

  66

  」

  眾人說著,眼神中閃過一絲絲的愕然。

  如果不構成主犯的話,難不成,意味趙瑞不需要承擔責任?

  沒錯!

  審判區中。

  感受著台下的哄鬧聲,審判台上三名法官也是微微蹙起眉頭,互相交流著。

  「趙瑞是毒品的源頭,所以在這條罪名中,他要麼是主犯,要麼是不承擔責任,沒有從犯的可能。」

  「如果,被告人趙瑞不是主犯的話...

  」

  一個法官向著呂廣低聲開口。

  「那麼,他就完全不構成353條指控犯罪。」

  「既然不構成犯罪,那自然沒有責任,無需承擔刑事處罰。」

  不承擔刑事處罰.....

  呂廣眉頭皺起,厚重的法官袍將其蓋住,好似成了一尊雕塑。

  沉默良久,這才緩緩抬頭,看向公訴席。

  此刻,兩個身穿檢察官制服的人早已眉頭擰成個疙瘩,面色看起來心情不是很好。

  呂廣開口道:「公訴人,被告席持反對態度,認為指控過程中,當事人不承擔責任,不構成犯罪。」

  「你方是否存有異議?」

  話落的剎那。

  「異議」

  檢察官梁秉信沒有任何猶豫,直接站起身,張開嘴便是一陣駁回的話語。

  他緊盯被告方,斥聲道:「被告方混淆了前因後果的連結關係。」

  「首先,毒品是從被告人手中轉移至毒販孫蕊手中,這起行為中他不是從犯,是主犯「既是主犯,那麼毒品因他所產生的連鎖行為,也應存在他的責任。」

  蔡鵬認為被引誘吸食毒品的受害者,趙瑞不對其負責,理由便在售賣過程中與他無關。

  但司法的因果鏈卻不一定這麼認為。

  「就如,工廠要對售賣產品負責。」

  梁秉信頓了頓,隨即滿臉正色,聲音逐漸增大。

  「家中鼠藥被他人竊走誤食後,也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舉個例子。

  如果,你手中有一根扮成香腸的老鼠藥,隨後你放在院中被小偷偷走誤食死亡,全程都處於被動狀態。

  那麼,這種情況下你會無責?不。

  你極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甚至是【間接故意殺人】!

  同理。

  如果你知曉電瓶車存在安全隱患,卻將其停在公司樓下充電,隨後被老人偷走,而偷走車的人被電瓶炸死,你百分百負民事責任。

  帶入到本案。

  「審判長,被告人趙瑞,在明確知曉毒品的安全隱患,依舊將其轉交給毒販孫蕊。」

  「致使案件存在無辜路人以被引誘的形式吸食毒品。」

  檢察官梁秉信說話間,眼睛微微瞪大,眉頭沉下,語氣滿是質問。

  「難道這不該承擔相應責任!?」

  這話落下。

  高坐審判區高台上的法官本想說些什麼,卻不料,近乎是承上啟下般....

  在梁秉信聲音落下的剎那,一道聲音自被告席響起。

  「公訴方,你方所言我方持否定態度!」

  辯護席。

  律師蔡彭笑了笑,不再緊張,反倒是流露出一股遊刃有餘的感覺,他侃侃而談道:「首先,審判長,公訴所提出的因果概念我方表示認同。」

  「但,公訴人明顯忽略了一個點!」

  說話間。

  蔡彭伸出一根食指,眾人下意識屏息凝神,他道:「「持有權」!」

  三個字落下的剎那..

  民訴代理人席位處,徐德微微一頓,旋即眉頭一挑。

  對方...還是有點東西的。

  蔡彭繼續道:「在上述公訴所舉例中,無論是老鼠藥,還是電瓶車,其致使案件出現的物品,均是由當事人持有!」

  「他持有的東西對他人造成了直接影響,於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但本案呢?」

  眾人下意識思索。

  本案中,毒品是誰所持有?誰擁有持有權?

  趙瑞!

  他是毒品的持有人,但問題也來了..

  「審判長,被告人的毒品持有權,在構成販毒罪」的那一刻,就已經進行了轉移!」

  蔡彭忽的扭頭看向審判台,他乾脆利落道。

  「是毒販「孫蕊」!」

  「隨後,才出現所謂的引誘陌生人吸食毒品。

  「也就是說,後續一切行為,應當建立在毒品持有人是「孫蕊」的基礎上!」

  舉個例子。

  你是個鐵匠,你自己打鐵,鍛造出一把菜刀,這把菜刀的持有權在你身上。

  隨即。

  你持刀出門,見誰殺誰,這時候,你是不是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但如果。

  你是個鐵匠,你鍛造出菜刀後,正常售賣給了第二人,此時,持有權轉移到對方身上。

  接著對方持刀將人殺害,那麼,你作為刀子的鍛造者..

  難道也要承擔責任?

  不。

  「審判長!」

  「本案同樣適用這條道理!被告人趙瑞不具備毒品的持有權!」

  「後續因毒品所產生的353條刑罪,應當對持有人孫蕊」進行指控,而不是我方委託人!」

  蔡彭胸腔中爆發出一陣陣聲音,聲音異常洪亮。

  他不再言語,而是站得筆直,面色淡然地看著眾人。

  話落過後。

  整個第一法庭,眾人眼睛微微睜大,一陣陣騷動聲浮現。

  旁聽席中。

  「不負責任?我有點聽不明白啊......

  「辯護方的意思是,將毒品致使無辜人員吸食的責任在孫蕊身上,而不是趙瑞?這..

  」

  「那豈不是說,353條【引誘吸毒罪】被告人不構成!?」

  「這..

  」

  眾人回過神後,忽的有些驚詫。

  故意殺人罪要減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轉為交通肇事罪再從輕、眼下的引誘吸食犯罪,又不構成...

  那合著,趙瑞殺了兩人還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了唄!?

  想清的剎那間,眾人臉上流露出錯愕,看向審判區的眸子滿是震驚。

  審判區中。

  公訴席。

  「用「販毒罪」的認罪來明確「持有權」已經轉移?從而打掉引誘吸食毒品罪」?」

  檢察官梁秉信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他看著蔡彭,眉頭好似皺成一把鎖,口中喃喃自語著。

  這招算是壯士斷腕,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招式,梁秉信無法反駁。

  畢竟。

  只有被告方才有權對認罪」表態。

  而他們一旦認罪,就坐實毒品持有權隨著販毒行為完成轉移」,持有權都不在,引誘吸毒的行為自然與他無關,相應的罪責也不構成。

  唯一要處理的也就是販毒罪了。

  「三罪認其一,通過量刑的【吸收原則】以最小代價承擔責任?」

  梁秉信聞言,他閉上了眸子沒再說話。

  鄭通也沒開口,他坐在席位前,瞥了眼一直默不作聲的徐德,深深嘆了口氣,只覺身心憔悴。

  「唉。」

  恍惚間。

  審判區中,再次陷入安靜之中,沒有一個人開口。

  而時間,也就在這種詭異的安靜氛圍中,一點點流逝,直到...

  「就本案,公訴席是否還有話要說?」

  審判台處,審判長呂光的聲音響起。

  他看著公訴席開口詢問。

  聽到這話。

  呂廣鄭通微微一頓,沉默下去。

  對方這語氣...如果不出意外,接下來就進入到量刑階段了。

  這起案件...蔡彭碎片化處理的過於妥當,簡直就是個人能力發揮到了極致!

  「我方...持保守態度。」鄭通搖頭嘆氣道。

  見此一幕。

  旁聽區的趙天河那顆懸著的心徹底放了下去,深深呼出一口氣,拳頭鬆開。

  審判區正中心,坐在被告人席位的趙瑞,臉上則是愈發激動,拳頭緊攥。

  「辯護席呢?」

  審判長呂廣面無表情地看向被告人。

  聞言,蔡彭坐回椅子,微微笑道:「我方無其餘異議。」

  聞言。

  呂廣微微頷首,旋即,他眼神中閃露出些許遲疑,最終,將視線挪到被害人民訴代理席位。

  呂廣道:「民訴方...你方是否還有其餘異議?」

  話落的剎那。

  一直沉默的徐德瞬間成了眾矢之的,所有人的視線,猶如聚光燈一般射在徐德身上,屏住呼吸,等待他的回覆。

  徐德沒什麼動作,好似沒聽清。

  直到..

  兩三秒後。

  徐德微微湊近麥克風,他緩緩道:「審判長,就本案案情,民訴代理方無其餘異議。」

  說著。

  他頓了頓,忽的又話鋒一轉,開口道:「但,我方還有兩個問題,想問一問辯護方。」

  問題?

  第一法庭數百人忽的微微一頓。

  旋即,眾人眼眸中閃過一絲絲的迷茫,他們實在是不知道,案子已經打到了這個地步,還有什麼能問的。

  「請問。」審判長呂廣道。

  話落。

  徐德便將視線挪到辯護席。

  而蔡彭,此刻也正襟危坐起來,他隔空打量著徐德,腦海中猜測著對方到底想搞什麼o

  但轉念一想,對方如果想整么蛾子...那他的委託人第一個不答應。

  蔡彭也就放下了心來。

  此時。

  徐德低頭俯身湊向麥克風,他開口道:「首先,是第一個問題。」

  「被告方,有關本案的民訴賠償問題,請問,你方是否會如約交付?」

  話落。

  他眉頭微微一挑,瞳孔向上,盯著蔡彭。

  賠償問題?

  蔡彭一愣,他話還沒說,一直坐在被告人位置的趙瑞卻忍不住了,搶先一步道:「賠!我賠!」

  「案子結束我就賠,我爸有錢,我們不會賴帳!」

  趙瑞急匆匆地催促著。

  蔡彭則是頓了頓,點頭道:「民訴方,案件賠償問題已寫進諒解書,且諒解書已然生效,具備司法效力。」

  「即便我方延期給予或是選擇不進行交付。」

  「你方也可申請強制執行。」

  聞言。

  徐德點點頭,接著,他微微一頓,忽然冷不丁道:「就本案,案情你方是否還有異議?如【販毒罪】,請問,被告人趙瑞」是否構成「販毒行為」?」

  聽到這話。

  辯護席,幾個律師抬起頭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身穿正裝的律師蔡彭沒有急著回答,他和幾個律師對視一眼,用眼神交流。

  良久。

  蔡彭回道:「就本案,公訴人所指控訴書...我方全部異議已表述完畢..

  」

  蔡彭給不出有異議」的回答。

  第二次庭審,他算是用錢劍走偏鋒,以趙瑞的行為為核心構建出一條密不透風的辯護鏈。

  販毒不能否認,如果否認,那麼就要進入扯皮狀態。

  一旦開始扯皮,引誘吸毒罪」就會生根發芽,這玩意可比44克毒品嚴重多了!到時候極有可能撿了芝麻丟西瓜。

  所以...

  蔡彭沉聲道:「我方無異議!」

  「好!」

  徐德立馬點頭叫好,旋即沒給對方第二次機會,瞬間扭頭看向審判台,衝著審判長呂廣道:「審判長,我方已無其餘異議。」

  「案件可以進入量刑階段。」

  量刑...

  當這話落下的剎那。

  辯護席,蔡彭等人徹底鬆了口氣,整個人如釋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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