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這是什麼神仙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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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樂抱著吉他,安靜地坐在高腳凳上。

  他的脊背挺直,雙腿自然下垂,腳尖輕輕點著地面,整個人呈現出一種鬆弛而專注的姿態。

  吉他的木質的琴身抵在他的胸口,與他的身體形成了一個完美的夾角。

  他抬起頭,垂下的髮絲隨之散開,露出一雙平靜無波的眼睛。

  他淡淡地掃過周圍狂熱的觀眾。

  最終,他的目光定格在蘇糯糯身上。

  三年前,她的上總是帶著笑,眉眼彎彎的,像是有用不完的好心情。

  高興的時候會笑得露出兩顆小虎牙,不高興的時候會嘟著嘴,像一隻生氣的河豚。

  而現在,她的臉蒼白無比。

  他收回視線,指尖在琴弦上輕輕一撥,發出一個清越的單音。

  「叮——」

  就在這時,幾道身影快步走了過來,擠進了人群。

  是唐詩詩,蘇媚,陸行知他們。


  唐詩詩好奇地問道。

  沒人回答她。

  蘇媚微微眯起了眼睛,用一種審視的目光打量著陳樂。

  陸行好奇地打量著陳樂,他想知道陳樂做了什麼吸引了這麼多人的關注。

  楚風看到他們的行為,心裡非常的不爽。

  他們為什麼要給陳樂捧場?這不是助長陳樂的囂張氣焰嗎?

  他恨不得現在就衝過去,把陳樂那把破吉他給砸了!

  但他不能。

  鏡頭在拍他,觀眾在看他,如果他真的衝上去,把陳樂的吉他砸了,那他的名聲可就毀了!

  「再唱一遍!求你了!」

  人群中,一個女孩帶著哭腔大喊。

  陳樂湊近了立式麥克風:「我這個人,一向很寵粉。」

  「啊啊啊啊!他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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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寵了!粉了粉了!」

  歡呼聲震耳欲聾。

  有人在尖叫,有人在鼓掌,有人在原地蹦跳,有人激動地抱在了一起。

  【那句「我這個人,一向很寵粉」——媽呀,這個男人怎麼連說這種話都這麼帥!】

  【「再唱一遍!求你了!」——那個女孩帶著哭腔喊出了我的心聲!】

  【從素人到全場呼喊他的名字,陳樂只用了幾天時間。這才是真正的民選頂流!】

  【誰說素人沒人氣?現場這尖叫分貝,楚風唱歌的時候都沒這麼高!】

  【有人激動得抱在一起了?我也想抱!組團去節目組門口蹲陳樂!】

  【人氣高是有原因的:有才華、有顏值、有性格、還寵粉。誰能不愛?】

  【陳樂:我寵粉。粉絲:我們愛你。這雙向奔赴,太甜了!】

  ……

  楚風差點一口老血噴出來。

  寵粉?他一個素人,哪來的粉絲?!裝什麼大尾巴狼!

  簡直是無恥至極!

  他的胸膛劇烈起伏,呼吸急促而沉重,像是一頭被困在籠子裡的野獸。

  他想衝上去,想抓住陳樂的衣領,想對著他的臉大喊:「你哪來的粉絲?你有什麼資格說這種話?」

  蘇糯糯怔怔地看著他。

  他變了。

  以前的他,雖然也自信,但帶著一股少年人的張揚與銳氣。

  而現在的他,自信是刻在骨子裡的,卻多了一種雲淡風輕的從容,仿佛一切盡在掌握。

  他不需要刻意展示什麼,不需要證明什麼,他只需要站在那裡,做他自己,就能讓眾人看向他。

  她不知道這三年發生了什麼,不知道他經歷了什麼,不知道他為什麼會從一個靦腆羞澀的少年,變成現在這個能在幾百個人面前從容不迫地說出「我這個人一向很寵粉」的男人。

  但她知道,他已經不是三年前那個他了。

  唐詩詩饒有興致地挑了挑眉:「有意思!」

  她想知道這個能讓現場氣氛如此瘋狂的男人,到底有幾分真本事。

  陳樂的指尖落在琴弦上,第一個音符像是一滴水落入平靜的湖面,激起一圈圈漣漪。

  「簡單點,說話的方式簡單點……」

  如果說第一遍是猝不及防的驚艷,那第二遍,就是直擊靈魂的共鳴。

  第一遍的時候,人們被他的聲音和旋律所震撼,來不及思考歌詞的含義。

  而第二遍,當那份驚艷漸漸沉澱下來,歌詞裡的每一個字都開始變得清晰起來——「你又不是個演員,別設計那些情節」——那些關於偽裝、關於表演、關於真實與虛假的句子,像是一把把鋒利的刀,精準地刺進了每一個人的心臟。

  唐詩詩臉上的玩味漸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專業音樂人特有的嚴肅與震驚。

  她的眉頭微微蹙起,眼睛眯成了一條縫,嘴唇微微張開,像是在品味什麼珍貴的東西。

  她的大腦在高速運轉,分析著這首歌的編曲、歌詞、演唱技巧、情感表達。

  這首歌……編曲簡單,卻恰到好處。

  歌詞直白,卻字字誅心,每一個字都像是從心底挖出來的,帶著真實的、灼熱的、不加修飾的情感。

  陳樂在唱這首歌的時候沒有撕心裂肺的嘶吼,沒有歇斯底里的宣洩,只有一種壓抑到極致的克制與自嘲——明明在說「我是個演員」,卻讓人聽得心碎。

  這種舉重若輕的表達方式,是很多專業歌手窮盡一生都學不會的。

  高手!

  這是個絕對的高手!

  她下意識地看向身邊的蘇媚和陸行知,發現他們也都是一臉的專注。

  她心道:「他這是征服了大家啊!」

  剎那的寂靜之後,掌聲雷動。

  那掌聲不是禮貌性的、敷衍的掌聲,而是發自內心的、帶著感激的、像是要把手掌拍爛的掌聲。

  有人在鼓掌,有人在叫好,有人在擦眼淚,有人站在原地發呆,像是還沒有從那種情緒中回過神來。

  「太牛了!這首歌是原創吧?我從來沒聽過!」

  「歌名叫什麼?我要去下載!」

  「這水平,還來當什麼素人?直接出道吧!」

  議論聲此起彼伏,眾人的臉上寫滿了激動和震撼。

  那些原本是楚風粉絲的女孩們,此刻已經完全忘記了自己是來給楚風應援的,她們的手機里存的不再是楚風的照片,而是陳樂唱歌時的視頻。

  【臥槽!再聽一遍還是頭皮發麻!這是什麼神仙歌曲!】

  【求音源!節目組搞快點!不然我給你跪下!】

  【以前我覺得楚風哥哥天下第一帥,現在……對不起,我爬牆了。】

  【前面的姐妹帶我一個!這種有才華又低調的男人才是極品啊!】

  【我已經錄屏了!我要循環播放一百遍!】

  楚風氣得渾身發抖。

  唐詩詩帶頭鼓著掌,直接走到了台前,毫不掩飾自己的欣賞。

  她的高跟鞋踩在草坪上,發出「篤篤篤」的聲音,每一步都帶著一種「我有話要說」的氣勢。

  她走到陳樂身邊,仰頭看著坐在高腳凳上的陳樂,眼睛裡閃著光。

  「唱得很好,這首歌叫什麼?你寫的?」

  陳樂將吉他靠在一邊。

  吉他靠在凳腿上,發出輕微的「咚」的一聲。

  他沒有回答唐詩詩的問題,而是微微側過身,看向了林知夏。

  「其實,今晚最棒的不是我。」

  眾人一愣。

  不是他?那是誰?

  幾百個人的目光順著陳樂的視線,轉向了他身後的那個方向。

  只見陳樂伸手指了指從頭到尾都背對著觀眾,沉浸在自己世界裡的林知夏。

  她的背影小小的,嬌嬌的,像是一株在風中搖曳的小草。

  她背對著所有人,低著頭,專注地看著面前的畫板,手裡的炭筆還在紙上沙沙地移動。

  「是我的隊友,林知夏同學。」

  唰——

  眾人立即看向林知夏。

  林知夏肩膀微微一顫,像是被突然驚醒。

  她緩緩地轉過身來,動作很慢,慢到像是在做慢動作回放。

  她茫然地看著眾人。

  她做錯了什麼嗎?

  她剛才一直在畫畫,畫得太投入了,完全沒有注意到外面的世界發生了什麼。

  她聽到了陳樂的歌聲,聽到了觀眾的歡呼,但她以為那跟她沒有關係,以為她只需要安靜地畫完她的畫就可以了。

  可現在,所有人都看著她,所有的鏡頭都對著她——她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陳樂看著她的樣子,輕笑了一聲。

  他對著麥克風繼續說道:「沒有她,就沒有這場表演。是她把我畫得這麼帥,我才有信心站在這裡。」

  這話一出,全場譁然。

  把功勞……全部推給了隊友?

  眾人的臉上寫滿了震驚和不解。

  他們剛剛聽到了一首可以封神的原創歌曲,他們剛剛被那個男人的聲音和才華所征服,他們正準備把所有的讚美和掌聲都獻給他——而他,卻把這些讚美和掌聲,全部推給了那個一直安靜地坐在角落裡畫畫的小女孩。

  【天啊!這是什麼神仙隊友!明明是自己carry全場,卻把功勞都給了搭檔!】

  【哭了哭了,這是什麼絕世好男人!路轉粉了!】

  【楚風好好學學!看看人家這格局!你除了會瞪眼還會幹嘛?】

  【林知夏上輩子是拯救了銀河系嗎?能遇到這樣的隊友!】

  【我宣布,陳樂是我今年見過最帥的男人!不是長相,是格局!】

  楚風感覺自己像個跳樑小丑。

  他以為自己贏了,以為自己的人氣可以碾壓一切。

  可現實給了他一個響亮的耳光——陳樂不僅在受歡迎程度上贏了他,還在贏了之後,把所有的功勞都讓給了別人。

  這種「不在乎」,比任何勝利都更加殘忍。

  蘇糯糯的心,被狠狠地撞了一下。

  她站在那裡,手裡還拿著那瓶水,瓶蓋已經擰開了,但她一口都沒有喝。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陳樂。

  他總是這樣。

  在最耀眼的時候,卻能輕易地將光芒分給身邊的人。

  三年前是,現在也是。三年前,他在學校里做了很多好事——去流浪貓收容站幫忙,給山區的小朋友捐書,幫同學補習功課——但他從來不讓任何人知道。她問他為什麼,

  他說「做就做了,為什麼要讓人知道」。

  現在,他站在幾百個人面前,站在幾十台攝像機前,站在上千萬在線觀眾前,本可以獨自享受所有的讚美和掌聲,卻把這些都給了林知夏。

  他變了,又沒變。

  總導演張猛的吼道:「畫!快給那幅畫一個特寫!快!」

  他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趴在監視器前,眼睛瞪得像銅鈴一樣大。

  導播手忙腳亂地切換鏡頭,畫面從陳樂的臉切到了林知夏面前的畫板。

  鏡頭猛地推近,對準了那個還沾著炭筆灰的畫板。

  畫板是木質的,邊緣有些磨損,上面夾著一張白色的素描紙,紙張的邊緣微微捲起,被幾個夾子固定住。

  當畫板上的內容清晰地呈現在直播屏幕上時,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

  畫紙上,是一個男人的側臉。

  那是一幅炭筆素描,線條流暢而有力,明暗對比強烈而細膩。

  畫中的男人抱著一把木吉他,坐在高腳凳上,低垂著眉眼,碎發遮住了半張臉,只露出高挺的鼻樑和微微抿著的嘴唇。

  最讓人驚嘆的是那雙眼睛——雖然是側臉,只能看到一隻眼睛,但那隻眼睛裡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

  不是悲傷,不是快樂,不是憤怒,不是平靜,而是一種複雜的、深邃的、讓人看一眼就會被吸進去的情緒。

  木吉他,高腳凳,低垂的眉眼,碎發下的專注與落寞。

  光影的交錯被炭筆描繪得淋漓盡致,明明是靜態的畫面,卻仿佛能聽到那略帶沙啞的歌聲。

  那種感覺很奇怪——你看著一幅畫,卻覺得自己聽到了聲音。

  畫的,正是剛才唱歌的陳樂。

  神韻、意境,分毫不差。甚至比真人,更多了幾分故事感。

  真人的陳樂站在那裡,是鮮活的、真實的、觸手可及的。

  而畫裡的陳樂,卻像是被定格在了一個永恆的瞬間,那個瞬間裡,他不再是一個參加綜藝節目的素人,而是一個孤獨的、深情的、用歌聲訴說著什麼的故事裡的人。

  林知夏扭頭看了看身邊的陳樂,小臉瞬間漲得通紅。

  她的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只是畫了她看到的。

  她看到他唱歌時的樣子,覺得那個畫面很美,就把它畫了下來。

  她沒有想到陳樂會把功勞讓給她,沒有想到自己會成為全場的焦點。

  她低下頭,看著自己的腳尖,感覺自己的心臟快要從胸腔里跳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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