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紀委的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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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六點零二分。

  江默站在李鐵軍的辦公室門口。

  敲門。

  「進。」

  江默走進去。

  把卷宗放在李鐵軍的桌上。

  卷宗被翻過了。每一頁都有摺痕。有些頁的角被揉皺了。

  卷宗上面放著一份新寫的報告。

  A4。手寫。四頁半。

  標題——「關於劉德榮案審訊筆錄合規性審查結果」。

  李鐵軍看了標題。

  抬頭看了江默一眼。

  「你不是說查鐵證?」

  「查到了。」

  「什麼鐵證?」

  「紀委自己製造的非法證據。」

  李鐵軍的手停在報告的第一頁上。

  「十七次審訊筆錄。經逐字比對原始錄像音頻——發現筆錄記錄與嫌疑人實際陳述存在不一致之處——三十九處。」

  李鐵軍翻到第二頁。

  「其中涉及標點符號篡改導致語義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七處。涉及同音字替換導致身份或行為認定偏差的——四處。涉及口語表述被書面化改寫且改變原意的——六處。」

  他看到了第142頁的那個問號。

  「第142頁。嫌疑人原話——陳述句——被記錄為反問句。逗號改為問號。否認變為默認。」

  李鐵軍把報告放下了。

  「這事——」

  他沒說完。

  江默接過去了。

  「這事不是鐵證。」

  李鐵軍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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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證在這裡。」

  江默從帆布袋裡拿出了另一份文件。

  兩頁紙。

  標題——「關於劉德榮案第八次至第十七次審訊筆錄記錄人變更情況統計」。

  「前七次審訊的記錄人——陳浩。工號NW-2021-0047。筆錄與錄像的文字一致率——百分之九十八點七。差異部分均為語氣詞省略。屬於常規記錄整理範疇。無語義變化。」

  「第八次審訊開始——記錄人變更為張鵬飛。工號NW-2019-0112。」

  「張鵬飛記錄的十次審訊筆錄中——文字一致率降至百分之八十九點三。三十九處差異中——三十六處出現在張鵬飛的記錄里。」

  李鐵軍看完了第二份文件。

  辦公室里安靜了十一秒。

  「張鵬飛——」李鐵軍開口了。

  「2019年入職紀委。此前——在省交通建設集團辦公室工作過兩年。2017到2019年。」

  李鐵軍沒有說話。

  但他的手在桌面上輕敲了三下。

  省交通建設集團。

  劉德榮——省交通建設集團原副總裁。

  張鵬飛——省交通建設集團前員工。現紀委幹事。

  同一個系統出來的人。

  查同一個系統的案子。

  「《中國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三十七條。」

  江默的聲音。

  「審查調查工作人員存在利害關係的——應當自行迴避。」

  李鐵軍的手停在桌面上。

  「張鵬飛參與劉德榮案的審訊——存在迴避義務未履行的問題。他在審訊筆錄中的系統性語義篡改——是過失。還是故意。需要查。」

  江默把兩份文件放在了卷宗上面。

  「但不管是過失還是故意——他記錄的十次審訊筆錄——全部無效。」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收集證據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三十六處語義篡改——無法補正。」

  李鐵軍靠在椅背上。

  他盯著天花板看了五秒。

  「你是說——我的人——不但沒破案。還把案子做爛了。」

  「做爛了的部分——可以重做。前提是——換記錄人。走迴避程序。從第八次審訊重新開始。」

  「重新開始?三個月——」

  「審訊筆錄要重做。但物證不需要重做。」

  江默從帆布袋裡拿出了筆記本。

  翻到最後一頁。

  「劉德榮案的財務部分——我用剩下的十三分鐘看了一遍。」

  十三分鐘。

  三百一十七頁的卷宗。減去審訊筆錄一百八十二頁。剩餘一百三十五頁財務資料。十三分鐘。每頁不到六秒。

  李鐵軍的腦子裡算了一下這個數。

  沒有追問為什麼只用了六秒一頁。

  「第七十三頁。恆通投資公司向劉德榮名下代持方'鑫達商貿'支付的八百萬技術諮詢費——合同附件中的技術諮詢報告——報告落款日期是2023年7月12日。」

  「但報告使用的Word模板——頁眉里有一串自動生成的元數據——顯示模板創建日期是2023年9月3日。」

  李鐵軍坐直了。

  「報告落款七月。模板九月。報告是七月之後倒簽的。」

  「技術諮詢報告倒簽——證明這八百萬不是真實商業服務的對價。是虛構交易。是行賄的通道。」

  江默合上了筆記本。

  「這一條——不需要口供。不需要審訊。紙面上的元數據——就是物證。」

  「Word文檔的元數據——可以被修改——」

  「可以。但修改元數據會在文件系統層面留下二次修改痕跡。技術組做一次取證——三個小時——就能確認元數據是否被篡改過。」

  李鐵軍沒有說話。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又走回來。

  「兩小時四十七分鐘。你在我的審訊筆錄里找到了三十六處篡改。然後用十三分鐘在財務報表里找到了一條定罪鐵證。」

  「三個小時差兩分鐘。」

  「我說你——」

  李鐵軍停了。

  他想說什麼。沒說。

  換了一句。

  「張鵬飛——我會處理。」

  「處理方式——建議參照《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七十三條——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如果查實為故意——移交司法。」

  李鐵軍拿起了電話。

  「趙建軍。到我辦公室。」

  江默站起來。

  「還有一件事。」

  「說。」

  「樓梯間從B1到六樓——每層的應急照明燈——共十四盞。其中三盞不亮。今天我走了兩趟樓梯。確認過了。」

  李鐵軍看著他。

  表情——難以描述。

  大概是一個紀委書記發現自己的大樓從電梯到樓梯都有問題之後的那種表情。

  「查完了?」

  「樓梯間查完了。食堂還沒查完。食堂的消防通道——我明天看。」

  江默走了。

  帆布袋。保溫杯。工具包。

  腳步聲在走廊里漸行漸遠。

  李鐵軍站在辦公桌前面。

  他把兩份報告疊在一起。

  審訊筆錄篡改。燈光超標。飲水機pH值不合格。電梯年檢超期。樓梯應急燈不亮。門鎖廠家經營異常。觀察窗裂紋。值班記錄缺失。

  江默到紀委第九天。

  他從留置室查到了審訊室。從審訊室查到了筆錄。從筆錄查到了紀委幹事。從紀委幹事查到了——紀委的紀律。

  李鐵軍坐下。

  他打開了抽屜。

  抽屜里有一份去年底的內部自查報告。上面寫著——「我委留置中心設施設備運行狀況良好。管理制度落實到位。未發現重大問題。」

  他把這份報告翻過來。背面朝上。

  找了一支筆。

  在背面寫了一行字。

  「轉後勤管理處——全面自查——三天——逐項對照國標。」

  寫完之後他又加了一行。

  「查完報我。不要等江默先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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