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五零不一樣的童養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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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六歲的小丫頭,睜不開眼,卻能聽到一男一女的對話。

  她年紀不大,卻已經能夠聽懂人話——

  「後娘嫌我是累贅,不願帶我一起走,要把我丟在路邊,而我爹,同意了!」

  她,被拋棄了!

  病得快要糊塗的小丫頭,小臉蠟黃,深陷的眼窩本能的滾出了兩行淚。

  女人見丈夫做出了選擇,眼底的得意一閃而逝。

  她抬頭看了看天,天空沒有一絲雲彩,大大的日頭肆意的釋放著光熱,路邊幾棵樹,乾涸得葉子都沒了。

  不只是葉子,就連樹皮都被扒了一層。

  這,不只是熱得,更是被路過的逃荒饑民摘光了、扒盡了!

  女人終於甩下了礙眼的包袱,可也沒有高興太久。

  他們還在逃難,就算沒了這死丫頭,他們一家人也未必能夠活下來!

  她摸了摸已經凸起的肚子,冷聲道:

  「要兒子就趕緊走!這都晌午了,日頭毒得快把人烤化了,咱們趕緊走,儘快到下個村子,看看能不能要口飯吃。再不濟,也要討碗水!」

  「好!」

  回應她的,還是一記悶悶的男聲。

  女人眼底閃過一抹嫌棄,真是個窩囊廢。

  平日裡看著老實,人也聽話,到了關鍵時候卻靠不住!

  女人將自己背著的包袱甩到丈夫面前,「別光說好。趕緊走!磨磨唧唧,村子裡的人都走了!」

  說完,女人轉過身就追著大部隊而去。

  男人將包袱掛在脖子上,準備挑起扁擔。

  扁擔前後兩個籮筐,放著鍋碗瓢盆、衣服被褥等家當。

  還有一小包糧食,這是他們全家人的命。

  男人起身的時候,眼角餘光瞥到了被丟到路旁的女兒。

  他心有不忍,到底是自己的親閨女啊。

  孩子她娘還沒死的時候,他們三人也是和睦的一家人。

  男人僅剩不多的良心,動了動,他偷眼看了看在前面走著的妻子,飛快的從懷裡掏出一個黑乎乎的東西,塞到了小丫頭的手裡。

  「大丫,別怪爹,這世道本就亂,老天爺還不給窮人活路,爹沒本事,養不活你,你、你且等等,興許能遇到好心人,也算謀個活路!」

  男人原本只是為了讓自己心安而胡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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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說著說著,竟覺得有道理。

  他窮,他窩囊,養不起病了的孩子。

  孩子跟著他,不是病死就是餓死。

  把她留在這人來人往的大道上,若是遇到好心人,或許就能讓女兒活下來。

  男人全然不去想,兵荒馬亂,又是災年,他一個親爹都能把親閨女扔了,更何況是沒關係的陌生人?

  若閨女大些,十一二歲了,或許還能有人撿。畢竟養個兩三年,就能嫁人。

  可孩子才五歲啊,有餘糧的人家都未必願意多養十來年!

  男人或許想到了,卻不願承認:

  什麼丟下孩子是為了給她尋個活路?

  他分明就是嫌累贅,想要讓孩子自生自滅!

  塞給小丫頭半塊烤紅薯,已是他對女兒最後的一絲慈愛!

  自私!貪婪!恐懼!

  星星點點的惡念,匯聚成絲絲縷縷的黑線。

  肉眼看不到,卻在被炙烤得快要燃燒的空氣中飄散。

  小丫頭捏緊手裡的東西,飢餓的本能,讓她張大嘴,用力的吞噬著。

  她不知道自己在吞噬什麼,只知道,隨著她的吞咽,她的頭似乎沒有那麼疼了,瘦成雞爪的小手,也有了些許力氣。

  她用力睜開眼睛,想要大聲呼喊:爹!娘!別、別丟下我!

  可她乾涸的小嘴兒,吐出來的話虛弱、低啞。

  她只能眼睜睜看著那個挑著扁擔的身影,先是踟躕,接著就是快跑,最後消失不見。

  「他們不要我了!」

  小丫頭慢慢從地上爬起來,靠在路邊的大樹,動作雖然遲緩,卻還算正常,並不像個病得快要死掉的人。

  張大丫不知道,她沒有像原本的劇情中那般,躺在路邊,過了小半天,直到傍晚才起來。

  她早早就醒了過來,不遠處又有一波逃難的人,在大路上艱難行進。

  張大丫看到漸漸逼近的人群,趕忙將半塊烤紅薯拿起來,大口大口的吃著。

  紅薯已經涼了,發白的瓤兒比較干,吃起來並不好吃。

  但,已經餓得兩眼發黑、身子發虛的張大丫卻顧不得這許多。

  她吃的不是紅薯,而是活下去的希望。

  半塊紅薯只有小丫頭的拳頭大小,還干,張大丫吃的急,噎得她又是翻白眼,又是捋脖子。

  總算咽了下去,空落落的胃被填充了一點,總算沒有那麼的難受。

  從遠處走過來的人群,已經逼近,張大丫站起來,悄悄的混入了人群。

  周圍的人,發現了這個又瘦又小的丫頭,雖然奇怪她為何一個人,但也沒有說什麼,更沒有多管閒事的招呼她。

  自家孩子都快養不起了,又豈會管別人家的?

  張大丫混在人群中,艱難的挪動雙腿。

  累!餓!熱!渴!

  走著走著,張大丫都變得麻木了,似乎都感受不到身體的諸多痛苦,卻也不是舒適。

  她完全就是遵照本能,一步一步的挨著。

  她還小,不懂太多,就是知道,只有跟著人走下去,才能活!

  「要追上爹娘嗎?」

  這個念頭剛剛冒出來,張大丫就自己否定了:不追!

  追上了,又能如何?

  他們能丟下她一次,就有第二次!

  可就這麼混在人群中,盲目的走啊走,也不是個辦法。

  「我爹娘不要我了,我就找個能夠要我的人!」

  後娘逼她幹活的時候,曾經罵過:

  「好好幹活!我家不養閒人!要是不幹活,我就把你賣了,給人當丫頭、當童養媳,被人家一天打三頓還吃不飽睡不好……」

  張大丫回想到這些,禁不住想說:在「人家」家,跟在家裡,有什麼區別?

  都要被一天打三頓,吃不飽睡不好!

  所以,爹娘不要我了,那我就去找「人家」。

  只是,找哪個「人家」呢?

  必須是好些的,有飯吃,有床睡,還有棉衣穿!

  小小的張大丫,一邊走著,一邊暗自觀察著,試圖尋找到能夠養她的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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