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請定奪!審判長:這件事是在虐待老人!【求月票!】
第344章 請定奪!審判長:這件事是在虐待老人!【求月票!】
頂尖律師...什麼是頂尖律師?
律師趙成功認為,頂尖律師應當要有極其強悍的法理能力,可以應對任何的突發意外。
也要擁有極高的智商,庭前運籌帷幄!
就如丁岩,林月,兩人均是畢業於頂尖大學,其大腦宛若一座裝滿專業知識的圖書館,面對任何問題都能有依有據地進行分析。
但現在。
趙成功才知道,什麼叫頂尖律師!
此時。
第一法庭內。
民訴代理人席位上。
徐德站起身,他環視周圍一圈,咬字清晰,卻字字響在趙成功的心臟上。
「請問,最高院是否明確指出上述此種行為符合「販毒罪」!!?」
話落,他沒有坐下。
那雙銳利的眸子宛若一柄利劍,在審判區的上空,忽的射向被告席。
剎那間。
趙成功驚了,他難以置信自己究竟聽到了什麼,此時面露震撼,甚至還不可置信地眨了眨眼。
可結果卻依舊錶示,他確實身處庭審之中,這不是做夢。
「販毒?啊?怎麼三言兩語把毒駕的交通肇事案說成販毒了?」
「這不對吧!」
「警察、檢察官、法院...甚至是就連被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販毒了啊!」
趙成功看著身側站起來,那異常高聳的背影,內心宛若地震。
他想到了庭審前,徐德跟他說這場庭審自己不需要說什麼話,按他的節奏來即可。
當時。
趙成功覺得,對方這麼自信,莫不是拿到了關鍵證據?
還是說準備庭審突襲!?
又或是,他發現了被告方的辯護漏洞?
總之,一切能想的,趙成功都想了一遍,可......他實在是意想不到,案子竟然會以這種方式展開。
什麼叫,開庭後先給身為隊友的公訴」兩刀?接著又去把被告撕個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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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一共就控辯」兩方,結果你打兩邊!?
最關鍵的是,對方的指控」簡直恐怖如斯!
「林律...張律...這...這這..
」
趙成功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徐德背影,旋即喉嚨一滾,下意識看向身側默不作聲的林月與張偉。
他喉嚨顫抖,低聲道:「這真沒事嗎?」
趙成功打十幾年官司了,他是真沒這樣打過啊!
難道這就是自己跟頂級律師的差距?
這也不對吧,海城也沒聽過哪家頂級律師,會這樣打官司..
聽到動靜。
林月則是習慣了,她瞥了眼四周,只是低聲道:「沒事。」
張偉卻眼神複雜,他坐在椅子上,雙手交叉,沉默片刻後,搖搖頭道:「沒事,最少沒證據突襲。」
在他看來。
對方來到海城後,多少還是有點收斂的。
畢竟,當初對方在綠森市打自己,那可真是什麼招都用上了...庭審突襲當喝水啊,一場官司,能突襲數次,這簡直匪夷所思!
只是。
這話落在趙成功耳中卻多少有點駭人了。
至少」沒證據突襲?什麼時候律師打庭審的底線這麼低了!?
趙成功內心震驚。
但他強壓著情緒。
掃視整個第一法庭,察覺氣氛後,眉頭微微一挑。
雖然行為與打法看起來確實囂張,可......他們好像確實建立優勢了...還是天大的優勢!
想到這。
趙成功看著徐德的背影,手心冒汗,渾身腎上腺素,心跳飆升。
他屏住呼吸,生怕自己微小的動作影響對方發揮,進而導致案件走向被他影響。
此時。
庭審中。
隨著徐德的四句反問落下,審判區內鴉雀無聲。
一秒...兩秒...三秒..
多方人就好似化成了一尊石塑一般呆滯住,沒有一絲一毫的聲音,靜的就連彼此的呼吸心跳聲都能聽到。
良久。
審判台上。
三個法官嘴唇蠕動片刻,可愣是說不出任何一句反駁的話來。
審判長呂廣沉默半晌,才深吸一口氣,令缺氧的大腦稍稍緩過神來,旋即扭頭看向被告方,頓了頓,沉聲道:「被告方,據上述民訴代理人所問......你方是否有異議要表述?」
四條問題也就是:毒品轉移?本身所持有?明知故犯?最高院會議紀要。
這四條以一種刁鑽的角度,直插案件最本質的核心。
呂廣肯定是不能回答的。
那就只能讓被告來說了!
「是否選擇回答?」呂廣詢問。
被告席。
律師蔡彭等人,此時聽到這話,嘴唇蠕動片刻,半晌卻愣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回答嗎?
這麼說吧,控辯雙方的交鋒,就是辯方用辯論」的方式回答控方的問題。
一旦回答不上,那法庭就會以控方的指控宣判。
所以蔡彭能不回答嗎?不能,他可以敗,但不可能投降認輸!
可..
回答?
自己又能怎麼回答!?
「審判台,請給被告一些緩和的時間...被告需要就案情核實一些問題。」
蔡彭深吸一口氣,旋即,就和自己團隊的人開始焦灼低聲討論起來。
「怎麼辯?繼續用精神病掩蓋?」
「不行,車禍」能用精神病辯護,是因為現場沒有人能證明「趙瑞」是否犯病。」
「但移交毒品不同,這東西是趙瑞親自交給「張耀」的,人證「張耀」必然可以作證委託人精神狀況無誤..至少在做出「販賣毒品」這一行為時,是保持思維清晰的!」
「該死...快想啊,這到底怎麼辦!?」
「想..想不到,想不到!辯護空間太過狹窄,那律師就是等毒駕」問題辯完後陰
我們的!」
「那就重回毒駕?」
「這怎麼可能!?先不說問題已經質證過,單單是...你們看公訴那兩個人的眼神,他們怎麼可能還指控毒駕?連指控都不指控,毒駕自然先天不成立!」
「而我們是被告方,先天不具備「定義權」,只能辯!!!」
」
被告席。
鴻達律所眾人低聲焦灼地討論著,六七個業內翹楚嘴皮子都快磨破了,但愣是沒找到一點辦法。
金牌律師蔡彭一開始很焦急。
但隨後,越是討論,他額頭上冒出的汗就越多,到了最後,他甚至都顧不得擦拭額頭上的汗珠,只覺後背發涼,面色僵硬。
「辯...辯不掉..
」
金牌律師蔡彭口中微微呢喃,指尖泛涼,好似被一團由恐懼構成的陰雲籠罩在頭頂。
是的。
就是辯不掉。
徐德給的四個問題說得很清楚了,且每個問題都是明擺著、已質證的!
首先。
毒品轉移,在庭前,張耀已經供述,且徐德還找到鑑定中心」鑒出,趙瑞給的紙袋裡含有海洛因成分。
物證、司法證據、人證,三證俱全!
持有毒品」與「明知故犯」?這兩條不用想,毒品就是趙瑞從孫蕊手裡買來的。
他具備持有權,也知道孫蕊確實是個毒販!
最後,最高院那邊...早已通過多條會議紀要」明確指出,上述行為等同於是販毒共犯!
這怎麼辯!?
無論是證據鏈還是佐證,對方早就在無形之中將其織成一條密不透風的漁網。
還是個絕戶網!
「該死...該死!」
「沒辦法了,沒有辯訴空間,這事實太過確鑿...
」
這句話好似夢囈一般在蔡彭腦海中浮現。
最終。
被告席處。
蔡彭抬起頭,他盯著審判台,一咬牙,深吸一口氣沉聲道:「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案件證據往往要具備主客觀」一致,我方當事人行為雖構成民訴代理人所說,可其主觀,卻從未萌生出「販毒」概念!」
還是那句話。
法院看東西絕對不會遺漏主觀態度。
客觀的物證蔡彭已經放棄,但主觀這,卻還存留點狡辯的空間!
畢竟,趙瑞確實不具備販毒的想法,他也從未萌生過販毒,這就好比你給一個意外致人死亡的人安一個故意殺人的罪名,這怎麼看怎麼不合理!
只是..
民訴代理人席位的徐德還沒來得及開口說話。
其身側。
公訴席忽的傳來一句早已準備好的聲音。
只見。
檢察官鄭通眼神一凝,他抓住機會,張開嘴就是一頓唇槍舌劍,他語言犀利道:「被告方,你方所言我方表示難以接受,上述這席話明顯脫離了案情與《刑法》基礎!」
「什麼叫主觀?」
「好叫被告席知道,在《刑法》第14條故意犯罪」中,原文明確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什麼是故意?
多數人可能想著,我想殺人就是故意,我沒想殺人,但對方依舊被我弄死,這就不是故意。
實則這是錯的。
《刑法》第14條中明確將故意分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直接故意,便是前者,你明確地想殺人,且還將人殺死了,那麼,你這就是直接故意殺人。
而間接故意...則是【明知危害結果會發生,卻放任結果發生。】
舉個例子。
高空拋物!
你在百米高空上,看不見下面的人,但知道自己極有可能砸死人,但依舊選擇拋物且導致人員死亡,那麼,這時在罪名上你不是意外致人傷亡。
而是故意殺人!
「被告席。」
「我請問,被告人「趙瑞」,是否知曉手中的持有物是「毒品」?」
公訴席。
檢察官鄭通血液沸騰,他抓住這機會,那雙眸子眨都不眨地盯著對方,低聲呵道:「又是否知道販毒主謀「孫蕊」會將其賣掉?」
「以及,他是否明白這些東西被賣掉後,會導致「買家」吸毒!?」
會嗎?
會的,一定會的,沒人會不知道這條法例,哪怕你真不知道,但上了法庭,法官也會判你「知道」!
所以,綜上所述...
「犯罪嫌疑人趙瑞」,在明確知曉自身行為會構成他人吸食毒品的情況下,卻依舊選擇將其交給毒販「孫蕊」。」
「這很明顯,已經達成《刑法》第14條「間接故意犯罪」!」
檢察官鄭通此刻好似被打通了任督二脈,說出的話壓根止不住,拋出一連串的話。
「即如此,那結合其「販毒行為」。
「明顯就是「故意販毒」,構成「販毒罪」!」
「綜上所述,就本案,案件十名受害者俱是因為「販毒行為」所引起!」
鄭通越說越激動,當即扭頭看向審判台。
「審判長!」
「我方庭審起訴書」明顯與案件實情存在差異,現在我方申請與檢察長聯繫修改訴書!」
修改訴書?
當著旁聽席的面,直接說自己的訴書有問題?
臉呢!?
被告席。
蔡彭眼球充血,他險些破口大罵,此時也是扭頭看向審判長,怒喝道:「審判長,公訴方的要求未免太過兒戲!」
「在半小時前,對方還主張案件是「毒駕」危險駕駛導致的「危害公共安全」!」
半小時前,對方可還在為了一個毒駕」險些罵娘,現在就直接承認錯誤?
豈料..
「被告方,就毒駕」問題,我方認為你方與民訴代理方說的很對,對此問題沒有異議!」
鄭通絲毫沒有一點留臉面的意思。
至於先前罵徐德?
哈哈..
適才相戲耳!
鄭通是知道的,他一直都知道民訴方是公訴的好隊友,哪怕做出了一些惹人誤會的行為,那也一定沒有惡意,且是自己理解錯導致。
反觀被告!
鄭通視線一凝,盯著蔡彭聲音高昂。
「至於臨時請求更改訴書..我方這是在刑事司法上的及時糾正錯誤」權限!」
此話落下。
蔡彭內心直罵娘,但卻愣是一點話都說不出來,他索性只將目光看向審判長,沉聲道:「審判長,無論如何,被告方依舊持保守態度。」
「我方委託人,即案件犯罪嫌疑人「趙瑞」......從未產生任何「販毒」思緒!」
「請審判長明鑑!」
公訴人鄭通也是看向審判者呂廣,他果決道:「審判長,被告人明顯構成「間接故意販毒」,即「故意販毒」構成「販毒罪」!」
「我方申請更改訴書,重新對被告人發起指控!」
此話落下...
審判台上。
三個法官頓時頭疼起來。
審判長呂廣揉了揉眉心,雙方的話語好似將他的神經攪和成一團線球,感到大腦無比紛亂。
案件...案情未免太過複雜了!
說實話,他在審理前是真將其當成交通肇事案來審的。
畢竟,從哪方來看,趙瑞都是吸毒後產生的案件。
可......什麼叫對方是在販毒的躲避警察抓捕,逃跑的路上導致出現十名受害者?
這指控突兀地落在被告席上,對蔡彭來說無異於被突然砸到了腦袋。
可難道對法官的衝擊力就差了嗎!?
案情簡直就是九十度懸崖般的轉折,三個法官是真一點預料和準備都沒有,突然被徐德這麼一攪和...
案子這還這麼審?
無異於被徐德拿鐵錘砸得腦袋暈頭轉向之際,強迫著他們做奧數題..
這簡直就是虐待老人。
想到這。
審判長呂廣用希冀的眼神投向民訴代理人席位,希望對方再說點能理清案情的話。
呂廣道:「民訴代理人...你方,是否還有話要說?」
別管有沒有質證了。
只要能理清案子,哪怕是證據突襲,呂廣現在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可惜..
民訴代理人席位。
聽到問話的徐德。
此時徐德微微一頓,他眉頭挑了挑,回憶片刻,確定自己沒紕漏後,便淡淡道:「審判長,民訴代理人席沒有其餘信息參與要參與質證。」
呂廣沉默片刻,又道:「你方確定?」
「我方確定!」
徐德沒有猶豫,他深吸一口氣,緩緩將胸口的氣從口中推出,他道:「請審判長就本案進行定奪!」
話落的剎那間。
審判區三方人內心一緊,瞳孔一凝,俱是將視線聚焦在呂廣身上。
審判長呂廣:....
頂尖律師...什麼是頂尖律師?
律師趙成功認為,頂尖律師應當要有極其強悍的法理能力,可以應對任何的突發意外。
也要擁有極高的智商,庭前運籌帷幄!
就如丁岩,林月,兩人均是畢業於頂尖大學,其大腦宛若一座裝滿專業知識的圖書館,面對任何問題都能有依有據地進行分析。
但現在。
趙成功才知道,什麼叫頂尖律師!
此時。
第一法庭內。
民訴代理人席位上。
徐德站起身,他環視周圍一圈,咬字清晰,卻字字響在趙成功的心臟上。
「請問,最高院是否明確指出上述此種行為符合「販毒罪」!!?」
話落,他沒有坐下。
那雙銳利的眸子宛若一柄利劍,在審判區的上空,忽的射向被告席。
剎那間。
趙成功驚了,他難以置信自己究竟聽到了什麼,此時面露震撼,甚至還不可置信地眨了眨眼。
可結果卻依舊錶示,他確實身處庭審之中,這不是做夢。
「販毒?啊?怎麼三言兩語把毒駕的交通肇事案說成販毒了?」
「這不對吧!」
「警察、檢察官、法院...甚至是就連被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販毒了啊!」
趙成功看著身側站起來,那異常高聳的背影,內心宛若地震。
他想到了庭審前,徐德跟他說這場庭審自己不需要說什麼話,按他的節奏來即可。
當時。
趙成功覺得,對方這麼自信,莫不是拿到了關鍵證據?
還是說準備庭審突襲!?
又或是,他發現了被告方的辯護漏洞?
總之,一切能想的,趙成功都想了一遍,可......他實在是意想不到,案子竟然會以這種方式展開。
什麼叫,開庭後先給身為隊友的公訴」兩刀?接著又去把被告撕個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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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一共就控辯」兩方,結果你打兩邊!?
最關鍵的是,對方的指控」簡直恐怖如斯!
「林律...張律...這...這這..
」
趙成功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徐德背影,旋即喉嚨一滾,下意識看向身側默不作聲的林月與張偉。
他喉嚨顫抖,低聲道:「這真沒事嗎?」
趙成功打十幾年官司了,他是真沒這樣打過啊!
難道這就是自己跟頂級律師的差距?
這也不對吧,海城也沒聽過哪家頂級律師,會這樣打官司..
聽到動靜。
林月則是習慣了,她瞥了眼四周,只是低聲道:「沒事。」
張偉卻眼神複雜,他坐在椅子上,雙手交叉,沉默片刻後,搖搖頭道:「沒事,最少沒證據突襲。」
在他看來。
對方來到海城後,多少還是有點收斂的。
畢竟,當初對方在綠森市打自己,那可真是什麼招都用上了...庭審突襲當喝水啊,一場官司,能突襲數次,這簡直匪夷所思!
只是。
這話落在趙成功耳中卻多少有點駭人了。
至少」沒證據突襲?什麼時候律師打庭審的底線這麼低了!?
趙成功內心震驚。
但他強壓著情緒。
掃視整個第一法庭,察覺氣氛後,眉頭微微一挑。
雖然行為與打法看起來確實囂張,可......他們好像確實建立優勢了...還是天大的優勢!
想到這。
趙成功看著徐德的背影,手心冒汗,渾身腎上腺素,心跳飆升。
他屏住呼吸,生怕自己微小的動作影響對方發揮,進而導致案件走向被他影響。
此時。
庭審中。
隨著徐德的四句反問落下,審判區內鴉雀無聲。
一秒...兩秒...三秒..
多方人就好似化成了一尊石塑一般呆滯住,沒有一絲一毫的聲音,靜的就連彼此的呼吸心跳聲都能聽到。
良久。
審判台上。
三個法官嘴唇蠕動片刻,可愣是說不出任何一句反駁的話來。
審判長呂廣沉默半晌,才深吸一口氣,令缺氧的大腦稍稍緩過神來,旋即扭頭看向被告方,頓了頓,沉聲道:「被告方,據上述民訴代理人所問......你方是否有異議要表述?」
四條問題也就是:毒品轉移?本身所持有?明知故犯?最高院會議紀要。
這四條以一種刁鑽的角度,直插案件最本質的核心。
呂廣肯定是不能回答的。
那就只能讓被告來說了!
「是否選擇回答?」呂廣詢問。
被告席。
律師蔡彭等人,此時聽到這話,嘴唇蠕動片刻,半晌卻愣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回答嗎?
這麼說吧,控辯雙方的交鋒,就是辯方用辯論」的方式回答控方的問題。
一旦回答不上,那法庭就會以控方的指控宣判。
所以蔡彭能不回答嗎?不能,他可以敗,但不可能投降認輸!
可..
回答?
自己又能怎麼回答!?
「審判台,請給被告一些緩和的時間...被告需要就案情核實一些問題。」
蔡彭深吸一口氣,旋即,就和自己團隊的人開始焦灼低聲討論起來。
「怎麼辯?繼續用精神病掩蓋?」
「不行,車禍」能用精神病辯護,是因為現場沒有人能證明「趙瑞」是否犯病。」
「但移交毒品不同,這東西是趙瑞親自交給「張耀」的,人證「張耀」必然可以作證委託人精神狀況無誤..至少在做出「販賣毒品」這一行為時,是保持思維清晰的!」
「該死...快想啊,這到底怎麼辦!?」
「想..想不到,想不到!辯護空間太過狹窄,那律師就是等毒駕」問題辯完後陰
我們的!」
「那就重回毒駕?」
「這怎麼可能!?先不說問題已經質證過,單單是...你們看公訴那兩個人的眼神,他們怎麼可能還指控毒駕?連指控都不指控,毒駕自然先天不成立!」
「而我們是被告方,先天不具備「定義權」,只能辯!!!」
」
被告席。
鴻達律所眾人低聲焦灼地討論著,六七個業內翹楚嘴皮子都快磨破了,但愣是沒找到一點辦法。
金牌律師蔡彭一開始很焦急。
但隨後,越是討論,他額頭上冒出的汗就越多,到了最後,他甚至都顧不得擦拭額頭上的汗珠,只覺後背發涼,面色僵硬。
「辯...辯不掉..
」
金牌律師蔡彭口中微微呢喃,指尖泛涼,好似被一團由恐懼構成的陰雲籠罩在頭頂。
是的。
就是辯不掉。
徐德給的四個問題說得很清楚了,且每個問題都是明擺著、已質證的!
首先。
毒品轉移,在庭前,張耀已經供述,且徐德還找到鑑定中心」鑒出,趙瑞給的紙袋裡含有海洛因成分。
物證、司法證據、人證,三證俱全!
持有毒品」與「明知故犯」?這兩條不用想,毒品就是趙瑞從孫蕊手裡買來的。
他具備持有權,也知道孫蕊確實是個毒販!
最後,最高院那邊...早已通過多條會議紀要」明確指出,上述行為等同於是販毒共犯!
這怎麼辯!?
無論是證據鏈還是佐證,對方早就在無形之中將其織成一條密不透風的漁網。
還是個絕戶網!
「該死...該死!」
「沒辦法了,沒有辯訴空間,這事實太過確鑿...
」
這句話好似夢囈一般在蔡彭腦海中浮現。
最終。
被告席處。
蔡彭抬起頭,他盯著審判台,一咬牙,深吸一口氣沉聲道:「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案件證據往往要具備主客觀」一致,我方當事人行為雖構成民訴代理人所說,可其主觀,卻從未萌生出「販毒」概念!」
還是那句話。
法院看東西絕對不會遺漏主觀態度。
客觀的物證蔡彭已經放棄,但主觀這,卻還存留點狡辯的空間!
畢竟,趙瑞確實不具備販毒的想法,他也從未萌生過販毒,這就好比你給一個意外致人死亡的人安一個故意殺人的罪名,這怎麼看怎麼不合理!
只是..
民訴代理人席位的徐德還沒來得及開口說話。
其身側。
公訴席忽的傳來一句早已準備好的聲音。
只見。
檢察官鄭通眼神一凝,他抓住機會,張開嘴就是一頓唇槍舌劍,他語言犀利道:「被告方,你方所言我方表示難以接受,上述這席話明顯脫離了案情與《刑法》基礎!」
「什麼叫主觀?」
「好叫被告席知道,在《刑法》第14條故意犯罪」中,原文明確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什麼是故意?
多數人可能想著,我想殺人就是故意,我沒想殺人,但對方依舊被我弄死,這就不是故意。
實則這是錯的。
《刑法》第14條中明確將故意分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直接故意,便是前者,你明確地想殺人,且還將人殺死了,那麼,你這就是直接故意殺人。
而間接故意...則是【明知危害結果會發生,卻放任結果發生。】
舉個例子。
高空拋物!
你在百米高空上,看不見下面的人,但知道自己極有可能砸死人,但依舊選擇拋物且導致人員死亡,那麼,這時在罪名上你不是意外致人傷亡。
而是故意殺人!
「被告席。」
「我請問,被告人「趙瑞」,是否知曉手中的持有物是「毒品」?」
公訴席。
檢察官鄭通血液沸騰,他抓住這機會,那雙眸子眨都不眨地盯著對方,低聲呵道:「又是否知道販毒主謀「孫蕊」會將其賣掉?」
「以及,他是否明白這些東西被賣掉後,會導致「買家」吸毒!?」
會嗎?
會的,一定會的,沒人會不知道這條法例,哪怕你真不知道,但上了法庭,法官也會判你「知道」!
所以,綜上所述...
「犯罪嫌疑人趙瑞」,在明確知曉自身行為會構成他人吸食毒品的情況下,卻依舊選擇將其交給毒販「孫蕊」。」
「這很明顯,已經達成《刑法》第14條「間接故意犯罪」!」
檢察官鄭通此刻好似被打通了任督二脈,說出的話壓根止不住,拋出一連串的話。
「即如此,那結合其「販毒行為」。
「明顯就是「故意販毒」,構成「販毒罪」!」
「綜上所述,就本案,案件十名受害者俱是因為「販毒行為」所引起!」
鄭通越說越激動,當即扭頭看向審判台。
「審判長!」
「我方庭審起訴書」明顯與案件實情存在差異,現在我方申請與檢察長聯繫修改訴書!」
修改訴書?
當著旁聽席的面,直接說自己的訴書有問題?
臉呢!?
被告席。
蔡彭眼球充血,他險些破口大罵,此時也是扭頭看向審判長,怒喝道:「審判長,公訴方的要求未免太過兒戲!」
「在半小時前,對方還主張案件是「毒駕」危險駕駛導致的「危害公共安全」!」
半小時前,對方可還在為了一個毒駕」險些罵娘,現在就直接承認錯誤?
豈料..
「被告方,就毒駕」問題,我方認為你方與民訴代理方說的很對,對此問題沒有異議!」
鄭通絲毫沒有一點留臉面的意思。
至於先前罵徐德?
哈哈..
適才相戲耳!
鄭通是知道的,他一直都知道民訴方是公訴的好隊友,哪怕做出了一些惹人誤會的行為,那也一定沒有惡意,且是自己理解錯導致。
反觀被告!
鄭通視線一凝,盯著蔡彭聲音高昂。
「至於臨時請求更改訴書..我方這是在刑事司法上的及時糾正錯誤」權限!」
此話落下。
蔡彭內心直罵娘,但卻愣是一點話都說不出來,他索性只將目光看向審判長,沉聲道:「審判長,無論如何,被告方依舊持保守態度。」
「我方委託人,即案件犯罪嫌疑人「趙瑞」......從未產生任何「販毒」思緒!」
「請審判長明鑑!」
公訴人鄭通也是看向審判者呂廣,他果決道:「審判長,被告人明顯構成「間接故意販毒」,即「故意販毒」構成「販毒罪」!」
「我方申請更改訴書,重新對被告人發起指控!」
此話落下...
審判台上。
三個法官頓時頭疼起來。
審判長呂廣揉了揉眉心,雙方的話語好似將他的神經攪和成一團線球,感到大腦無比紛亂。
案件...案情未免太過複雜了!
說實話,他在審理前是真將其當成交通肇事案來審的。
畢竟,從哪方來看,趙瑞都是吸毒後產生的案件。
可......什麼叫對方是在販毒的躲避警察抓捕,逃跑的路上導致出現十名受害者?
這指控突兀地落在被告席上,對蔡彭來說無異於被突然砸到了腦袋。
可難道對法官的衝擊力就差了嗎!?
案情簡直就是九十度懸崖般的轉折,三個法官是真一點預料和準備都沒有,突然被徐德這麼一攪和...
案子這還這麼審?
無異於被徐德拿鐵錘砸得腦袋暈頭轉向之際,強迫著他們做奧數題..
這簡直就是虐待老人。
想到這。
審判長呂廣用希冀的眼神投向民訴代理人席位,希望對方再說點能理清案情的話。
呂廣道:「民訴代理人...你方,是否還有話要說?」
別管有沒有質證了。
只要能理清案子,哪怕是證據突襲,呂廣現在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可惜..
民訴代理人席位。
聽到問話的徐德。
此時徐德微微一頓,他眉頭挑了挑,回憶片刻,確定自己沒紕漏後,便淡淡道:「審判長,民訴代理人席沒有其餘信息參與要參與質證。」
呂廣沉默片刻,又道:「你方確定?」
「我方確定!」
徐德沒有猶豫,他深吸一口氣,緩緩將胸口的氣從口中推出,他道:「請審判長就本案進行定奪!」
話落的剎那間。
審判區三方人內心一緊,瞳孔一凝,俱是將視線聚焦在呂廣身上。
審判長呂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