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七零年代的渣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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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寶仙在礦區上班,看著是體面的正式工,可那辛苦勁兒,只有她自己和章蘅知道。

  礦區食堂每天早晨六點半開飯,光準備就得兩個鐘頭。蒸饅頭、熬粥、切菜、和面,哪樣都得提前做。老王頭定的規矩,廚房的人四點半必須到崗,遲一分鐘扣兩毛錢。

  三點半,天還黑得像鍋底,章蘅就摸黑起來了。他也不開燈,摸著黑把衣服穿好,去灶房裡給胡寶仙的水壺裡灌了一壺開水,熱了四個紅薯。他剛弄好,胡寶仙就走進來了,「放著我來弄就是了。」

  「又不費什麼事,昨天媽都已經準備好了,就燒個火的事。」章蘅把紅薯拿出來,「趕緊墊個肚子,等到了單位,不到七點是沒工夫吃了。」

  胡寶仙也不磨嘰,三兩下解決了。今天她尤其興奮:「王師傅說今天就發工資了,還有東西拿,也不知道分什麼?要是分幾雙勞保手套也好的,你這手被風吹的都開裂了。」

  章蘅倒是有一雙,是之前在礦坑的時候順回來的,本來就是舊的,這些天用的多了,都不防風了。

  「想什麼呢?礦工自己都不夠用了,還能給你們分?最好還是分點肉啊什麼的,大冬天的,都沒地方找肉去了。」章蘅幾天不吃肉就饞啊,可惜現在因為西北糧食短缺,有多餘的糧食都拿去支援了,他想花錢買都找不到地方了。

  「今天中午有豬肉呢,我看著能不能剩點回來,不行,肉湯總有的,到時候給你拌飯吃。」

  「那挺好!」章蘅就著想像的肉香味,將兩個紅薯解決了。

  等到胡寶仙背好挎包,章蘅已經把自行車推到了門口。「走吧。」

  這輛自行車是半個月前在黑市上買的,可以說把章蘅之前攢下來的錢都給花乾淨了。雖然說車是二手的,但是在章田大隊也屬於蠍子拉粑粑——獨一份了。

  這車一進村,可把村里人眼熱壞了。誰家要是買了輛自行車,那得放鞭炮慶祝,比娶媳婦還隆重。

  章蘅把車停在自家院子裡的時候,李桂蘭圍著車轉了三圈,小心翼翼摸了摸,嘴裡念叨:「這是永久?真是永久?我滴乖乖,我活了六十多年,頭一回摸到自行車的車把。」

  「小心點,可別把車摸壞了!」章蘅趕緊說道。

  李桂蘭轉過頭撇撇嘴,要說她就覺得老大討人厭呢!寶仙剛剛還說等她學會了要帶自己進城呢,自己這好大兒連摸一下車都不肯……算了算了,不能再想了,一想就心口疼。

  「這車給寶仙騎啊?不過她當工人了,是要一輛自行車才行。」唯獨這點,李桂蘭覺得自己這兒子做的還可以。

  「這怎麼可能?這車把我家底都掏空了,我跟寶仙說好了,每天送她上下班,我掙個車費,來回一趟五毛。」

  「你怎麼不去搶啊?!」就連章德厚都忍不住開口,「她是你老婆!」真不是覺得復婚容易想要再離婚啊?!

  一天五毛,一個月就是十五塊,搶劫的都不敢這麼心黑啊!

  「爸,媽,沒事,我和章蘅說好的,這車花了這麼多錢,總要把之前花下去的攢起來。再說他也是怕我一個人危險,所以送我上下班。沒事,夫妻兩個,不分你我。」

  章德厚在章蘅背後偷偷瞪了他一眼,他自己當老子的都覺得胡寶仙可太有良心了,之前章蘅可別說和胡寶仙親如一家了,就是對爹媽他都當賊防呢!

  既然胡寶仙和章蘅都已經定了,他們老兩口也不多說了。

  就這樣,章蘅每天接送胡寶仙上下班就成了村里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村里人起初還嚼舌頭,說章蘅有幾個錢就騷包,但是想想胡寶仙都成工人了,工人騎自行車,那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章蘅才不管別人怎麼嚼。他每天三點半準時起床,把胡寶仙送到礦區門口,看著她進去了,才掉頭往回騎。

  回來的時候天剛蒙蒙亮,他到家把車往牆根一靠,進屋倒頭就睡。章德厚任勞任怨地把自行車擦得一乾二淨,然後扛著自行車回屋,他才不會像敗家子那樣,說自行車就是用來騎的,好大的口氣!

  等到章蘅睡到八九點鐘起來,老兩口早就下地了,連帶著兩個孩子也有活計,就他,吃完小英熱好的紅薯稀飯粥,該哪兒混去就去哪兒混了,然後等到下午五六點的時候,他又出發去接人。反正這段時間,他的作息都十分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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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天早上,章蘅送完人回來,晚了一點,等回村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了。太陽從東邊山樑上爬出來,照得曬穀場上金燦燦的。

  村里幾個上了年紀的已經搬了板凳出來曬太陽了,看見章蘅騎著車回來,遠遠就喊上了。

  「章蘅,送寶仙去上班啊?」

  章蘅減了速,一隻腳撐在地上,喘了口氣:「是啊,辛苦的。天天三點半起來,比生產隊出工還早。我這覺都睡不囫圇。」

  「就你辛苦?農忙的時候我們恨不得睡在田裡,那才叫辛苦呢。」章大頭蹲在牆根底下,磕了磕菸袋鍋子,不服氣地嚷嚷。

  章蘅沒跟他槓,笑了笑:「那也是。我先回去了,累得慌,補覺去了。」說完腳一蹬,車軲轆轉起來,留下一串鈴聲。

  章大頭看著章蘅的背影,嘴裡還在嘀咕:「就接送個人,有什麼辛苦的?」

  邊上有人接話:「章大頭,你跟人家比?人家老婆是工人,你老婆也是工人?你老婆掙的錢給你花?你老婆一個月給你二十塊?」

  章大頭被噎住了,菸袋鍋子舉在嘴邊半天沒放下。

  「唉,要說章蘅怎麼這麼好命呢。一天到晚家裡躺躺,一個月就有十幾二十塊進帳。」

  「不止呢,我聽說有二十幾的。還有逢年過節發的年貨,寶仙在廚房,虧誰的嘴也虧不了他們的。上回不是還端了一盆豬蹄回來?」

  「豬蹄?我怎麼沒見著?」

  「人家關起門來吃,還能讓你看見?」

  幾個人你一言我一語,越說越來勁。太陽曬得背上暖洋洋的,他們卻覺得心裡拔涼拔涼的。都是一個大隊的,都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憑什麼章蘅這個混子就能過上這種日子?

  章蘅到家的時候,早飯已經擺上桌了。章蘅大馬金刀坐在位置上,看著小英幫著奶奶忙上忙下的。

  「小英過完年也有十四歲了吧?」章蘅問道。

  「你問這個幹什麼?」李桂蘭感覺像是樹起全身刺的刺蝟,她覺得這老大莫名其妙來這麼一句,不會是想把小英賣了吧?!

  「我可跟你說清楚了,別想著什麼歪主意!」

  「我想什麼歪主意了?!」章蘅覺得自己冤死了,他就是關心下,自己這兩個女兒還這么小,接下來時代又有大變化,真要讓她們一輩子在農村那才耽擱了,他想找找辦法能不能讓她們也有一個更好的未來。

  「你最好沒什麼想法!」李桂蘭故作兇惡地甩下這句話,再狠的話她也不敢說了。

  小英和小芳都還在大隊的小學念書。說是上學,其實也就是混個識字。公社小學只有一到五年級,再往上就得去縣城了。小英今年就上五年級,再往後就沒學可上了。

  所以章蘅冷不丁關心她年齡,李桂蘭才應激了。

  以前原主對她們念書這件事,壓根就說不上上心,也說不上不上心。至少他讓兩個孩子上學了,但是他是覺得,認得幾個字就行了,又不用她們考大學。

  可現在不一樣了,胡寶仙當工人了,胡敬鋒當兵了,家裡的日子眼看著一天天好起來了,可這兩個丫頭怎麼辦?總不能真讓她們一輩子在土裡刨食吧?

  上午沒什麼事,章蘅給自行車上了點油,又擦了一遍,換了件乾淨的中山裝——就是胡寶仙用布頭給他拼的那件,灰藍灰藍的,看著不起眼,穿上倒挺精神。他騎上車,車把上掛著一籃子雞蛋,往縣城方向去了。

  他要去找章三。

  說起來,他跟章三也很久日子沒見了。上次見面還是胡敬鋒當兵的事定下來的時候,章三出了大力,章蘅還特地請他在縣城國營飯店吃了一頓,花了四塊多錢,心疼得他在胡寶仙面前說了好幾天。

  這回上門,自然也不能空手。雞蛋是自家攢的,二十個,用稻草裹著,一層層碼在籃子裡。順便帶上自己的鋁飯盒,在國營飯店打了兩個菜,今天中午就在他家解決了。

  章蘅到的時候剛好是章三回來的時候,兩人直接在筒子樓下碰上了。

  「哎呦,哥!你怎麼來了?」

  「怎麼?不歡迎我啊。」章蘅把籃子提了提,「買了點菜,一起湊合吃點。」

  「那敢情好!」章三趕緊把門開大,讓章蘅進來。

  章三家的桌子上一片狼藉。「家裡亂成這樣了?」章蘅把東西騰出來,找了個乾淨地方放東西。

  章三不好意思地笑笑,拿抹布胡亂擦了兩把:「別提了。我家那口子有了孫子,什麼都顧不上了,家都不回了。她現在在省城幫兒媳婦帶孩子,我一個人在縣城,跟單身漢沒什麼兩樣。家裡是亂了再亂,反正就我一個人,也不想收拾,反正收拾了也得亂。」

  「都一樣。」章蘅坐下來,遞了雙筷子給章三,「現在寶仙去礦區上班了,每天早上三點半就起來,我送她去。家裡要不是有我媽和兩個孩子頂著,也得亂成你這樣。」

  章三正吃著飯,聽到這話,嘴裡含混不清地問了一句:「寶仙上班?上什麼班?」這話信息量大了,怎麼聽著又住到一起了?

  章蘅夾了一粒花生米,擺開架勢,眉梢眼角都帶著得意:「弟啊,你對哥的能耐了解得不夠全面啊。」

  章蘅從他想去礦區找門路說起,說到下井隊、救人、換工作,這一路講下來,章三的嘴就沒合攏過。

  「嗬!」

  「哎呦!」

  「真的假的?」

  章三像個優秀的捧哏,著實讓章蘅越說越來勁。

  一直到最後,章三一拍大腿惋惜:「哥,你這下可惜了!正式工啊,一個月幾十塊,鐵飯碗!!你這犧牲也太大了啊!」

  「犧牲什麼犧牲?」章蘅不以為然地擺了擺手,「我算過帳的。我要是自己當工人,一個月工資滿打滿算四五十塊,可我每天得起早貪黑下井,干不幹得動都兩說。現在呢?寶仙當工人,工資二十來塊,家用不用愁了。我就是每天接送一下,來回騎騎車,也不累,還能拿到十五塊。你說,這樣的活兒你從哪裡找?」

  章三想了想自己這兄弟的脾性,真讓他老老實實天天上班,人家還不得勁呢!

  「等到敬鋒也把補貼寄回來,我這過的不得是神仙日子?!」

  「得,還是哥你過明白日子了!」章三點了點頭,這回是真服氣了。

  兩人又吃了會兒,兩人把一碟花生米吃乾淨了,章蘅抹了抹嘴,話頭一轉,拐到了孩子身上。

  「三兒,我跟你說個事。」

  「說。」

  「小英小芳的事,你這有沒有什麼門路?」

  「哥,小英她們還小呢?你這麼快想給她們找婆家了?!」

  「胡說什麼呢?兩黃毛丫頭,能找什麼樣的人家啊?!」章蘅把自己的想法娓娓道來,「前兩天,寶仙她同事,也是在礦區幹活的,還是個臨時工呢!你知道她嫁人要了多少彩禮?」

  「多少?」

  「九十九塊!!」

  「這麼多!我兒子結婚的時候都沒這個數呢!」

  「現在就是這行情了,要是正式工,更貴。所以我就想著你這邊有沒有門路,讓小英干點活,在城裡總比待在鄉下強。」


  「唉,我也知道難為你了,這不是沒辦法了嗎?就這幾年能給小英提提身價了。」

  「哥,你要是真想謀以後要高彩禮,現在多花十幾二十塊干不干?」

  「你說,咋個干法?」章蘅湊過去好奇問道。

  「嫂子現在成了礦區的正式工了,那她就可以把孩子帶過去礦區子弟學校上學,多讀幾年書,說不定就能通過內部考試,這要是通過了,那就是正式工了,等到那時候,別說彩禮了,就是小英她們有工資,不還得孝敬你一份?」

  章蘅聽著章三的話,想著以後寶仙一份工資,敬鋒一份補貼,小英小芳一份孝敬,花不完,天天喝酒吃肉都花不完啊。

  「干啊!這為什麼不干別人想賭一把還沒機會呢!」章蘅下定決心。

  「只不過,有一個問題……」章三吞吞吐吐,「你們這復婚了,小英和小芳就在你名下了,沒資格去礦區子弟學校上學了。」

  章蘅和章三面面相覷,「合著我再離個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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