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章 溫秀窮得重用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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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後,

  崔鎰這個人才開始運作起來,他極其賣力,因為此事若是做好了,必然能得大王重用。

  他家乃鹽商,不缺錢……但就缺權,所以對權利實在太渴望了。

  不久後,

  在建安城中茶樓酒肆不少人開始談論,近兩年有大量流民湧入遼東諸河畔淘金,為爭奪富礦河段屢屢械鬥,動輒死傷數十人,甚至有流民私結團伙,沿河劫掠百姓。

  此事若再不整治,怕是要釀成大禍。

  同時,崔鎰讓幾名在當地有頭有臉的老農或里正,聯名向燕王府上書陳情」。

  說河岸田地因淘金者挖沙掘坑,被毀壞了良田灌溉渠,請求大王為民做主。

  這兩股輿論一匯合,就成了採金之患,民不堪命的公論。

  溫秀接到「民意」後,極為重視,畢竟他素來愛民如子,豈容傷民行徑發生?

  他召集朝會,將幾份陳情書當眾交給同平章事蘇惟,請老臣定奪。

  蘇惟為人方正,見了民情陳書,又看了看溫秀,心裡嘀咕:

  大王怎麼突然重視起一點百姓莊稼被淹之事,這也不算大災,還要召集大臣開會,屬實不正常。

  蘇惟聞到了一絲不對勁,但沒有什麼頭緒,既然大王重視,那他也贊同:

  「大王仁德,此時關乎民計,不可因山匪淘金而殃及無辜,應當提及處置,即刻查辦,設立章程律法,穩固國本!」

  溫秀聞言心動,當即順水推舟:

  「蘇公所言極是。然則諸河綿延數百里,戶部人手有限,國庫亦無餘力設衙專管。孤思來想去,倒不設立一個金市司管理,平定河患,規例立穩,稽查私盜如何?如此,國庫也可多一分稅收!」

  眾臣聞言紛紛點頭,認為此事可行,於是溫秀舉薦崔鎰,眾臣無人反對。


  雖然看出來了,但蘇惟但也沒有出言,畢竟只要不是與民爭利,那麼其實他也可以睜隻眼閉隻眼。

  只是為何大王要如此偷偷摸摸的呢?

  這究竟是防著誰?

  溫秀看蘇惟那看透一切的眼神,當場給了一個白眼,沒錯,老子防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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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秀就怕這金利太過於掙錢了,這傢伙就想著收歸國有了。

  那他的王宮還建不建了?

  而如今蘇惟已有名臣之資,把朝堂搞得一片清水,受苦的唯有大王一人。

  如今溫秀就是要讓外面亂世的不良風氣吹進來,他實在是窮怕了。

  他深知清流搞不來錢,但濁流可以,即使出現大貪官了,肥了,把他一宰,這錢還不是本王?

  大把爆金幣?爽!!

  哈哈哈哈哈……

  朝會之後,

  溫秀以燕王兼三鎮節度使的名義,頒布一道政令,名為 《遼東諸河砂金採掘暫行規約》。

  措辭堂皇,全篇不涉私利:

  「近年來流民爭金械鬥,毀田傷農,盜匪藉機嘯聚,沿河百姓不得安枕。本王身為燕主,不忍坐視,特設『金市司』暫行統管,凡採金者須申領官帖,所採金砂由官價收兌,以防私鬥、止流民、安地方。俟秩序既定,即行裁撤,還政於州縣。」

  不久後,王府成立一家商號,名為金寶號,是合規的商號!

  它一口氣申請了遼東十多條含有金沙的河流開採權,這正規軍一來,其他的淘金者全都成了非法盜採。

  想要合規,其他的勢力,得從金寶號獲取外包的開採區,否則私自盜採將被處於重罪。

  新規頒布後,

  在偏遠的遼東河谷,荒無人煙,山高林密,河水日夜奔流,沖刷著兩岸的礫石河灘。

  在這片地廣人稀的蠻荒之地,一直有一群散落如星火般的淘金客。

  他們三五成群,帶著簡陋的淘金盤和鐵鍬,沿著河流的轉彎處、礫石灘涂,彎腰駝背地淘洗著河沙。

  那是一種古老的、近乎原始的勞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雖清苦,卻也自在。

  直到某天清晨,河谷的寧靜被打破了。

  幾匹快馬沿著河岸衝來,馬蹄踏碎淺灘上的水窪,泥水濺了正在彎腰淘沙的老劉頭一身。

  他剛要發火,抬頭卻看見馬上的人一色新衣短褐,腰間掛著刻著「金市司」字樣的銅牌,手裡拿著一卷寫著官府印信的告示。

  為首的漢子勒住馬,居高臨下掃了一眼河邊這群灰撲撲的淘金客,沒有廢話,直接把告示往地上一插,揚聲道:

  「奉燕王令,此間諸河河段砂金採掘權,已由金寶號商行依法承包,並領取官府『金帖』在案。凡未有金寶號轉租文書者,即刻離開此地,不得再行採掘。違者以盜礦論處!」

  「啊?什麼?」

  「憑啥呀?」

  「對呀……這太突然了!」

  老劉頭抹了一把臉上的泥水,難以置信地看著那捲告示,聲音氣得發抖:

  「俺們在這兒淘了五六年了!從沒人說這條河有主!啥時候這條河就成了金寶號的咧?這是荒山野嶺,又不是城裡頭的鋪面,還有了主?」

  旁邊幾個淘金客也圍了上來,七嘴八舌地嚷著:「是呀!俺們淘了好幾年了,都沒人管,咋突然就跑出來個金寶號說河是他們的?」

  「這還有天理沒?給不給我們活路了?」

  為首的巡丁冷冷看了他們一眼,並不動怒,拍了拍腰間的銅牌:

  「有沒有理,你們去城裡問官府。要我說,趁早收拾東西走人,別自找麻煩,不然牢飯有得你們吃!」

  老劉頭不信邪。

  他不信朝廷真能把河給賣了。

  他氣沖沖地帶著幾個同伴,沿著山路走了兩天,趕到最近的縣城,跑到縣衙門口擂鼓鳴冤。

  可等來的不是什麼公道。

  衙門裡的書吏聽完他們的申訴,慢條斯理地翻出一冊嶄新的《金采條例》,指著其中一行字,念得慢吞吞,像念經一樣:

  「遼東諸河砂金,本屬官產,因向為無主之利,故暫聽民采。今燕王以興利除弊為己任,設金市司、發金帖,以法度整飭之。凡未經金帖許可而採金者,即為盜採。」

  書吏合上冊子,抬起眼皮看著堂下跪著的幾個灰頭土臉的淘金客:

  「知道以前為何沒人管你們?」

  老劉頭茫然地搖頭。

  書吏冷笑一聲:「以前遼東是什麼地方?是蠻荒之地,蠻夷橫行,你們進山淘金,那是拿命在賭,你們完全不敢進山。可如今燕國治下,天下太平,盜匪銷聲匿跡,你們才有這個膽量進山淘金。你們不事耕種,不繳糧納稅,靠著燕王平定遼東帶來的太平,白撿了多年的金砂,一文稅沒交過——你說,該不該補稅?」

  「啊?補稅?」

  老劉頭張了張嘴,想反駁,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書吏丟下一句話:「押下去,補繳歷年欠稅,每人先關半個月,以示懲戒。」

  「大人,饒命啊!」話沒說完,就被帶走羈押。

  大牢里潮濕陰冷,牆根滲著水,十幾個人擠在昏暗的土牢里,抱著膝蓋蹲了整整十四天。

  等他們被放出來的時候,每個人臉上都褪了顏色,灰撲撲的,眼睛都失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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